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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壬午之战,初试锋芒

袁天尧回到军营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但是吴庆天还没有睡。袁天尧记得一个嘴角布满伤疤的老道曾跟自己说过:“印堂黑者,妖魔缠身,克日归西。”当时灯光很暗,吴庆天手里握着一支笔,对着案卷在打盹儿,脑门子黑漆漆的。想想吴庆天这几年来对自己的照应,袁天尧还是很感动的。当时吴庆天已经年过半百,胡子虽说依然浓密,但却已经斑斑点点,让袁天尧好不感伤。时隔多年之后,袁天尧对老道的那张嘴依然记忆犹新,那或许不是什么烫伤,而是因为他总喜欢说不吉利的话,被人打的吧。

袁天尧刚刚骑马回来,确切地说,他只骑了一小半的路程。都怪那个骑兵太重,那匹马跑了一半就不行了,于是袁天尧和那个骑兵只得将这匹马生生拽着拉回了马厩。拉一匹筋疲力尽的老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袁天尧又累又热,身上直冒热气。

既然自己很热,那么吴庆天也势必很热了。基于这种原因,又出于对长辈的孝心,袁天尧小心翼翼地靠近了吴庆天,将他身上披的大褂子掀掉了。当手感舒适的大褂子被拿走之后,袁天尧惊讶地发现,原来对方还穿着一件厚厚的棉布大衣。

“穿这么多,怎么能不内中燥热、印堂发黑呢?”袁天尧流着眼泪,轻轻地把这件大衣也脱了下来。这个时候,那个骑兵火急火燎地闯了进来:“大人,那匹马在圈里不老实,还得您搭把手挪个地儿!”

哀伤之中的袁天尧是不会拒绝别人的,他恭敬地向昏昏沉沉的吴庆天行了一个礼,然后又来到了马厩,和骑兵一同把那匹马牵走。可困难的是,这匹马很胖,就跟袁天尧自己一样,此刻又失去了知觉,像是一匹植物马,袁天尧要做的,就是把这匹植物马连根拔起,换到另一间马厩中去。

等到忙完马的事情之后,吴庆天还没有醒,袁天尧感觉自己更热了。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不穿上衣更舒服。既然如此,吴庆天穿着薄薄的衬衫,就更不合时宜了。考虑到对方是一方政要,袒胸露乳有失威仪,于是袁天尧就将吴庆天的鞋子脱掉了。

“印堂黑成一片了啊。”当靠近吴庆天的时候,袁天尧这样想。他撅起嘴巴,卷成一个喇叭,又把脸往前凑了凑,想给对方吹吹气,希望能够给吴庆天送去一点凉风。

“天尧……”吴庆天醒了。

“我在这里。”

袁天尧本来以为自己会因为细致入微的照料而得到赞扬,但是没有想到吴庆天发现自己衣不蔽体的时候,勃然大怒,那种眼神令袁天尧终生难忘。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呢?袁天尧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知道,那不单单是用愤怒可以描述的,似乎还有一点羞怯?羞涩?羞愧?羞耻?总之,当时的吴庆天完全没了读书人的样子,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破口大骂,骂完之后,直接就将袁天尧送到朝鲜去了。

后来,袁天尧才知道,吴庆天是打算自己去朝鲜的,本想把袁天尧留在大后方,但是不知道那天他为什么发了那么大的火,一生气,就把袁天尧送到一线去了。经过那天晚上的事之后,吴庆天的身体状况也明显糟糕了许多。

“可能是被我气坏了吧。”袁天尧心想。

其实去朝鲜打仗也没有遇到多少困难,袁天尧年轻气盛,常常偷酒喝,一喝醉了就殴打士兵。刚刚到了南郊屯子山的时候,太阳还没有起床,袁天尧一边命令军士就地扎营,一面吩咐人给自己取酒喝。或许是袁天尧那天心情不好,又或者说当天听差的那个人倒霉,总之在刚到朝鲜的第一天,袁天尧就犯下了一桩血案。

“我在这里踱七步,务必将酒送来,如迟立斩!你可明白?”

不幸的是,当袁天尧的右脚迈出第八步的时候,送酒人才跳进大帐。

“斩!”袁天尧从容地将这个人处决了。从此以后,军中扬起一阵严肃、剽悍的风气,所有人都严守号令,不敢越雷池半步。没过多久,吴庆天到袁天尧的军营里视察,当时来的还有一个官阶更大的人物。后来入了京师,袁天尧才知道,那个不苟言笑的大人物叫李宏基,别人都叫他李中堂。李中堂对这里的军纪非常满意,临走时还拍了拍袁天尧的屁股,帮他把衣服上面的干草片掸掉了。李中堂有一对精美的耳环,在身边那个漂亮的丫鬟耳朵上面缀着,袁天尧呆呆地望着那对耳环,惆怅了很久。

因为袁天尧治军有方,吴庆天又重拾了对他的信任,当时朝鲜那边的大官叫做赵瑞戌,袁天尧需要天天和赵瑞戌打交道。

军营里面全是汉子,没有小梅和翠翠,袁天尧觉得很烦。于是,他打算出去找找乐子,出了辕门往南走,似乎可以看见人家,袁天尧偷偷地遛了出来。他听说朝鲜人挂的是黄灯笼,但是袁天尧找了大半天,也没看见黄灯笼。恰巧前面有一个酒家,袁天尧决定进去坐坐。

方法总是会有的,说找不到解决办法的人只是没有被逼到绝境。袁天尧用手指头蘸了点水:“吃点什么呢?”他想:“煎鸡蛋吧,只花三个铜板,一会儿花得更多。”出于这种考虑,袁天尧认真地在桌子上画了一只鸡蛋,为了和没有味道的煮鸡蛋区分开来,他又给鸡蛋上面添了一些花纹。

菜很快就上来了,老大一只锅子,里面炖着一只王八。看着小二那副笑眯眯的样子,袁天尧很上火。王八汤喝了也会上火,在袁天尧看来,这无疑是店主在对他进行讽刺揶揄。袁天尧不觉又低头看了看桌子,上面水迹还没有干,不过那鸡蛋确实像一只王八。其实有些时候,事情完全可以办得简单一些,去看看别人在吃什么,用手一指就可以了。袁天尧带着小二在其他几个桌子旁走了一圈,最后相中了一种面条。

“连气都不冒,冷了吧唧的,肯定也很便宜。”袁天尧想。

但是这种面吃起来味道还真不错,蛮过瘾的。

袁天尧刚刚吃完面条,还没有休息好,就瞟见从包厢里面跑出一个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赵瑞戌,后面又跑出吴庆天来。既然赵瑞戌在前面跑,吴庆天在后面追,那么袁天尧就必须出手了,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猛地一扑将赵瑞戌直接撂倒在地。紧接着,一伙清兵跟了上来,将赵瑞戌包成了一个粽子,塞进一顶轿子里就走了。

擒贼先擒王,吴庆天总说这句话。

第二天,袁天尧就跟着吴庆天班师了。

然而就在往回走的时候,吴庆天却突然闹起了肚子,军医说是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怎么解呢?最好的办法就是盛一杯乡土,再掺上乡水,拿去给病人喝。

“干爹,喝下这个,咱们马上就要到家了。”

“天尧,你是一个有前途的人,”吴庆天咳了几声,又说,“也是一个有妻室的人。”吴庆天说这句话时的眼神很奇怪,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有痛恨,至于是仇恨、怨恨,还是恨铁不成钢,袁天尧显得非常迷茫。看到义子茫然无措的样子,吴庆天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袁天尧身边的几个亲兵。记得吴先生说过,人在眯起眼睛的时候攻击性最强。看到长官检视自己,几个亲兵就立即严肃起来,昂首挺胸,做出一副英武刚毅的神态。

吴庆天捶着胸口,突然大叫一声,从担架上面跌落下来,口中喷出一股鲜血。太阳正在收尾,那些“血花”在阳光的返照下显得晶莹剔透,闪闪发亮。落日的余晖在吴庆天的脸上扫了一下,他也就顺着金线收起的那么一掠,合上了双眼。吴庆天走了,袁天尧也就成了这帮士兵的头,在返乡的时候,他一直在揣摩吴庆天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是这个问题太痛苦也太深奥,袁天尧一时半会还猜不透。

“啐!啐!啐!”袁天尧狠狠地朝地上吐口水,那些不愉快的心情,连同郁结在胸中的块垒,也都随着胸腔的开合,释放出体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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