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开始的时候还默默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跟我说:“别难过,我帮你忘了他吧。”我看着他,有点吃惊,怎么在黑暗里,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了呢?他的睫毛又长了起来了呢?我说那不可能。他笑了,凑过来开始吻我,他的嘴唇很厚,很软也很温柔。我没有和男孩子接吻过,有些害怕,也很好奇,主要是我想我都十九岁了,是该接一次吻了,所以也没怎么反对。可是我有些失望,我以为接吻都会窒息,可是我不仅仅没有窒息,脑子还特清醒,耳朵还能听到电影里的男主角在我脑袋顶上说话,他说:“我最恨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呢?”苏金金知道后饶有兴趣地问我。“湿乎乎的。”我说,我把脚费力地蹬进靴子里,坐在那儿歇了一会儿,从地上拿起另一只靴子,“他身上没有什么气味。我不喜欢没有气味的男人。”
从录像厅出来,我说不用送,就急急忙忙跳上一辆出租车跑了,后来我听同学的同学说有个很帅的男孩曾经向别人打听过我。我想也许就是他,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再见过面。他乘着他的南瓜车,穿着他的水晶鞋回到他的世界里去了,他带走了我的初吻,可是我并不介意。
六
春天来了,我还是只有苏金金,苏金金也只有我。彭飞和丁晓雯在一起,并没有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很快分手。只有彭飞自己依然坚信他们会分手的,只是现在还不到时候。他很苦恼,有时候会和我说,有时和其他人说。他每次和我说,我都觉得好简单,但是他总是说那很复杂,我说哪有什么复杂,我跟他客观冷静地分析这个事儿为什么这么简单。他也给我讲他的困境,情况是这样那样复杂,每次他讲完之后,我都觉得自己对他的爱少一点了,但是我不甘心,明明是很简单的事,怎么变成复杂了?于是我揣着他的这些复杂去找苏金金,跟她讲这复杂和不复杂的事,让她来说这到底复杂不复杂,苏金金说这一点不复杂啊,他其实喜欢丁晓雯,我说其实还是有点复杂的吧。然后我们花两小时,绕着学校的人工湖走了两圈,在小卖部里喝了三次兑太多水的奶茶来讨论这个事。讨论完之后,我又把之前流失的那一点爱给补充回去了。如此往返,周而复始,一会儿简单,一会儿复杂。
我始终不能明白他的苦恼,没有人能够明白。一天早晨,他骑着自行车绕了大半个城,冒着小雨,浑身湿透地跑到史冯家,把睡眼蒙眬的史冯从被窝里揪起来,告诉史冯自己要和丁晓雯分手。史冯说这还不简单吗?两个人聊了一上午,然后他骑上自行车走了。然后就没有了然后。这件事传遍了所有人的耳朵,过了几天,我们去彭飞家玩,要离开的时候丁晓雯来了,他说你们先在楼下等我吧,我马上下来。
我们就站在初春的艳阳地里等他,看着房顶垂下的闪闪发亮的冰凌往下滴着水,砸在地上,整整齐齐地在地上的积雪化成的冰面上砸出了一圈小坑。在主要的坑洞周围,散布着的,是芝麻一样的麻点。那是水滴砸在地上,溅起来的飞沫在冰面造成的。我从来没想过飞沫也会这么厉害,十分钟过去了,彭飞还没有下楼来。史冯说咱们走吧。我说:“不等彭飞了?他不是说马上下来吗?”
“他不会下来了。这又不是第一次了。”史冯说。
我只好跟着大伙一起走了。心里很生气,虽然我们也没什么正经去处,只是想漫无目的地乱逛一通,但是就这样让我们像傻子一样等着他,和那个女人在楼上耳鬓厮磨,也不告诉我们,他其实不会来了,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我更生的是我自己的气,我气自己是一个死心眼的人,为什么他不告诉我他不来了,我就要一直等下去呢?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我在等他,他又怎么可能来告诉我他不会来了呢?我想到这一点后,就更加痛苦了。苏金金说,要不然那就告诉他吧。不然我替你告诉他?我说不行。告诉他我会死。她说:“你可真没用。”我说:“你很有用吗?怎么不去告诉某人你喜欢他啊。”
她笑了:“咱俩都没用,要不怎么会凑成了一对。”春天的风吹绿湖边的杨柳,倒挂着的枝条上缀着新芽,明丽的阳光照耀在水面,温暖着我卑微的青春。不被宠爱的孩子,没有肆意张扬的青春,我们不懂得如何去索取爱,也不敢去索取爱,我不知道要怎样去对一个人说,我爱你,也请你爱我吧。
我曾经有过青春吗?几乎忘记了,几乎是在无知无觉中度过了。从不曾向这个世界索要过什么,我和我的朋友们一样,我们是一群沉默的年轻人,小学毕业时小学改制,中学毕业时高考改革,大学毕业时分配改革。我曾经有过一个安静的童年,突然有一天,一切都变了,而且不停地变来变去,大人们管这叫改革,我会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一个小孩子,看热闹一样看着这个国家一步步地改变,却不可能知道这每一步都改变了我的命运,和我息息相关。没有人问过我想要什么,大人们自己也都手忙脚乱,下海的下海,下岗的下岗,没有人真正关心过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乎过我们是怎么想,等他们终于可以稍微喘息,回头看看我们的时候,才发现,当年的这些小孩子,已经一个个长大成人,无可挽回。好在他们还来得及,把他们全部的关注,给予我们的弟弟妹妹和我们的下一代。而我们的青春,是在沉默中彼此相依为命的青春,世界不是我们的,开始的时候,它是父亲母亲的,是哥哥姐姐的,后来,它是弟弟妹妹们的,于是我们这一群人,上上学,跳跳舞,喝喝酒,打打架,彼此相爱,或者自相残杀,却对这个世界一言不发。
我曾经相信过一些什么,那大约是在我的童年,后来这一切都被毁了,我们成了一群还没学会相信,先学会了怀疑的孩子,信仰在灵魂里生根发芽之前,已经被毁灭。安全感是不存在的,也没有人给过我们,什么都可以在一夕之间被改变,没有解释,没有预告,它只是变了变了又变了,我们像墙角的野花,不为人知,静悄悄地成长,冷眼旁观,生活在这个世界之中,却与世隔绝,我们对这个世界一言不发,既不抱怨,也不指责,我们的心被放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开出的是一朵虚无的花。直到有一天,我们长大了,依然是沉默的一代人,连刚刚长成的小孩子都比我们发出更响亮的声音,人们嘲笑我们的失语,仿佛一群哑巴。然而人们却不知道,我们之所以不说话,是因为这世界太空虚,我们觉得无话可说。
我除了相信爱情和友情,还能相信些什么呢?我亲爱的少年啊,我不懂得如何告诉你我爱你,也不懂得如何请求你来爱我,我甚至不懂得你是怎样一个人,却曾经是这样执著地爱过你,只是爱而已,就是爱而已。等到我真正懂得你的那一天,万水千山已经走过,我早已不再等待你,但是,我却比从前更爱你,爱生命里曾经有你的日子,我们曾经相依为命的,我们不曾张狂和反抗过的青春。
我还是只有苏金金,苏金金也还是只有我。星期天的早上,她来找我,我们在友谊商店门前的小广场上,一人要了一瓶汽水,坐在台阶上喝。早上八点钟,广场上墨绿色的太阳伞还没有撑开。阳光直射在我们的脸上,我带了一顶草帽,把哭红的眼睛藏在帽子的阴影之下,我刚刚跟她宣布了我和家人决裂了,我要离家出走的消息。这个家我待够了,不想再过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于是我一大早溜出来在公共电话亭给苏金金打电话,她二话不说赶来了,陪着我在广场边一筹莫展地喝汽水。
“首先要租个房子。”她说。“嗯。”“你打定主意了吗。”她问。“嗯。”“钱怎么办?你还有钱吗?”“我有四十多块钱。”“我还有八十。”
我沉默。“那也不够啊,”她说,“然后呢?怎么生活呢?”“我会去找工作。”
“不上学了?”“半工半读。”我咬咬牙。她想了想:“要不再忍忍?”“这种日子我一天都不想过了。”“嗯。”
我哭了起来,她从包里掏出纸巾递给我,什么也没说,我真希望她能说点什么,但是说什么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于是我很快哭完了,擦干了眼泪。昨天晚上和妈妈吵架,哭了整整一晚上,现在已经没什么可哭的了。现在我已经知道自己是不会真的离家出走了,因为我是个没有用的人,并不知道怎样去生存,我为自己感到羞愧,甚至暂时忘记了委屈,窝囊废是没有资格感到耻辱的。太阳正渐渐地从我注视的东方往我们的头顶爬,街道上的行人多了起来,喝汽水的人也多了,我们商议着我要如何从家里搬出来,独自生活的事,越商量越觉得这事是不可能实现的。钱怎么办?住处怎么办?真要一个人搬出来住,内心也很恐慌。我越说越泄气,也看出来苏金金并不是真的赞成,却又不知道如何劝说,于是这个话题不了了之,我们陷入了片刻的沉默,汽水也快喝光了,苏金金说: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让你见美术系的那个男孩吗?”我吃惊地看着她。
“因为我怕他会喜欢上你。”她说。“你在说什么啊?”“我觉得男生都会喜欢你。”“彭飞就不喜欢我。”“那是他瞎了眼。”
“别胡说了,我怎么会抢你男朋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啊。”“你当然不会,可是他们会喜欢上你。”“既然他喜欢你,那说明他喜欢的是你这种类型的,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我当时都想了,如果他喜欢了你,我会退出。但我们以后也绝不会再是朋友。”她的眼眶突然泛红,闪着泪花,好像我真的抢了她男朋友一样。我呆呆地看着她,想到自己离家出走的事情还没解决,谁要去抢她的男朋友。
“我是说真的,上高中的时候,咱们班男生都喜欢你,我也觉得你特别活泼可爱。你没有发现我穿衣打扮都在学你么?……”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表情很严肃。我笑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我问,“怎么这么没头没脑的。”“我不知道。”她没笑,很认真地说,“就是突然很想让你知道。”“哦,这样。”我不知道再怎么接下去好。
“还是回家吧,”她看了看我说,“现在说什么从家里搬出来,真是太天真了。”
我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我们把汽水喝完,去校园里走了两圈,她又陪我吃了点东西,然后我送她去车站坐车,我独自一个人回家。太阳已渐渐落下去,家人摆好饭菜在等我,但道歉的话并没有说,没有人再提昨晚的事,一切一如往常。
我再也没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日子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下去了,年轻人总以为自己青春永恒,嫌岁月平静漫长,太过无聊,不知何时结束,反倒迷恋死亡。我是个连离家出走都不敢,更别提自杀的废物,无用到了极点,憎恨自己却无力摆脱,也只有将自己活埋。每天躲在家里看小说,偷偷租录像带来瞧,打“超级玛丽”打上一整天,看着那只老鼠一样的小人快活地顶着砖头,想人生若只是这样设定目标,完成任务,那会是多么快乐简单的事。
我已经很少再参加我们这个小圈子的活动了,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彭飞和丁晓雯黏黏腻腻在一起的样子,还要听他继续讲父母如何厌烦这个女朋友,自己终究要分手的决心。这总是让我听得火冒三丈,看着他一张俊脸,要强忍着才能不说出难听话来。上完课回到家,我只是吃了睡睡了吃,中午觉睡到傍晚,一睁眼,屋子里昏黄一片,只有些许光从绿莹莹的窗帘透进来,实在是不想起床,于是横躺着打量着窗棂,心里琢磨着,若是自尽,绳子挂在这里可否承受得住我的体重呢?听说自尽后会小便失禁,所以之前还是别忘记了上趟厕所的好,饭也不要多吃了。可是,什么时候自杀比较合适呢?三十岁吧。看看那些三十岁的人,他们都老成什么样子了,他们这样活着不觉得可耻吗?他们是怎么好意思活着的?我坚信我会在年轻的时候死去,绝不会像他们那样,拖着一副臃肿空虚的臭皮囊晃来晃去,污染这个世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算了算离三十岁还有十年要熬,只好懒洋洋地起床,随手抄起身边的小说继续看,看累了便继续打游戏,打游戏累了又继续睡,直到有一天在考试成绩单上赫然地发现有一科被毫不留情地挂掉。
洞穴人只好挣扎着从洞穴里爬出来,每天到图书馆里去占个座位复习功课,准备补考。其实就是看两页书,睡一觉,然后跑到外面乱逛,吃零食,发呆,四处东张西望。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显然是个农村来的姑娘,一张紧实的大圆脸,大大的眼睛很漂亮,眸子锃亮,健康黝黑的脸蛋子上,是两大朵怒放的红晕,夸张得好像年画里的人参娃娃,看得我高兴起来,一抬头看到她就忍不住笑,好想去她脸上拧两下。偶尔会有不认识的男生来搭讪,长得干巴巴,苍白瘦小,却装腔作势令人讨厌。趁我出去上厕所的工夫塞张纸条在我书里,刚刚发现还没等展开,他冲过来,把纸条夺了回去,说了声对不起,便飞速地离开阅览室消失不见了。有人拍我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史冯,听说他最近正在追求数学系的一个女生,但是现在出现时,却仍然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许是来找女朋友。
“干吗呢?”他问。“睡觉呗。”“我还以为你看书呢。”“是看书呢。”“你到底睡觉还是看书?”
“看累了才睡觉呢。”他拿起我的书本来装模作样地翻了两下。“你干吗来了?”我问。
“找你来了。”“切……”我鼻子里哼出冷气,“到底干吗?”
他笑,果然是陪某某来的,那名字我大概听说过,但是记不住。也许是数学系的那个女生,不过我对这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