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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情路深陷,欲罢不能(2)

鱼晚虽不经常回申家,可这申宅仆从的样子还是大概认得的——申宅虽然大,但因申久冲不喜热闹,仆从还不及她晚园的人多。可这海贵,她左看右看,总觉得这海贵极为陌生。

忽的,鱼晚眼前突然一亮——海贵海贵,她终于知道他应是哪里的人了。

据说,韩府府邸的仆从名字十分奇特,女仆的名字均是枚字开头,而男从则是海字。

比如枚青,枚兰。比如海承,海梨。

比如还有眼前的这个——海贵。

韩王虽名为王爷,其实并不是池国真正的皇亲国戚,原本是烟国的人。池烟大战,池国吞烟,这烟国将军韩众见烟国反抗无望,便带着一干精兵投靠了池国,使岳烟之役提早大结。此后封功论赏,赵奕感恩韩众情谊,便封他做第一外姓亲王,名为韩王。

而这韩王因生于烟国一个名叫枚海的小镇,故为仆从起名均为枚、海。

申家与烟国之前便有贸易通商来往,再加上韩众喜欢江南郡茶庄的“烟茶”,而且购买得特别多,慢慢的,申久冲便让人带最新的茶叶亲自送与府上,这一来二去的,因为两人性格差不多,韩众便与申久冲成了极好的朋友,所以有时跟在申久冲后面的申鱼晚便成为他们最佳的话题对像,韩众似乎很欣赏鱼晚的飒爽大方、敢作敢当毫不扭捏。申久冲也有“联姻”的念头——别的不提,但在这个重农的国度里,商贾虽然钱多,却是最下等的民众。因此,要想提高自己位置,与官联姻,是最好最快捷的方法。

说得再明白些,这似乎就叫做“高攀。”

这事在鱼晚十一岁时就提起很多次,从此每一次去韩府,鱼晚都是战战兢兢,能逃一次是一次。她不喜欢两家父亲为她属意的夫婿——那个名字叫做韩廉的家伙。或许是因自幼习武的缘故,那人眼色极为狠厉,每次鱼晚与他视线相接,她都觉得自己像是砧板上的鱼肉,随时都有被他剁了的危险。

不过或是上天有眼,在惴惴不安中,韩王韩众居然暴病死了。

为体现对这个外姓王的重视,鱼晚记得,当时赵奕还下令全国宵禁三日,是按皇亲要员死的规矩来办的。看着韩府到处飘荡的白色绸带,鱼晚表面做出哀痛的模样,其实心里乐得要开花。她想,这回老东西去了,终于逃过一劫,不用再和这韩廉结亲了。

却没想到,她高兴得实在太早。

十三岁鱼晚生辰那天,韩廉居然带礼上门提亲。言谈之间,把她夸成了花一样的人物,尽显对鱼晚的爱慕。说之前两家大人便有意结亲,而他也很喜欢鱼晚。此次父亲归天,他怕两家亲事耽搁了,这才冒昧前来。

一副心急万分的求爱样子——那表情,仿佛恨不得当时就把鱼晚给扛到韩府。

这简直就是与申久冲一拍即合——韩众死了,他正怕亲事搁置,再高攀不了韩家,白白失了个好亲事。没想到韩廉自己也有美意,如果鱼晚再答应,这简直就是佳偶天成,美事一桩。

可是,这问题就出在自己女儿身上。

鱼晚每次都是推迟,说自己还小,担不起成亲的事。她日日胡闹其实也有这个原因,想韩家也属大户,应该不喜欢这么跋扈骄纵的姑娘。她想把自己搞得臭名远扬,不让韩家再看她一分。

可是没想到,她似乎越闹,韩家似乎越欣赏她独特的个性。

韩廉来得越来越勤,不仅如此,她如果在外面闯了祸,他还暗地里出手帮扶。这么多日子来,也是因为韩家的庇护,她才能次次胡闹后却还安然无恙的。鱼晚简直无奈,这日子也一天天渐进,她由十三岁长到了十五,现在再说年龄不够之类的话推托,这不明摆着就是不想答应各种应付了事吗?

鱼晚赎回承晔那天,申久冲又提起这事,她满心不满,干脆说不喜欢韩廉。

没想到申久冲怒气横生,那样子狠厉,就差直接把耳光扇在她身上,“喜欢?你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不喜欢?”

按照鱼晚的性子,她真想直截了当回过去,说她就喜欢温承晔一个,除他之外,谁都不嫁。

可那会儿事情刚定,她知道父亲同意她赎回温承晔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此时如果再顶撞,无异于找打。

于是,事情又被这样搁置下来。

鱼晚倒是情愿自己多想——是因自己这几天被这么多事给缠怕了,所以才有这么多念头。

鱼晚抬眸看向温承晔——他正看向远处,目光廖远空旷,仿佛也是满有心事。似乎是因为察觉到她的目光,温承晔别过头,“怎么了?”

鱼晚把那些心事都压在心里,只是微笑道:“没事。”说着,又孩子气地腻到他旁边,晃晃他的胳膊,“承晔,还是你想事周到。”

温承晔浅浅一笑。

“承晔……”她又叹气,“过几天,我带你见个朋友好不好?”

“朋友?”

“是……”鱼晚簇起眉头想了一会儿,却仍是想不到可以形容韩廉的精准词汇,“算是……”

“小姐直说便是,无妨忌讳承晔的感觉。”

他这样一说,反倒像是她与韩廉是什么特别的关系,“你想哪儿去了?明明是朋友,”她拧眉,怕他不相信似的,仔细分辩,“真的,其实是爹的朋友,有的时候,帮我们忙比较多。”

“小姐要约什么人不必和我商量,”温承晔似笑非笑,“这是小姐的家啊,如果是有承晔做事的时候,尽管吩咐一声便是。商议却是不必的。”

鱼晚突然暴怒,“温承晔!”

“嗯?”

“你……”她又现出这几日常有的状态,似乎话被噎到了喉间,却是怎么努力都说不了口。她咬牙跺脚,脸颊涨红,“罢了罢了,我走!”

鱼晚一扭身,猛地掀动珠帘——因为动作太厉,坠子劈里啪啦地敲击着砸出清脆的声响。

每一声,都像是敲在他的身上。

而这样的情况在园子里其他人看来,温承晔与自家小姐的关系十分微妙的。

看见自己小姐颇为愤懑地掀帘出来,没有人不会暗自揣思——作为院子里的“老人”,他们见惯了一批又一批的伶客在府里来了又去。之前的日子——即使是容思,他虽在表面上盛宠一时,私下里却也没被他们瞧得起。在他们心里,他们虽是卖劳力的下人,却不管如何,心理上觉得自己也总比那些卖身的男人们要尊贵得多。

可是,温承晔似乎是打破了这一“惯例”。

他与小姐之间的关系,似乎超乎寻常的亲密,又或者可以这么说,他打破了这园子里原有的不少规矩。

先不说鱼晚小姐为这个男人做出这些荒诞事——如果一掷千金是鱼晚常用的戏码,那自残逃生,烧铺强夺,舍己护人便是这次最新的突破。从没人想到这总让别人生不如死的鱼晚小姐会为一个人做到这地步——他们原以为如果是得手了也便不稀罕了。倒没想到这温承晔到了园子里,又是一段匪夷所思的传奇——

他有自己的别院,并不和以前的伶宠们一样,挤闹的住在一个地方;他可以与小姐一桌吃饭,因他无意中看了丫鬟翠枝的一眼,鱼晚一怒之下遣散所有女仆,只留下最丑最笨的蓝萍侍候;她为他在这园子里树立威信,如果是谁不恭敬地看了他一眼,便立即会被眼尖的鱼晚发现——毫不客气地棍棒驱赶。

可是如今,鱼晚已经与温承晔两天没有说话了,而他似乎也十分识趣,成日不出自家院门。

众人猜测,鱼晚怕是又喜欢上了什么新的东西,或者是“人”,总之这两天她又开始了奔波:早晨便出,傍晚才回。连回来时也是一副异常疲惫的样子,谁都不搭理,沐浴之后便去睡觉。见到鱼晚这般状态,园子里人几乎都要胜利高歌了——看来“盛极必宠,宠极必衰”的法则在晚园还是最常规的定律。

却没想到……

这日晚餐时候,小姐鱼晚破天荒地早早归来,还没进门便大声吆喝着:“承晔,承晔!”

那样的神态,仿若这几天从没发生过什么不快的事情。

温承晔仍是之前温煦淡然的样子,听到鱼晚正大呼小叫地唤着他的名字,眸光微亮,慢慢地走了出来。

“我这几天忙,你怎么也不来找我呀?”鱼晚嘟着嘴,孩子气地抱怨着,“我那天也不是故意发火,其实是……”

小姐过来竟是解释与道歉,旁人一听,下巴几乎都要跌落下来。

“我没有,”温承晔温和地笑道,“小姐有事便忙自己的,不用顾着我。”

“我还担心你是生气了,其实我那天只是……只是……”鱼晚想了一会,还是没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便恬然一笑道,“承晔,你别小姐来小姐去的好不好?听起来别扭死了,就像我唤你那样,你称我鱼晚,可不可以?”

温承晔夹甜点的筷子一停,眉峰微微挑起,“可以?”

“当然。”鱼晚用力地点头。

“好,鱼晚。”温承晔微微一笑,“那这两天,你都忙些什么了?”

“我忙……”提起这事,鱼晚猛地扔下匙子,连饭也没吃,只顾把温承晔往自己卧房里拽去,“承晔,承晔!我给你置办了好东西!”

那样欢跃激动的模样就仿佛急于求赏的孩童。

能让鱼晚小姐感觉是“好”的东西,必然是不一般的“好”东西。

鱼晚虽未生在皇家宫廷,但作为富商之女,她也自幼习惯了见太多的新奇的物件——甚至很多在宫廷中颇显华贵的东西,在晚园却不足以被主人猎奇。温承晔也见识过鱼晚的大手笔,也在心里寻思着——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能让这个骄奢小姐都激动成这样。

却不想在见到时,他会真的愣住……

“爹爹今日进了一批货,是上好的锦微绒,很新鲜的名字是不是?据说,每产这么半尺,便同时需要四千只蜜蜂与蚕工作八十一天。蜜蜂用来保持这锦微树的甜腻与新意,而这蚕丝则要保证这料子的滑润与质感。所以啊,这料子看起来近乎于天蓝色的颜色,实则根本不是染得,正是天然而就。我告诉你啊,这衣料最神奇的便闻起来也不会像其他布料那般难闻,它有一种清淡的叶香味道……要不,你闻闻?”

她将锦微绒凑过去给他闻,这才发现他目光迷茫,明明是在看着眼前的布料,神志却明显早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承晔……”

承晔身子微微一颤,像是被从梦中惊醒,“怎么了?”他怔了一怔,这才又恢复那般清和的笑容,“锦微绒,果真是极好的东西。”

眸子流出一抹晶光,鱼晚惊喜道:“你知道?”

“知道。”承晔吸气,唇角笑意敛了敛,“你可知道,锦微树生于哪里?”

“呃……”

“这树极其稀罕,生于杞国,哦,是现今杞地的凌禹郡。而这凌禹郡,恰恰曾是我的属地。”温承晔眸光廖远,从鱼晚这边看来,仿佛有水光要从他的瞳中流溢出来,缀着点点星光,更显得他的面容温柔清俊,“锦微树生长条件矜贵,风吹不得,日晒不得,因此护理要特别精心。当日杞国,最茂的锦微树便长在我的府邸。每逢晚春,便开出云雾一般缭绕优美的花,然后,府内的园丁便开始了最忙碌的日子——从国内遍地寻来的优秀蜜蜂与蚕放入其中,经过一番劳作……”说到这里,他笑了一笑,“因此,皇孙湛府有时会被雅兴之人称作锦微园。”

“我只是没想到,我还能在有生之年,嗅到这样一股熟悉的香味。”他偏头看她,用从未现出的温柔眼神,“鱼晚,谢谢你。”

“不过,你这两天,全都忙这个了?”

鱼晚的心里正涩涩地感觉不舒服,听温承晔这样问,那一丝感伤又迅速地剥离,“是啊,”她抬头看他,激动地扬起唇角,“我要爹爹进货,便是要给你这套衣服,平日里做事可能快些,但这次情况特殊,又不能借爹的名让他知道。一切都是我偷摸着监督绣房来进行的。你知道锦微绒,便应该晓得这绒也有个坏处,就是极难雕饰缀纹。单是这些花纹,我便做了好久……而且,一步做不好便要抛却整件,为做这件衣服,我废了至少十段这样的绒纱。”

十段……便是要类似近千两银子。

这样的手笔,虽比他当年逊色得多,但作为市井百姓,却无异于天大的奢华。

鱼晚很兴奋,连连扯着温承晔的胳膊让他先穿来瞧瞧。温承晔原本不想再折腾,但又不忍拂了鱼晚的兴致,只能又去卧房里换上。

温承晔的身材原酒挺阔昂劲,再加之衣裳料子翩然,从卧房里走出来的刹那,饶是见识广多男色的鱼晚,竟也看痴了。

她一向知道他风姿卓越,仿佛是天边走来的人物,虽身于污秽之地,但气质却脱俗高洁,再加上眸子里几分飘忽朦胧的神色,总让人感觉他仿佛一切都漫不经心。可是今天却不一样的味道,明明仍是翩翩的衣料风格,他着在身上,竟有一种威严的气度。

他的身上仿佛天生便有一种贵气,自那袖口纹路,自那颈间襟扣,自那微摇衣摆,自那长发拂肩,终于毫无遮掩地流露了出来。那繁复的花纹由袖口开始,摇曳着攀延而上,自那肩头变成凌厉的一勾,映衬着他黑幽的眼眸愈加深邃,仿若有诱人堕入的功力一般,让人竟有些不敢看下去。甚至就连那始终上扬的唇角,都有几分尊贵的意味。

鱼晚像是傻了般那样呆愣在那里。

围绕在四周气流也似乎开始停滞,静谧,空寂。

仿佛只剩下两人的心跳声。

温承晔仍是之前那般的笑容,眉角稍挑,仿若是在询问她的意见。

“承晔,”鱼晚看着他,傻傻的连眼睛都不眨,她喃喃道,“你生得真好看。”

“好看得我都要不认识你了。”

温承晔的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光华,平日极尽遮掩,只是流露出丁点光辉。可在适当时候,这样的气质便彻底倾泻出来。这时,世间万物,在他面前仿若只是陪衬。

她一向觉得他是伶客,她是他的救星。可是在此刻,却自惭形愧。

又在心底隐隐地骄傲欢跃着——这是她的承晔,她喜欢的男人,她要的一生之爱。

选来选去,选了十月初二这一天,鱼晚特地在出门之前请人算了算风水,人家说那天适宜出行,必有大福之事发生。

天气也不错,阳光温煦,这是一个很难见到的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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