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年间,一位名叫张柱的年轻人被东厂指控杀人,尽管张柱矢口否认,东厂还是在没有口供和画押的情况下企图以张柱杀人结案。嘉靖皇帝为此下了好几道圣旨,反复指导案子的审讯,引起朝廷多个部门的激烈博弈,多位大臣因此被革职罢官。那么,这起命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北京城里的一起普通杀人案又为何会惊动东厂和嘉靖皇帝呢?
第一回老实人被冤枉
明代嘉靖年间,鼓楼是北京城的闹市区。从鼓楼往西有一条街市,名叫西斜街。街道的中部有一条小胡同,住着一个叫张柱的小伙子。张柱老实憨厚,与父母相依为命,因为家境贫寒,起早贪黑贩卖水果为生。他常常凌晨三四更就起床,趁着大地沾染露水的时候,赶到后海采集鲜莲蓬、鲜慈姑等水鲜。
嘉靖八年(1529年)的夏日的一个凌晨,张柱背着水果筐,踩着四更天的露水,就往后海赶去。天还暗着,张柱只顾赶路,突然被地上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通一下跌倒在地上。张柱爬起来,想看看地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他仔细一看,发现地上有个黑影,走近前去一看,地上趴着一个人。他以为是个醉汉,伸手碰碰那人,感觉对方的身体已经冰凉了。张柱心中暗叫“不好”。只见地上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女子,身穿粗布衣服,倒在血泊之中。张柱吓得慌忙后退,刚想用手捂住鼻子,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丢下筐子和采集水鲜用的镰刀,拼命往家里跑去。
张柱跌跌撞撞进了家门,把老母亲给吵醒了。母亲问他出什么事情了,张柱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脱下沾满鲜血的靴子就上床躺着发抖去了。
没过多久,张家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敲门声,一声紧似一声。原来,早晨出来巡逻的东厂差役在胡同口发现了无名女尸,找人辨认是住在胡同里的张孙氏。死亡时间推断是凌晨时分。差役们根据现场散落着的水果筐、一把锋利的镰刀,还有一串血脚印指向张柱家中,认定张柱有重大杀人嫌疑。东厂差役蜂拥而来,等不到开门,就破门而入。他们在张家搜出了沾满鲜血的靴子和惊魂未定的张柱,当场就拿出铁链将张柱套牢,抓回东厂审问。
进了东厂,张柱清醒了过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他一再申辩自己是凶案的发现者,不是凶手。差役们听他说得合情合理,看他的模样也不像是杀人越货的歹徒,所以就把案子上报给了当值的理刑百户李青。
李青查问了案情,认定张柱就是凶手,吩咐上重刑严刑逼供。东厂可是一个魔窟,凡是人们想得到的刑具和逼供方法都有,人们想不到的变态刑罚也有。可张柱忠厚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拷问好几个回合,还是那么几句话。老虎凳也坐了,辣椒水也灌了,张柱就是不承认杀人。最后,负责这案子的百户李青熬不住了,干脆在没有张柱招供画押的情况下,武断地把案子以张柱杀害张孙氏的结论结案。然后,东厂把这个案卷上报给了嘉靖皇帝。
讲到这里,有读者可能会问:北京城里的凶杀案,为什么要由东厂来直接审讯,然后直接汇报给了皇帝?难道民间的案子不应该由地方州县衙门先审讯,然后层层上报给刑部吗?这就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明朝北京城特殊的审讯制度了。
在明代司法体系中,一般的人命案子还是要走地方州县衙门初审、省级官府复审、中央刑部终审的程序。刑部衙门在整个过程中占据关键地位,发挥核心作用。但是,在北京城里,这套审讯程序就不起作用了。因为东厂占有特殊地位,气焰嚣张。明朝初期,在正常的司法体系外,建立了东厂,专门监视朝野和社会。北京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首都无小事,任何事情都可能关系重大。所以,北京城处在东厂的全方位监控之下,无论事情大小,理论上都会报告皇帝。有时候,百姓家里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发生争吵,紫禁城里没多久就传开了。比如,张三到李四家赌博,因为王五出老千,他们三个人打起来了。这事儿,皇帝都知道。我们可以想象,东厂对北京城监控得有多么严密。东厂对北京城发生的很多事情,比地方官员都熟悉。在这种情形下,北京发生的大小案件,很多都由东厂直接侦查、审讯。皇帝也允许东厂干涉正常的司法。所以,东厂不仅办理谋反、叛逆等政治大案,也处理一般的民间刑事案件。
东厂,不仅是一个监察机构,还是一个特务机关、秘密警察机构和情报中心。它的地址就在现在北京的东厂胡同。现在我们都知道明朝有一个锦衣卫,那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监察和特务机关。影视剧对锦衣卫塑造得比较多了。实际上,明朝东厂的地位在锦衣卫之上,锦衣卫通常要接受东厂的指挥。两者合称“厂卫”,厂在卫之前。皇帝任命自己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东厂首领,叫“提督东厂太监”,朝野俗称“厂公”,或者“督主”。担任过厂公的都有哪些人呢?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等。
你看看,个个都是大名鼎鼎的大权臣,恶贯满盈的大太监。由此也可见东厂的权势。
东厂只对皇帝负责,不经正常程序,随意监督缉拿臣民,这就打开了太监干政的大门,激起了朝野大臣的反感和抵制。
那么,东厂和刑部是什么关系呢?东厂和刑部其实没有业务关系,前者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构,后者是朝廷的司法机构;它们也没有上下级关系,前者属于内廷,由太监负责,后者是传统的六部之一,由文官负责。
它们的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东厂直接审讯的案件,结案后要先上报皇帝,然后由皇帝转发给刑部,走完正常的终审程序。
明朝皇帝设立东厂的动机,就是对正常的官府体系和官僚群体不满意,所以另外设立了特务机关,直接掌握、插手具体事务。皇帝更信任东厂,东厂权限更大,办事情更直接,效率更高,这就让东厂具有巨大的“额外权力”,势力如日中天,监察百官,掌握部分武装力量,对朝野百官颐指气使。皇帝也默许东厂这么做,默认这种状态。
具体到张柱的案子,东厂百户李青认定张柱是杀人凶手后,就以东厂的名义向皇帝奏报了案情。嘉靖皇帝接到报告后,按照惯例发给刑部走程序。
刑部接收了卷宗和人犯后,不敢怠慢,马上启动司法程序。案子的证据似乎都指向张柱,但是张柱大喊冤枉,坚持自己没有杀人。刑部差役们经验丰富,恐吓、拷打张柱,但张柱就是不承认自己杀人。没有人犯的供状,案子就不能正常了结。刑部办事还是比较规矩,官吏们坚持依法办事,讨论后奏请嘉靖皇帝,说这个案子还有疑点,需要再审。嘉靖皇帝也没有多想,同意了。刑部郎中魏应召奉命主审。
案子在东厂和刑部转来转去的时候,西斜街胡同的张家,张柱的母亲早哭得昏天黑地了。她不相信儿子会杀人,可所有证据都对张柱不利,张柱也没有告诉她什么情况。眼看着儿子身陷牢笼,老人家无能为力。正在老人家痛哭的时候,一个身穿孝衣的女子冲进屋来,扑通一声就跪在张柱母亲面前,哭了起来,口口声声说自己害了张柱。这是怎么回事呢?
来者正是遇害者张孙氏的女儿张秀萍。张秀萍说自己有个哥哥叫张福,好吃懒做,还沾染了赌博的恶习,赌输了就回家逼母亲张孙氏给钱。母子俩不知道吵了多少回架了。事发当日的头天晚上,张秀萍熬夜织布,又听到母亲和哥哥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来争吵声止住了,她也就没往心里去。到了凌晨,张秀萍发现母亲不见了,家中祖传的碧玉佩也不见了,正焦急时,张福慌慌张张地回来了,脱下一身血衣就上床睡觉。张秀萍走上去拉拉张福,问他这是怎么了。张福一声不吭,根本不搭理妹妹张秀萍。
到了白天,张秀萍听到了母亲遇害的噩耗,联系案情和哥哥的表现,认定哥哥就是杀害母亲的凶手。她开始还不愿意指认哥哥,后来听说胡同里老实的张柱蒙受了不白之冤,就先跑到张家来谢罪了。
张柱母亲听了张秀萍的坦白又惊又喜。她连忙扶起张秀萍,说:“谢谢你,姑娘!谢谢你告诉我实情。现在我儿子还蒙冤关在监牢里呢,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到刑部救人?”张秀萍一开始有点犹豫,但看到眼前老人家恳切的目光,再想到母亲的惨死,她坚定地点了点头。于是,张柱母亲带着张秀萍赶到刑部,张秀萍大义灭亲,指证哥哥张福是杀害母亲张孙氏的重大嫌疑人。
而在另外一边,刑部郎中魏应召接手张柱案子后,凭着职业的敏感性立刻发现东厂转来的卷宗漏洞百出,疑点重重。先不说卷宗没有被告张柱的供词和认罪,单在情理上就说不过去:第一,作为杀人凶器的镰刀光亮如新,没有任何血迹;第二,死者张孙氏胸部身中三刀,血流如注,张柱穿着衣服却没有大片血渍,而且他的靴子上的血迹是略已凝固的血块,而不是新鲜的血液,这符合张柱发现尸体后沾上血迹的说法;第三,最大的逻辑漏洞是,张柱杀了人以后为什么还留下血脚印,一直连到家中,还把写着“四冰果”的筐子留在现场,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凶手似的。从逻辑上分析,张柱不太可能是凶手。
现在,遇害者的女儿张秀萍到刑部检举哥哥张福杀害母亲。这是重大线索,那么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魏应召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微服去西斜街查访情况,再做决断。
西斜街一带的街坊无不说张柱忠厚老实,不相信他会杀人,而张福平时就不务正业,做了很多坏事,在案发当天表现十分可疑。魏应召从一个后海的采藕人那儿得知,凶案发生当天凌晨他曾看到张福慌慌张张地把一件东西投入后海之中。魏应召派人假扮成种藕人潜入后海中,果然在湖底摸出了一柄牛耳尖刀。刀上带有血迹,极可能是杀人凶器。
刑部的差役又盘查了京城各个当铺,也有重大收获。差役们在德胜门内的“亨盛当铺”发现了张秀萍所说的家传碧玉佩的当单存根。当单的日期是张孙氏被杀后的第三天,当主是一个赌棍。这名赌棍一被抓进刑部衙门就全盘招供了,他说碧玉佩是张福在张孙氏被杀的当天下午以五百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他的。
这些证据基本可以确定张福是杀人凶手了。魏应召决定收网,捉拿张福!张福很快就被抓住了,差役们又在张家搜出了血衣。魏应召抓紧时间审讯。开始时,张福还装作无辜的样子,拒不承认杀害母亲。可是面对妹妹张秀萍、看到他抛凶器的采藕人、买他碧玉佩的赌徒,又看到碧玉佩、牛角尖刀和血衣,张福不得不供认杀害母亲的事实:当天晚上,张福在赌场又输了个精光,回家逼母亲把祖传的碧玉佩拿出来供自己翻本。母亲张孙氏不肯,张福就抢了碧玉佩夺门而逃。张孙氏跟着跑出门来,和张福纠缠在一起。张福丧失了理智,竟然拿出牛角尖刀来对着母亲连捅了三刀。发现母亲已经气绝身亡后,张福慌忙逃离现场,把牛角尖刀扔入后海,跑回家里喘气。两天后,张福发现张柱成了替罪羊,以为事情过去了,就出来把碧玉佩换了钱,继续沉迷于赌场。
在古代,“杀父弑母”是大逆之罪,张福自知罪孽深重、天地不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追悔莫及,只求速死。胡同女尸案至此真相大白,案情明白无误。
按照明代律例,如果张孙氏是张柱所杀,则“为斗殴杀人,刑止于绞”;而如果是张福所杀,则“为子杀母,刑至凌迟处死”,属于不能赦免的大恶之罪。同为杀人,但因与被害者的关系不同,犯罪性质和量刑轻重差别极大。因可能涉及弑母,此案便不能被当作一桩普通的杀人案对待了,而且如果判处张福弑母,还涉及推翻东厂的结论的问题,东厂会怎么想?此案势必要轰动一时。魏应召觉得应该慎重再慎重。
就在魏应召犹豫来犹豫去,下定不了决心的时候。一旁的老书吏悄悄递过来一张字条,魏应召看了一眼,大惊失色。老书吏的字条上写了什么内容,魏应召为什么会大惊失色呢?这桩杀人案能否实事求是地结案呢?
第二回真凶有来头
嘉靖八年夏天,北京城后海附近的胡同发生了一桩命案。东厂判定小贩张柱是杀人凶手。案卷转到刑部后,刑部郎中魏应召经过仔细侦查,查明案子真相是遇害者的儿子张福弑母。魏应召得到了法官梦寐以求的所有证据,人证、物证都有,罪犯也认罪画押,只求速死。案子可以顺利结案了。但是,且慢!本案真正的精彩内容才刚刚开始!
魏应召面对真相,犹豫要不要实事求是,推翻东厂的判决。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一旁的老书吏悄悄递过来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张福系东厂李青之‘打桩’,切切慎重!”魏应召看到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所谓“打桩”,类似现在的“线人”或“卧底”。上一回讲到东厂对北京城的监管非常严密。东厂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在社会上收买了很多眼线。北京的地痞无赖,常常向东厂提供情报,或者替东厂跑腿,东厂定期向他们支付薪水,通过他们来监视别人,控制社会。东厂的官员往往各自发展几个耳目爪牙,刺探情报,必要的时候也派他们充当打手。这些人半明半暗地在市面上行事,祸害百姓,被百姓称为“二狗子”。张福就是其中的一个“二狗子”,而且恰好他就是李青的“二狗子”。而李青,又恰巧是本案在东厂的负责人。李青也已经判定张柱杀害了张福的母亲张孙氏。
老书吏精于世故,提醒魏应召张福是东厂的“打桩”。打狗也要看主人啊,魏应召很清楚,动不动张福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了,还要看东厂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