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刹三海对于北京人而言,不仅是生长于斯的故园,也是自己祖辈生活经历的浓缩与写照。因“水”而生,由“水”而聚的“什刹海文化”成为北京与北京人禀赋性格、情怀涵养、生活方式的承载与写照,正如俗语所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一、中元节
在中国汉族的传统文化中,每年农历七月十五称“中元节”(也称“鬼节”),过去人们在这一天举行各种“庆赞中元”仪式或活动,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到处张贴红色招纸,设坛酬神;道士们在庙观内建醮;各家各户举行祭祀祖先仪式,俗称“七月半”祭祖。在道教学说中,分“三官”,即“天官”为“尧”、“地官”为“舜”、“水官”为“禹”,合称“三官大帝”。所谓“一切众生皆是天、地、水官统摄”。每年正月十五(称“上元”)、七月十五(称中元),十月十五(称下元)分别为“三官”生日,人们按照各“官”的法力不一,在“三官”各自生日当天举行意义与内容不同的祭拜之礼:“上元节”举行赐福,庆团圆,吃元宵;“中元节”,为亡魂赦罪,到水边放荷灯(亦称莲灯、河灯);“下元节”相传为禹下凡人间为民解厄之日,又称“消灾日”,人们备下香烛祭品与寒食拜祀迎接,以后逐渐演变为贤人纪念日。什刹三海历来被人们作为举行中元祭祀礼仪的风水佳地,农历七月被民间称为“鬼月”,相传当月第一天,阎罗王打开鬼门关,放出一批无人奉祀的孤魂野鬼来到阳间享用人间烟火,到月末最后一日,孤魂野鬼回到阴间后,鬼门关又重新关上;而在“七月半”,“地官”降临人间,判定善恶,由道士们日夜诵经,以求“饿节囚徒亦得解脱”,用现在的话来说“脱恶”。
与“中元节”同一天也是广化寺举行“盂兰法会”日子。在佛经教义中,“盂兰盆”一词来自西域,又称“屋兰玛纳”(梵语ULLAMBANA),意思为“倒悬之盆”,是佛教徒救赎亡灵摆脱痛苦的器具,意为“救倒悬盆”。佛教徒认为,人生的痛苦有如被倒挂在树枝上的蝙蝠深受倒悬之苦,因此人们需要不停诵经,向飘落在外的孤魂发放食物。佛经中记述“目莲救母”故事。相传目莲在释迦牟尼众弟子中最为神通广大,被称为“摩诃目犍莲尊者”,其母生前深负罪孽,死后在地狱中挨饿受苦,目莲用“天眼”目睹了母亲遭受痛苦情景,于是就用自己的神力化为食物以解母亲饥饿之苦,殊不知其母生前贪欲未改,深恐其他恶鬼与其争食,待食物与贪欲一道进入口中竟化成火炭,不能吞咽。目莲只能向佛祖求助,请得“救济之法”,这一故事在许多地方家喻户晓,并被改编为京剧剧目《目莲僧救母》广为流传。农历七月最后一日为佛教大愿地藏王菩萨诞辰,佛经上说地藏王曾许下大愿:“地狱未空,誓不成佛”,因而各佛教寺院都建有超度亡魂专门道场,并设法会,称“地藏会”。
由于“鬼节”与“盂兰盆节”在意义上同为表达世人追怀先人思念之情,因此人们将其合流,成为民间风俗。每年这一天,各家庭无论贫富都须备下酒菜,供奉先人牌位,烧纸钱祭奠亡人。传说新老亡人在这段时间要回家探望,划分新、老亡人界限以三年为期,由于新老亡人回家的时间不同,所以分别祭奠。每年七月十五佛教徒“自恣日”(内容为佛教徒每年安居期满之日举行检讨、揭发自己与他人过失),当天,各寺庙举行法会,诵经并广施斋饭,“盆罗百味,供巷僧众,功德无量”,以盂兰盆盛满素斋果品供奉其母,造就功德,终使母亲亡灵得以解救,同时普度他人亡故双亲。
后海与位于鸦儿胡同的广化寺是居住在东城和北城一带的人们祭祀先人必到的地方。每年农历七月十五,广化寺庭院中,香客人群摩肩接踵,青烟缭绕,僧人们一边受食斋饭,一边向来往行人施舍斋饭;善男信女们来到寺院放生、诵经礼佛,为亡故亲人超度,祈祷自己与家人平安。入夜后,人们携家带口来到后海“放荷灯”(亦称“放河灯”)。河灯用纸做成粉红莲花状,中间插一根竹签,里面插上点燃的蜡烛,外边插上一块茄子或瓜皮、莲蓬等,再放在水中随波漂走,以寄托对于亲人的思念之情。在道教的习俗中,“放河灯”寓意引导鬼魂进入极乐世界或尽早托生转世,所谓“超度亡魂”;而按佛教礼仪,此举为“慈航普度”。
“七月半”这一天夜晚烧纸钱的情形是:烧纸钱的时间选晚上夜深人静,先用石灰在院子里洒几个圈儿,说是把纸钱烧在圈儿里孤魂野鬼不敢来抢,然后一堆一堆地烧,烧时嘴里还要不住地念叨:“某某来领钱。”最后还要在圈外烧一堆,说是烧给孤魂野鬼的。亡人们回去的这一天,无论贫富都要做一餐好饭菜敬亡人,又叫“送亡人”。
每当“盂兰盆”和“地藏会”两大法会圆满之日,佛教信徒祭送纸扎法船,喻义“普度”。法船分“净业船”与“普度船”,前者度善人,后者度“孤魂”,即“十方法界无祀孤魂”。
在“中元节”前后,人们为先人祭扫上坟,同时全家或友人相约来到水草丰茂、波光荡漾的什刹海沿岸踏青赏景,可谓“绿树阴浓,青禾畅茂,蝉鸣鸟语,兴助人游”A。入夜,街上叫卖莲花灯的商贩随处可见,许多儿童争相手执长柄荷叶灯笼走街串巷,嬉笑追逐。
曾于20世纪20年代在北京居住的美国摄影师多萝西·格雷女士记述:在满族人的统治下,每年农历的七月十五——“鬼节”那天,人们会将莲花形状的灯笼放入湖面之上,任其漂流。那些忽隐忽现的小火光,指引着亡灵前往为他们备好的祭品那里。因此慈禧太后也会遵照先人的传统,为那些没有后人的孤魂野鬼们焚一烛香,希望以这种独特方式为奔赴皇权的人们祈福。
二、柳岸人家
元朝营建大都城,将积水潭一带圈入城内,一些皇亲国戚、王宫贵胄陆续在“海子”边引水辟园,建宅筑邸,形成连片的居住区,称“坊”,各坊之间由街巷连接,形成早期的居住区。随着积水潭港漕运功能结束、上游引水渠道失修和城市扩建、改造,原本宽阔的积水潭水域面积逐渐缩小,沿岸形成纵横交错“胡同”。有专家认为“胡同”一词源自蒙古语发音“衚衕”,一说是原意为“忽洞格”(意为“井”),还有一说“胡”“同”二字意思为“胡人大同”之意,其最原始功能为防止火灾蔓延的隔离带,因此也称“火巷”。据史籍记载,元朝时朝廷依制将城市居住区格局划分为五十坊,各坊以街巷为界限,故有“街坊”之说,朝廷指定翰林院以及大都路(元朝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学者拟定各坊名称。据记载,这些“坊”名称分别水福坊、析津坊、丰储坊、靖恭坊、金台坊、凤池坊、日忠坊等,其中海子(积水潭)附近凤池坊,意为“凤凰池”;“金台坊”取自古时燕昭王筑黄金台“以礼贤士”;“析津坊”取自古时天象“析木之津”;“日中坊”因其位于城内,取“日中为市”之意等。据记载,元明时代,什刹海附近有一处“请茶坊”应指坊内建有饮茶之所,可见当时人们在茶楼饮茶闲谈已经司空见惯。朝廷设左、右警巡院,下设四隅,负责管辖各坊民事。
明朝建立后,京师设置顺天府署,下辖五城,每城划分为若干坊,其中自安定门至德胜门之间由东依次排列崇教坊、教忠坊、昭回坊、靖恭坊、灵椿坊、金台坊、日忠坊,共七坊;街道呈棋盘式格局,胡同纵横交错。有一篇介绍什刹海地区胡同民居形成过程的文章考证,在该地区形成自明朝时期的胡同包括:鸦儿胡同、西绦胡同、马良胡同、景尔胡同、糖房大院、尚勤胡同、柳荫街、后海西沿、定阜街、银锭桥胡同、大金丝胡同、正觉胡同、新街口东街等。其中位于后海北沿的鸦儿胡同,最初的名称为沿儿胡同,源自元朝积水潭港时代,后来人们顺口读为“鸦儿胡同”,由此延续至今。另有研究者认为,什刹海一带的胡同名称与明朝设置机构所在地有关,如大、小金丝胡同(织染局);光泽胡同(火药局);恭俭胡同(内监府)、箭杆胡同(制造弓箭的场所,民国时期改称竿杆胡同)。此外,现新街口东街,旧称浆绛房、浆洗房,原为明朝洗衣局所在地,宫中因年老或获罪退废宫女被发落到此洗衣并度过余生。
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宫内太监李广在前海附近小月河路东建造一所私人宅院(恭王府前方),他依仗自己为皇帝占卜算卦得到的恩宠,得势一时,引水入宅。有一日,公主生病,皇太后传召李广入宫为公主拈神挂卜,随后宫中发生火灾,公主受惊吓而亡。大臣们在朝上指责李广私自引水入宅,又胡编咒语加害于公主。皇帝听闻后大怒,下旨捉拿李广问罪。李广闻讯后回到家中饮毒酒自尽。他在生前在小月河上捐建了一座小石桥,相传,此桥建成后,李广托人请大学士李东阳(又称西涯先生)题写“李广桥”三字,被拒绝后,桥名改称“藜光桥”,以后人们又嫌这一桥名过于文雅,也因此桥为李广捐建,所以“李广桥”这一名称流传后世。
在什刹海附近护有一条胡同名为“百花深处”(东起护国寺东巷,西至新街口南大街),相传明朝时有一对姓张的夫妇在此处购买土地种菜,挣到一些钱后改为种植花草,成为一座有山有水,草阁茅亭,四季花开不断的庭院景致,诗情画意盎然,一些住在内城的士大夫、文人雅士闻知后专程前来赏花品季,由此而得名。清乾隆十五年,朝廷将这座庭院作为种植宫中所需花卉、草木的场所,称“花局胡同”;光绪十一年改称“百花深处胡同”;民国时期,人们索性去掉“胡同”二字,只保留“百花深处”称谓。
明朝时宛平县署衙门位于什刹海前海附近(现地安门西大街路北一带),因建有三组官用房舍,称为东官房、中官房(现称东、西福寿里)、西官房(现称旌勇里)地名;当时的牢狱设于此地以西,凡被处以极刑犯人临受刑须经过西官房附近的椿树胡同,因而在清朝时人们称该胡同为“鬼门关”,后人觉得此名不甚雅而改为“贵人关”;乾隆年间朝廷在胡同中建有祭祀明瑞将军等军事将领的祠堂,命名为旌勇祠,由皇帝亲自命名并御书“折冲抒荩”匾额,遂以祠名“旌勇”作为地名。
清初时,在什刹海一带由正黄旗满、蒙、汉各营军队驻扎,满族官兵驻扎在前海东岸、后海北岸以及西岸、南岸部分地区;蒙古族官兵的驻地在后海南岸;汉族官兵驻扎在积水潭的南岸、西岸,逐渐形成按军队参领、佐领职级划分不同居住区,亦兵亦民。按照清制,爵位、官职可世代承袭,代代相传。清朝中期,什刹海逐渐成为内城的游览胜地,手工业作坊、商铺日益繁荣,陆续有汉族高官被特许在什刹海一带居住,后来陆续有越来越多普通居民安家,形成“旗民夹岸而居,人烟辅辏”与街坊邻里、市井院落的居住格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忙碌、生活。有人戏言住在什刹海附近胡同里的居民“保不准谁家的祖上与王府沾亲带故”,可谓“弦歌不断,薪火相传”。
“四合院”在元代前已经存在,元世祖忽必烈扩建大都城后不久曾颁旨“诏旧城居民之过京城老,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乃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意思是为由各地迁入大都城的蒙古族富贾、高官安家建宅限定用地标准。历经明、清两朝数百年沧桑,四合院所具有的一户一院格局与各项功能日臻完善,成为是最具北京特色的民居形式。
什刹海沿岸民居建筑大多为型制不一的四合院,按主人的身份与富贵程度,院落分“单院”、“二进一院”、“三进二院”和“四进三院”不同等级。四合院的建筑格局讲究正房坐北朝南,两侧厢房对称,大门多为朱红色。通常大户人家居住的大宅院(亦称大宅门)为三进以上,前院进门处迎面一堵照壁,上面雕刻精致砖雕图饰,穿过一座垂花门或月亮门进入中庭正房;后院为女眷生活空间,一般情况下,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有专家解释,四合院所具有南北纵轴对称格局布置与封闭独立生活空间,体现出中庸、含蓄、平和的中国文化特点与“长幼有序、尊卑有次”的传统礼制观念,符合旧时代大家族合居的特点。大宅院主人都是显赫一时的达官贵人,或腰缠万贯的富贾大户。外人经过这些宅院大门时,可由门墩形状和门槛高低判断户主身份与地位,如方形门墩标志主人是文官,圆形门墩标志主人为武将;大门门槛分半尺高、一尺高,门槛高低体现主人在朝中所居地位。据说俗语中“坐冷板凳”的说法是指过去王府主人不愿意见客人,于是吩咐仆人在王府大门外摆上一条又窄又长的板凳,意思是不管来人等多久,主人都不会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