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多个民生产业领域。其中还特别提出了四个重点投资工程,包括粮食水利、交通工程、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服务。乍一看,这些民生工程投资领域其实并非民间资本投资的处女地,民间资本投资经济基础建设早已算不上新闻,但是在经济面临通缩压力的今天,发布激励性的《指导意见》将是继国务院新"融十条"和央行降息之后的又一重大经济复苏刺激信号。
所谓社会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语境下,通常是相对于国有资产资本而言的民营企业流动资产和家庭金融资产,即民间资本。《指导意见》中所鼓励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民间资本。基于民间资本的单纯逐利属性,国家基础民生产业在传统观念下应该由国有企业资本投资建设,与此同时,诸如能源、交通等带有公共战略性的领域也形成了垄断利益格局,很多战略性的民生建设成为了垄断利润的象征,"两桶油"就是经常被提及的典型代表。但是,随着近十年来市场经济创造的大量社会财富积累起来的民间资本规模不可小觑,同时,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也备受质疑,让民间资本自由选择投资领域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放开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政策红利面临着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
"不放心"一直是民间资本望洋兴叹的核心症结,面对各种鼓励政策和新投资机遇,民营企业何尝不想介入,介入的方式通常是直接投入与参股并购传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深知国有企业背后站着的是政府,很多行业的准入审批背后都站着一个婆婆,处处要看婆婆的脸色行事,这种不踏实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这种"不放心"归根结底是源于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顽疾,这使得民营企业很难与国有企业平等对话,按照市场契约规则行事。然而,国有企业及其所主导的产业领域就放心民营资本吗?显然是不放心的,担心民营企业的经营道德水平,更担心自己原来固有的垄断利润蛋糕被分走。
谁能治愈"不放心"的投资心病呢?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恐怕不能只停留在"指导"的层面,更需要执行层面的支持。同时继续建立法律规则体系和市场契约环境的维护措施,特别是要包括:清晰透明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且独立的监管机构;公开透明的竞标程序及项目要求;公正可行的风险分担机制;维护符合市场运行规则的价格体系。目前,国家虽然初步放开了民间投资能源、交通、公共服务等民生产业市场,并积极建设特许经营制度,但还缺乏实施细则和对国有资产自身的经营改革。
在刺激经济复苏的使命下,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更多民生基础建设领域,不能抱着甩包袱的心态,民营企业的国民经济贡献地位已经无可撼动,80%的就业人口在民营企业,这无疑对缓解经济衰退压力具有重大保障意义。如果说15年前的民营化浪潮显得过于浑浊,那么今天新一轮的民营化浪潮应该更加清澈,给民营企业一个更可靠的稳定环境,有的时候比给予过于激烈的刺激优惠政策更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