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作为欧阳修的门生,曾巩亦有政治家之名。他继承了老师的道路,也强调文学的政治作用,主张文学要发挥治理国家、教化吏才之作用。他深刻认识到文学与社会治乱之关系,指出:“文章之得失,岂不系于治乱哉?”(《王子直文集序》)他在《南齐书目录序》里认为,为文的作用在于明先王、圣人之道,而明道的目的是提供治理天下之法。他赞赏贾谊,就是因为他的文章“经画天下”、“悯时忧国”(《读贾谊传》)。在《书魏郑公传后》中,他指出谏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辞中书舍人状》中,他论证应用文起源于尧舜,并认为能“兴造政事”的应用文为治理国家所必须。因此,他在《答李沿书》中期望友人写文章既要“得诸心、充诸己”,还要“扩而被之国家天下”,而不能“急于辞”。他的议论文大多是对当朝国政要事的论说,如《本朝政要策五十首》、《唐论》、《刑赏论》等。在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上,他特别强调文章的经世致用,因而他笔下内容广博,除了政论、史论、吏论之外,还有大量反映民本民情之作品,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
第二节范仲淹、司马光的致用美学思想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苏州吴县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曾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亦是著名文学家、文论家。钱穆指出:“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出。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下册),第55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范仲淹正是最先标举这样自觉精神的人,他率先改变士风和文风,提出复古道以救文弊,厥功甚伟。蒙培元指出:“他的哲学具有两个基本精神,一是‘经世致用’的实用精神,一是‘穷理尽性’的实践精神。”(蒙培元:《范仲淹的哲学和理学的兴起》,《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4期。)而前者正是他致用美学思想的来源。在佛、道大行其道的唐后之世,范仲淹在重振了儒学的基本精神,开创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新型士风的同时,也发出了致用美学的先声。在作品论(文用论)上,他极其重视文艺的政治作用,认为文学为政治之衡鉴,坚持主张文学在弘扬儒道、为国选才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创作论上,他提倡复古道,重经济,反对吟风弄月,不问政治,空洞无物的形式主义倾向。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北宋中后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曾官至尚书左仆射(宰相)。时值儒家复兴,理学构建,儒家入世的思想已深深扎根于他所处的时代。作为一位史学家,他以高度的“史学自觉”意识,力图通过研究历史来干预政治;而作为文学家,他提出“学者贵于行之,而不贵于知之;贵于有用,而不贵于无用”(《答孔文仲司户书》)的致用观念,并侧重文章的讽谏作用。
一、范仲淹的文用论:文学为政治之衡鉴
晚唐、五代以来,文风有浮艳轻丽,片面追求辞藻音律的倾向。而以杨亿、刘筠为首的西昆派,则仍是晚唐、五代时期形式主义创作的继续。作为宋初声势最大的诗派,他们以学习李商隐为标榜,追求用典丰缛、属对工整,用字艳丽,然而内容不外乎吃喝玩乐、男女情爱,且描写浮泛,缺乏对时事政治的深切关注。对此,范仲淹深感忧虑。在他看来,文学是政治的一部分,与政治密切相关。文章是国家政治的晴雨表,完全可以从中看到社会的风俗厚薄,从而考察出国家的兴衰治乱。他说:“国之文章,应于风化;风化厚薄,见乎文章。是故观虞夏之书,足以明帝王之道;览南朝之文,足以知衰靡之化。”(《奏上时务书》)又说:“前代盛衰与文消息,观虞夏之纯,则可见王道之正;观南朝之丽,则知国风之衰。”(《上时相议制举书》)显然,这种论调来源于《礼记·乐记》中“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著名论断。那么为什么文学与政治相通呢?他在谈论诗这种文体时有一段著名的议论:诗之为意也,范围乎一气,出入乎万物,卷舒变化,其体甚大。故夫喜焉如春,悲焉如秋,徘徊如云,峥嵘如山,高乎如日星,远乎如神仙,森如武库,锵如乐府。羽翰乎教化之声,献酬乎仁义之醇。上以德于君,下以风于民。不然,何以动天地而感鬼神哉?(《唐异诗序》)这段话指出,诗与政治的关系就在于它可以传播教化、宣扬仁义、感激美政、反映疾苦,具有高度的现实功用。不难看出,这同样也是继承了《礼记·乐记》中乐可以“善民心”、“移风易俗”的观点和《诗大序》中诗可以“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诗教观念,并秉承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范仲淹认为,诗所以能动天地而感鬼神,正是因为它反映了社会现实,故而强调发挥其讽谏教化、规弊时政的作用。
基于此,范仲淹特地编了一部唐宋律赋选本——《赋林衡鉴》,又为此书写了序言,借赋这种文体来阐发文章为世用的致用美学理论。序的开篇谈到赋的起源问题,认为赋为六义之一,具有“感于人神,穆乎风俗”的社会功用。显然其观点仍来源于《礼记·乐记》和《诗大序》。他接着谈论历史上对赋的定义和评价,认为陆机《文赋》中“赋体物而浏亮”的说法只是谈到赋之功能一个方面,并不全面;而扬雄关于赋乃“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法言·吾子第二》)的说法,只是他自己推重其经学著作的片面之辞,不可当真。范仲淹认为,赋类文体在唐宋以来之所以特别受到推崇,正是因为它在政治方面发挥了“或祖述王道,或褒赞国风,或研究物情,或规戒人事”等诸多重要功能,以至于被国家规定为科举文体,发挥着为国家选贤用能的重大作用。范仲淹将所选律赋分为不同大类,其中“颂德、记功、赞序、缘情、明道”等类显然是按照政治功能来分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颂圣人之德者,谓之颂德;书圣贤之勋者,谓之记功;陈邦国之体者,谓之赞序;缘古人之意者,谓之缘情;明虚无之理者,谓之明道”。而将这些赋作汇编成书的目的就是“权人之轻重,辨己之妍媸”,即为国家选才提供借鉴。
范仲淹认为,当时文坛的弊端是“吟咏性情而不顾其分,风赋比兴而不观其时……仰不主乎规谏,俯不主乎劝诫。”(《唐异诗序》)即是说,其害在于浮华而不切实际,于现实无补。他赞赏孟郊、白居易、罗隐等唐代诗人,就是因为他们的诗作能反映现实,心系天下,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孟东野之清苦,薛许昌之英逸,白乐天之明达,罗江东之愤怒,此皆与时消息,不失其正者也。”(《唐异诗序》)他指出,文学于世无补不仅仅是文坛的缺陷,更会造成国家政治的弊端:“今文庠不振,师道久缺……故文章柔靡,风俗巧伪,选用之际,常患才难。”(《上时相议制举书》)也就是说,不良的文风造成的是不良的士风。健康的文风,不仅仅是文学本身的需要,同时也是选才为政的需要。为此,他以继承孔孟、韩柳的道统和古文为己任,迫切提出了“救文弊”的思想,这就是在创作论上重质朴而应风化,反映时代特征。
二、范仲淹的创作论:复古道、重经济
文与质,或者说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始终是我国文艺创作论主要话题之一。晚唐、五代时期文风崇尚骈体,轻艳浮靡,形式主义严重。北宋初期承袭前代旧习,气格卑弱。对此,柳开等人首举旗帜,鼓吹儒家道统和韩愈古文,力图敦复古风,倡导诗文革新。惜乎他们在创作理论方面未能提出新颖切实的见解,实践上也多有不成功之处,故而“欲变古而力非逮”(《宋史·文苑一》),影响力尚为有限。后来,姚铉编《唐文粹》,穆修编韩、柳文集,欲与西昆派负隅相抗,但仍难以扭转大风气。从维护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甚至皇帝也明确支持了文学的复古之道,如1009年真宗下诏说“必思教化为主,典训是师,无尚空言,当遵体要”(《诫约属辞浮艳令欲雕文集转运使选文士看详诏》),直接干涉文风,倡导为政治服务的文学。但西昆体力量很大,诏书也未能雷厉风行地贯彻。至仁宗年间,范仲淹登高一呼,要求文以经世,力戒浮华,在诗文创作理论上取得了极为有益的贡献。并且,他利用其政治地位,使改革文弊成为其“新政”的一部分,从而得到了来自官方的支持,因此造成了较大的声势和影响。
范仲淹严厉地指出当时创作的主要缺点是浮华:“有非穷途而悲,非乱世而怨。华车有寒苦之述,白社为骄奢之语。学步不至,效颦则多。以至靡靡增华,愔愔相滥。”(《唐异诗序》)在1025年给仁宗的《奏上时务书》中批评时文“不追三代之高,而尚六朝之细”,毫不关心民生疾苦,更谈不到兴寄和讽谏,而时人则是“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士无廉让,职此之由。”在范仲淹看来,浮华浇薄的文风必将影响经世致用的士风,危害甚大。对此,他提出了改革文风的思想。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崇尚质朴、文道并重。那么,他的解决之道是什么呢?就是创作上的“复古”。他在此奏中建议皇帝“敦谕词臣,兴复古道,更延博雅之士布于台阁,以救斯文之薄,而厚其风化也。”很明显,他所谓的古道,是传统致用观的古道。在政治上,是圣人之道、周孔之道、儒家之道;在创作手法上,则是风雅、比兴。他力主恢复《诗经》传统,视之为文学正道之源,并推崇杜甫、白居易、韩愈、柳宗元等文以明道的理论和关注民生的创作实践。
唐代韩愈作《原道》,最早全面系统地提出儒家“道统论”。其实质,就是批判道、佛两家没有经世致用的思想。该文中,韩愈反对道家“为太古之无事”、佛家“所谓清净寂灭”的消极无为,而崇尚自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孔子、孟子一脉而来的“仁义道德”。这是因为,在韩愈看来,正是具有经世致用品格的圣人之道才解决了人们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的生存问题,“如古之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韩愈之论是针对唐代道、佛大兴,儒学衰落的局面而发出的呐喊,而崇尚黄老无为,儒家士风不振恰也是宋初的不良态势。因此,范仲淹积极认同韩愈之说,在《尹师鲁河南集序》中,他赞赏韩愈的古文运动,称他“主盟于文,而古道最盛”,又赞赏尹洙“力为古文”,而鄙薄晚唐、五代“其体薄弱”。对于西昆派之弊,他又是最早发出呐喊者之一,指责他们“专事藻饰,破碎大雅,反谓古道不适于用”。
仁宗肯定了范仲淹的奏议,并多次下达改革文风的指示。1029年下诏指责“浮夸靡蔓之文,无益治道”,要求文人“务明先圣之道”(《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零八)。1033年又指示“近岁进士诗赋多浮华,而学古者或不可以自进,宜令有司兼以策论取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三)但上谕仍未能得到迅速有效的执行。1043年,范仲淹又上《答手诏条陈十事》,指出当时的各种内忧外困,提出十项改革主张。其中“精贡举”一项更明确涉及到文艺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他指出,当时科举仍沿袭隋唐旧制,专以词赋取士。这种方式偏重文学修养,弊在“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他认为,解决之道是“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这里的“经济”,即指本于儒家的“经义”或“经旨”而经国济民,治理天下。所以,他提请皇帝将科举制度做如下改革——“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墨义之外,更通经旨。”他建议“进士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有利于国家选拔经世致用的政治人才。此论受到仁宗的赞赏,在随后立即开展的“庆历新政”中,科举法随之更定。而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七载,1044年仁宗再次下诏反对在科举中对儒者“以声病章句以拘牵之”,要求放松体制,让“通天地之理,明古今治乱”的人才得以驰骋。
从以上可知,致用的美学思想已被北宋统治者作为制定“以文治国”国策所自觉运用的理论依据。仁宗的诏谕既对转变士风,培养遇事争先,不苟同时俗的精神面貌有着重大作用,也对清除西昆体末流之弊和古文运动的兴起有着很大影响。因此无论在文学史上还是政治史上,它的颁布都堪称重大事件。而范仲淹对这一切功不可没。他注重“经济”,提倡文艺的治世功能,将“辞藻”、“墨义”置于“经旨”、“理道”之下,这对于转变士风和文学创作起了关键的作用。正是在他的影响下,整个北宋时代的士大夫才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入世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