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
致:伊丽莎白克雷格克拉克森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
1913年9月15日]
亲爱的丽兹:
我写信是要告诉你,对于昨天我无法接受你的“邀请”,我实在是非常抱歉。但是支气管炎非常讨厌,插手搅黄了这份邀请。记住,丽兹,等到三个月后“冬青树开花时节”我们见面,你就是“那个她”(有人吗,快点给我一首适当的[划掉的词]四行诗[1]),好吧,无论如何[划掉的词]你是那个她。我的情绪特别沮丧和散漫。外面阳光灿烂,可是我完全肯定,太阳这么做只是出于怨恨。马路对面的教堂里,他们在唱赞美诗。我认为他们至少可以唱(她的)。我要给你写信,寄到新泽西州平原镇哈特里奇女子中学。我发誓那会是一封通情达理的信,不是一堆愚蠢可笑的杂乱无章,像这封信一样,因为:
我的头脑一片混乱动荡
这封信似乎也杂乱无章
因为这些字似乎嘟嘟囔囔
我的笔也即将跌跌撞撞
这些纸也揉得杂乱无章
于是我签名,你卑微的仆人
菲茨杰拉德
附: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没有感到内疚吗?”。无论何时,要是你感到内疚或者什么其它病痛[原文如此],给我发一封夜间电报——
(签名)斯科特——
致:伊丽莎白克雷格克拉克森
大学公园15号
新泽西州普林斯顿
1913年9月26日
亲爱的伊丽莎白:
我现在正在学习(拉丁语)。我现在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这太棒了!我为之疯狂。今天我们手忙脚乱。大二学生全体集合在体育馆前面,大一新生试图冲进去。你可以想象一下那场面。四百名大一新生,你真挚的我也在他们当中,对抗380名大二学生。一切都毁了,衬衫、针织套衫、鞋子、袜子、裤子、帽子等等撒满了战场。我完全精疲力竭。我在第一排,一个大二学生和我几乎杀死了对方。我从头到脚遍体鳞伤。进去之后,我们选出了班长、副班长和第二副班长。等我们再出来时,大二学生试图突破我们的防线。我们打啊——败了他们。然后我们绕校园游行,高喊“热烈支持十七岁”,这首歌很动听。然后我们欢呼唱歌。嗤!!!这是在某个地方,我手里有一大片某位大二学生的衬衫,某人有一大片我的针织套衫(只有老天知道是谁)。今天晚上是炮轰高峰,所以,要是你再也收不到我的信,你就知道我还是大一新生就死了(温柔的感伤)。现在,“胡闹”(或者欺侮)还在继续。这非常愚蠢。大一新生得把帽子叼在嘴里,顺便说一下,我们的制服有些古典(不)。
[这里,菲茨杰拉德画了一副幽默的自画像,穿制服的大一新生。]
(穿着大一新生制服的我的画像)
黑色帽子
黑色针织套衫
灯心绒裤子
黑色袜子
黑色鞋子
大二学生让你讲有趣的故事,然后他们不笑,只是叫你讲完。然后他们叫你去挖掘笑点(注意:你挖)。今天早上我放弃了。
注释:
[1]四行诗(quatrain),欧洲常见的诗歌体裁,每首诗有4行,押脚是aabb、abab、abba和abcb。(译注)
1917年
致:埃德蒙威尔逊[1]
1917年9月26日
萨米特大道593号
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
亲爱的兔子:
收到这封信,你会很吃惊,不过,我求你一定要写回信。我写信的目的是想清楚地知道,短兵相接的战争对你这种性格的人有什么影响。我的意思是,我很好奇想知道,你的观点如何改变,或者没有改变——
我参加了正规军考试,但是还没有收到他们的任何答复。约翰毕晓普[2]在印第安纳州本杰明哈里森要塞的第二营地。他期望是第一少尉。我和他共度了足足一个月(七月)的时光,写的诗多得可怕,主要是在梅斯菲尔德[3]—布鲁克[4]的影响下写成的。
这是约翰的最新作品:
闺房
此处依然诉说着玫瑰的颓废之美,
从香气隐约追溯到佛手柑的败退,
丰盈的光线和丰富的沉默叫人疑心
翼琴[5]的歌声唤醒死者跳起加伏特舞[6]
因为光线渐渐轻柔,沉默永远颤栗,
仿佛它将量错绸缎和花边的尺寸,
十八世纪的某种疯狂叹息着摇曳
穿越精致徒劳的一生,抵达濒死的优雅。
这是她爱的音乐;我们时常听见
她独自走过修剪了青草的露天花园。
当时夏天开始变得温和
她死于一个漫长的午后,蝗虫尖叫。
艳丽的棕榈仍然在攀爬窗帘的皱褶;
棉布上,午后阳光打歪的花朵褪色。
这里还有她的书本:蒲伯[7],伯顿[8]的早期,
一本破旧的魏尔伦[9];《幸福集》,《华宴集》
来吧——我们走吧——我已尽力。在此处
寻回了太多的过去,但最终没找到任何
创造了那个爱情与恋人之季节的事物;
把你的手给我——她很可爱——我有眼无珠。
怎么样,是好诗吧?他还没有发表。昨天我寄给杂志十二首诗。如果都退回来了,我就放弃诗歌,转向散文。到了春天约翰可能会出版一本诗集。我当然也想出,可是没有机会。这是我的一首:
致塞西莉亚
当时虚荣亲吻了虚荣
一百个快乐的六月前,
他屏住呼吸仔细琢磨她,
琢磨时间可能知晓的事物
他将她写成诗,韵脚是生和死,
“为一次,为一切,为爱情”,他说……
他的呼吸吹散了她的美丽
她和她的情人们一起死去。
永远是他的智慧而不是她的眼睛,
永远是他的艺术而不是她的头发。
“学会了韵律把戏的人,明智些
在那儿,他的十四行诗前停下步伐。”
于是我的所有话语,无论多么真切
都可以将你唱到第一千个六月
而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
只做了一个下午的美女。
这首诗相当好,不过当然,在约翰的诗面前就黯然失色了。顺便说一下,我想到了一本你会喜欢的小说,威尔弗雷德沃德夫人的《适当的时机》。然而,我并不认为现在是告诉你这个的适当时机。我认为本世纪最伟大的英语小说是《新马基雅弗利》。我整个夏天都拱手送给了酗酒(杜松子酒)和哲学(詹姆斯、叔本华和柏格森)。
大部分时间我都无聊得要死——杰克纽林不是个悲剧性人物吗?——我几乎不认识可怜的盖里。请务必写信告诉我细节。
八月我差点接受委派去了俄国,不过没去成,所以我要寄给你一张护照上的照片——如果信件检查员没有出于某种原因拿走的话——照片上的我看起来像是日耳曼人,不过我可以签上名字证明自己是凯尔特人。
非常诚挚的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致:埃德蒙威尔逊
[1917年秋天]
小屋俱乐部
新泽西州普林斯顿
亲爱的兔子:
之前我一直打算给你写信,但是你也知道,我换了个环境,那些必要的劳作偷走了时间。
你的诗到了我的室友约翰比格斯手上,我们会放在下一期——不过,诗实际上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所以我给你寄了我的抄本(冒险),请你体贴地改正后寄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