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是我,洁·西。”洁·西的语气听起来果决无情,“不晓得你今天打算来办公室吗?”
我倒回床褥中。不懂呀,为什么洁·西认为我会去办公室。每天的各项活动不是清清楚楚写在大家手上那份油墨影印的卡纸上吗?明明有好几天早午都得外出参加活动的呀。当然,有些活动是自由参加的,不是非去不可。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怯怯地说:“我今天想去看皮草秀。”当然,我没这念头,不过当下也想不出其他借口。
“我跟她说,我要去看皮草秀。”我对贝琪说,“可是她还是要我去办公室,说要跟我谈一谈,而且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唉!”贝琪同情地叹了一口气。她一定看见我的泪水扑通掉入我前方那盘蛋白霜糖脆饼和白兰地冰淇淋,因为她把她那份没动过的甜点推过来给我。我吃完自己的一份后,开始心不在焉地吃起她的那份来。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在她面前掉泪,可这些泪水都是发自肺腑的。洁·西真的对我说了重话。
十点左右,我一脸恹恹地走入办公室。洁·西起身,绕过她的桌子,关上门。我坐在我的打字机前的旋转椅上,面向她。她坐进桌子后方的旋转椅,面向我,背后窗户有一整架子的盆栽,一层又一层,花开叶茂得像个热带花园。
“爱瑟,你是不是对这份工作不感兴趣?”
“没有,我有兴趣,很有兴趣。”我说,“我对这份工作感兴趣。”我很想以呐喊的方式说出这些话,仿佛这样更能表现我的诚意,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我毕生都告诉自己,我的人生之志就是用功念书、磨炼文笔,埋头苦干,闯出一番事业。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样样都做到最好,成绩科科拿A,挤入大学窄门时,几乎所向无敌。
我是镇报的校园通讯记者、一份文学刊物的编辑,还拥有一个众人钦羡的头衔——学生奖惩委员会的秘书(该会负责审理学生在校内外的违规和惩处事宜)。此外,有位诗誉卓著的女教授对我极为赏识,力荐我进入美东名校的研究所,现在,我更有幸能以时尚知性杂志圈里的顶尖编辑为师,在她的麾下见习。但我做出了什么成绩?除了像匹拖运货物的笨马,畏怯犹疑。
“我对这里的每件事都感兴趣。”这些话语像木头做的硬币,虚有其表,落在洁·西的桌面时连声音都显得空洞单调。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洁·西的语气略显尖酸,“你应该知道,如果卷起袖子,好好苦干,在杂志社的这一个月,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之前坐你这个位子的女孩根本不甩时尚秀之类的活动,结果人家离开这间办公室后,立刻就进了《时代》杂志。”
“哇!”我连惊叹句都照样说得死气沉沉,“速度真快!”
“当然啦,你明年才毕业,还有一年可以努力。毕业后想做什么?”这次洁·西的口气温和了一些。
我一直希望能拿到研究所提供的丰厚奖学金,或者获得补助,到欧洲各地进修,然后成为教授,同时写诗出书,或者一面写诗出书,一面当编辑之类的。我早有这些计划,随时答得出来。
然而,我却听见自己这么说:“我不太确定。”这些话连我自己都吓一跳,因为一说出口,我就知道确实如此。
听起来如此真实,而我也暗自默认这个事实。这感觉就像有个莫名其妙的人在你家门前徘徊了好几天,有一天忽然上前说,他是你的生父,而他的外貌果真也跟你相像,在那一刹那,你清楚明白,他的确是你的生父,至于你一辈子称为父亲的那个人其实是个冒牌货。
“我不太确定。”
“这样下去,你会一事无成。”洁·西沉默片刻,然后说,“你会哪些语言?”
“我应该可以读点儿法文,另外,我一直想学德文。”我说想学德文,说了大概五年。
我妈小时候就到了美国,但平常都说德文,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学校被同学丢石头。我爸也说德文,不过我九岁时他就死了。他的老家位于普鲁士王国黑色心脏地带的一个小村庄,村里很多人得躁郁症。而我那德语说得跟母语一样溜的弟弟,此刻就在柏林参加国际生活体验营。
但我没告诉洁·西,每次拿起德文字典或德文书,看见那些密密麻麻,如铁蛇笼般的黑色字体,我的脑袋就像蛤蜊,闭得紧紧。
“我一直想进出版业。”我设法重拾思绪,希望恢复我原本舌灿莲花的推销功力,“我想,毕业后我会去一些出版社应征。”
“你应该好好学法文和德文。”洁·西不留情面地对我直言,“或许,还要多学其他语言,比如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俄文最好也要会。每年六月,有成百上千个女孩涌入纽约,每个都自以为能当上编辑。你得比那些泛泛之辈多点儿本事才行。最好多学几种语言。”
我没胆子告诉洁·西,大四这年我会忙到挤不出时间学语言。我修了专为优秀学生开设的荣誉课程,必须从中学习独立思考,所以,除了要上跟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有关的课,以及进阶诗歌创作研讨课,其他时间都要拿来写论文,讨论詹姆斯·乔伊斯作品里的晦涩主题。但我还没具体敲定要写的主题,因为我连他那本重要著作《芬尼根守灵夜》都还没读过。教授对我的论文抱以厚望,还答应会给我一些线索,帮助我探讨这本书里那对双胞胎所代表的意象。
“我会尽量去学。”我告诉洁·西,“或许会去上他们特别开设的基础德文密集速成班。”当时我真的认为这不失为可行之计,因为我有办法说服导师为我开特例。我的导师一向把我当成有趣的实验品。
除了物理和化学必修课,我还选修了植物学,而且表现优异,一整年下来,一个试题都没答错,有段时间,甚至心血来潮,起过一个念头:当植物学家,去非洲或南美雨林研究野生植物。我心想,去奇怪的地方研究冷门主题,应该会比去意大利研究艺术,或者去英国研究英语文学,更容易获得巨额补助,因为竞争者寡。
植物学很不错,因为我喜欢切叶片,把它们放在显微镜底下,也喜欢画出面包上的霉菌,或者蕨类在性周期那段期间所出现的心形怪叶子。对我来说,这些东西感觉起来都很真实。
至于物理,我第一天去上物理课,就知道完蛋了。
一个矮小黝黑的男人站在教室前方。这个名叫曼基的家伙穿着紧绷的蓝色西装,手里拿着一颗小木球,声音高亢,但口齿不清。他把小木球放在一片有沟槽的陡斜板子上,让球滑到底部,然后开始解释,若令a为加速度,t为时间,接着,冷不防地在黑板上写满了潦草的字母、数字和等号,看得我好想死。
我把物理课本带回宿舍,准备跟它奋战。这本大部头的教科书是以易渗的纸张加以油印而成的,厚度高四百页,里头只有图表与公式,没有插图或照片,封面和封底则是砖红色的硬纸精装。这书是曼基教授自己撰写的,用来跟女大学生解释物理学,如果我们这群女学生能读懂这本书,他就会正式将它付梓出版。
所以,我认真地研读那些公式,乖乖去上课,看着那些球滚落斜坡,期待下课钟响。学期末了,多数女学生都被当,但我从头到尾都拿A。有一次,我听见曼基教授对一群抱怨物理好难的女学生说:“不难,哪会难,有个女学生从头到尾都拿A。”“告诉我们,她是谁?”大家追问,但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对我露出迷人的会心微笑。
这堂课的经验让我起了一个念头:躲掉下学期的化学课。我的物理课是设法拿了A,可是它也吓坏了我。每次念物理,就觉得生不如死。我最受不了的是把万物万事简约成数字和字母。黑板上出现的不是叶子的形状、树叶呼吸孔的放大图,以及叶红素、叶黄素之类的可爱词汇,而是曼基老师以特制的红色粉笔写上的公式——每个字母都艰涩可怖如毒蝎。
我知道化学会更要命,因为我在化学实验室里见过一张巨大的元素周期表。这张列了九十几种化学元素的图表里,金、银、钴、铝这些美好的词汇都被化约成丑陋的简写,后面还跟着不同的十进数。若再绞尽脑汁应付这些东西,我肯定会发疯,彻底垮掉。这前半年的物理课,我可是使出全部意志力才撑了过去。
所以,我备妥一个妙计,带着这妙计去找班导师。
我的说辞是,我应该花时间去修莎士比亚的相关课程,毕竟我的主修是英文。既然班导师和我都知道我的化学课成绩也会拿A,那何必多此一举,参加考试?何不干脆抛开分数和学分,旁听就好?这种做法凭借的是个人的荣誉心,而我这样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做出有损个人荣誉的事,况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明知成绩会拿A,还去在乎分数,不是很无聊?我这番论点又因学校的一项政策而显得更具说服力,这项政策就是:我这届之后的大二生,无须必修理科课程,换句话说,我这届是旧规定的末代受害者。
曼基老师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他很受宠若惊,我竟然那么喜欢上他的课,甘愿抛开学分和成绩拿A的功利考量,花时间来旁听,只为了体会化学之美。把学分用来修莎士比亚的课,但去化学课旁听,我这招真是高明。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做,但此举正可以让人觉得我对化学充满热情,不愿放弃。
当然啦,要不是我的物理成绩先拿到A,这番狡计也难以得逞。如果导师知道我有多恐惧沮丧,甚至狗急跳墙到认真考虑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找医生开证明,说我不适合上化学课,因为那些公式会让我晕眩之类的——她一定一分钟都不愿意听我说,而且要我无论如何都必须修这门课。
结果出炉,教务委员会批准我的请求。事后导师告诉我,好几位教授被我深深感动。他们认为我这种做法充分展现出我在智识方面的成熟。
想起那年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发噱。我一周去上五堂化学课,没一堂缺席。曼基老师站在朽旧不堪的阶梯大教室的底部,将试管里的内容物混来混去,制造出蓝色火焰、红色火光及黄色烟雾。我关起耳朵,把他的话语当成远处的蚊子声音,往后靠着椅背,时而欣赏那些绚烂的火光和缤纷的火焰,时而低头写下一页又一页的十四行诗和十九行二韵体诗。
曼基老师不时看我一眼,见我奋笔疾书,对我露出大为赞赏的迷人微笑。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之所以抄下那些公式,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像其他女学生那样——而是情不自禁为他的授课风采所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