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巨大影响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美国1988年英文版《新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客家人是迁居到华南的中国北方人……客家人是一个非常勤奋和精明的群体,他们团结得十分紧密。”和以色列犹太人相比,汉族支系客家人有一千多年的迁徙史,不论其自身内部或与周邻土著居民都不乏矛盾,但都能和谐共处。靠的是什么?——是客家文化。
客家在不断迁徙及定居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客家文化,杂糅了中原文化、闽粤赣山区的土著少数民族(如古越族、畲族、瑶族等)文化及湘赣文化、广府文化、福佬文化等周边文化,经过上千年的社会生活、生产劳动的实践,去糟存精,在协调人的自身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三方面达到一定平衡的效果,可谓是“和谐文化。”客家人入桂以后,已经融合了不少南方区域文化的客家文化又大量吸收了富有岭南民族特色的桂地文化,并由此逐渐形成了较为独特的广西客家文化景观。
“广西有客家人700万人,遍及全广西的14个地级市以及100多个县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边疆省区,各民族相处融洽,社会发展稳定,是西部经济与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时,中央充分肯定广西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究其原因,固然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物质基础、价值基石、文化根基、制度保障等多方面的客家文化因素合力在起作用,本章主要关注的是广西客家社会和谐的独特思维方式。
人是社会变化的主体,人心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心情愉悦又是人心稳定的前提。只有正确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和谐的目标,即只有上下双方自觉的良性互动,才能产生长久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此,广西客家文化强调社会转型的平稳实现不是通过暴力的强制手段或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而是通过各种不同文化的互相润滑融合、共同发展社会生产力、确立普遍认同的思想文化理念和社会秩序来完成。
第一节 不同文化互相润滑融合
广西客家人因战乱逃难南迁,因谋求生存而扎根创业,是中原南迁汉人与当地土著民族和谐相处的典范。两千多年前,从秦始皇开发岭南起,便有从中原迁来的汉族人到广西定居。《史记》:“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汉人带来了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与当地人共同开发,促进了岭南经济、文化的发展。这些最早入桂的汉人还不是客家人,他们中有些人后来才被客家人同化了。秦汉以后,尤其是西晋以后,客家先民大量南移,跨黄河,渡长江,其中一支抵达江西、福建、广东三省交界的地区,与当地的土著畲族等互为影响,终于形成了客家民系。
汉族人大规模进入广西应始于第四次大迁徙(约1645—1867年),且以客家大迁徙为主要迁入者。
广西的客家人虽然比较分散,但又相对集中在如下五个地区:(1)桂东南地区,一般认为包括现在的玉林、贵港两市的全部县市,人口最多,约有300余万。(2)桂东地区,即今梧州、贺州市,人口约有100余万。(3)桂南地区,即今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以及南宁市的一部分,人口约150万以上。(4)桂中地区,即今柳州市、来宾市和南宁市的一部分,人口约有70余万。(5)桂北地区,即今桂林市和柳州市的一部分,人口约有40余万。另外,桂西地区的河池、百色两市的一些县人口约有10余万。至今,只有博白、陆川这两个县的客家人占该县人口的绝大多数,其他一些县仅占10%~20%,有些县更少。所以,广西客家人多半是跟汉族其他民系或少数民族同住在一个县、一个乡镇或一个村里。他们同当地人和睦相处,相互通婚,关系融洽,因而互相同化。这种自然同化受到人数多寡、经济力量强弱、文化素质高低等因素的制约。
从人口分布来看,广西客家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大多数在农村,也有不少在城镇。为什么广西的客家人这么分散呢?首先是跟客家群体意识和时代背景有关。客家人的独立生活能力特别强,能周游四海,闯荡天下,不管到什么地方,都能立足并生存下来。客家人入桂后,随着人口的增多,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使客家人往地广人稀的地方迁徙。从广西客家人的语言、习俗文化等方面考察,可以看到广西客家社会中汉民族文化的古风,更能领略到广西客家文化与土著民族文化相融合的独特现象。
(一)语言交际的互相润滑融合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首要工具。无论身在何处,客家方言是客家“自家人”的认同基础,同说一种语言自然会给人们带来一种亲切感。在其他民族看来,对语言“亲切感”的认同似乎也是一样,只有语言的交流才能进行思想上的交流。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无形的,无处不在并影响其文化体系中的种种构成。语言交流实质上也是文化的交流,居住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民族的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必要工具。客家人意识到语言交流的重要性,与其他民族互相往来,和谐相处,语言的相通与融合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流越来越频繁;而随时间的推移,势必出现两种或多种方言同时使用,甚或一方完全同化另一方的现象。这是多民系或多民族同居一地的结果,在广西“土”“客”之间普遍存在,也是客家在语言使用上的特点之一。在此,且以广西的部分地区为例,具体说明客家人在语言上与土著民众的融合。
博白县是客家人在广西居住最多的县,地佬话和新民话(即客家话,因新迁移而来得名)是博白百姓使用的两种方言。博白新民话的形成要比地佬话要稍晚些,但讲新民话的人数比地佬话要多,由于同居一个地区和社会交往、商品流通等因素,博白地佬话与新民话接触广泛频繁,互相影响,互相吸收,互相促进,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上有许多共同之处。在语音方面,它们共同保留了一套入声韵的p、t、k和阳声韵的m、n、ng等。在词汇方面,有的互相吸收,有的大同小异地与普通话相对应。如“岩”(刚刚)则是新民话从地佬话中吸收的。在彼此交往过程中,地佬话和新民话的互相影响,在语言发音、词汇使用、句式语法等方面互相吸收。因此,在博白县绝大多数讲地佬话的群众不仅能听懂新民话,也能讲流利的新民话;而讲新民话的群众,绝大多数既能听懂,又能流利讲地佬话。这两种方言的交替使用已成为140多万博白人民交际的重要工具,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除博白县以外,广西其他很多县市也出现土著民族与客家民系语言相融合的情况,如宾阳县的方言有客家话、白话、桂柳话等多种。客家人占全县人口虽然只有1/4,其分布是大分散、小集中,全县各乡镇的不少自然村屯都有客家人居住,所以新民话基本上能全县通行,而客家人也多能讲本地的各种方言。
又如武鸣县陆斡、府城、两江、灵马等地的客家人,因为居住在壮民聚居区,也大都掌握了壮语,形成了双语互用的现象。
广西无纯客家话县,多是半客家或有部分客家的县市。广西的方言很多,而且比较复杂。光是汉语就有粤语(白话)、西南官话(桂柳话)、客家话、平话、湘语、闽语六种,同时,还有壮、瑶、苗、侗、仫佬等十几个民族的语言。
此外,许多县还有本县通用的土话。因此广西的客家人除保留祖籍地的语言外,一般都会讲两种以上汉族其他民系或少数民族的语言。在桂东南和桂南地区一般讲白话和客家话;在桂中和桂北地区,讲桂柳话和客家话;在民族杂居的地方,讲白话、桂柳话、客家话和少数民族的各种方言。有些经济比较发达、商业比较繁荣、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市或圩镇,客家人甚至会讲三四种语言。例如,贺州市八步镇的客家人,一般都能讲白话、桂柳话、客家话、本地土话四种,宾阳县宾州镇、贵港市贵城镇、柳江县拉堡镇亦然。在一个家庭里,同时讲几种话也是司空见惯的,有的父母和子女都讲客家话,媳妇讲白话或壮话,女婿讲桂柳话等,都能无障碍地交流,类似联合国,和睦相处,其乐融融。
(二)民俗文化的互相润滑融合
客家人常说“入山随曲,入乡随俗”,“出门认路,入乡问俗”。参与他族习俗是尊重原住居民的重要方式,作为外来人的客家族群在这方面做得非常漂亮。
他们延用当地人的特色饮食,参与他们的节庆活动,如祭盘王、抢花炮、歌节等。其中一些习俗后来成为客家民俗的有机部分,如丧葬习俗中的二次葬(北方汉人最忌“挖祖坟”)和买水浴尸习俗等。究其原因,与广西客家人和土著民族之间风俗习惯的相互影响、彼此认同的习俗的融合是分不开的,其主要表现在婚嫁、年节礼俗、信仰崇拜等方面。关于婚俗,广西客家人与土著民族彼此通婚、认亲,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相互润滑磨合。虽然广西客家人在婚嫁习俗上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但是有些方面明显受了少数民族影响。广西客家著名研究学者钟文典在《广西客家》中说,在融安、来宾等地的客家人,结婚迎亲时有新郎向新娘“示威”的风习,这是民族间的影响形成的。这种“示威”的习俗是一种典型的“男权主义”的体现,也说明女性在家族的地位是低下的。
据钟文典教授考证,这并非客家人所有,是受少数民族的影响。年节礼俗方面,广西客家人都过着与其他民族相同的许多节日。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一些重大节日,都会做上一顿丰盛的晚餐联络族人与友人的感情,而在开宴前族长会带领后辈拜祭祖先,祈求祖先保平安。广西客家还过其他一些节日,如“三月三”的对歌节,男女青年通过对山歌抒发恋情;“六月六”晒红绿,这一天把所有衣物、书籍都拿出来晾晒,传说这一天晒太阳可以有效防止虫蛀;“七月半”鬼节,设宴接太公太婆回家;还有“春分节”、“冬至节”等。节日中少不了耍狮、舞龙、踩高跷、踩船灯等节目。
壮、瑶、苗、仫佬等族有“歌圩”、“歌堂”、“走坡”等唱山歌的习俗,在桂东客家人居住较集中的贺州市八步区,每年农历四月廿六日(浮山庙炮期),五月十九日的歌圩,是贺州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民间传统娱乐活动的节日。届时,成千上万的各族群众纷纷来到浮山,浮山歌圩唱的山歌形式有本地人山歌、客家山歌、壮歌、瑶歌等。这表明,各民族虽有不同的生活习俗,但由于人们长期生活、劳动在一起,思想文化的交流,各种习俗必然会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融合,互相吸收,共享和谐。
广西客家社会还善于利用当地信仰崇拜习俗,积极改善与当地人的关系,最有代表性的是广西桂平市蒙圩镇的四月社习俗。该镇的原住民是壮族,在客家人未迁来之前,当地壮族有四月做社敬虫王,祈求社王和虫王驱虫杀虫保丰收的习俗,从四月初三到十二,各村屯依次做社敬虫王。每至其日,做社的村民热情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吃社”。即使与主人根本不认识,只要是“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主人同样热情接待。客家人迁入之后迎合这一习俗,一方面积极前往当地村屯“吃社”,借以沟通感情;另一方面亦自己做社,并主动延请当地居民来吃社,甚至强行将过往的当地人拉入席中,共同分享美味与欢乐。
客家社会认为,“吃”能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消除隔阂。因此,他们较易得到当地人的认可,很快就站稳脚跟并逐渐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