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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绪论(4)

六、对主题的误解与其他大量的错解

本文前两部分所谈的周汝昌对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转世人物贾宝玉与林黛玉关系的错解,以及他改变宝玉、黛玉相爱的事实,把“木石前盟”和“金玉姻缘”调换为史湘云与宝玉的爱情,第一步错了,后边就步步错,可以说周先生对《红楼梦》的错解到了俯拾即是的地步。

周先生对《红楼梦》主题的理解就与人不同。他在《红楼夺目红》中说:“至于‘花自飘零水自流’,那又正是‘沁芳’、‘花落水流红’的全部书的主题,更是一丝不走。”(第81—82页)他在《红楼别样红》中也宣示:“群芳饯别,正所谓‘花落水流红’,此方是《红楼》一书总题大旨。”(第276页)他还在《红楼艺术》更具体地说:

沁芳,不正是雪芹用那奇妙的“点睛”之笔给你“形象注解”了吗?沁芳,“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桃花万点风飘,落红成阵,都是随水而逝的命运!这是全书的象征,整部的主题啊!没有足够的中华文化素养的“准备课”,又凭什么“神力”、“玄悟”来读懂雪芹之书,来讲论他的天才艺术呢?(第22页)

他在《红楼小讲》中又说,林黛玉的《葬花》“即为《红楼梦》的主题”,“因此之故,辞春,送春,践花,葬花,造语有不同,总归于一义。这才是《红楼梦》的真主题”(第83页);“宝玉初到‘幻境’,闻警幻仙姑歌曰——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这方是全部《红楼梦》的真正主题”(第126—127页)。

但是他在《红楼梦的真故事》中却说“盛衰聚散才是(《红楼梦》)主题”,“第七十回书(前文略引数句),明面是桃花社、柳絮词,好像仍是一派‘赏心乐事’,实在笔笔都是写那个‘聚散’的散字、盛衰的衰字”(第305页)。

周先生的“沁芳”“花落水流红”主题说在红学百花园中自可成一家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他用“没有足够的中华文化素养的‘准备课’,又凭什么‘神力’、‘玄悟’来读懂雪芹之书,来讲论他的天才艺术呢”?讽刺全国大多数《红楼梦》研究工作者和广大读者没有读懂这部小说的知识和能力,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只要大约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只要脑子健康,他们就能读《红楼梦》,或者喜欢读《红楼梦》,对这部作品有了自己的理解,以他们的童心读懂这部伟大作品!我想这些童稚之心对作品的理解恐怕要比那位“伟大红学家”“红学泰斗”更接近曹雪芹的文心和《红楼梦》的实际。

凡是真理,都是简单明白的。你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何其芳的《论〈红楼梦〉》,无不如此。周汝昌的“花落水流红”主题说与此不同,他的趣味主义严重,你看了就像堕入五里云雾中一样,不辨方向,越发糊涂起来。他的主题说实在是不得要领,是对作品的一种误解。

下面让我随手举出周先生错解《红楼梦》的例子,一斑窥豹,再看看他到底懂不懂《红楼梦》。

他在《红楼别样红》中说:“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文章的精彩也全在后边。”(第214页)你看这是什么话?曹雪芹的伟大是因为他给我们留下深刻而又精彩的八十回《红楼梦》;在此周先生表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文章的精彩全在后边”,全在他瞎编的“湘云嫁宝玉”的龙门故事中。为实现他的目的,他不惜给《红楼梦》改书名。他在《谁知脂砚是湘云》一书中说:“所以我说,《红楼梦》一书,也可题作《双麟记》”(144页);又在《红楼别样红》中说:“近日觉得有一新意:《红楼梦》可称为‘云之梦’”(第146页)。读懂了《红楼梦》的人绝对不会给这部作品胡编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书名的。

他在《红楼艺术》一书说:“在‘千红一哭’中,湘云独占红首,而不是钗、黛诸人”(第84页);又在《红楼别样红》中说:“我讲湘云才是一部《红楼梦》的真正女主人公”(第73页);这比前文“书到‘后之三十回’,湘云才是真主角”又进了一步,在小说前八十回中就已经是“真正的女主人公”。我们说《红楼梦》的主人公是宝、黛、钗、凤四个人,这四个人的故事在作品中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史湘云挤不到这个主人公队伍中去的,她更不具备这样的作用。

周汝昌还在《红楼艺术》一书中说:“一般人只知书中有个林黛玉,以为她最重要,而不悟‘林家二玉’,一黛一红(小红本名林红玉),红比黛重要得多。”(第78页)这太出格了!用他的这种思想去读《红楼梦》,于读懂作品而言,恐怕只能是南辕北辙了。

周汝昌还在《红楼夺目红》中说:“看看这些女儿的‘总领衔’(脂砚所谓‘群芳’之冠)宝玉,一生受的是‘世人诽谤’(《西江月》)和‘百口嘲谤’(警幻评语),受谤者即遭冤者。宝玉乃是世上第一大冤人。”(第321—322页)所谓“‘群芳’之冠”,就是说宝玉是众女儿中的第一名。在己卯、庚辰两本中的第十七、十八回前有一条脂砚斋的总批说:“宝玉系诸艳之贯,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且暂题灯匾联上,再请赐题,此千妥万当之章法。”“贯”的本意是串钱的绳索,引申义是串联、连接的意思。“宝玉系诸艳之贯”的意思是说贾宝玉是连接金陵十二钗所有女儿的一条线索。但周汝昌却把“诸艳之贯”校改成“‘群芳’之冠”,认为宝玉是“女儿的‘总领衔’”,硬是把贾宝玉改成女儿身,改成大观园女儿中的第一名。他在这里连宝玉的性别都弄错了,怎么还侈谈读懂《红楼梦》?怎么还能指望他读懂《红楼梦》呢?

周汝昌说:

雪芹笔下最出色的角色,就是他心中最爱重的人物。

我的感觉,他最着意传写的人是:凤姐、妙玉、湘云、探春——属于“正钗”。稍次的副钗行列里,则是平儿、鸳鸯、晴雯、袭人、小红。此外的属第三品,兹不烦言。

雪芹所重,人品第一,才貌第二,性情第三。(《红楼夺目红》第265页)

周汝昌认为曹雪芹着意描写的四个人物属于一品,稍次的副钗有五人,“此外的属第三品”,显而易见,宝玉、黛玉、宝钗、紫鹃不在以上所列之内,都属于“此外”的第三品了。这怎么能叫做“读懂《红楼梦》”?!是周先生的思想认识出了问题,还是语言表达不严谨?我们还要向他请教:“雪芹所重,人品第一,才貌第二,性情第三”,你是从哪儿看到曹雪芹的这三条取人标准的?在着意描写上难道平儿、鸳鸯、晴雯、袭人还赶不上妙玉?在人品、才貌、性情上她们哪一点赶不上凤姐、妙玉、湘云、探春?以行家里手自居的信口开河,是不能叫作读懂《红楼梦》的。

周汝昌对《红楼梦》的描写语言有一段不同凡响的话,尖锐批评了曹雪芹的“俗笔”和“败笔”。他说:

雪芹作书,是高境界高笔致;但偶涉世俗丑恶之事,卑劣之人,也就不得不用俗笔。这种俗笔出于开卷前几回的,如“乱判葫芦案”、“毒设相思局”、“顽童闹学堂”等,倘若放眼全书,真可以“败笔”视之。(《红楼夺目红》第319页)

这表明周汝昌对曹雪芹的语言成就缺乏真知灼见。我们不能同意他的这个意见,《红楼梦》里面没有俗笔,更没有败笔。曹雪芹描写“乱判葫芦案”“毒设相思局”“顽童闹学堂”不仅不是败笔,而且是成功的大手笔,它展开了生活,揭示了矛盾,推动了情节发展,塑造了人物性格。其语言之精到,可以说达到了不能易一字的地步。连曹雪芹描写骂人表现出来的都是大手笔的风姿,比如焦大骂人,一笔多用,既揭露了宁国府污秽,又生动表现了焦大的性格,秦可卿听了不可能不忧虑病倒,这就推动了情节发展。贾琏与多姑娘偷情,又因与鲍二家的偷情而与凤姐吵架,大打出手,事情俗得不能再俗了,但曹雪芹的描写全然是大手笔。还没有前代作家描写同类事情达到曹雪芹水平的。这难道不是成功的大手笔,倒像是周汝昌说的是“俗笔”和“败笔”吗?

这节文字已经够长了,该打住了。批评周汝昌对《红楼梦》的歪曲与错解,是要专著才能完成的任务。如果读者看了此文,明白了聂先生“周汝昌根本不懂《红楼梦》”的评语,那就是对笔者最大的安慰。

注释

①东海:《文林廿八宿:师友风谊》,第32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

②《20世纪红学研究历史之回顾——怎样读懂〈红楼梦〉的发展史》,见《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一期。

③《论<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见中华书局版《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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