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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梦回故乡(10)

父亲和俞太太招呼了一下:“来瞧瞧你们的新房子。”也不跑进去,直往顶东面从前祖母的房间里走去。像是他们的小姐的闺房,或是他们的少爷的新房,一房间的立体儿的衣橱,椅子,梳妆台,那四只流线式的小沙发瞧过去,视线会从那些飘荡的线条和平面上面滑过去似的。又矮又阔的床前放了双银绸的高跟儿拖鞋,再没有大麻子的铜脚炉了。祖母的红木的大箱大橱全没了!挂观音大士像的地方儿挂一张琼克劳福的十寸签名照片,放香炉的地方放着瓶玫瑰——再没有恬静的素香的烟盘绕着这古旧的房间!我想着祖母的念佛珠,没有门牙的嘴,莲心粥,清净空寂的黄昏。

“奶奶是死在这间屋子里的。”

“奶奶死了也快六年了!”

“上三层楼去瞧瞧吧?”

“去瞧瞧你的房间也好。”

我的房间一点没改动,墙上还是奶黄色的油漆,放一只小床,一辆小汽车,只是没挂窗纱,就和十年前躺在床上背《共和国民教科书》第五册时那么的。推开窗来,窗外的园子里那些小树全长大了,还是八棵玫瑰树,正开了一树的花,窗前那条电线上面,站满了麻雀,吱吱喳喳的闹。十年前的清净的心,清净的小房间啊!我跑到桌子底下想找那只小铁箱,可是那墙洞已经给砌没了。床根那儿的三枚钉却还在那儿,已经秃了脑袋,发着钝光。

“那三枚钉倒还在这儿!”看见六年不见的老友,高兴了起来。

父亲忽然急急地走了出去:“我们去吧。”头也不回地直走到下面,也没再走到客厅里去告辞,就跑了出去。到了外面,他的步伐又慢了起来,低着脑袋,失了知觉地走着。

已经是黄昏时候,人的轮廓有点模糊,我跟在父亲后边,也不敢问他可要雇车,正在为难,瞧见他往前一冲,要摔下去的模样,连忙抢上去扶住了他的胳膊。他站住了靠在我身上咳嗽起来,太阳穴那儿渗出来几滴冷汗。咳了好一会才停住了,闭上了眼珠子微微地喘着气,鼻子孔里慢慢儿的挂下一条鼻涎子来。

“爹爹,我们叫辆汽车吧?”我凑到他耳朵旁边低声地说——天哪,我第一次瞧见他的鬓发真的已经斑白了。

他不说话,鼻涎子尽挂下来,挂到嘴唇上面也没觉得。

我掏出手帕来,替他抹掉了鼻涎,扶着他慢慢儿的走去。

1933年5月22日

“新旧”对比,感染力强

穆时英的《旧宅》是一篇结构独特的作品,他不是直接写自己对老屋的情感,而是从父亲来信让他请假回老家去,于星期六吉期一起登门祝贺老朋友俞老伯“入屋”开始,把文章分为三个部分:1.快乐时光;2.家道中落;3.重返旧宅。这样反复,令人印象深刻。

首先开头不凡:俞老伯购入的新宅,正是作者笔下的旧宅。“新旧”对比强烈,颇有杜甫名作《佳人》中“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的意境。这样一对比,开篇就气氛强烈。

其次描写有致:作者倒叙自己少年时期在旧宅时的快乐时光:有许多房间的大宅,院子里的植物,自己的房间,凭窗远眺的闲愁,早起的快活,父母的慈爱等。然后,突然父亲受到欺骗,损失财务,家道中落,不得不搬出旧宅,同时,也跟过去的快乐时光告别。

其三重返旧宅时内心五味杂陈:于回忆中,感受到了前后对比的深切落差,而这些,对一个人的打击是巨大的。家道中落之后,全家人的所有梦想,都是“重返旧宅”,而且把希望寄托在作者身上,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我们在自己的写作中,也可直接运用“新旧”对比的手法。表达得当,会产生强有力的感染力。

通过一所旧宅所有权的变迁,作者写出了自己家族从盛到衰的整个过程——这种似乎无可奈何,也根本阻挡不了的衰落,从小处看,是一个家庭的败落;大处看,是一个国家的衰退。似乎无论多么华美的院子,多么丰富的物资,都不可避免地败落了。而这种败落,对于曾经享受过万般宠爱的作者,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落差。这种因为家庭衰败而带来的心理创伤,在鲁迅先生的记忆中,也极其深刻。在《呐喊自序》里,鲁迅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穆时英也许受到过鲁迅的影响,他先详细地描写了自己在十六岁之前居住老屋的快乐,以至于有些不真实的时光:钉钉子,早起上学,睡午觉,眺望窗外,为不着调的事情赋闲愁:“……白鸽的影子,推开窗来,就可以看到青天里一点点的,可爱的白斑痕,便悄悄地在白鸽的铃声里怀念着人鱼公主的寂寞,小铅兵的命运。”接着,用描写父亲的细节来展现与鲁迅相同的家庭败落的深切感受,更具体,也更揪心:“就在十六岁那一年……父亲独自个儿坐在客厅里边,狠狠地抽着烟,脸上的笑劲儿也没了,两圈黑眼皮,眼珠子深深地陷在眼眶里边。只一晚上,他就老了十年,瘦了一半。……他只是一个颓丧,失望的陌生人。他的眼珠子里边没有光,没有愉快,没有忧虑,什么都没有,只有着白茫茫的空虚。”

这篇文章前后两个部分对比鲜明。在父亲受骗,损失大笔钱财之前,一家子是富足、快乐、无忧无虑的,母亲只顾着打牌,奶奶心疼孙子,连他睡觉醒来,都说不忙起身,“刚醒来,魂灵还没进窍呢。”这说法多有趣,又把奶奶的慈爱写得多生动。但父亲被骗而导致家庭败落之后,之前络绎不绝的宾客消失了,热闹的家庭冷清起来了,总是快活的母亲、奶奶等,每天都是忧愁的。这样的前后对比,对作者无疑有着巨大的影响。

作者对“旧宅”情感极其丰富,但他是用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来展现的。例如,房间里的三枚钉子是怎么来的,围绕着油灯飞舞的虫子,以及父母、奶奶对他的呵护,都写得非常生动。在一篇文章中,唯有生动细节的呈现,才能真正打动人。

问题

我们该如何描写少年时期的快乐时光?用什么细节来吸引人?

延伸阅读

鲁迅的《呐喊自序》。

编末总结记忆就是你的故乡

本编选入的六篇文章,都与“故乡”有关。

在序言里,编者曾说过,这与自己的内心情感相系之。在当代社会,城市化进程急速加快,土地上生长高楼的速度比春笋还快。我们正在匆匆忙忙地失去自己的“故乡”和对故乡的情感。

今天的乡村,已经不再是旧时的乡村。今时的故乡,也已经逐渐变成“失落园”。

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不仅是一句口号,而且是一个现实。同时,对于故乡的思念,在现代文学的前辈笔下,也已经流露出强烈的情绪了。

在整个世界的城市化进程中,这种“乡愁”的情绪,一直是文学中重要的主题。也因此,美国文学中的自然主义流派,成为一种对自然的文学再创造。这样的自然主义,要对应着工业化之后的城市化进程来看,才能更明白作家所体现出的真切情感。

从乡村进入城市,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人生冒险。但对现代人来说,更是一种人生的历练。成熟,就是离家远行。

但是在城里长大的孩子,就不一定有这种乡村记忆的感受。城市少年有城市少年的记忆,如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老舍的《四世同堂》,王朔的《动物凶猛》,苏童的《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等散文和小说。电影中,如导演贾樟柯的《小武》《站台》,则是描写小镇青年的记忆。

在文体侧重上,散文更多与记忆、乡情、故旧有关,所以现代文学史中,很多作家都是到了一定的年纪,有了一定的履历之后,回想自己童年与少年时代,产生各种感想。语文课本里,选入的现代散文大师周作人的《故乡的野菜》《乌篷船》,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风筝》等,都是这类作品中的名篇。但林海音写北京城的旧忆,或更早郁达夫写北京的《故都的秋》,都是写城市经验的。

可以这么说,每个人的记忆就是他的故乡。

总结一下本编文章的特点,我们要注意散文创作的几个核心问题。

一、像《呼兰河集会》那样,分章分节、有条有理地写不同的事件;

二、像《我老家》那样运用地理坐标和时间坐标,从小到大、由近及远地介绍风土人情;

三、像《少年游》那样描写近景和远景、静物和动物,写少年的自我成长与探险;

四、像《登高》那样写对一次喜欢的活动而产生的期待感和焦虑感,同时把对社会的批评蕴含其中;

五、像《说扬州》那样写生活实态,但是隐藏自己的观点,以实际的事物来呈现不同的态度;

六、像《旧宅》那样用细节呈现情感的变化和落差,同时把美好记忆传递出来。

阅读,就像郁达夫先生笔下的野游,既充满期待,又有各种未知的冒险,还有各种作物、鲜花、野果。因此,阅读是美好的事情,冒点险是值得的。

读书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阅读确实能改变我们的人生——我们常常听到这些话。话可以这么说,找一个读书的充分理由却不容易。我们的新世界太热闹,信息太爆炸,以至于我们忙得昏头昏脑——不是在看手机,就是在掏手机;不是在聊天,就是在购物。跟前辈相比,现在我们能买到更多书,阅读时间却越来越少。

大家都在感慨:时间去哪儿了?

这个问题不难解答,时间在我们的匆匆忙忙中消失了。我们的人生也消耗在匆忙中,很难留下一点值得留恋的记忆。

也许我们不必这么匆忙,但世上诱惑太多,大多数人缺乏超越世俗的理想,即便有点朦胧的想法,又不愿为实现人生目标而付出努力。人的一生,就这么忽然过去了。

有人会问,读书有什么好处?

林语堂先生在《论读书》里说:“……读书,所以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增学问,广识见,养性灵。人之初生,都是好学好问,及其长成,受种种的俗见俗闻所蔽,毛孔骨节,如有一层包膜,失了聪明,逐渐顽腐。读书便是将此层蔽塞聪明的包膜剥下。能将此层剥下,才是读书人。点明读书要能破俗见陋习,复人之灵性。”

“得新知,增学问,广见识,养性灵”、剥下“蔽塞聪明的包膜”、“破俗见陋习”,林语堂先生说得生动精准,这都是读书在人生中发生的实际功用,也可以说是莫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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