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来的晚年算是最幸运的。1983年10月,中共瑞安县委发出349号文件,为其错划右派彻底平反。在老家义乌,他成了被再度发掘出来的有价值的“出土文物”。冯志来被调入县经济研究中心,为义乌小商品市场的崛起贡献力量。他还先后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最终在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的职位上光荣退休,衔正科级。1993年和1998年,当时还在新华社做记者的我曾两次采访过冯志来,他向我赠送了一本由自己的10余篇有关振兴义乌经济的论文集结而成的小册子,书名叫《兴市边鼓集》。
——杨木水大难不死。1971年“九一三”林彪出逃,命丧蒙古国温都尔汗。因攻击“林副统帅”而被加判死罪的他侥幸免于一死。1975年,服刑满10年的杨木水出狱,1978年摘掉反革命帽子,从此游走江湖,当起了草药郎中。说来也是有福,在上海走方卖药期间,他结识了一位以卖鸡蛋为生的江苏淮阴姑娘,姓刘,年方18。小女子自愿拜杨木水为师,帮他一起卖药,并日久生情。51岁那年,杨木水与比自己小20多岁的刘姑娘拜了天地,育有一子。2001年,杨木水病逝。
——发誓终身不娶的陈新宇依然坚持“彻头彻尾地单干”,孑然一身。被劳改后,他写过200多封“翻案信”,接着是平反,再接着是薪水微薄的退休生活。2000年,我在新昌采访陈新宇时,他正热心于搜集资料,整理自己倡导包产到户的编年大事记,准备编写合作化运动史料集。此后,我就再也没有了他的音讯。今天,如果他还在世的话,应该已是85岁的迟暮老者。
2007年底,当我决定着手浙江30年改革开放史书稿的写作时,1978年前后章节的史料梳理曾令自己颇为惶恐。
自1986年始进入新华社浙江分社从事经济报道,由于职业的机缘,我几乎全程目睹了此后浙江改革风云跌宕的每一出精彩大戏。加之新华社作为中国最权威传媒的特殊优势,某些至今不为人知的浙江改革重大事件及变革拐点,我和我的同事们有幸成为寥寥无几的媒体观察者甚至是推动者。这22年,新鲜而富有动感,每一点滴都历历在目。
1978年至1984年,则是一段概念化的模糊影像。于是,我开始花费数倍的精力寻访。
无数次,我走进浙江大学图书馆八楼库房。几十年前的古旧书刊堆到天花板,阴冷寂静,时空错乱。一页页的报纸沙沙翻过,焦黄发脆,霉点成片。许多页码已经相互粘连,稍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撕裂。显然,很久以来,极少有人翻阅过这些陈年的碎片。
面对我心切的追问,不同的被寻访者往往也是同样的表情——茫然:包产到户?不记得了,记不清了,好像是吧。
30年,10950个日子,差不多是一个人走向成熟所需的时间。当我们逐步走向成熟的时候,似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婴儿呱呱坠地时的第一声响亮啼哭了。
的确,联产承包、包产到户早已被冠以中国改革的“东方启动点”、“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沉淀为灿烂的光荣名片。然而,对其历史性的价值与深厚内涵,我们真的已经完全读懂了吗?
一个公认的结论是,改革之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率先突破与大面积推行,带来了全国范围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日后的各领域改革奠定了稳健的经济基础。在浙江,我们也看到了足以佐证这一结论的事实。据官方统计,联产承包全面开花的1982年,浙江第一产业农业猛增了15.7%。这在历史上是罕见的,只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少数年份有过类似的景象。
但我们注意到,浙江的基本省情就是人多地少,而且不是一般的少。1978年,浙江户籍人口总数约4300万,人均耕地0.68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亩。对农户而言,土地的期望收益贡献率是十分有限的。到2007年,虽然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连续22年高居全国所有省区之首,达8100元,但是来自土地种植的收入不到20%。毫无疑问,联产承包所带来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肯定不是支撑浙江此后近30年可持续改革的全部力量所在。
20世纪60年代后,“兴无灭资”、“割资本主义尾巴”、“狠斗私字一闪念”成为触及每一位中国人灵魂深处的“最高指示”,构建乌托邦式理想王国的基点即为“一大二公”的高纯度所有制形态。
恰恰包产到户来了个乾坤大颠覆,它明白无误地确定了人作为利益动物的天然属性。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有言:“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无论我们如何深恶痛绝,“私”不是人的原罪,在可以想见的历史阶段,人对于占有私利的强烈欲望,仍将是社会发展、文明进化的原动力。
而包产到户则进一步确定了个人——在现有社会关系属性下往往表现为个人的家庭化组合“户”——是追逐利益最大化、最优化的基本细胞。“户”,由此而得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最活跃、最优质的市场主体。在以后的章节描述中我们会清楚地看到,以温州为例,最初的小作坊、夫妻店式的家庭工场—联户经济—股份合作企业—规范化的现代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发展模式中,“户”构成了一切高效经济活动的起点和最广泛的基础。
如果从以上视角解析,包产到户的大突破无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改革时期与改革开放30年的根本性转折,其分水岭式意义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问题又来了:既然包产到户具有如此深刻的前沿价值,那为何全中国都在同样的改革大政策之下以联产承包破冰,数十年之后却表现迥异:不少地方仍然在为解决广大农户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而努力,以浙江等为代表的沿海省份,却百业兴旺、生活富足?
浙江一位老资格的农村问题专家向我分析了所谓中国农村的“3亩·15亩·50亩”发展路径理论,颇有见地。详解如下:
——“15亩模式”。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南、湖南、四川等中国中部地区。按照这一区域人均占有耕地及平均家庭人口计数,每一农户的土地占有量约为10至20亩。以大包干第一村安徽凤阳小岗村为例,1978年时全村共20户,115人,耕地550亩。1979年,大包干硕果累累,全年粮食产量由过去的1.5万公斤猛增到6万公斤,自20世纪50年代实行合作化以来第一次向国家上缴了公粮。小岗人感受到了丰收的喜悦,人均耕地4.78亩、户均27.5亩的美好景象,使他们坚信伺候好土地就会有好日子。于是,乡村工业的星火始终没有在这里点燃,直到1995年第一批小岗人不得不远走异乡打工,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同时,又痛感又很无奈。太迟了,他们已经错过了工业化进步的春天。至今,解决了温饱的小岗人仍旧徘徊在富裕的大门之外,以致曾经轰轰烈烈的小岗之路引来了诸多的质疑和争议。自家拥有的那一片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的土地,令小岗人深陷进退两难的尴尬。
——“50亩模式”。中国土地总体不富足的国情,决定了包产到户模式仅仅适用于少数区域。以当年最迟推行包产到户的黑龙江省为例,全省农村人口人均耕地10亩、户均50亩左右,居全国之首。这片令人垂涎欲滴的黑土地,可行的机械化与规模效应,都决定了不离土不离乡的现代农业同样有可能给这里的农户带来富裕之光。
——最值得探究的“3亩模式”。浙江恰是典型代表。改革启动之初的1978年,全省农村人均耕地约0.68亩(温州部分地区仅0.3亩),户均3亩左右。即使实行了包产到户、干劲冲天,按照当年的粮食产量水平和粮食价格,也只能勉强填饱全家老小的肚子,更不用说致富了。这一现实逼得上千万浙江农民在因包产到户而获得了经济行为自由权之后迅速转身,集体选择了两条生存路径:一是从家庭工场、乡镇工业掘取第一桶金;二是游走四方,做贾经商。两条路径互相推动、相辅相成。从此,浙江一路走来,一路精彩。
中国农民绵延数千年的对土地的渴望,显现出了其与生俱来的硬币的两面性——土地能给予它的拥有者以最坚实的生存滋养,然而在工业化、后工业化的今天,在一定的模式和条件下,土地亦可能成为起飞的最大羁绊。“3亩·15亩·50亩”理论并不能给出当今中国乡村分野的全部理由,但细细回味,无疑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厘清包产到户与由此发端的改革时代种种变局之间的内在逻辑。
本章故事给你描绘的是看似相互矛盾的景象:李云河、冯志来等众多浙江底层的小人物们——李云河仅仅官至副处,为不入流的七品小吏,冯志来一干人等更属无足轻重的草民——很早就开始为普通百姓的生存权、发展权奔走疾呼、前赴后继。而在他们之上的掌权者则表现出了一种传统的矜持,以及理由充分的观望。
事实上,这正是浙江30年改革开放演进的真实脸谱,自发的、广泛的、活力四射的民间创造始终是社会前行的第一力量。令人欣慰的是,政府在经历了最初的茫然与无措之后,逐步校正方位,投身大潮,成为改革发展坚定的推动者与维护者。有关这一点,在以后的章节里会为你叙述更多的故事。
现在,让我们一起上路。
【浙江改革史档案一】
“包产到户”名词解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我国农村现阶段普遍实行的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具体形式有:
(一)包产到户。即作为承包者的农户与集体组织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二)包干到户。即承包户在向国家缴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缴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后,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农民把这种承包方式通俗地称为“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包干到户在承包责任上比包产到户更为彻底。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村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也叫“大包干”。
【浙江改革史档案二】
数字浙江之30年比较
被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基本判断是,直到1978年,浙江仍然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的农业省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
——三次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为:38.1∶43.3∶18.6。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3个百分点。
——从业人口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为:74.82∶17.1∶8.08。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口低于全国4.06个百分点。
结论是,1978年,浙江的工业发展水平低于全国,第三产业明显滞后于全国。从绝对数来看,当年全省GDP总值为123.72亿元,列全国各省市区第12位;人均GDP 33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7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6位。
30年后的2007年,浙江GDP总值高达18638亿元,列广东、山东、江苏之后,跃居全国第4位;人均GDP 37128元,紧随上海、北京、天津,居全国第4位,增长速度为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