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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愚者,没有色彩的少年(1)

愚者是O,天真、浪漫与幻想的少年。穿一身如小丑的花衣,在悬崖边。不知道他眯上眼,是在享受阳光与旅途初始的自由,还是,雀跃过头,再迈一步便踏向悬崖?正如人生的初始,我们虽一无所知,却仍要走入尘世。

没有色彩的少年和他的巡回之旅

文/林为攀

谁要是没去过颜色国,谁就不配和我做朋友。我不是颜色国的人,我的故乡在草原。说起我故乡的草原,除了翱翔天际的雄鹰,没人能说出它的大小,即使我那只历经万水千山的黑山羊也说不上来。

我的黑山羊拥有两只弯曲的羊角,古铜色的羊角像弯弯的月亮,弯弯的月亮上长满了豁口。它下巴的胡子很长,为了便于奔跑,我扎起了它的胡子。这样,它奔跑的时候就有了两条尾巴。

草原旁是一片戈壁,最坚硬的马蹄落在上面都会穿一个洞。想必黑山羊的脚比马蹄还坚硬,所以才能在戈壁健步如飞。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不太和善,毕竟,作为一只笑傲戈壁的黑山羊,对穿鞋的我看不顺眼,也情有可原。我喜欢它的样子,别看它全身乌黑,可是那双眼睛却像炽热的火,瞬间让我折服在了它的蹄子下。它的前脚比后脚长,这样它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一支箭矢从我眼前飞过。凭着自身良好的运动天赋,这只黑山羊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如果它哪天觉得啃草没意思了,想开开荤,说不定翱翔天际的雄鹰都不是它的对手。

我走过去后,发现它的脚受伤了。雄鹰的呼啸还回旋在这片凄凉的戈壁。黑山羊盯着雄鹰消失的地方,要不是雄鹰跑得快,说不定已经葬身在它坚硬的羊角下了。

我包扎完它的伤口后,它用舌头舔了我的脸。快到晚上的时候,我们回到了草原。我住在辽阔的草原上,日子过得很悠闲。身边有忠实的黑山羊,眼前有成群的绵羊,这样的日子,多久都不会腻。前些年,草原缺水,成群的绵羊渴死在烈日下。那天,我不仅看见天上有一片云,地上也有一片云。天上的云瞬息万变,地上的云已经死了。那些绵羊伸着舌头,可恶的苍蝇很快就来了。

为了赶走这些苍蝇,我来到草原西部的黑森林。黑森林从外面看,是一片地狱,不进去,没人知道里面什么样。走进里面,才发现黑森林是天堂,头顶一点阳光,脚踩两抔泥土,眼见三瓣花丛,耳闻四声嘈杂。我不禁对刚才的犹豫感到可笑,好在黑山羊给了我勇气,我看着它坚毅的眼神,艰难地迈动了步伐。

我很快采集到了驱赶蚊蝇所需的花粉,可是黑山羊好像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把森林咬得像得了瘌痢头。我看它肚子成一面鼓了,再吃下去,这面鼓迟早会砰的一声爆炸。我怎么赶它,它都无动于衷,伸缩的舌头把草捆成一团,然后放进嘴里嚼碎,喉咙一上一下之际,面前的草地又光秃了不少。我把装满花粉的小罐夹在腋下,腾出两只手拽它的角。我虽然掰手腕在草原未逢敌手,可是在它两只羊角面前,我全身的力气好像都消失了。只见它一动不动,依旧低着头在吃草,刚认识它时的那种倨傲又在脸上暴露无遗。

『恶形恶状』地『坚强活泼』地活下去

我气坏了,手脚并用,我一定要好好打击它的嚣张气焰,让它明白,我才是主人。我把脚抵在它的身上,两只手死死地拽住它的角。这个时候,已经不是要让这只畜生回家这么简单了,这场博弈的性质已经变了,成了人和羊的斗争,是一场关乎人类尊严的战争。

可惜它压根不理我,好像我完全不存在似的。我的脸上已经有了汗珠,可是它却什么事都没有,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碰到这么贪吃的羊,作为主人,除了用拳头决出胜负,其余都无济于事。

于是我踹了它一脚,它抬起头瞧了我一眼,好像不相信我会打它。见它分神之际,我的双手再次吃紧,没想到它把头一扬,我……我手里的花粉飞了出去,我自己也摔了个嘴啃泥。我怒了,顺势滚到了它的面前,两只手抓住它的蹄子,我要把它撕成两半。我以为它会用后脚踢我,所以才在这么危急的关头,还不忘用胳膊肘护住要害。我的意思是,只要它的后脚踢过来,我就可以用我的脚夹住它的脚,因为我的脚比较短,刚才夹了几遍都落空了。而且我还留了个心眼,我暂时不使劲,权且让它多活一会儿,只要它的后脚踢过来,这个畜生就一定会变成像捆在案桌上的猪一样。到时它不嚎叫也就罢了,要是意志松动了,我就可以来个顺坡下驴,放它一马。

我等了很久,它的后脚还是没有踢过来,我抬起头看到它的后脚没有动,那条尾巴也没有动,我这才发现,这只黑山羊一动不动。我渐渐松开了它,可是眼前的情景让我吓了一跳,只见漫天的蝴蝶聚集在一处,像一团风暴,不同的是,这团风暴好像无数条彩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蝴蝶,这么多颜色,就算颜色国的颜色也没这么多吧。

这股蝴蝶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很快消失了。蝴蝶消失后,我看见了我那个装满花粉的小罐。我走上前,捡起来一看,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之前满满一罐的花粉一滴不剩,连味道都嗅不到一点,比洗过的还干净。我恨上了这只被吓呆了的黑山羊,要不是它贪吃,现在怎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黑山羊也知趣,迈动了步子,跟在我身后。我瞪了它一眼,骂道:“浑蛋,现在走个屁。”

回到草原后,我那些可怜的绵羊只剩下白骨了。我晚了一步,没在那些雄鹰赶到之前首先处理绵羊的尸体。那些可恶的雄鹰一定是见到了嗡声作响的苍蝇,闻到了腐烂的味道,继而扇动它垂天之云的翼膀,出动其吞风吻雨之喙,饱餐了一顿。我把黑山羊踢得咩咩直叫唤,它一气之下,在我面前绝尘而去。

我追不到它,盯着眼前扬起的灰尘。趁着天黑之前,我把散落草原的白骨拖到一块,点上一把火,在闪烁的火光中,这些白骨渗出了油水。绵羊的集体死亡,使我不得不暂时取消了去颜色国的打算。

雨季来临后,我重新买了几只羊羔,这些羊羔随着冬天的到来,很快长得膘肥体壮,已经赶上我那只黑山羊了。黑山羊那天赌气离家出走之后,隔了好几天才回来。我那时正躺在毡房内的那条毛毯上,透过被风拂起的门帘,看到阳光吐着火,贴在草原上,草原裸露的面积在渐渐加大,像一道腐烂的伤疤。我虽然知道草原的病症,但我只是一个牧羊人,治病救人我没学过,更何况跟人差异甚大的草了。我知道要想治好草原的痼疾,除非下雨。可是,草原上很久没下过雨了,我自己储存的水也快用完了。

我望着干枯的草原,睡不着。要是黑山羊在身旁,或许我能和它说说话。就这样,我在炎热的天气里无处打发的午后时光,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热浪一阵一阵袭来,拨开了我的眼皮,敲醒了我的睡意,我躺在地上睁着眼睛,只好看着远处。天上没有云,只有一轮红日,让这个白天显得格外漫长。墙上挂的马头琴像只海马盯着我,平常的时候,我的朋友经常从远方赶来,那些“嗒嗒”的马蹄扬起了尘土,沧桑有力的号子回荡在悠远的天际。他们跃上马背,头戴一夜露珠,身披一宿星辰,踏过湍急的饮马河,穿过深幽的狮头峡,吃的是鹰隼中的猎物,喝的是山顶的积雪。对这群披荆斩棘、敢与雄鹰试比高的朋友,我一直心存感激。我居安已久,早没了驰骋马上的心性。

“没你矫健身姿的草原算什么草原?”“现在的日子我很喜欢。”

就这样,他们不再说话,静静听我拉马头琴。琴声苍凉,让这群铁血汉子红了眼眶。每年的这个时候,不管天气多恶劣,他们都会风雨无阻地赶来。在他们来之前,我会早早备上奶茶、烤肉、烧酒,然后靠在外面那根挂着旗帜的木柱上,悠扬的琴声吸引了天上的雄鹰。

雄鹰平展翅膀,滑翔般从我眼前掠过,我的头上沾满了羽毛。自从绵羊死后,我一直还未告诉他们我已决定取消今年的聚会。那只送信的黑山羊,直到此刻还不见踪影。我不想空手招待那些朋友。

大地上的父亲

作为草原的牧羊人,我格外看重友谊。如果那些朋友风尘仆仆赶来之后,接待他们的是草原的黄沙、头顶的烈日,我不敢想象他们会怎么看我。所以我只好让黑山羊捎信告诉他们,“你们的好朋友,今年要忙人生大事去啦”。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牧羊人是不能没有老婆的。现在我告诉他们,我今后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牧羊人了。他们可能刚开始会抱怨,一个以打猎为生的猎人,居然改行做起了牧羊人。但我相信,他们很快会支持我的,他们会托黑山羊带来藏红花,这朵藏红花很快会戴在他们弟妹的头上。

到现在,黑山羊还是没有回来。我很担心他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我起来喝了一口水,已经没有心思躺下了。我绕了几圈,还是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此时天快黑了,我走出毡房,呼啸而来的风迷离了我的眼睛。草原昼夜温差大,刚才还热浪袭人,现在却掬水成冰了。

我披上羊袄,头戴毡帽,手持竹鞭,走向东方那颗最亮的星。我低着头仔细逡巡黑山羊的脚印,天上那些星辰闪烁着眼睛,依然看不见脚印在哪儿。我只好匍匐在地,用手掌感触这块还带有余温的土地。

我就这样趴着身子慢慢前进,这块熟悉的土地,换了一个方向,让我差点辨认不出了。手掌触及的地方有硌人的沙石,胸膛发出一片摩擦声,插在腰际的竹鞭好几次被荆棘勾住。以前,我驰骋马背的时候,这些沙石在铮铮的铁蹄下像翻滚的波浪,这些荆棘像纷飞的雪花。我从未在它们面前败下阵来。

每爬一阵,我就不得不站起来休息会儿。我借助星光,看到自己的手掌磨破了,连身上的羊袄都漏了一个洞,从里面跳出飘洒的羊毛,一根根飘浮在无人的天地间。没办法,我只好打道回府。

掀开门帘,我被绊了一下,摔在了地上。我正想发火,看到黑暗中有两颗明亮的星。我以为天上的星星坠落了,没想到这两颗星很快向我冲来,我的脸庞一热。我知道我的黑山羊回来了,它正用舌头亲吻我的脸。我抱着它在黑暗里坐了一夜。

第二天发现它一只角折断了,眼睛浑浊不堪,以往那种傲视群雄的劲头消失殆尽。我不知道它发生了什么,把剩下的水都给它喝了。它喝完后,眼睛恢复了神采,冲我不断叫唤。我知道我熟悉的黑山羊真的回来了。

黑山羊回来后,下了一场持续了五天的大雨。大雨过后,我决定穿越黑森林前往西方。西方有个零散的集市,牧人把羊羔系在集市上的木柱上,和前去购买的人讨价还价。刚下过雨的天空像一面镜子,我和黑山羊奔驰在镜子里,扬起的灰尘模糊了镜面。草原喝足了水,不停地打嗝,我们行走在氤氲着雾气的草原上,望着葳蕤的草原,黑山羊经不住诱惑,一直低着头吃草。我左手抓住羊角,右手拍打羊屁股,走得很慢。

穿过黑森林后,我们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集市。集市快要散场了,硕大的夕阳挂在旗杆上,我和黑山羊走到这根旗杆旁,我们颀长的身影投射到了地上。牧人的羊羔趴在地上,呼出的气息卷起了地上的尘土,我跳下羊背,摸摸这只公羊羔的头,掐掐那只母羊羔的身子。我要买两只羊羔,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两只羊羔上。羊羔很快会从两只变成四只,四只变成四百只,所以头两只很重要。牧人见有生意上门,从颓圮的墙头抬起头,说:“放心,都是好羊。”

最后我挑了两只看起来有点蔫的羊羔。牧人不理解,说:“这两只不太活泼,还是买另外两只吧。”

“我不太喜欢活泼的。”我说。我把购买的羊羔放在黑羊背上,走到门外挑了一杆帘的酒肆,打了几斤烧酒。客人都用围巾包裹着头,只露出两只眼睛,他们的装扮能抵挡肆虐的风沙。出发的时候要穿过黑森林,回去的时候则要绕过黑森林,夜宿饮马河,昼行狮头峡。算上往返,要三天的时辰。

黑森林东西两面是一个巨大的斜坡,由东往西,朝行暮至,由西往东,雄鹰都飞不过。抵达饮马河的时候,我才知道河流湍急,黑山羊根本无法蹚水过河。黑山羊好像也知道了,放慢了羊蹄,背上两只白色的羊羔眯着眼睛咩咩叫唤。我丢了一块石头,试探深度。石头咕咚一声,放了一个闷屁,我还是不知道水的深度。我决定等天亮再过河。我把两只羊羔放进毡帽,用身子压倒一片草丛,躺了下来。身旁的黑山羊默不作声,既不吃草,也不叫唤。我用手臂抵着脑袋,仰望着满天星辰,枕着星河入梦。

我睡不着,过往的时光在眼前纷至沓来。

当我还是一个猎人的时候,听到一个传说:黑森林边上有一个消失的国家,叫颜色国。颜色国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白天黑夜。人们说,颜色国是彩虹的领地。我从小到大,除了白天黑夜,见得最多的就是绿色的草原,我驯服过暴烈的千里马,射杀过疾驰的雄鹰,就是没有见过颜色国。于是我从马背上下来,拿起竹鞭,背上马头琴,豢养的羊群给了我短暂的安慰。可是时间一久,我的心又躁动不安了。我无法忘记人们的话,虽然我已经听从人们的话,已经收敛了自己急躁的脾性,放弃了那把“挽弓当挽强”的弯弓。可是,多年来,我还是忍不住想走出毡房,跨上马背,穿过疾风骤雨,与我的朋友大碗喝酒,手撕烤肉,享受飞奔的马蹄,聆听耳旁的风声。然而我始终无法忘记那个瞽目老牧人。他来自遥远的南方,定居在这片苦寒之地。当他年老时,他一直念诵着一句诗歌。

土墙边的追赶

暖冬

月挂夜空晴,牛饮瓜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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