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8200000008

第8章 房屋买卖(7)

【典型案例】

常某买了一套新房,刚装修完还没入住,房屋的天花板和内墙面就开始大量渗水,吊顶、装饰灯、墙面、壁柜和木地板等都受到了水渍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常某找到开发商就维修和赔偿问题与其交涉,但开发商却声称室内渗水属于室内装修质量问题,与开发商无关。请问:开发商的答复是否有道理?如果现在不进行及时维修将会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而如果常某先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又会破坏原状,使常某的财产损失索赔无据,常某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

【专家评析】

本案中,常某遇到的房屋渗水等情况,就是典型的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的责任范围,此时,开发商有责任进行维修并赔偿常某的财产损失。

本案中,常某房屋的天花板和内墙面在常某还未入住时就开始大量渗水,而根据常识,这显然是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装修工程出了质量问题,并不是房屋内部装修的原因。根据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7条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装修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从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现在房屋屋顶和墙面渗水明显属于开发商的保修范围之内。

由于房屋的天花板和内墙面大量渗水,常某一直未能实际居住,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目前有三种方法可供常某选择:一是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二是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三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所需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此外,由于房屋的吊顶、装饰灯、墙面、壁柜和木地板等都受到了水渍的影响,使常某遭受了较大的财产损失,所以,常某还可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4条的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财产损失的赔偿要求。

提醒大家,对于房屋装修的质量一定不能马虎,尤其是对开发商赠送的所谓精装修。因为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开发商用不合格的材料进行装修,从而给您带来健康上的隐患。应该在入住前先对房屋进行环境检测,看其是否达标,最好隔几个月再入住,尤其家中有孕妇、老人和儿童的更应多加注意。

【法条指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7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14条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常干问题的解释》

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17.购买的房屋被开发商抵押,购房者该如何应对?

【宣讲要点】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房屋抵押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一些开发商却将已经出售或者即将出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购房者并不知道该抵押设定的时间是在购房者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前还是之后时,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如果该抵押设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前,那么,在订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如果开发商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并且是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屋的行为可变更、撤销。购房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设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此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购房者同样可以请求解除该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鉴于此,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开发商是否有商品预售许可证,是否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否则,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利益将会收到很大的影响。

【典型案例】

去年年底,彭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彭某向该开发商交纳一定的房产证代办费,开发商则须为彭某办理房产证。现在,房款早已交清,可房子一直没有交付,房产证也没有发放给彭某。彭某多次向开发商询问交房和办证事宜,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最近,彭某忽然听说该楼盘早已被抵押,现因开发商没有偿还到期贷款,银行正准备将楼盘拍卖。彭某震惊万分,赶忙过去打听,没想到售楼处已经人去楼空,开发商早就远走高飞了。据彭某了解,其他购买该幢商品房的业主也遭遇了与彭某相同的情况。

【专家评析】

本案中的开发商将所售房屋进行抵押的行为属于恶意欺诈,彭某有权要求其承担退款和赔偿的民事责任;另外,本案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开发商携款逃匿,已经构成诈骗罪,彭某应该向司法机关报案。

如果该抵押设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前,那么,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屋的行为可变更、撤销。彭某可以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设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彭某同样可以请求解除该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是在房屋抵押设定之前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尚未交付房屋并为彭某办理产权证之前,开发商仍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在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定抵押的行为是有效的,而银行根据有效的抵押合同行使抵押权的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这种根据抵押合同获得的拍卖权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彭某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所拥有的权利。这样一来,彭某就不能根据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获得该房屋,当初订立该合同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了。此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彭某可以请求解除该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条指引】

《合同法》

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9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8.按套购买预售房屋的实际面积“缩水”该怎么办?

【宣讲要点】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或者单元计价以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如果按套购买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对法律强制要求的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作了明确规定。

首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对法律强制要求的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作了明确约定的情形。对于按套计价的房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上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若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约定了处理方式的,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

其次,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对法律强制要求的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面积误差,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是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此时,购房者不得请求解除合同;二是在面积误差超出3%的情况下,如果是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但是所有权归购房人;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人。购房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

【典型案例】

2012年,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复式房屋的预购合同。合同约定,该预售房屋按套计价,整套房屋总价为88万元,套内建筑面积为110.2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4.01平方米,面积误差不超过2%,误差超过2%的部分多退少补。2009年初,王某接收房屋时发现,开发商提交的检测报告中关于房屋面积的测量结果为107.57平方米。比合同中的约定面积少了2.63平方米。于是,王某要求开发商返还多交的2.63平方米的房款,但开发商以房屋按套计价出售,且面积误差没超过2%为由,拒绝返还。现在,王某打算将该开发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评析】

商品房买卖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我国法律对商品房买卖的规定也相对较为严格。现实生活中,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面积不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极其常见的一种情形。

本案中,由于王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对法律规定的各项内容(如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以及误差的处理办法)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因此王某根据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误差范围内的差价。

提醒大家,购房时,一定要重视违约责任条款。应该尽量在签订合同时就将可能发生的纠纷写进合同中加以规范,对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这样在发生纠纷时事情就变得容易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条指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18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19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同类推荐
  • 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

    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历时多年,征求各方意见,终成此稿。书中以保护公民结社自由、规范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规范政府的监管活动为出发点,对各种非营利组织的设立、变更、组织结构、财产、组织监管、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致规范,对学界争议较多的管理体制问题、涉外非营利组织的问题、政府支持、许可主义与准则主义的问题等进行了梳理和论证。
  •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本书以案例为线索,研究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例如:恋爱期间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产如何分割;婚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割;老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等。书中不仅有真实发生的诉讼案例,更有合乎情理的律师剖析、切实可信的法院判决、防患未然的律师提醒和权威详尽的法条链接,是广大读者在购置房产、处理家事纠纷、提起房产分割诉讼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必备读物。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有着深远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与适用民诉法,我们约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的专家对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适用重点、难点。
  • 房屋纠纷处理一本通

    房屋纠纷处理一本通

    本书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房屋买卖、租赁、装修及物业中各种常见的纠纷。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几部与房屋买卖、租赁、装修及物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热门推荐
  • 威名天下:山海关(文化之美)

    威名天下:山海关(文化之美)

    这里,素有“天下第一关”的美誉;这里,是东北与华北的咽喉要冲;这里,更是万里长城起点的第一道雄关。
  • 神秘总裁之腹黑宠妻成瘾

    神秘总裁之腹黑宠妻成瘾

    一场车祸害得她失去父母,她只好寄人篱下,失恋醉酒后和四大世家之一之首帝洛琛一夜情后逃跑,帝洛琛下令全城找到她!!!
  • 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中自有颜如玉

    女主兰宁在国外旅游时,偶遇一个中国男人,并因迷路其发生争执。回国后,兰宁到新的杂志社工作,发现自己竟然成了自己一直喜爱的作家——幸心老师的编辑,而幸心老师,正是她在国外遇到的那个男人!
  • 来到西游记

    来到西游记

    一次意外,来到了西游的世界,不但有法力无边的佛祖如来,更有十世好人唐僧,还有着形形色色的妖怪,且看我如何笑傲在西游。
  • 脸红心跳爱上你:美男计

    脸红心跳爱上你:美男计

    坏蛋,她没想到自己会爱上这个表里不一的家伙,要是早知道,她才不会喜欢他呢!可是却不小心让他发现了自己的心意,想要逃,这个恶魔却抓住她,不让其走。丫头,我爱上你了,除非我放手,不然你绝不能够离开我身边!
  • 豪门盛宠:首席总裁请自重

    豪门盛宠:首席总裁请自重

    “你说,你想生几个孩子,你想生几个,我们就生几个……”高大的男人把她抵在墙上,极具诱惑性地在她耳边呵气。面前的这个男人,腹黑,俊美,掌控着几乎整个亚洲的经济,很难有女人不对他动心,可是,可是他是她男朋友的小舅啊!连若水:“我是你外甥媳妇!”慕泽熙:“那又如何?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会得不到!”原以为她是得到了他全部的爱,可是没想到,他竟然是透过她,在看向另一个人…得知真相,她傲然转身离去,四年后,她是国际知名服装设计师,强势归来,却再次被他狠狠地压在身下。她说:“总裁,请自重!”他邪邪一笑:“乖,很快你就知道我重不重了……”你离开我四年,我要你还一辈子!
  • 猫空爱情故事

    猫空爱情故事

    对于政大,我有一种似乎永远都抛不开的眷恋。别人问我,为什么对政大有这么深的喜爱?其实说真的,我不太清楚,但我惟一有印象的原因有两个。1、从小就喜欢张雨生,所以爱屋及乌。2、你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得不到的,在心里永远是好的。”如果你一定要问出一个所以然,那我只能告诉你,政大之于我,就像皮卡丘之于小朋友一样。因为在猫空发迹,所以似乎有很多人认为我是政大的学生。对于各位会有这样的误会,我只能说抱歉。
  • 五代

    五代

    “蔡东藩中华史”系列是蔡东藩所著历史演义的白话版,全书浩浩一千余回,写尽几度春秋,上起秦始皇,下至1920年,共记述了2166年的历史,共计11部1040回,约605万字。其内容跨越时间之长、人物之众、篇制之巨,堪称历史演义之最。被人誉为“一代史家,千秋神笔”。
  • 那一刻谁影响了历史

    那一刻谁影响了历史

    本书由我国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葛剑雄教授的讲课录音辑录而成,内容从春秋至清末选取了期间较有代表性且对历史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或事件,分为胡服骑射、轮台罪己、庙乐之争、王莽改制、谁主神器、汉魏禅让、鲜卑汉化、江陵焚书、玄武门之变、冯道长乐、亡国诸君、天书封禅、道君末日、悲剧海瑞、乾隆“肃贪”等15篇。
  • 意凌云

    意凌云

    浩瀚的宇宙中,地球不是唯一的生命星球,人类并非唯一的智慧生物。星空为棋盘,星辰做棋子,佳人素手研墨,书生引毫做弓,誓与深谙此道的上古大能们手谈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