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南向政策”是台湾当局为“避免对中国大陆投资过热之考虑”的一个“反制策略”,以“抑低对中国大陆经济的依赖度,确保(台湾)本身的经济实力及自主性”。台湾当局不愿意让台商“大陆热”升温,以免“政治和经济上陷于被动”,因此以此分散台商海外投资,减轻“对大陆依赖程度”。
应当承认,台湾第一轮“南向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台湾资本对祖国大陆的投资和促进了台湾资本向东南亚地区的投资”。1992-1993年期间,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93.04亿美元,远远超过了其东南亚地区投资的25.84亿美元。而“南向政策”实施后,1994-1996年三年期间,台商在东南亚地区的累计投资额达127.74亿美元,超过了在祖国大陆的累计投资额98.31亿美元。
但是,1997年,由于发生金融风暴,东南亚地区金融形势不稳、经济衰退、市场需求严重疲软,在东南亚投资的台商们尤其是中小企业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在较长时间里面临了空前的经营困难,包括银行信贷、原材料供应、出具出口信用证等,而欧美市场也不敢再向东南亚各国企业发出订单,更加剧了这种困难。
台湾岛内因而展开了一场“南向”与“西进”的激烈论战。台湾当局极力鼓吹“南向第二春”。1998年1月,台“经济部”制定了“加强对东南亚及澳新地区经贸工作纲领”,并派出高级官员到东南亚进行活动。3月,台“行政院”通过了加强推动对东南亚经贸的具体措施,推动“第二轮南向政策”,以马来西亚为重点。
台湾当局并以提供金融危机援助为诱饵,企图换取东南亚国家为台商投资提供安全保障和投资优惠,还设立东南亚投资公司,以集团投资方式减轻投资风险,并指令台湾银行为投资东南亚的厂商提供优惠融资。
不过,台商们对当局推动的“第二轮南向政策”普遍持消极态度,使得台湾企业对东南亚投资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大幅度缩减。根据台“经济部投审会”公布的数宇,除了越南、马来西亚外,金融危机后一年(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与危机前一年(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相比,台商对东南亚国家投资额缩减了78%,与此相反,同时期台商在中国大陆的投资额则增长了78%。
在事实面前,台湾“国贸局”不得不于1998年9月24日发布新闻稿,表示,“鉴于东南亚地区政经形势不稳定,并恐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政府将不再鼓励国内厂商到东南亚投资,因应国际经贸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南向政策”。至此,台湾当局所推行的“第二轮南向政策”以失败而告终。
“南向政策”的失败,意味着台商不愿听命当局的政治干涉,坚持市场经济原则,不再以东南亚地区作为对外投资的第一选择,而在金融危机中保持政治、经济稳定的祖国大陆成为台商对外投资的第一选择。
2.台湾在APEC边缘化的趋势
1991年,祖国大陆以及台湾、香港根据一项协议(谅解备忘录,简称MOU),同时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这个“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是,APEC注意到中国政府关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以及区分主权国家和地区经济的立场,在此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台湾方面的称谓只能是“中国台北”;它只能派出与APEC有关的负责经济事务的“部长”出席“部长会议”,它的所谓“外长”或“副外长”不得参加APEC会议。香港在回归后其称谓将改为“中国香港”(HONGKONG,CHlNA)。
APEC重要目标是区域贸易与投资自由化。APEC在成立之初便提出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问题,1994年11月雅加达会议通过并发表的《茂物宣言》则成为分水岭,APEC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从议论进入了实际行动阶段。
很清楚,APEC是一个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它甚至刻意地保持与政治的距离。不过,自成为APEC的会员起,台湾当局就不断强调,这是它“自退出联合国之后,第一个得以与亚太各国首长、尤其是中国大陆平起平坐的国际组织,对于提升台湾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能见度及发言权,具有重大意义”,因而千方百计地渲染其政治意义。种种非理性行为,让台湾在APEC年会中不断“陷入诉求不清、失去着力点的困境”,使台湾在争取实质参与上几无所获,台湾在APEC发言的声音“愈来愈低”,“边缘化”的趋势初现端倪。
3.政治意图明显使得台湾对外签订FTA协议进展不顺
目前,“自由贸易区”(FTA)越来越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其主要内涵是自由贸易区内各成员互相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但仍然维持自身对非区内成员的关税及贸易限制。
为了避免在新一轮区域经济合作趋势中被“边缘化”,2000年下半年,台湾开始积极推动FTA的签订。此后,台湾当局多次表示希望与美国、日本、新加坡以及其他东盟国家等签订建立“自由贸易协议”,但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目前,台湾只是先后与巴拿马、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等所谓“邦交国”签署了FTA。
不过,台湾当局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发展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关系,而是企图以此为途径,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官方关系”,利用区域经济组织进行“经贸外交”。比如,台湾与巴拿马等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并不频繁,贸易总额很少,因此,相互之间“自由贸易区协议”的签订除了兴起一波政治鼓噪外,对台湾的经济发展几乎没有积极作用。
在寻求提升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双边经贸关系”的过程中,台湾当局明确表示这是开展区域内的“经贸外交”的表现,企图由经济而政治,“寻求参与亚太多边安全对话或合作机制,积极扮演参与者、合作者及贡献者的角色”,其政治图谋可见一斑。
台湾当局还企图藉此建立围堵大陆的“联盟”。2002年9月9日,陈水扁表示,“全球的资本也不断大量流入中国大陆,相对降低了美国与日本在亚太地区经济的影响力”,因此要建立台湾与美国、日本以及台湾与东盟国家“自由贸易区”,以“强化亚太地区经贸结构的均衡与稳定”,以遏制大陆。
可以看出,陈水扁当局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台湾更好地发展经济,不是为了台湾更好地参加经济全球化进程,而是为实现其政治“本土化”服务。
四、当前两岸经济、政治互动关系中的几个问题
从以上阐述可以看出,在2008年以前,政治对两岸经贸关系影响甚大。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经济、政治互动关系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值得关注和探讨。个人在以下问题上至今认识模糊,在此请教诸位方家,恳请不吝赐教。
1.经济对政治的影响力初见端倪,但该种影响力是否可持续?
2.从大陆的角度,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孰轻孰重?增强两岸经济关系,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在政治上的需求是什么?是加强了解、降低敌意、推动和平发展、增进认同、促进统一?能做到么?目前出现效果了么?为什么?
3.从台湾的角度,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孰轻孰重?增强两岸经济关系,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在政治上的需求是什么?不同利益集团,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有部分人和大陆一样,是加强了解、降低敌意、推动和平发展、增进认同、促进统一?这部分人有扩大的可能?其他的人怎么看?
4.海峡两岸处于不同的市场,两岸经济一体化并未完全形成,其经济、政治互动关系应该用何种理论或模型来考察?可以套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么?如果能,其机制和路径是什么?如果不能,可用的理论是什么?可以用新政治经济学考察两岸政治经济关系?可以用国际政治经济学考察两岸政治经济关系?还是用两者结合形成新的范式来考察两岸政治经济关系?这种新范式的核心概念是什么?“生产-分配”?“利益与制度”?
5.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种趋势对两岸政治关系的影响是什么?如果两岸经济一体化最终可以实现,建立在这个两岸共同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架构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