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之一是“和”,即追求和谐的中和主义。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就是美,它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社会理想。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可见人和的重要。在中国古代,人们对“和”的涵义有多种解释。其中,《广韵》的注解流传较广。它把“和”解释为“顺也,谐也,不坚不柔也”。《谥法》也说,“不刚不柔曰和”。
从古至今,和谐都是人类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目标,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和谐更是被提上的重要日程。2010年春节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参观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福建永定客家土楼时,称赞它是中华文化瑰宝,是大家庭、小社会和谐相处的典范,一定要把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遗产守护好、传承好、运用好。为什么南方众多的围屋、土楼等典型的客家民居建筑,被国家主席誉为大家庭、小社会和谐相处的典范?追根溯源,一千多年前汉族支系客家人因战乱、饥荒等种种的历史原因,辗转南迁赣、粤、闽交界山区落籍繁衍。所迁徙之地自然环境大多恶劣,生产力大多低下,这种生活的压力迫使客家人以血缘为纽带组建大家庭,聚族而居,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为周济,以便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在千百年的迁徙历史和社会转型的变化中,客家基本上采用大家族或小家庭的居住模式,共楼或共围屋而住。一个大围屋或土楼常常住着几百甚至上千人,或者一座客家围屋往往就是一个村寨。围屋不仅是一个大家庭还是一个小社会。在这个大家庭小社会里,客家人彼此尊重,相互照顾,和睦相处,不分你我。围屋是客家文化的重要象征,客家文化是围屋的主要灵魂。围屋等客家聚落模式,体现了客家人家族理想与世俗生活完美结合的理念,同时建筑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客家家庭或家族的生存秩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最具活力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多维关系的一个交叉点。家庭还是人们安居乐业、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摇篮,也是消除各种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首道防线。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稳定和谐与否。客家社会和谐的良性发展与客家家庭和谐的良性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所谓和谐家庭,主要是指以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系统和谐。
第一节 客家家庭成员间的和谐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中国主流文化素来强调“家”与“国”是同构的。《大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一室不治,何以治天下”;“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儒家把“修身、齐家”看作“治国、平天下”的前提,认为家是缩小了的国,国是扩大了的家,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密不可分,只有每个家庭都和谐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才有可能。承载着中华文化精髓的汉族支系——客家人在千年万里颠沛流离的迁徙过程中,认同、实践并不断强化了这一主流文化的理念。
客家社会常说“大人要像个大人的样子,小孩要像个小孩的样子”,即无论大人、小孩都有一套世俗的伦理规范。他们重视婚姻、家庭。在家庭的各种关系中,如果为父不慈,为子不孝、为夫不能、为妻不贞,都会使人的心灵蒙上阴影。孙隆基先生认为,中国人的“仁”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心意感通,亦即是“以心换心”,并且,在这种双方心意感通的过程中,理想的行径必须是处处以对方为重。中国人的“礼让”其实正是这种关系的外在表现。客家社会的和谐家庭关系,主要包括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体贴和关爱。
(一)夫爱妇敬
《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可知在诸多社会结构中,家庭结构是根本。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根本,一切家庭关系都是以夫妻关系为中心展开的,其他社会关系如父子、兄弟、姐妹等,皆源于此。夫妻关系的好坏不仅关系着婚姻质量的高低,也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与社会的安定团结也有密切关系。良好的夫妻关系是建立理想家庭关系的基础:夫妻恩爱,孩子才会在充满爱的家庭氛围中长大,从父母的关爱中感悟到什么是爱,才会将爱延伸到对方的家人。从中原迁徙来桂的客家人深受汉民族“家国同构”传统文化的影响,非常重视家庭和谐关系的营建。
客家人,这是一个充满颠沛流离、饱经风霜的苦难的代名词,客家人迁徙过程充满血泪和辛酸;客家人,这又是一个富有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光辉的代名词,客家人历经磨难,创造了独特的客家精神文化。尤其是客家男子深知男人的“男”字是“用力把田地扛起来”的深刻内含,大多能勤劳耐苦,不畏艰难,勇于接受厄运的挑战,敢于冒险,开拓进取,就算是已婚的客家男子仍坚持出外拼搏。他们常说“熬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勤地生宝,人懒地生草”。这一切就是为了使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富足,减轻妻子的负担,使家庭生活能够尽快奔小康。好些客家男子为了养家糊口,背井离乡,甚至漂洋过海,谋求发展,开辟家庭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天地。
因此,留守在家的客家妇女便义不容辞担当起家庭的重担,无怨无悔。在客家社会中,客家妇女几乎是家庭的重心,客家有俗语:“没有老婆不成家”。
这个“家”不仅指结婚生儿育女,更重要是指在家庭生活中所处的特殊地位。
客家妇女在家中勇于担当一家之主的角色,经常主持家政,对老人的照顾,幼儿的教养,家庭生活的料理等,无不做到周到完美,且从无怨言。客家妇女还扮演男子外出进行事业打拼背后的力量源泉,是成就丈夫事业的好帮手。由于客家妇女在家庭生活中与丈夫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承担家庭发展的责任。
因此,客家妇女普遍具有不可多得的良好素质与涵养,使她们不仅在体力上,而且在精神上都能很好地胜任自己在家庭中所承担的重要角色。中外不少文章赞美过客家妇女的优秀品质:健康、自然、独立、奋斗、坚忍、耐劳、贤良、勤俭、精干、大方、聪明、热情、有礼……是中国劳动妇女最好的典型。美国纽约版《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客家妇女比纯中国人漂亮……在公共场合自由活动,是一个很勤劳的群体……非常聪明……”美国人史密斯也毫不吝啬地赞美:“客家妇女,真是我们所见到的任何一族的妇女中之最值得赞叹的了……除了刻苦耐劳和尊敬丈夫以外,她们的聪明热情和在文化上的进步,也是很使我们羡慕。”
诚然,客家妇女一反传统妇女深锁闺阁的习惯,走出家门,承担繁重的农耕,应酬众多亲朋;家中内务,无所不通,无所不为。某些客家族谱,如广西荔浦修仁的蒋氏族谱就载有“妇女资历”和“烈妇传”。在中国这个男权社会的宗族组织中,把表彰妇女的文字载入族谱是很少见的。广西客家宗法中重视对妇女褒扬的记录,反映了客家妇女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地位。正是客家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和所具备的良好素质,才使得客家家庭得以和谐发展,夫妻同舟共济的精髓在客家妇女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然而,客家人毕竟是性情中人,是血肉之躯。在夫妻性生活的问题上,留守在家的客家“晡娘”,谨记为人妻为人母的本分,自觉遵守传统妇德,恪守婚姻家庭秩序,履行婚姻家庭义务,安分守己,忠于丈夫,对家庭尽职尽责,不与丈夫之外的登徒浪子乱搞关系。她们偶尔有原始的自然冲动,也在终日不停的家务劳动和田间劳作中转移、消解了。一旦丈夫外出回来,她们会加倍体贴入微地服侍夫君,致使客家夫君觉得更应该奋发图强,励志衣锦还乡,以慰藉温柔体贴的妻子。出门在外的客家男子大多也不忘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忠于妻子、忠于家庭。和睦的夫妻关系,就这样在客家社会的家庭中互尊互助,彼此忠诚,相互信任依赖,相互理解支持,相互体贴沟通,相互包容付出。正是客家夫妻间的这种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帮、互让、互谅、互慰的关系不断地维系着客家社会家庭的稳定和谐,也促进了广西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父慈子孝
亲子关系在这里主要指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和谐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和谐。家庭中亲子关系包括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子女赡养、孝敬老人两方面内容。他们之间所遵循的道德规范是“慈孝”,即父慈子孝。简单地说“慈”就是父母对子女仁慈、厚爱的情感与态度。父母要以无私爱心养育儿女,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教导儿女成为一个品德高尚、对社会有用的人。儿女要遵循主流文化中的孝悌理念,使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广西客家社会往往是共围屋而住,而一个围屋一般都住着一个宗族。围绕着公厅(厅下),各家各户的居所按照长幼辈分进行尊卑有序地排列,层次分明。
客家社会通过崇祖敬宗为内容的各种形式的仪式和活动,使家族、宗族的观念深入人心。因此,作为社会最基本单位的家庭成为他们精神和生活上的直接寄托和依靠,对家庭的依赖成为他们的生存意识而渗入心中。这种心理意识上所形成的一系列品格——忠于家庭、孝顺父母、尊长敬老,“长幼有序,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家和业兴”等,遂成为客家人倡导的家庭伦理规范。广西最大客家聚居地博白县刘氏族谱中就有族规:“要尊老爱幼,不准凌弱逞强”。《廖氏家史》族规:“老者维护至百年终老,幼者抚养成人”。客家社会特别强调“大人要像个大人的样子,小孩要像个小孩的样子”,即无论大人、小孩都应该遵循一整套世俗的伦理规范。如广西来宾客家人的俗规:吃饭时,老人座位面向大门,以示尊重,成年人次之,坐在两旁,小孩只能坐在对着老人的那一面的座位。如果家里人太多,男的坐一桌,女的坐一桌。吃饭时,小孩要主动帮老人夹菜,小孩帮老人添饭时,接碗、递饭必须是双手伺候。老人讲话,小孩不能随便插嘴,或在旁喧闹。吃完饭,小孩得讲一声“慢吃”。
父母是孩子人生教育的第一任老师,在家庭教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子女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龙生龙,凤生凤,虾公生仔背弓弓”。
为人父母首先要率先垂范,否则,“上梁唔正下梁歪”,“上歪一尺,下歪一丈”。
因此,客家父母很注重自己身体力行对子女的影响,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努力要求作为孩子学样的典范。客家有谚语“大做样,细学样”,“大个(大的)带哩(小)无好样,细个学哩唔晓几像(不知有多像)”,“为老不尊(正),带坏子孙”,“老娘无好样,嫩娇宿和尚”,“中梁不正楠子(擦条)斜,父娘(父母)不正子女歪”,“父正子不邪,母勤女不懒”等,都体现了这种思想。客家人相信“屋檐流对水,点点不差池”,要教育好子女,自己必须先做好榜样。要教育好晚辈,首先从长辈做起。若是孩子被人骂为“早死爷娘无教养”,则是对父母及家人的极大侮辱。可见,客家社会极重视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和培养的,而家庭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又是任何其他教育所不能替代的。教育具有很强的教化功能,对客家大家庭小社会的良性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客家社会普遍的崇文重教,使家人都知规、守规,形成一定的并被客家家庭普遍认同的道德价值观念,为有序的大家庭小社会提供了思想保障。客家人把“父慈子孝”的和谐家庭关系推及到整个社会,不断践行传统文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孝敬天下所有父母,慈爱人间所有的子女。父慈子孝不仅是一个理想的家庭格局,而且这种风气若能长期推广到社会中去,社会将会变得更加文明。正是这种充满亲情的父子关系才使得客家社会家庭内部不仅很少产生矛盾,而且更互尊互重,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促进了客家社会长期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