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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然而,事与愿违。若是平民家的女子,那迎亲嫁娶只是王爷一句话的事情,可偏偏这媳妇是紫禁城里的格格,那是谁也不敢得罪的,况且这格格自幼娇生惯养,极为任性,她偏偏不急着出嫁,找各种理由拖延婚期。苏王爷哪儿敢催促,只得耐下性子等待着。

旗衙门建于同治初年,分前中后三个院落。衙门设札萨克一人、东西协理二人、东西梅林二人、管旗章京一人、承启官三人、笔帖式六人、丁木齐二人,还有一些宝什浩。平时,札萨克和东西协理不驻衙门,只有重大事务时他们才会莅临。管旗章京与东西梅林组成三班人马轮流驻守衙门,每班人马轮值期为一个月。苏王爷作为札萨克最高长官,平时只在自己的书房里阅读一下朝廷发来的机要文件,或者看一眼理藩院发来的有关牒文。如有重要事情,东西协理和梅林自会来找他禀报商议。

这天恰是东梅林带人马驻守衙门。东梅林是苏王的小儿子陶德。

那时候陶德正是年少气盛的年龄,一心想在王府大显身手,干出一番事业来给父王瞧瞧。他每天起早贪黑,除了苦读各类书籍之外,便是用功学习满文藏文,洋人的英语也让他说得滴溜溜转。本来苏王爷是应该喜欢这个极为聪明伶俐的儿子的,可这里面有个缘故——苏王的二福晋是当年从榆林娶回来的女子,外人只知道她是一个老员外的养女,其实她原来是这家的丫环,由于和老爷有染,才被老爷认了干闺女。此事被大太太发现后寻死觅活,老员外无奈,这才应允了夫人将干闺女远嫁大仝。老夫人心狠,本打算将她卖到大仝窑子里,可偏偏在去大仝的路上遇到了苏王爷。苏王爷看了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即将堕入风尘的娇嫩女子,花了二十块大洋把她买下来,带回王府,做了偏房,成了二福晋。最初那几个月榆林女子受到王爷的恩宠,要风得风,要雨有雨。只是好景不长,她第七个月便产下一胎。自称是受了累而早产,但王府的下人们莫不窃窃私语,议论说那孩子根本就不是王爷的,很有可能是二福晋在员外家就怀上了。此话传进苏王耳朵里,苏王心中颇为不快,向二福晋再三追问,二福晋咬紧牙关,一口咬定说是早产,并让郎中做证,七活八不活!还抱出孩子与王爷对照,问下人孩子像王爷不像?下人哪个敢当面儿说不像?都点头说像,眉眼儿像,眼睛更像。苏王没有办法确定那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此事便成了一桩悬而未决的公案,一直像一团阴影盘桓在王爷心头。所以,对这个孩子,他从来不愿意多看一眼,尽管这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表现得越来越优秀,众人交口赞誉,他却依然如故,不肯把丝毫父爱赐给这个孩子。

陶德从小没有得到过多少父爱,却饱尝了冷落、排挤、猜疑、寂寞……当他终于长大成人时,他的性格已经严重被扭曲变形,他成了一个极敏感多疑的青年。

陶德以为自己是凭借着刻苦的努力才当上梅林的。他后来才知道,为了给他争取这个位置,他的额吉、王爷的二福晋受了多大的委屈,她在床上用尽了一个女人的百媚千态,才逼得苏王不得不答应为这个小儿子安排个官爵。

地方治安归梅林管辖,所以,涉及到官司诉讼之类事情,一般情况是由梅林来负责解决的。

这天陶德刚刚读罢一篇好文章,心情大爽,突然承启官老包跑来告诉他:有人告状。陶德跟着老包进了公堂。看见地上跪着一老一少两个汉人,心中不觉有些诧异。原来,平时极少有汉人到王府来告状。从穿着打扮上来看,他断定这是两个走草地的买卖人。果不其然,赫古来一番陈述,陶德很快就弄明白事情的原委,一时心中大怒——在王爷统治的王道乐土之上,居然会有人敢如此胡作非为,欺负外地商贾,不严惩还了得?王爷的威仪何在?

陶德唤来两名宝什浩。二人听赫氏叔侄仔细描绘了那个作恶少年的相貌之后,嬉笑着对陶德梅林说:那家伙不会是别人,一定是羊群滩的杨十五——杨森扎布。

这个杨十五是何许人也?陶梅林皱起眉头问。

一名宝什浩急忙回道:那小子是大头台吉色登官布的宝贝儿子,是个小混世魔王。

大头台吉虽然曾经立过战功,但那毕竟是许多年前爷爷那一辈儿的事情了,陶德对此事丝毫不清楚也不关心,那时候一个破落台吉与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区别。台吉家的子弟干出这等事儿来是给咱蒙古人丢脸,更应该杀一儆百、严惩不贷。陶梅林一拍公案,怒喝一声,派了衙门里的两名宝什浩去拿人。

旗衙门的宝什浩就是带刀的捕快。其中一人曾在王府后院看见过送炭的杨十五,二人嘀咕了几句,直奔王府后院而来,果然,在这儿将杨十五抓了一个正着。

当杨森被两个宝什浩推搡着进了衙门,站立在陶梅林面前时,陶德着实吃了一惊——好大的一条汉子,就像一座塔立在了面前,这令陶德很不舒服,因为他须得抬头仰视,才能看到杨森的脸。那时候杨十五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害怕。他阳光般明媚的脸庞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两只美丽的大眼睛里放射出天真无邪的光芒。他好奇地打量着衙门里的陈设,为自己终于能进到衙门里而兴奋不已。

陶梅林开始问案,一切都是按程序进行的。杨十五有问必答。可当问到关键处时,杨十五却诡谲地笑嘻嘻眨着眼睛对陶梅林说:大人,那匹黑马真是我的,不信,你去问我阿爸!我家是黑骨头,从古到今都是骁骑哩,没有一两匹好马子,叫啥骁骑呢,您说是不是?

赫氏叔侄立即进行了反驳,并且掏出那张已经被撕成两半儿、买马时立下的契约给梅林大人看。陶德看完了那张拼合起来的契约,已经明白是杨森在耍无赖,是他强占人家的好马。

那杨森居然能在一瞬间看得出别人在想什么,他对陶梅林挤挤眼睛,马上又说出一番话来,使得陶德对此人刮目相看。

大人,常言说得好——羽毛是雄鹰的美丽,诚实是蒙古人的美德。请您看看我这张脸是不是一张蒙古人的脸?难道您会怀疑一位蒙古人所表现出来的美德吗?

陶德完全听出了这番话里的含意——咱们都是蒙人,就算我强占了他们的马子,那你也应该向着我,为我做主啊!同时陶德也听出这话里有威胁的意味——怎么,难道你身为蒙人,要为两个汉人出卖我吗?

如果换成另外一个梅林,可能会把感情的天平倾向到杨森这一边,替他做主,把那匹黑马判给他,将那两个汉民驱赶出去,那两个汉民也没有丝毫办法,只能认倒霉无奈而去。但偏偏陶德是个极为敏感的人,他从这少年的脸上窥视到一种霸气,一种莫名的威胁,这让他十分不安,必须得给这小子一点儿颜色瞧瞧,让他畏惧自己!于是陶梅林狠狠地拍了一下公案,厉声斥责杨森强占他人财物,不但把那匹黑马判归给赫氏叔侄,并且罚杨森鞭笞三十,责令其父交罚金五块大洋。赫氏叔侄认为是遇到了青天大老爷,跪在地上对梅林大人千恩万谢,出去牵了黑马兴奋而去。

当皮鞭犹如急风暴雨般落在杨十五的身上时,他才晓得这不是闹着玩儿的。这时候他知道自己是天生的贼骨头。他趴在地上不吭一声,死死咬住嘴唇,把下嘴唇咬得淌出了血,死忍着不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皮鞭像无数条毒蛇在啃噬着他屁股上鲜美的肉,他头一次尝到了痛苦的滋味儿,他把目光投向一旁的那位官老爷,认定这痛苦是他赐给自己的见面礼,仇恨便从心底渐渐升腾起来。

陶梅林走到杨十五身边,欣赏着他被鞭笞的样子,歪着头乜斜着他:娃娃,你别恨我,我是在替你阿爸管教你哩,你太给咱蒙人丢脸了!不让你皮肉吃些苦,你这娃娃不懂得甚叫王法,日后你保不准就做了强梁,成了咱旗里的一大祸害哩!

杨十五咬着下嘴唇没有吱声。梅林大人从他的眼睛里窥视到一股杀气,不由浑身一颤。许多年后陶德懊悔不迭——当初他如果下令再加五十鞭子,肯定会将这小子打得皮开肉绽,让他一命呜呼,那就真的是为红格尔和硕旗除了一大害,自己也不至于败在他手下而人头落地!可是当初自己为什么没下这样的狠心呢?

悔恨是每一个失败者的墓志铭。

鞭笞三十,杨十五白嫩嫩的屁股被皮鞭抽得稀巴烂,他是被人给抬回家的。

大头台吉叫了乌罕乍吉来给儿子上药疗伤。乌罕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他的裤子脱下来,那里已经是一片血肉模糊,不成样子。乌罕乍吉仔细地一点儿一点儿把那些破皮破肉还有粘连在一起的裤子的破布片摘下来,然后在那伤口上涂抹上一种褐色的草药。

杨十五趴伏在炕上,一动不动。对他来说,让人把屁股打得开花而又被人看见,这才是奇耻大辱。

狗不吃的东西啊,看你还惹祸不惹了?你以为天底下就没有王法了么?看看有没有人能治得了你?没把你打死是你命大,佛爷给你留了条命,以后可不敢再胡闹了啊毛扎西……乌罕乍吉一边给他包扎一边絮叨着。

杨十五谁也不理睬,只是那样趴着,一动不动。他以这个姿势趴了三天。这三天,是他人生历程中的一次蜕变,他用了三天的时间苦苦思索着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会被人打烂屁股?

第三天头上他突然想明白了——答案原来这么简单:因为衙门里的老爷有权而自己没权!有了权,就可以打烂别人的屁股;没有权,只能让人家打烂你的屁股!

权力犹如一轮刺眼夺目的太阳,在那一瞬间释放出令人眩晕的灿烂光芒。

看来,光凭身高力大拳头硬是远远不够的,权力要比那一切都重要得多!

想要做人上人,首先应该想办法得到权力。

第四天,他坐起来下了炕,开始猛吃猛喝起来。于是大头台吉和乌罕乍吉都松了口气——这浑小子命硬着哩,没有他闯不过的鬼门关!

吃饱喝足的杨森重整车马,操起鞭子,啥话也没说,赶着马车继续去给王府送炭。大头台吉有些诧异,他这是咋的啦?儿子不会是被打傻了吧?也好,倘若衙门的一顿鞭子能驯服了他的野性,就算是变傻了,也是上天恩赐给他的一种福分。一切都听天由命吧。

在杨十五养伤这三天,那匹老马也休息了三天,居然回光返照,恢复了体力。当杨十五赶着它上路时,它不但有了气力,而且有了精神,一路上跑得轻松欢快。杨十五再也不舍得用皮鞭狠劲儿抽打它了,对它突然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他把自己三天前的行为做了一番分析——我杨森是不是一个优秀的青年?毫无疑问,是!那我为什么不能成为一名光荣的骁骑?因为我没有一匹好马子。那么,我想得到那匹黑骏马有错吗?没错!那衙门惩罚我是不是错了?是,是他们错了,是那官老爷没想明白道理,他是个昏官,他甚至都没有问我为什么想得到那匹黑骏马,不给我一丝申辩的机会。好,等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我一定要做个清官,先惩办了那些昏官,然后为民做主,当个青天大老爷。

一路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到了老营盘。把马车在王府后门处停好,开始把大块的炭往院子里搬,碎些的煤块儿便用一个柳条筺子来拎。对别人来说,这是个重活儿,会很累的,可对于他,却异常轻松,没费什么力气便把那些炭搬到了院内。等活儿干完了,他浑身上下已被煤炭染得乌黑。然后他到管家那儿领一贯铜板,这就是他送一趟煤所得到的报酬。拿到钱后,拎上鞭子赶车回家,这一天就这么结束了。

当他走到王府的小后门时,突然听到一阵哧哧的笑声。倘若杨十五没有回头看,后来的一切便不会发生,他的命运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什么转机。偏偏他是个好奇心极强的少年,又是个什么都不惧怕的男孩子,所以,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发出笑声的,是一个女孩子!

杨森似乎在那一刻看到了从乌云后面突然冒出来的一轮新鲜热情的太阳,世界在刹那间变得无比光明!

从那女孩子的衣着上看,她显然是王府里的下人,大概是女婢吧?她像所有的醉歌儿旗的女子一样,把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盘在头顶,这样,显得成熟而精干。她望着他不停地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杨十五知道自己此时此刻的样子很可笑,但被一个女孩子嘲笑,使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瞪着那女孩子吼:笑甚笑甚?没见过炭黑子?

杨森一眼就注意到那女孩子长了一双大脚。

那女孩子指着他的脸问:就这么走呀?不洗洗?

杨十五怔顿了一下。

女孩子向他招手,让他跟她走。他跟着女孩子进了一个大院套着的小院里。他也搞不明白:自己明明在生气,怎么她一招呼就跟着来了,是因为她的笑吗?他跟在她身后走着,首先注意到她的屁股浑圆而饱满,接着再次看到她的那双特别大的脚,这令他对她的印象大打折扣。太阳一时有些暗淡。

这个小院落原来是王府做女红的地方,苏王爷的长子大婚在即,福晋是皇帝钦定的格格,给即将到来的格格准备服饰、被褥成了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管家从全旗招募来十多个巧手姑娘媳妇,为那位皇宫来的格格赶制一件蒙古袍。苏王爷的大福晋怕出差错,便把贴身的丫环奥肯派了过来,管理这边的事务。这奥肯因为脚长得大,王府的人都叫她“大脚奥肯”。大脚奥肯是小脚金花的女儿,也是羊群滩村的人,但她打小就进了王府当奴婢,所以她不认得杨十五,杨十五也不认得她。她和她的额吉不一样,小脚金花是个势利眼,喜欢搬弄是非,但她的女儿奥肯却为人忠厚,心眼儿实在,大福晋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放心地交给她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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