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王英津
自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但遗憾的是,随着两岸经济的热络交流与合作,两岸政治关系却裹足不前,呈现出“只经不政”的局面。针对这一事实和现象,有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决定政治的原理,认为两岸“只经不政”是暂时现象,“由经入政”是一个必然的自然而然的能动过程,不必人为推进;也有人因当下台湾方面“只经不政”而对我们“先经后政”的对台政策产生了动摇和怀疑。那么,如何科学看待当下的“只经不政”以及如何实现“由经入政”就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本文结合相关学术理论与国际实践,拟对如何观察和解释两岸“经济-政治”关系互动提供一个合理的视角与方法。
一、两岸“先经”能否带来“后政”:从马恩的“经济决定政治”说起
在大陆,很多学者受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决定政治原理的影响,认为两岸经济互动必然会带来政治协商与对话。这种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原理的一种误读,是片面的“经济决定论”。那么,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关系的原理,以及如何运用这一原理来指导我们观察和分析当下两岸“经济-政治”关系的互动呢?我们尚须回溯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始论述。
马克思和恩格斯出于创立唯物史观的需要,注重从经济的角度来把握政治。1845至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第一次把政治同一定的生产活动方式联系起来,用“历史——经济的观点”来分析问题。随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着作中都反复强调不能就政治谈政治,而应从社会经济关系的深处来发现政治本质的规律性。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来看,政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一般说来,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只要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政治上层建筑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生产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刻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的基础。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之所以紧扣经济关系来谈政治关系,是因为他们以前的唯心主义学派都本末倒置地离开经济基础来谈政治,如黑格尔等人就把历史看成是“绝对观念”的体现。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对经济和政治的关系作出了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的解释,认为经济与政治之间存在着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互动辫证关系。一方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另一方面,政治又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但它又不是简单地被经济所决定,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政治上层建筑经常并不紧跟经济基础、经济条件的变革而变革,它往往会落后于经济基础并与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相矛盾。以上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关系原理的基本观点。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上述原理来指导我们发展两岸关系无疑是正确之举,但由于部分人片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关系的原理,甚至对该原理中的个别概念存在误解,加之简单、机械地照搬套用之,导致了实践中的以下两种错误认知或观点:一是从经济决定政治出发,认为只要两岸经济互动到一定程度,政治对话与协商一定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该观点把两岸经济互动与两岸政治互动之间的关系简单地理解为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过分夸大了经济互动所能产生的实际功效。二是因两岸政治对话与协商暂时难以取得突破和进展而产生悲观情绪,开始怀疑我们“经济先行”政策的正确性。导致这两种错误认知或观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没有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决定政治”中所指“经济”的内涵。“经济决定政治”这一论断中的“经济”,其含义是指客观存在的生产方式、生产力等物质条件。这可以从恩格斯的另一段论述中得到证明,他说:“我们视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的方式来说的。因此,这里面也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和装备。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此外,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可见,恩格斯在这里使用的“经济”概念大体可包括生产的交换方式、生产的技术装备、地理环境和传统残余等,这些方面均属于生产方式的范畴,他在这里并没有把具体经济工作纳入到作为历史决定性基础的“经济”的范畴。
分析至此,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决定政治”中“经济”的涵义与两岸经济互动中“经济”的涵义是不同的,笔者将这些不同概括如下:(1)马克思、恩格斯是从论证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来使用“经济”这一概念的,这里的“经济”是指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生产力;而两岸经济互动中所使用的“经济”概念指具体经济交流活动,这里的“经济”同政治一样也属于人的社会实践的范畴,而不是作为社会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从唯物史观上讲,经济交流活动与生产方式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在于经济交流活动是人们改造世界的一种实践活动,属于主观能动性的范畴;而生产方式则是客观的经济活动,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可见,作为生产方式的“经济”和作为人们生产或营利活动的“经济”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我们在讲“经济决定政治”时,恰恰是常把两个“经济”概念混为一谈的。(2)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决定政治的论断是从哲学层面上来讲的,是形而上的宏观论述,是对人类社会发展总体规律和历史进程的概括。如同“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这个结论,其就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律来说其无疑是正确的,但倘若简单套用,就会犯“机械论”的错误,因为实践中并不排除在某个特定阶段出现停滞或倒退的情形。而我们在论述两岸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时,却不能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来阐述,而应从两岸关系发展的具体工作和具体实践活动方面来阐述,更不能简单地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政治推论出两岸经济互动必然带来两岸政治对话与协商的结论。
第二,忽视了政治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领域。虽然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但政治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机械地、简单地受经济的制约。在一定条件下,政治也会对经济起到决定性的反作用。对此,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明确提出了“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不肯定这一点,就是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列宁的这些论断既说明了政治属于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以经济为基础,又说明了政治对经济的能动作用。毛泽东在其《矛盾论》中就指出:“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人类社会实践也表明,虽然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但政治并不是简单地被决定而失去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就当下两岸关系来说,两岸经济互动并非必然带来政治上的互动(协商与对话),因为两岸政治关系是一个相对独立于两岸经济关系的另一“存在”,其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简单地由“经济决定政治”而误认为两岸“先经后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能动过程。众所周知,政治问题的解决通常除了依靠经济手段之外,还得依靠政治、军事、文化、法律等其他手段。两岸政治关系的推进,除了通过“经济先行”为其创造基础性条件之外,还得综合依靠其他各种手段,特别是要有政治上的思维和操作。
二、德国处理“经济-政治”关系的经验和启示
在现实工作层面上,尽管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简单地推出具体经济关系决定政治关系的结论;但也不能否认经济互动对于政治互动的基础性作用和重要影响。德国统一案例表明,尽管两德经济关系不能简单地决定其政治关系,但却为两德政治关系的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和条件。
两德之间的经贸往来开始于双方在1951年所签订的《柏林条约》,该条约并于1960年、1972年不断加以修订,对两德间的货物、服务业往来以及付款的方式都做了明确的规范,使两德之间的经贸往来能发展出一套独特的经贸形式。在这套特殊的贸易形式下,联邦德国将其视为德国内部的交易行为,使其在实际运作时凸显出不同于国际间经贸往来的特定措施。两德这种特殊形式的经贸交易方式,亦受到国际间的认同,1951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多奎瑞议定书”,以及1957年西德在参与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所签署的《罗马条约》,其中“两德贸易与相关问题协定书”中若干条约,即授予西德联邦政府制定对东德贸易政策的权限,使两德经贸往来不至于脱离国际经济组织的相关规范。两德之间这种特殊的经贸交易方式,受惠最大的还是东德。就东德而言,西德是它仅次于苏联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在两德贸易中,东德不但享有西德所提供各项优惠条件,东德的产品也可在德国的名义下进入欧洲市场的其他会员国。
概括起来,东德从西德的获利,主要表现在:其一,东德经常得到西德提供的数额巨大的低息和无息贷款;其二,在“德意志内部”贸易方面,除了东西马克按1:1官方比价(东西马克按在国际市场上的实际购买力的比价为100:12)结算之外,东德每年仅免除关税这一项就可得到价值数百万(民主德国)马克的好处;其三,东德通过西德与欧共体各国进行贸易,同样也从免除关税中得到许多实惠;其四,东德每年可从西德与西柏林之间的公路和铁路等交通方面得到过境费达数十亿西德马克;其五,西德公民(包括西柏林人)每次进入东德须交入境费25西德马克和手续费5西德马克,这样,东德每年可从数百万西德公民的入境这一项费用上得到数千万联邦德国马克。此外,东德还从两德的科技合作等项目上得到西德的经济和技术援助。东德虽也了解西德的真正意图,但巨大的现实利益使其不愿破坏这种特殊的经贸交易方式,实践证明两德间这种特殊的经贸交易方式,实为维持德意志民族共同体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也为后来两德关系正常化互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两德经济交往的基础上,西德为了加强和推进双方民众的社会、文化等相关领域里的互动与交流,以克服两德间日益加深的疏离感,维持德意志民族的一体共识,甚至不惜牺牲经济上的利益,以换取东德的合作与支持。譬如,从1987年9月1日起,把发给每个到西德旅行、探亲的东德人的“欢迎金”由30马克提高到100马克,东德人在西德乘火车减价50%,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出文娱场所,或免费或优惠。东德虽担心扩大人员往来会给它带来消极影响,但又希望从西德尽可能获得经济好处,因此在人员往来问题上总的是不断有所放松。虽然东德在20世纪70年代即开始大力推动“划界政策”,企图从形式上与社会文化上切断其与西德或整个德意志民族的联结,但是强大的经济诱因却使它无法拒绝与西德的各项交流。两德的频密交流,增进了双方民众的了解,维护了双方民众对于整个德意志民族的情感,为日后德国统一奠定了最深层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