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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花痴也是有自尊的(1)

沈书爱生病了。

都说“夏日炎炎正好眠”,本该待在学校里的沈书爱小姐却在这个炎炎夏日中暑晕倒在了服装批发市场。沈书娣丢下工作,厚着脸皮搭乘老板的车,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以为会从医生手里接到传说中那可怕的《病危通知书》,结果发现沈书爱同学正挂着点滴捧着手机在玩愤怒的小鸟。

沈书娣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不过却无颜面对义无反顾来当她司机的总经理邓义含。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看着活蹦乱跳的沈书爱解围地说了一句:“年轻人的康复能力果然很强。”她实在想买块豆腐撞死。

半个小时以前,沈书娣接到医院来电。她惊慌失措地闯进会议室,泪涕齐下地向正在汇报工作的部门领导请假,一副妹妹就快死了的样子,引得大家连连安慰,大老板邓义含甚至暂停会议,开车将她送到目的地。没想到,沈书爱竟然比她更像个健康人。

她本来就不该期许从出生到现在就一直很特别的沈书爱能够做出点正常人的事情来。

二十一年前,不知道究竟是收了多大的红包,B超医生对沈妈说肚里的孩子是个带把儿的!三代单传的沈爸闻言喜极而泣,顶着被县里计划生育办公室搞到家徒四壁的风险,硬要为沈家的传宗接代事业做出伟大贡献。但是谁也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小鸡鸡会不翼而飞。跟医院闹没用,人家B超技师避不见面。沈妈坐月子的时候,一直念叨这个世界真奇妙,公家的权威机构、权威机器鉴定说有的,白字黑字落上去的,可到头来说没有就是没有。

没有就没有了,但白字黑字落下来的规矩摆在那里,该罚的还是要罚。

一九八〇年代末期,计划生育搞得如火如荼,在计生委三姑六婆的昂扬斗志下,一辆拖拉机拖走了沈家唯一值钱的红木碗柜和十四寸黑白电视机。

因为性别闹剧的发生,沈书娣觉得妹妹生来就应该是个喜剧人物。后来的岁月证明,她是正确的!

你很难想象这是怎样可爱的一个姑娘,只要有沈书爱在的地方,就绝对会有滔滔不绝的八卦话题。“冷场”这个词语就从来没在她的字典里出现过,就算是她一个人讲单口相声,也可以讲上足足两个小时!她也曾发誓,立志做一个潜伏在明星与贪官周围、为群众揭露真相的伟大狗仔。当时沈书娣真的好崇拜她,也一直以为沈书爱的人生会为了狗仔事业贡献青春的光和热而直线走下去,但最后令人大跌眼镜的结局是她竟然鬼使神差地考上了西大电气系!

关于沈书爱人生的强烈转折,大家百思不得其解。沈妈在看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脸色难看到人见人怕的地步。沈书爱也非常识时务,故作缄默,安分守己地度过了那个暑假。

其实沈书娣早就知道了其中原因,沈书爱拿到通知书的那个晚上,一脸甜蜜地跟沈书娣说:“姐,我终于可以和他双宿双飞了!”

沈书娣一惊,忽然有种不祥的预兆,她握着妹妹的手,无比紧张地问:“谁?”

沈书爱眼波流转,娇羞万分地用手指绞着衣角,满脸都是对浪漫爱情的美好憧憬,说:“就是去年我跟你讲的那个考上西大电气系的欧阳公子啦!”

苍天啊大地,沈书娣觉得自己真是半点都不应该觉得诧异,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沈书爱过往的人生里已经发生过太多次!

小升初,因为喜欢同班一个差等生,沈书爱的成绩一落千丈,还跟沈书娣再三强调说这叫“夫唱妇随”。“随”的结果就是考取了一所烂到不能再烂的中学。到了初三,真是谢天谢地,她总算有好眼光,喜欢上了隔壁班的班长,于是学习成绩飞跃猛进,沈爸沈妈还以为她偷吃了兴奋剂。可是高三那年不知道她到底是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喜欢上了高一级的师哥,那人考了个网络上都出了名的“超级烂校”,她竟然也没头没脑地拼命要往那所学校冲。

然而今年,已经许久没有听她再提及欧阳公子,当沈书娣再问他们是否已经“有情人终成眷属”,沈书爱竟然表情冷漠地回了一句:“到了西大我才发现,欧阳公子长得多么不堪一击!请你以后不要再跟我提‘欧阳公子’这四个字!”

沈书爱就是那样洒脱的一个姑娘,视爱如风。但邓义含的出现,令她眼前一亮,她的眼神在邓义含与姐姐之间流转,极尽所能的发挥想象力。

作为老板,邓义含确实好得没话说,平时公司里的同事,当然也包括沈书娣,接受他的恩惠与帮助都不少。总之,他在大家心目中除了是个风华绝代的帅哥以外,还是一个关心下属、乐于助人的好人。

这个好人于是好人做到底,他不仅垫付了医药费,还陪着沈书娣在病房里等了整整一个小时,待沈书爱的点滴打完以后,尽管沈书娣百般拒绝,他依然坚持将她们送回了出租屋。

沈书爱感动得一塌糊涂,从始至终泪眼汪汪,拉着姐姐的手,恨不得从她嘴里得到邓义含就是“准姐夫”的讯息。

可偏偏沈书娣冷静异常,无情地熄灭了沈书爱内心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

车子停在沈书娣住处的楼下,邓义含看着前面那一排房子,不禁眉头紧锁,他侧头看着沈书娣,问:“你住在这里?这地方离公司那么远,上下班方便吗?”

沈书娣淡然一笑,说:“还好啊。”

沈书爱似乎想说什么,但被沈书娣阻止了。她瞪了妹妹一眼,然后对邓义含说:“邓总,今天非常感谢您,时候也不早了。下次有机会的话,我请您吃饭。”

“好啊。”邓义含笑着看沈书娣,说,“说好了要请我吃饭,可不能食言,我记性很好的!”

沈书娣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转头看着窗外应道:“嗯……当然不会。”

说着,她用力将赖在车上不肯动的沈书爱拉了下来,然后向邓老板挥挥手,推着沈书爱往前走。

沈书爱走几步一回头,小手还不停地摇啊摇。

沈书娣不管沈书爱有多么地不舍,在她耳边狠狠地说:“沈书爱,你给我冷静一点,别那么没出息,一看到帅哥就犯花痴病,人家可是有妇之夫!”

沈书爱撇撇嘴,看着沈书娣不屑地说:“姐,你到底是在提醒我还是提醒你自己啊?你也太小看我了吧,不是说一见到男人长得帅我就完全没立场了好不好,花痴也是有自尊的呢!”

沈书娣的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沈书娣所住的出租屋位于少城北边一个“贫民窟”。

低矮的瓦房簇拥着一栋栋上了年纪的破旧老楼,这些老楼密密麻麻地抱成一团,藏匿在这座城市最混乱的角落里。因为这里临近火车站,所以流动人口特别多。沈妈曾经非常担心女儿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几乎每晚都要沈书娣打个电话回家确认安全。半年多风平浪静的生活过下来,她终于开始心疼电话费。于是后来,即使沈书娣半月不打一个电话回家,沈妈也坚定不移地认为女儿依然鲜活地存在于这座城市中。

屋子在三楼,是一个标准的旧式两居室,没有热水器,没有厨房,但两间卧室还算宽敞明亮,都有二十平方米以上。住在隔壁屋的那个姑娘,就在附近的连锁超市里工作,虽然沈书娣与她共同生活在这套简朴的房子里,但两人都是早出晚归,所以很少碰面。

客厅里空空荡荡的,连张沙发也没有,更别说其他配置了,她们也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并非一间客厅,而是一条比较宽阔的过道。其实卧室也很朴素,除了一张床和衣柜,还有沈书娣的工作电脑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地板是水泥的,天花板上的灯泡是非节能的,这种灯泡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到晚上就为整间屋子刷上一层淡淡的黄光,令人倍感温馨。屋里有扇十分小气的窗户,沈书娣接手时已经没有窗帘了。

这间屋子很普通,但却有难能可贵的长处——房租很便宜,只要两百块。

想要在无亲无故的城市里立足,沈书娣吃了不少苦头,她换了好几个工作,好不容易才找到现在这份。工作稳定后,她马上就做了一份收支平衡的生活计划表。她始终认为,不管收入是多少,但住房支出一定不能超过月收入的十五分之一,否则她会觉得人生非常灰暗,会有很多地方想去又不敢去,会有很多东西想买却不敢买。她很惧怕那样的生活,想一想都觉得生不如死。说到底,每个人努力工作努力赚钱,不只是为了有间遮风挡雨的屋子这么简单吧!所谓“生活”应该是内容丰富,五彩斑斓的,而不是仅仅达到“生下来,活下去”这种基本标准。

所以,为了达到未来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沈书娣决定先苦后甜,把这间又便宜又能遮风挡雨的屋子租了下来。但沈书爱却很难接受这间屋子,她始终认为姐姐是发了疯才将它当宝,所以每次来到这间屋子,她就像中邪一样将重复了一百次一万次的话在同一天内再次重复一次甚至十次。

这次也不例外。

像往常那样,沈书爱一进屋便将手里的包往床头扔去,砸得床头哐当一响,活像是在扔块破布。她坐在床沿,看了看这间屋子然后叹了口气,与此同时,她手脚并用将鞋子脱下,东一个西一个,窜到床尾的电脑桌前迅速打开了电脑。

沈书娣是姐姐,已经习惯了包容妹妹。她自顾自地收拾着屋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歪头看着妹妹,轻喊:“喂,沈书爱!”

“嗯?”

“你去‘大有所成’服装批发市场干什么?”

原本沈书爱还在全神贯注地看娱乐新闻,却因为这个问题忽然一怔,惊呼一声便转身向沈书娣扑去。她抱住沈书娣,双眼闪烁着欣喜若狂的光,她说:“姐,我差点忘记告诉你。我啊,有一个超棒的‘开源’途径!”

沈书娣被她的表情吓坏了,往后一缩,问:“开什么源啊?”

沈书爱真是一个慧质兰心的姑娘,她的开源方式竟然是摆地摊卖衣服。

而沈书爱之所以晕倒在“大有所成”服装批发市场,是因为她求财心切,只顾着赶路却没来得及吃早餐和午饭,刚到“大有所成”就觉得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她以为人定胜天,忍一忍也就不饿了,可没想到刚走进“大有所成”的大厅,还没到电梯口,就哐当一声栽倒在地了。

她无比哀伤地看着沈书娣,委屈得小嘴撅成一团,说:“我都还没来得及去问多少件起批,批发价和市场售价是多少呢。原本打算今天搞定的嘛……要不是被好心人送到医院里去,你妹妹我恐怕就这么没了呢!”

“那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沈书爱皱皱眉,想了想,最后摇摇头说:“我只记得他长得一点也不帅!”

“何止是不帅!”沈书娣瞪了妹妹一眼,说,“你跟护士小姐形容的是个子矮小,长相猥琐。有你这么形容救命恩人的吗?”

沈书爱委屈地低下头,说:“我不过只是有感而发嘛……”

“以后不能再这样了。那种服装批发市场又没有空调,有多热你不知道啊。大中午跑过去,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沈书娣一面数落她,一面又心疼得不得了。中暑这种事情可大可小的,救治及时那就是小病,救治不及时可能就会要人命。

沈书爱不以为然,她的话匣子一旦打开了,想要关住可就难了。

“我跟你讲,姐,在我们学校外面的那条街上,每到傍晚就有好多人摆地摊啊。有卖手机链的,有卖小玩具的,也有卖衣服的,那些衣服真的特别土,那些女老板完全没有审美能力。所以我就想,如果我去拿货来卖,以我的眼光,肯定会成为那条街的‘地摊女王’!姐,不如我们一起去弄吧,你一下班就来。我负责销售,你负责收钱。哇,光是想一想那个画面都觉得好振奋人心啊!姐妹同心,其利断金!我们不仅要做地摊女王,还要成为夜市霸王花!等到生意做大了,还要做连锁的,我在每个夜市都摆一个地摊!对了,我们还可以做一做网店,肯定供不应求。然后,我们也不要住这么便宜的屋子,三百块的我都看不上了,完全可以直接买房了呢!姐,能在少城买房其实就是我的梦想啊!”

她越说越兴奋,抓着沈书娣的手臂不停地摇啊摇。

沈书娣的商业细胞完全被高负荷的工作量压迫了,所以她对沈书爱的商业梦想并不感冒,尤其是听说沈书爱还要开地摊连锁店之后,她很不给面子地爆笑出声。

沈书爱撇撇嘴,说:“姐,你可别小看人家摆地摊啊,人家一晚上能卖好几百甚至上千块呢,除掉成本,一个月下来也有个几千块的利润,可不比你上班差。”

“我知道,我知道。我没有小看这一行,就是觉得你学校离我单位还有我住的地方实在太远了。而且你还要上学呢,不能总想着赚钱。你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不然等大学毕业以后,什么都没有学到的话,找工作可就难了!”

“大学生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呀!现在一个广告招牌落下来,砸到的五个人里面就有四个是大学生。”

“这样好啊,这样足以证明全民素质都提高了嘛!”

沈书爱白眼一翻,撇撇嘴,低声喊:“姐!”

沈书娣连看也不看她,从床上坐起来,温柔地说:“一边念书一边摆个地摊什么的,我倒是赞成。别的想法你要是敢去做,小心我掰掉你的脑袋!走吧,下楼去吃点东西。”

沈书爱百般不情愿地起身,同姐姐一起下楼去。在此期间,她有心想要继续“大学无用论”这个话题,但都被姐姐打断了。

沈书娣快步下楼去,沈书爱磨磨蹭蹭地关了电脑起身出门,刚到楼道口时撞到一个鬼鬼祟祟的青年男子。

看见沈书爱,男子显然很意外,但却并不慌乱,至少沈书爱没有从那张戴着墨镜长得还挺英俊的脸上看出惊恐,他的目光停留在沈书爱脸上只有一秒,便又向前看去。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是沈书娣步伐欢快而又敏捷的背影,沈书爱忍不住摇头,姐姐什么都好,就是面对吃的时,真是一点也不矜持!接着,她发现那个男人眉头紧锁,双手抱臂,一只手还不停地捏着下巴,似乎是在思考“怎么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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