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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家忽的一下站起来。瘸腿台吉就是那荪。几年前那荪被杨十五打断一条腿,就躲到离羊群滩三十里地的大巴梁村他舅舅家去了,好几年没有露面。有人传言说那荪放出话来,迟早要报这断腿之仇。弟兄们都劝老大要小心提防着。可杨十五听了只是鄙视地一笑说:他要敢来找我?看我不打断他另外一条腿!你们信不信?

二灰鬼扒着窗子向外张望了一眼,声音有些惊慌地说:哎哟不得了,他还带了两个打手哩!

二灰鬼是歪眼眼敖四儿的儿子,他也是杨十五手下忠实的弟兄。和他爹一样,他也是个整天游手好闲、踢寡妇门、扒绝户坟的赖皮,他爹被人称为大灰鬼,他就成了二灰鬼。那时二灰鬼做坏事,总要挨杨十五的拳头,生生被打怕了,干脆投奔到杨十五的麾下,即使惹了祸也有人罩着他,何乐而不为呢?

一听说瘸腿台吉那荪还带了打手,屋子里的弟兄们更加紧张起来,有的寻找棍棒,有的操起破扫帚饭铲子,准备迎战。倒只有杨森扎布沉得住气,对几个弟兄摆摆手说:怕甚,你们谁也不许出来,看我咋收拾狗日的。

说罢,杨森大步向屋子外走去。

刚刚出来,正好与匆匆而来的瘸腿台吉碰在了一起。杨森双手叉着腰,怒目圆睁,刚要开骂,却见那荪满脸堆笑,一撩袍襟,对着杨森单腿一屈:给台吉大人请安……

咦,太阳打西边出来哩?你这孙子今天咋想起给大爷请安了?没怀好心是吧?杨森冷冷地盯着他。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真的是来给你请安的。来呀,把礼物送过来。

瘸腿台吉一摆手,跟随他的两个人捧着两个大盒子走上前来,盒子里放着几块砖茶、两瓶白酒、一包白糖、几听罐头,还有两条香烟。那荪从胸前掏出一块白色的哈达,双手捧着,恭恭敬敬地把哈达敬献给杨森。

杨森只得接过。他懂得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个朴素的道理。他看得出那荪是真心前来与他和解的。既然他都不计前嫌,自己不表现出宽容大度,那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于是杨森拉住那荪的手亲切地问候着,还特意对当年自己失手不慎打坏他的腿表示出一丝的遗憾。

那荪急忙摆着手极为诚恳地说:不碍事不碍事,这腿早不碍事了!当年啊,我还太年轻不是,你对我管教那是对我好!要不是台吉大人管教我,我只怕早就去蹲大牢哩。

杨森拍拍那荪的肩膀:走,屋子里去,我请你喝一杯。那荪高兴地跟着杨森进了屋子里。

大头台吉一辈子没有给杨森扎布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靠近皇界碑的这所老房子还算结实。阿爸过世后,杨森找人帮着修缮了一下。奥肯又是个十分勤快的媳妇,她把屋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布置得非常舒服,杨森把这儿作为他的老巢,在衙门里当差当累了,回到家能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躺上一会儿,可以与媳妇享受片刻的天伦之乐。当媳妇不在的时候,这里就又成了他与那伙狐朋狗友们的乐园。

几杯酒下肚,大家与那荪也就消除了隔阂。杨森让二灰鬼把那荪带来的罐头起开,做下酒菜,还把那香烟散发给众人抽,正好一瓶酒刚好喝光了,就把那荪送的酒开瓶,分别满在几个酒碗里。大家正好喝个痛快,气氛更加愉快了。杨森问那荪这些年怎么不在羊群滩住了?那荪苦笑着说:有你在,我哪儿敢住啊,每天夜里都做噩梦呢。众人听了都笑起来。杨森又拍拍那荪的肩膀说:放心吧,以后不会再做噩梦了,搬回来吧,以后,咱们都是兄弟。那荪不相信地望着杨森:你真的愿意把我当兄弟?杨森说:当然是真的,我杨森扎布吐口唾沫砸个坑儿,从来说话算话!那荪一时面红耳赤,当即下炕跪在地上,就给杨森磕头:虽然我比你年长几岁,可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大哥!杨森哈哈一笑,亲手扶那荪起来,笑道:众弟兄作证,今天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从今往后,咱们就是兄弟了!说着,杨森一口咬破大拇指,挤了一滴血到酒碗里。那荪一看,也急忙咬破手指,血滴碗内。二人互换了血酒碗,举过头顶,正式做了结拜。

若干年之后,杨森回忆起来,才悟出那次的结拜意义重大!从那儿之后,那荪成了他最得力的一个兄弟,他不但心黑手狠,而且诡计多端,办事稳妥可靠。如果说神射手黑岱青是他的左膀,那瘸腿台吉就是他的右臂。

酒喝到一多半时,杨森想起衙门里最近需要一位小先生,只是打打算盘记记账,便问那荪想不想去干?那荪高兴地说:只要跟着杨台吉一起做事,何乐而不为!于是说定了,叫那荪三天后去衙门应试。

那顿酒一直喝到日落时分。

迷迷糊糊中,杨森扎布隐约听得一阵马嘶声。

酒饮得多了,他完全忘记了是什么时候昏然入睡的,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他是被那阵马嘶声给吵醒的。本来,在这里听到马嘶声再正常不过了,过了皇界碑,那边便是黑界地,是无人管理的荒草坡,许多牧人到了秋天都会把畜群赶到那里去抓膘。羊叫马嘶是这里独特的韵律。但是,杨森这回听到的马嘶声感觉非常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那马嘶很熟悉,是王府他经常赶的那匹灰青色的驾辕马么?不像!他不喜欢那匹马,王府的马都被娇生惯养坏了,肥大而没有肌肉,干活儿也懒懒散散的,除非用鞭子狠抽它,不然,它会给你摆贵族老爷的臭架子。而这嘶声不但高亢洪亮,而且有种悲怆的味道。深谙马性的杨森能从各种各样马子的嘶鸣声中听出一个马子的优劣,这嘶声显然是一匹非常优秀的骏马发出来的。

而且他肯定自己曾经听到过这声音,也就是说,他是见过这匹良骥的。

他急忙爬起来,披了件衣服向屋子外面走去。

正是破晓时,大地处于一片朦胧的状态。秋天的草原是潮湿的,枯叶残枝上挂着肥硕的露珠,轻轻一碰它们就会沉重地落下来,或者落在地上,或者砸在你的脚上,让你的双脚也变得湿漉漉的开始感觉到沉重。远山在渐渐明亮起来的天边画出一道起伏的弧线,清晰地呈现出黑色的轮廓来。这时候是大地最为安静的时刻,但过于安静你又会觉得耳边似乎隐隐有精灵般的絮语,仿佛在看不见的地方有无数的小精灵在凝视着你、打量着你,窃窃私语地议论着你,对你感觉到非常好奇。你一走,那絮语也跟着走,你停下,那声音顿然消失。

过了皇界碑马上就能感觉到浓厚的雾气向你迎面扑来。因为这边的草坡草很密,所以凝聚的水分也比较多,雾气就比较大。雾浓时,三十步开外的景物就变得模模糊糊,只能看见轮廓了。杨森两只脚挂着沉重的露水,艰难地向前走着,这时候他更加清晰地听见了那马嘶声,就在附近什么地方,但是他根本看不见它的影子。杨森根据那声音校正了自己行走的方向。又走了一回,马嘶声又起,仿佛那声音一下跑到了他的身后。杨森再次校对方向,又走了好一阵子,似乎听到身后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猛地回身,一下呆怔住了——

一个黑色的精灵,伫立在他的面前!

确切地说,是一匹马,一匹黑骏马!

那马站在离他近在咫尺处,正在用一双明净漂亮的大眼睛凝视着他,仿佛在说:嗨,老朋友,难道不记得我是谁了么?

哦,是它,果然是它呀!

那一年,为了它,他的屁股被陶梅林让人用鞭子给抽烂了。即使他躺在炕上养伤的那些日子,他依然不能忘怀那匹黑骏马,巨大的惋惜一直缠绕着他。他认为那本来是上天送给他的一匹良骥,那么好的马子本应该非他莫属,但是,自己却与它失之交臂。

他伸出手去,亲热地抚摸着它——哈拉,它也用湿乎乎的鼻子蹭着他的手臂,表示着与他邂逅的亲热。他们就像是一对久违了的老朋友,乍然一见,忍不住要亲热一番,互诉衷肠。他们用肢体语言交谈着,彼此倾诉着思念。

令他奇怪的是这匹马子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难道是它从遥远的陕北为了追随自己而逃跑回来的吗?

这时候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冒出了半个脑袋,晨雾很快就散尽了。从草坡上向下望去,大地显得很开阔,明净透亮。一缕云絮刚刚被朝阳染红,很快又被漂洗成纯净的白色。新的一天开始了,无限的生机仿佛从那隐隐约约透明的水汽中向上升腾着。

一个声音传过来,那声音仿佛走了很远的路,所以变得断断续续:它是你的了……

杨森吃惊地转身望去,看见那老汉——赫古来老汉正向他走了过来。

赫古来老汉没有多大的变化,依然是当年的模样,他微笑地望着杨森,那笑容里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意味儿。

你的意思是——你打算把它卖给我吗?杨森问。

不是卖,是送!

你把它送给我了?

嗯,作为我们的见面礼吧……

见面礼……?杨森无法掩饰自己的惊愕。他开始警觉起来,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这老家伙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赫古来说了一句更让他惊愕的话:我就要做你的老丈人了,这马,是我送你的见面礼。

老丈人?杨森完全蒙了。

两个时辰之后,杨森坐在红鞋店金花房间的土炕上,一边喝着茶,一边听金花向他完整地讲述了一遍经过,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赫古来一直是金花的秘密情人。

那些年,赫古来还年轻的时候,年年过皇界地到这边草地上来做生意,不是贩马就是贩牛羊,要不就是把内地的砖茶、青盐运到草地上来贩。每次路过皇界碑,就住在红鞋店。他喜欢听金花唱酸曲儿,那些酸曲儿让他着迷,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由于爱听酸曲儿,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唱酸曲儿的寡妇。到后来,到草地来赚钱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来会一会红鞋店的老板娘金花儿。金花终被他这股子执着的劲头所感动,有一天夜里两个人对着昏昏欲熄的蜡烛对唱着酸曲儿一直唱到快天亮,赫古来一把搂住金花,顺嘴吹灭了羊油灯。金花没有反抗,她认准了这个男人可交,便把自己给了他……

这种秘密关系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赫古来在山西河浀老家还有一房糟糠,那是当年爹娘包办给他娶的童养媳。年纪轻轻的就患了痨病,夫妻早不同房。今年不久前,痨病婆姨死了,赫古来变卖了全部家产来投奔金花,他打定主意要跟金花过一辈子。金花自感这些年岁数越来越大了,也该有个男人做依靠了,就应允了他。两个人决定把他们的关系向孩子们挑明。金花告诉赫古来,自己只有一个宝贝女儿,还有个宝贝女婿,一个在苏王府做女婢,一个在旗衙门当差。赫古来问女婿是谁?金花说出他的大名来——杨森扎布!赫古来跺着脚连连说:坏菜了坏菜了,你女婿怎么偏偏是他呢?金花惊讶地问:你认识他呀?赫古来说:岂止认识,我与他分明是一对冤家啊!于是便把当年杨十五如何强行夺马,他与侄儿如何相争被打,他又如何去旗衙门告状,陶梅林如何主持公道,鞭笞了杨十五……一五一十,娓娓道来,全部讲给金花听。金花听完,掩嘴扑哧一笑,说:看来你们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反成了冤家哩。赫古来说:只怕那小子记仇,不认我这个老丈人啊。金花思忖了一下说:他不是待见你那匹黑马么?你把那匹黑马送给他,他保证不会跟你记仇哩!

赫古来也是个识马的主儿,那匹黑马买回去之后,他舍不得卖给别人,就留下当起了自己的坐骑。这些年他把这匹马侍弄得越发精神,一说送给杨十五那赖小子,还真有些舍不得。无奈金花劝说,看在心爱女人的分儿上,也就忍痛割爱,将骏马做了顺水人情。

果然,杨森得到黑骏马,马上原谅了赫古来,表示对过去的事情既往不咎。至于他做不做自己的老丈人,他并不看重。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准老丈人由于看了太多的古书,积下了一肚子智谋,这些智谋又为他日后与陶德争夺半壁江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几年后,赫古来成了红狼台吉身边须臾不可缺少的狗头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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