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记述洛川县军事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上限为事物发端,下限至2005年12月31日。为了保证记述内容的完整性,个别事件延伸记至2006年。三、本志为章、节、目结构。体裁以志为主,记、传、表、录、图、照并用,力求图文并茂,相互印证。
四、本志记述范围以2005年洛川县行政区划内的军事活动为主。
五、本志所列古、近代地名均用军事活动发生时的历史地名,并括注今名。
六、本志尊重历史习惯纪年。清代及清以前采用帝王年号括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时期采用年号与公元加注相结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采用公元纪年。
七、本志的军队番号、代号均采用阿拉伯数字。中华民国时期以前的计量单位采用历史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采用新制。
八、“中国人民解放军洛川县人民武装部”一词缩写为“县人武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洛川县中队”缩写为“武警洛川县中队”。
九、资料来源:《陕西省志第五十九卷军事志》、《洛川县志》(1990年版)、《洛川年鉴》(2000~2003、2004~2005)、《洛川特委与黄龙地委》、“洛川会议”旧址馆藏资料、《洛川县志》(民国三十三年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