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琪老爱邀我和她那伙女孩一起做这做那,仿佛这样是在帮我的忙。但她从不找朵琳。朵琳私底下都叫她“牛仔傻大妞”。
“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搭计程车?”贝琪在门外问道。
朵琳对着我摇摇头。
“没关系,贝琪,我待会儿和朵琳一起去。”我说。
“好吧。”
我听见贝琪步履轻盈地踱向走廊另一端。
“我们去看看吧,受够了就离开。”朵琳说着把烟蒂按熄在床边阅读灯的底座上,“然后进城去找我们自己的乐子。他们在这里办的派对总是让我想起学校体育馆办的老派舞会。真搞不懂他们干吗老喜欢找耶鲁的来?耶鲁的都很蠢唉!”
巴帝·魏勒就是耶鲁的学生,现在一想,我才发现他的毛病就是蠢。对,他是努力拼出不错的成绩,还曾经在鳕鱼角跟一个叫葛莱娣的二流女侍交往过,但他这个人就是毫无直觉力。而朵琳有。朵琳有办法说出我偷偷藏在骨子里的每个想法。
我们陷在戏剧开演前尖峰时间的车阵中。前面是贝琪一伙人坐的计程车,另有四个女孩坐在后面那一辆,我和朵琳的计程车就卡在中间。每辆车都动弹不得。
朵琳看起来美呆了。她穿着无肩带的白色蕾丝洋装,拉链底下的紧身马甲勒出纤细的腰身,胸围和臀围被衬托得更加惹眼突出。她扑了淡白色的蜜粉,古铜色的肌肤显得光泽透亮,身上的香味浓郁得可比香水铺。
至于我,穿的是四十美元买下的山东绸紧身小礼服。一知道我成为幸运儿,可以到纽约生活一个月,我就动用一部分的奖学金去大采购,而这件小礼服就是战利品之一。它的剪裁很怪,里头完全没办法穿任何款式的胸罩,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瘦得跟小男孩一样,身材平板,几乎没曲线。况且,在这种炎热的仲夏夜,我喜欢几近赤裸的感觉。
然而,进城之后,我肌肤的古铜色就逐渐消退,看起来黄得像东方人,所以照理说我应该为自己的穿着和肤色感到仓皇不安,但跟朵琳在一起,我就忘掉这些忧虑,反而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睥睨群伦。
有个男人朝我们晃过来。他穿着蓝色的格纹衫,黑色的斜纹棉布裤,脚上那双皮革牛仔靴的靴面有手工雕饰的图案,半晌前就站在路边一间酒吧的条纹遮雨棚底下,对着我们这辆计程车直瞧。我清楚地知道他是为朵琳而来的,所以不存任何奢想。他在静止的车阵中穿梭,踅到我们这辆车前,以迷人的姿态斜倚在敞开的车窗上。
“两位美丽姑娘,良宵当前,为何独自搭车?”
他咧出大笑脸,露出洁白牙齿,活像牙膏广告。
“我们正要去参加派对。”我脱口而出,因为一旁的朵琳忽然呆若木鸡,失神地拨弄白色蕾丝的皮包保护套。
“听来挺无趣的。”男人说,“这样吧,两位跟我到那儿的酒吧喝两杯,如何?我有朋友在那里等着呢。”
他朝雨棚底下那几个穿着随便、姿态懒散的男人点点头。他们一直看着我们这里,一见到他回头瞥向他们,一群人吃吃窃笑。
听到那种自以为是的笑声,我应该有所警觉,偏偏这时车阵出现移动迹象,我知道如果继续坐在车里,不出两秒钟,我就会开始后悔没把握良机看看纽约的另一面,这一面可是杂志社悉心安排的行程所见不到的。
“如何,朵琳?”我说。
“如何,朵琳?”那男人学我说,又咧出大笑脸。到今天我仍想不起他不笑时到底是什么模样。我看,这家伙一定无时无刻不在笑。对他来说,这种笑容大概是再自然不过的吧。
“嗯,好吧。”朵琳对我说。我俩打开车门,就在跨出去时,计程车刚好徐徐开动。下了车后,我们走向酒吧。
忽闻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是闷闷的两声,砰——砰。
“喂!”我们那辆车的司机从车窗伸出头,脸色铁青,满面怒容,“搞什么鬼呀?”
他紧急刹车,后面那辆计程车反应不及,追撞上去,车内的四个女孩被震得东倒西歪,挣扎着爬起。
前来搭讪的男人哈哈大笑,把我和朵琳留在人行道上,径自走回计程车,塞了一张纸钞给司机。四周喇叭声不绝于耳,吼骂声此起彼落。我们看见杂志社里的女孩鱼贯下车。顿时,一辆辆的计程车仿佛只载了伴娘的迎亲车队。
“来吧,弗兰基。”男人对他那群朋友的其中一人说道。一个臭着脸的矮个儿立刻出列,跟着我们进酒吧。
弗兰基这一型的男人,我看了就倒胃口。我脱鞋只穿袜时,都将近一百七十五厘米高,所以跟矮个儿男人在一起,我得稍微弯腰驼背,臀部一边高一边低,好让自己看起来矮一些。但这样一来,我会觉得自己像跑龙套般蠢拙可悲。
有那么半晌,我奢想他们会依照身高来配对,这样我就能跟一开始前来搭讪的那个男人——他起码有一百八十厘米高——走在一起,没想到他紧挨着朵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自顾自地坐在朵琳身边,假装没注意那个弗兰基就贴在我的肘边。
酒吧里灯光昏暗,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除了朵琳。她的头发是白色,衣裳也白,整个人白得银光闪闪,应该是吧台上的霓虹灯投射在她身上造成的吧。我让自己融入阴暗中,变成底片,而底片里的影中人却跟我素昧平生。
“嗯,咱们喝什么呢?”男人咧着大笑脸问道。
“我想来杯’古典鸡尾酒‘。”朵琳对我说。
说到点酒,我实在没辙,因为我连威士忌和琴酒都分不清,没一次点到我真正喜欢的口味。而巴帝·魏勒和我认识的其他大学生又穷到买不起烈酒,要不就是对酒嗤之以鼻。真想不到有那么多大学生不抽烟不喝酒,这种人全让我给碰上了。巴帝·魏勒顶多只买过红葡萄酒“多宝力”(Dubonnet),而这还是当他想证明医学系的他也有审美品位时,才会这么做。
“我来杯伏特加吧。”我说。
男人盯着我猛看,说:“要加什么吗?”
我说:“不用,纯的。我通常喝纯的。”
我怕一旦说要加冰块、苏打水或琴酒什么的,会让自己出糗,因为我曾看过伏特加的广告,画面上是一杯满满的伏特加,置于随风飘舞的雪花当中,在蓝色灯光下,伏特加澄净如水,所以,点纯的伏特加准没错。真希望有一天可以点到滋味甘美的醇醲。
侍者上前来,由男人替大家点饮料。他一身牛仔打扮,身处这间充满时尚感的都市酒吧,却怡然自得,我猜想,搞不好他是个名人。
朵琳默不作声,只顾把玩软木杯垫,最后还点了根烟,但男人似乎不介意,继续瞅着她看。他那样子就像动物园里的游客直盯着体型硕大的白色金刚鹦鹉,等它开口说话。
酒送来了,我的伏特加看起来果然跟广告里的一样,澄澈纯净。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男人,试图打破从四面八方涌上的浓密如丛林野草的沉默,“我是说,你在纽约做什么?”
男人极为缓慢地将视线抽离朵琳的肩膀,仿佛得费一番力气才能不凝视她。“我是DJ,”他说,“说不定你听过我呢,我叫蓝尼·薛佛。”
“我听过。”朵琳忽然开口。
“太好了,甜心。”男人说,突然哈哈大笑,“真是天助我也,原来我的名气那么响亮啊。”
蓝尼·薛佛意有所指地看了弗兰基一眼。
“那,你们打哪儿来?”弗兰基问,倏然坐挺了身,“请问芳名?”
“这位是朵琳。”蓝尼的手滑向朵琳裸露的肩,紧紧揽住她。
我很讶异朵琳泰然自若,仿佛没意识到他的举动。她优雅地啜饮手中的调酒,就这么坐在黑暗中,成了一身白裳、一头漂白金发的黑女人。
“我是爱莉·希金巴腾。”我说,“来自芝加哥。”瞎掰了这个身份,我安心多了。我可不希望今晚说的或做的一切跟来自波士顿的我扯上任何关系。
“呃,爱莉,我们跳支舞,如何?”
一想到要跟这个脚穿橘色麂皮矮子乐,身穿廉价T恤,还搭配松垮蓝色运动外套的矮冬瓜跳舞,我就觉得可笑。若有什么是我瞧不起的,那肯定是穿蓝衣服的男人。黑色或灰色都行,就算褐色也可以,但蓝色只会让我发噱。
“我没心情跳舞。”我冷冷地说,转身背对他,还猛地把椅子挪近朵琳和蓝尼。
现在他们两个熟稔到仿佛相识多年。朵琳拿着细长的银汤匙,每次舀起杯底的大块水果,凑近唇边,蓝尼就发出呼噜声,作势欲咬,想把汤匙上的水果给抢下来,那样子简直把自己当狗。朵琳被逗得咯咯笑,不停舀起水果来吃。
我终于找到属于我的饮料了。伏特加的滋味难以名状,跟任何东西的味道都不一样。灌下它,直驱胃部的感觉就像卖艺人在吞剑,我浑身充满力量,神力无边。
“我得走了。”弗兰基说,从椅子上站起来。
这里灯火荧弱,没办法看清弗兰基的模样,但我第一次清楚听到他的声音又尖又蠢。没人理会他。
“喂,蓝尼,你欠我的东西还没给唉。还记得你欠我什么吗?”
我心想,大家素昧平生,弗兰基这样当着我和朵琳的面,提醒蓝尼欠他什么东西,不是很怪吗?可是弗兰基就这么站在那里,反复叨念同样的话,直到蓝尼伸手掏口袋,拿出一大卷绿色钞票,抽出一张递给弗兰基。应该是十元美钞。
“闭嘴,滚远一点儿。”
有那么半晌,我以为蓝尼也在叫我滚,但后来听到朵琳说“爱莉不去的话,我也不去”。我真佩服朵琳,能把我的假名叫得那么顺口。
“喔,爱莉会去的,对吧,爱莉?”蓝尼说,对我使了个眼色。
“我当然会去。”我说。弗兰基这家伙已经退缩到外头的黑暗中,看来我只能跟朵琳黏在一块儿。况且,我也想把握机会开开眼界。
我喜欢观察别人身处紧要关头时的反应,所以遇上车祸、街头打架,甚至面对那些浸在实验室瓶罐里的婴尸,我都会把握机会,停下来好好看个仔细,直到画面烙印脑海,永远难忘。
要不是用这种方式,我不可能学到那么多东西,所以就算因此受惊作呕,我也不形于色,反而假装我向来都是利用这种方式来增加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