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4年12月18日一份自贸协议的郑重签署,粤港地区贸易互联互通的大幕正式全面拉开。这份名为《内地与香港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的自贸协议(以下简称《粤港自贸协议》),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较以往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其他贸易文件,本次协议内容更加丰富更加接地气。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是内地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
《粤港自贸协议》让十年前签署的CEPA更加实实在在
本次《粤港自贸协议》的签署并非横空出世,而是有备而来。一是早在十年前,2003年的6月,内地就与香港特区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属于独立关税区间的自由贸易协议,并且采取正面清单管理模式;二是随着上海自贸区发展的突飞猛进以及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带来的改革红利增长,自贸区模式已经具备推广条件。但是,毫无疑问,这次《粤港自贸协议》相比较10年前的CEPA有了重大制度突破。尽管CEPA历经十年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不断完善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市场互通规则,但是CEPA的很多核心政策在现实中往往难以落地,协议约束效力也极为有限。其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无处不在的繁杂的审批手续和由此带来的居高不下的监管成本。
这次《粤港自贸协议》的重大突破正是要打破以往CEPA的核心阻力,让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的政策更加切实可行。
其中,有两大改进措施为互联互通的落地保驾护航:一是首次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形式签署;二是采取试点的方式,在广东先行先试,为将来全面推进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打基础。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打通粤港自由贸易大动脉
从行政权力许可你干什么到事前告知不能干什么,这是最有效率的简政放权。上海自贸区采取负面清单来简政放权的成功经验增强了内地与港澳地区签署更加开放的自由贸易协议的自信心。这次《粤港自贸协议》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商业存在方式下以负面清单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即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160个部门的分类,逐个领域做出具体承诺,除列明具体限制性措施外,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实行与内地企业同等的待遇;同时,为支持香港市民北上创业,对个体工商户做了更大的开放。
总之,带有防御性正面清单管理模式早已不能满足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需求,一道道繁杂的行政审批门槛就如同挡在内地与港澳地区贸易道路上的一块块巨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正式确立将彻底打通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大动脉,没有防御性过强的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退市,就不会有内地与港澳地区一路畅通的贸易自由互联互通。
如果说十年前的CEPA仅仅是打开了内地与香港贸易互联互通的一个门缝,那么2014年的《粤港自贸协议》以及《粤澳自贸协议》则是推开了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全面自由贸易的大门,我们距离将香港与澳门纳入一体化市场且完全内资待遇的CEPA最终目标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