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皇帝的决断
三法司会审过后,大臣熊浃实事求是,指出东厂判决有误,张柱是无辜的,应该无罪释放。嘉靖皇帝看到报告后,一方面不甘心承认自己犯了错,不愿意承认东厂草菅人命;另一方面又发现了张柱是明武宗外戚夏家的家仆,决心杀了张柱来发泄自己对外戚豪门的不满。
那么,嘉靖皇帝会怎么做呢?
首先,嘉靖不顾事实真相,指责主持会审此案的熊浃“徇情曲护”,将其革职。看来,为了发泄对外戚豪门的不满,嘉靖皇帝连信任的大臣都是可以牺牲的。
其次,嘉靖命令刑部侍郎许赞,也就是在上一次会审的时候一言不发的那位,负责重新审理张福弑母案。嘉靖皇帝特意指出,许赞等人要将之前审讯过此案的刑部郎中魏应召、嫌疑人张柱等,“用刑追问”,也就是用刑拷打的意思。如此一来,嘉靖皇帝的意思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他就是要这个案子按照最初东厂判定的意见来结案。
可偏偏在嘉靖皇帝明白无误地表达了意见,局势彻底明朗的情况下,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二人分别上书,批判嘉靖皇帝对此案的处理方法。
给事中是一个什么官呢?给事中是监察官,但是他监察的对象不是朝廷官员,而是皇帝。给事中官名里的“中”字是宫廷、禁中的意思。这个官职设置的本意是负责审核皇帝的诏书和圣旨,看看是否有不妥当的地方。在理论上,他们具有“封驳圣旨”的权力,也就是把不合适的圣旨退回宫廷修改。后来慢慢地,这个官职演化为专门监督宫廷、劝谏皇帝的言官。给事中的级别不高,只是中级官员,但地位显要、作用很重要,所以被朝野上下看作关键岗位、清要之职。一般只有进士出身,而且是名次靠前的中青年官员才能担任。
现在,陆粲、刘希简两位给事中看到嘉靖皇帝的圣旨坐不住了。两个人都给嘉靖皇帝写了言辞激烈的上书。其中,陆粲批评嘉靖说:“陛下想查明此案,把嫌疑人、证人等隔离审问,相互参照他们的证词,查看相关的证物,肯定能查到真相。现在,皇上发这么大的火,把负责会审的大臣都罢官,其他官员还不吓得只求自保?谁还会秉公处理?我希望陛下能够冷静下来,缓和情绪,让许赞等人不受拘束,自由办案,既不让真凶逃脱,也不让无辜的人蒙冤。”
你说,嘉靖皇帝看到这样的上书,能高兴吗?能冷静下来缓和情绪吗?可是,陆粲还没说完呢。他更加刺激嘉靖的话还在后面。陆粲建议嘉靖要警告、整顿东厂、锦衣卫等特务机关,告诫他们以后慎重干涉司法,不能轻率办案。朝廷正常的司法机关办案要独立。独立才能公正,才能减少难案、冤案。这等于是在批判嘉靖皇帝重用特务机关,破坏司法独立。
另一位给事中刘希简的上书,话说得也不好听。他说:“司法审案本来就是复杂的工作,现在皇上下了一道语气这么重的圣旨,我怕下面的办案大臣不敢忤逆皇上的意思,不能秉公办理。刑部、都察院也好,东厂、锦衣卫也罢,只要大家秉公为国,就都没有差别。我希望皇上能够公开诏告朝廷,让他们不要相互猜疑,勿主先入之说,勿执一人之见,公正客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政治才能清明。”按照刘希简的说法,现在简直是朝廷混乱,政治黑暗。
所以,嘉靖皇帝看到两个人的上书后,把上书重重地摔到地上:“来人哪,把这两个大胆狂徒给我抓起来!”抓起来以后干什么呢?廷杖。
廷杖,即在朝廷上用棍子打官员,是对官员的羞辱和惩罚。这种做法不是明朝皇帝首创,但明朝皇帝最喜欢用。明朝皇帝把廷杖作为惩罚和压制大臣势力的重要手段。通常让太监扒了大臣的衣服裤子,摁在地上打棍子。明宪宗成化皇帝以前,允许大臣在挨棍子的时候穿很厚很厚的内衣,而且是穿好几层,所以廷杖造成的身体伤害并不严重,在家躺几天就好了。那时候,廷杖主要是侮辱大臣用的,给大臣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明武宗正德年间,大臣廷杖不允许穿衣服,被太监扒得光光的,所以廷杖已不仅是侮辱,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身体惩罚,开始有大臣被活活打死了。嘉靖皇帝尤其喜欢廷杖,使用特别频繁。在“大礼仪之争”中,嘉靖皇帝就赏给不听话的大臣们“集体廷杖”,结果打死了几十位大臣。现在,嘉靖皇帝赏给陆粲、刘希简每人廷杖三十。
陆粲、刘希简两个人为什么在嘉靖皇帝意思表达得非常明白的时候忤逆皇帝的意思,公开批评皇帝呢?为什么要给嘉靖皇帝火上浇油呢?他们难道不知道这么做后果很严重吗?陆粲、刘希简当然知道这么做后果很严重,说得不好听一点儿,他们这么做就是自取灭亡,就是找死。但是,陆粲、刘希简还是坚持这么做。
这就要从明朝士大夫的心理说起了。
明朝的士大夫熟读儒家经典,是一个非常成熟、稳固、蓬勃发展的群体。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充满理想主义,一心一意要把社会塑造成理想中的道德世界。而儒家政治是一种道德政治,讲究仁义道德,主张以德服人、以德治国。“德治”就成了中国传统政治一个鲜明、突出的特征。
在士大夫看来,皇帝很神圣,皇权很重要,但是儒家道德也很神圣,而且更重要。皇帝要以德治国,不能违背礼义廉耻和道德。在这里,道德就成了和皇权平行的因素。为了维护道德,为了心中的理想,士大夫可以不顾自身安危,乃至放弃生命。如果为了个人安危背离理想,他们会自感生不如死,名节有亏。
给事中地位重要,士大夫们往往推举最杰出的读书人担任。给事中可以说是明朝士大夫的精英,陆粲和刘希简都是进士出身。既然是精英,更应该恪守道德,看护名节,与一切不道德的行为斗争。这是支撑陆粲、刘希简两人的思想支柱。明朝士大夫本来就对皇帝宠信太监,建立特务机关监视朝野官员的行为不满。如今,嘉靖置事实于不顾,一心维持东厂原判,处罚坚持真相的官员。作为给事中,作为士大夫中的精英,陆粲和刘希简怎么能不闻不问呢?
陆粲和刘希简的上书很勇敢,很激动人心。但是客观上,他们飞蛾扑火式的上书不仅没有扭转局面,还增加了嘉靖皇帝的怒火,就连他们自己的性命也要搭上去了。这就暴露了传统士大夫政治斗争的一大特征,那就是勇敢有余策略不足。通俗一点儿的说法就是,他们俩的原则性很强,灵活性几乎没有。
嘉靖为了北京胡同里的一桩普通杀人案,几天内连降三道专旨,撤换了一名二品、两名四品和一名五品官员,不厌其烦地要求重审,真是咄咄怪事。嘉靖皇帝可是出了名的懒皇帝,可以连续几十年不上朝,现在怎么亲自过问一桩小小的谋杀案呢?疑问在北京城不胫而走,人们很快就知道了并不复杂的案情。大家关心的是,这桩案子现在该如何收场。
刑部侍郎许赞被推到了旋风风眼中。许赞是一名三朝元老了,早在明孝宗弘治九年就中了进士,担任过河北大名推官、陕西道监察御史。他的仕途并不顺利,父亲遭到前朝大太监刘瑾的迫害,许赞受牵连降任浙江临海知县,现在年纪一大把了才当上刑部侍郎。许赞诗文写得不错,算个文人,别的文人遭受了现实的坎坷往往愤世嫉俗,不是和现实抗争就是躲避现实,许赞则选择了向现实妥协。之前的仕途坎坷,让他特别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刑部侍郎的职位。魏应召倒下了,熊浃倒下了,陆粲、刘希简二人也倒下了,许赞不想倒下。
许赞看了案卷,组成了一个二十多人的专案组,然后像煞有介事地做了十多天的“调查研究”。拖到入秋时分,许赞正式宣布重审胡同女尸案。开庭当天,张柱的母亲来了,被革职官员的家眷来了,关心此案的朝廷官员、士人商贾和普通百姓都来了。
许赞与其说是在审案,倒不如说是直接审判。他命令将张柱等人先后提上庭来,当庭宣布张柱杀害张孙氏,判处斩立决;被害人张孙氏之子张福无辜入狱,当堂释放;被害人之女张秀萍,与凶犯张柱通奸,又诬陷其兄,杖责一百棍。整个案子不到半个时辰就“审理”结束了,舆论哗然。
嘉靖皇帝接到许赞的报告后,大笔一挥,认可了。张柱被斩首;张秀萍受了杖责后悲愤不已,当天在家中悬梁自尽了;张柱的母亲也悲愤不已,跳入护城河自尽了。此外,嘉靖将原刑部郎中魏应召以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的罪行发往云南充军。原都察院右都御史熊浃,嘉靖皇帝考虑到他曾在“大礼仪之争”中支持自己,从轻发落,革了他的职了事。熊浃罢官后在家闲居了十年,一直到嘉靖十八年,才被皇帝想起来,获得起用,官至吏部尚书。后来因为反对嘉靖皇帝搞封建迷信活动,熊浃再次触怒嘉靖,又被革职为民。
刑部侍郎许赞,做出了正确的“政治判决”,得到了嘉庆皇帝的肯定,官运亨通。很快,嘉靖皇帝就提拔许赞担任吏部尚书。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许赞进入内阁,当上了大学士,达到了仕途高峰。几年后他告老还乡,回河南老家终老。
那两位挨了三十廷杖的给事中,大难不死,活了下来。他们的命运如何呢?第一个给事中陆粲,好了伤疤忘了疼,当年又弹劾内阁大学士,结果被贬到贵州偏远地区当了一个驿丞。驿丞管理的是一个驿站,是没有品级的最底层官员。明朝惩罚官员,把他贬为驿丞,让他跌落到官员序列的最底层,整天被过路官员和差役吆来喝去,是对其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惩罚。陆粲后来从驿丞升迁为知县,最后退休回苏州老家奉养老母亲去了。
第二个给事中刘希简,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直言不讳,随后被贬为县丞,宦海沉浮后,最后升迁为知府。他们两位的仕途都不太顺利,都为坚守道德和理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嘉靖这样处理张福弑母案,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东厂的地位,另一方面是给外戚家族敲警钟。在此案发生的第二个月,嘉靖八年九月,嘉靖皇帝就废除了外戚世袭爵位的制度,这可以看作本案的一个逻辑延续。
在嘉靖皇帝之前,明朝的外戚爵位是世袭的。也就是说,你们家只要有人和皇帝联姻,获得爵位,就世世代代继承爵位,发展成为豪门大族。
这是外戚势力膨胀的一个制度基础。
安昌伯是明英宗钱皇后的娘家,当时的安昌伯钱承宗,在嘉靖五年去世了,儿子钱维圻继承了爵位。但是,钱维圻很快就死了,没有子嗣。他们家就请求让钱维圻的庶出大哥钱维垣继承弟弟的爵位。当时嘉靖皇帝没同意,只是授予钱维垣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没给他爵位。到了嘉靖八年九月,这个钱维垣也没有眼力,在嘉靖皇帝刚刚杀了张柱,警告外戚的第二个月,主动上书要求继承家族的伯爵爵位。嘉靖就把他的上书交给大臣们讨论。大臣们揣摩皇帝的意思,讨论的结果是请求嘉靖加强对爵位继承的管理,不能过滥过多,要节约朝廷开支,防止爵位贬值,等等。总之是不同意。嘉靖于是采纳大臣的意见,决定:以后除了因为自身有军功受封,外戚因为与皇室联姻获得的爵位,一律只能一代人享受,子孙不能继承。这就相当于取消了外戚的爵位世袭。
嘉靖皇帝这算是打响了压制外戚势力的第一枪。几年后,外戚中势力最强的张家,也就是最不讨嘉靖喜欢的明孝宗张皇后的娘家,被连根拔起。张家因为张皇后的缘故,一共出了两位侯爵。她的两个兄弟分别受封侯爵。现在张氏兄弟俩先后被关入大牢,一个死在牢中,一个被判处死刑。当时,张太后还活着。嘉靖皇帝考虑到张太后的面子,死刑缓期执行,将其长期关押在牢中,等几年后张太后一死,嘉靖立刻下令将张氏兄弟推出去斩首。可见,嘉靖皇帝的确非常厌恶外戚豪门。
张福弑母案,就这么结案了。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冤案。嘉靖皇帝也清楚这是一桩冤案。但是,在皇帝心中,一件案子的真相并不重要,一两个老百姓的生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权威,皇权的荣耀和巩固。司法独立、事实真相、个人命运,在皇帝眼中都和尘土一样,毫无价值,皇帝可以随意摆弄,任意牺牲。这个案子再次触及了中国古代司法中“权与法”的老话题,表明了强大的权力对司法的无情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