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叔叔不要为难我哟,”我一摊手,抱歉地笑着说,“请柬的数量有限,抽签的规则也是事先定的,如果我为道林破例,对其他同学来说,是不是就不公平了呢?”
“可是道林非常想参加这场生日会。”
“他明年还有机会。”我说着站起来,表现出端茶送客的姿态。
“万一他明年也抽不到签呢?”
我笑嘻嘻地拉开门:“也许他明年就不想参加了呢。”
格雷律师出门时仍然在哀求:“他那样子好可怜。”
“叔叔放心,他不会因为这个而伤心死的。”我冷静地关上门,自始至终保持着微笑。
阿曼达阿姨看着可怜兮兮的格雷先生离开,无奈地直摇头:“小姐,你真是铁石心肠。”
我得意扬扬地说:“你才发现吗?我不仅嘴巴很损,心肠还很硬。”
因为这个小插曲,我的心情变得出奇地好。能让一个事业有成、威风八面的大人在小孩子面前卑躬屈膝,真是太有成就感了。
3
五点钟不到,已经开始有客人陆续登门了。马修管家问我要不要下楼去应酬一下这些早到的客人。我摆摆手,只吩咐了一句,“先把他们带到游艺室,好好款待”,便拿起一只小望远镜,走到起居室窗边,隔着窗帘缝眺望大门口。
铁艺大门外人山人海,有没能拿到请柬却不甘心置身事外的学生,有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以及各色不相干的人等,包括我的粉丝。哈哈,你相信吗?我居然还有粉丝,他们高举着亲手制作的缤纷条幅和纸板,上面画着红心,写着各种温馨的祝福,一阵阵地唱起生日歌,虔诚得像足球场看台上的铁杆球迷。全副武装的家仆和警察组成严密防线,挡住汹涌的人潮,只放入有请柬的幸运儿。
马修管家见屋内无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对我说道:“小姐如果需要酒精饮料——”
我微笑着回绝:“我不需要,果汁和茶就足够了。管家伯伯难道忘了,我还未成年?”
他讪讪地干笑:“我随口问问。”
你看,就是有这种人,千方百计引诱我犯错误。为了不让他们得逞,我从小就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多吃一颗糖,不说一个脏字,不虐待小动物,不给任何人抓我小辫子的机会。亲眼见过我的人无不表示惊讶,这女孩居然没被财富宠坏,简直是奇迹。难道我非得落到我妈妈那样的下场才算正常吗?
游艺室里气氛热烈,当红少女歌手玛丽·梅正在演唱她的新单曲《每个女孩都是公主》。如此近距离接触偶像,我的小客人们都很兴奋,摇头晃脑地跟着她哼唱,不时响起口哨声或“玛丽·梅,我好喜欢你。”之类的表白。
瞥见我,玛丽·梅的眼中闪过羞恨的光,恨归恨,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在我的屋檐下,她敢不低头?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直到所有人的掌声停息,我依然在鼓掌,不紧不慢,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玛丽·梅的经纪人拉着她谄媚地朝我鞠躬:“祝戴小姐生日快乐。”
“真好听,再来一首。”
“小姐想听什么?”
“就唱《生日歌》好了。”
玛丽·梅扭捏半天,拗不过经纪人软硬兼施,咬牙切齿地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哈哈,她不是说我是小bitch(坏女人)吗?我要是不表现得bitchy(恶毒)下,都对不起她的评价。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莫名其妙的事,比如有些人无缘无故就会造你的谣,诽谤你,在这之前我甚至都没和她见过面。
她唱到半截,忽然把话筒狠狠地一摔,骂道:“快乐你个头啊!”然后一阵风似的跑出了房间。
经纪人忙不迭地和我道歉,然后追了出去。
屋内所有人的目光再度聚拢到我身上,紧张中夹杂着兴奋,期待我大发雷霆。可是我并不生气,我很开心哪,真的。我牵着裙裾给来客们行了个屈膝礼,若无其事地说:“感谢大家的光临,鄙人不胜荣幸,席面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去餐室吃蛋糕吧。”
“梵妮,你可真够淘气的。”忽然听见有人说。
我转身一看,说话者是个颀长英俊的男孩,年纪应该比我大,穿棕色格纹衬衫,看上去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对不起,我们认识吗?”我诧异地问。大多数人都恭敬地称我为“小姐”,很少人享有唤我名字的殊荣。这家伙居然张嘴就叫我“梵妮”,难道身份特殊?
他微笑起来:“你不记得我了吗?”
“你是谁?”
“你慢慢回忆。”
我心想,故弄玄虚个什么,以为这样就可以引起我的兴趣吗?我才不关心你是谁呢。去往餐室的路上,我又看了他一眼,鄙夷地想,不管你姓甚名谁,都是个十足的自恋狂,以为我会像那些没头脑的小女生一样,看见个长得略微像样点儿的男孩就口水横流地犯花痴?
哼!
我很有女王范儿地在主位上坐下来,照例很好奇,谁有胆坐我身边的这两个位子。
“梵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是那个穿棕色格纹衬衫的无名氏。好像料定我不会反对,他边问边拉开椅子,只等我点头,就一屁股坐下来。
我摆出一副倨傲的架势,冷冷地注视他,许久不答话,故意让他尴尬和不安。大多数男生在这种情况下,要么满面绯红讪讪退下,要么目瞪口呆仿佛石化,绝少有人敢和我对视。
这个家伙却十分淡定,双手悠然搭在椅背上,含笑看我。
“别绷着脸,”他说,“你已经够酷的了,早知道你喜欢摆酷,我该送你一副墨镜。”
我听见有人窃笑,忙压下心头的不快,抬手帮他掸了掸椅子上想象中的灰尘,“坐呀,有何不可。”说完扭转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右手边居然也端然稳坐了一个不怕死的。
这是个神经兮兮的女孩,双手交握在胸前,万分激动地望着我:“梵妮,我坐在这里你不生气吧?”
我摇摇头,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坐在这里有可能冒犯到你,但是我真的好想接近你。也许我一辈子只有这一次机会抽到请柬,如果不坐这个位子,肯定会遗憾终生的。你好漂亮,你这条裙子好美,和你并肩而坐的感觉真好,我幸福得快晕过去了。”
“有这么开心?”我不相信地问。
她忙不迭地点头,眼睛笑成月牙形:“真的,如果今晚你能再实现我一个愿望,即使让我明天去死,我都甘之如饴。”
“什么愿望?”
“让我做你的好朋友。”
“我没有朋友,而且从来不交朋友。”
“我知道,所以我把成为你的好朋友当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太过美好,几乎没有可能实现。”
“哦,敢问我有什么优点值得你这么抬爱?”
她的理由非常简单:“我崇拜你。”
“为什么?”
这回轮到她问我了:“崇拜还需要理由吗?你可是梵妮·戴呀,全世界最闪亮的物质女孩,又有钱又漂亮,又时尚又聪明,大家谁不想做你的好朋友啊。天哪,你居然和我说了这么多话,我要一句一句地记下来,留着以后慢慢回味。”
我望着这朵奇葩,默默感叹造化之神奇,心里忽然冒出一种邪恶的想法,便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绿蒂。”
“听着,绿蒂,想做我的朋友并非完全不可能,但必须经过严格的考验,你想试试吗?”
她惊奇地瞪大了眼睛:“想!”
“梵妮。”为了吸引我的注意,那个格纹衬衫男孩猛地扯了下我的头发。
“哎哟,你干吗呀?”
“不可以戏弄这个女孩。”他的表情很严肃,有警告的意味。
我正想说“你管得着吗”,绿蒂抢先朝他开了火:“喂,你有没有家教?人家在讨论很重要的问题,不要捣乱好不好?怎么会有这种人,碰到狗屎运抽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请柬,就为了跑到这里来讨人嫌。梵妮,我们不理他,你继续说,什么考验哪?”
“有一点儿危险。”
“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在所不惜。”
我在她耳边轻语了几句。
她似有顾虑地看我:“你会射箭吗?”
“小时候学过两天,只是这几年没有练习过。像我这么聪明的女孩,学过就不会忘记。所以你不必担心我的技术,先问问你自己,有没有勇气接受我的考验。”
她沉默了下来,看得出内心斗争激烈。她应该没那么傻,知道什么叫“危险”。
“之前有很多女孩都退却咯。”我不失时机地敲打她。我自己都没想到,我可以这么坏。
“我——让我再想一下。”
“你疯啦?”格纹衬衫男孩差点儿拍案而起。
绿蒂对他却十分不客气:“拜托你安静下,人家在思考。”
格纹衬衫男孩彻底无语。
又过了几秒钟,我假装等得不耐烦失去了兴致,倦怠地说:“我看要不还是算了吧。”
她生怕我改变主意,急忙表态:“我想好了,我愿意。”
阿曼达阿姨去了好久,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翻出了我的弓箭。我十岁时迷上打猎,定做了这副弓箭,虽然看上去小巧得像玩具,却是真材实料工艺精湛的专业运动设备,箭头的力道能射透起居室厚厚的木门。
我问绿蒂:“只有一副眼罩,你戴还是我戴呢?”
“还要戴眼罩?”
“如果我戴眼罩的话,就只能盲射了,我瞄准时,你可以指挥我。”
“啊!那还是我戴好了。”
她戴上眼罩,走到墙边,张开手脚,摆成达·芬奇的《维特鲁威人》[1]的姿势。其余的小客人在我身后围成半圆形,大眼瞪小眼地围观。我弯弓搭箭,开玩笑地朝他们比画了一下:“你们谁想做我的朋友,也可以接受考验哦。”①
他们摇拨浪鼓似的拼命摇头。
我把箭头对准绿蒂:“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
“别发抖,会影响我的准星哦。”
“我不……不抖。”话虽如此,可她依然抖得像风中的树叶。
格纹衬衫男孩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几乎是在恳求了:“恶作剧到此为止吧,梵妮,万一你伤到她怎么办?”
“我怕什么,到时候会有人给我收拾残局的。”
为了向他示威,我“嗖”地放出了第一箭。利箭伴随着满屋子人的惊呼呼啸而去。只是这一箭偏得好远,我本来瞄准的是绿蒂的耳朵旁边,结果落在了两米开外的地方。绿蒂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格纹衬衫男孩问阿曼达阿姨:“你怎么不管管她?”
阿曼达阿姨耸耸肩:“她是我的主人哪,我哪儿有资格管教她?”
“那你们的管家呢?”
“他也听小姐的。”
格纹衬衫男孩一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我得和他谈谈。”说着疾步走出了房间。
阿曼达阿姨示意我继续:“还有四箭呢,小姐。”
这时绿蒂已经站了起来。
我也不是那种做事不计后果的神经病,见自己的箭术糟糕透顶,也怕“万一……就不得了了”。为了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我和绿蒂说:“你现在退却还来得及哟。”
谁知她外表虽然“绵羊”,内心却很“雄狮”,奋勇地吼道:“再来,梵妮!”
好吧,我被逼上绝路了。我心里琢磨着,为保险起见,得尽量往偏处射,越偏越好。谁知第二箭一离弦,竟朝着绿蒂的心窝飞了过去。见势不妙,我大声叫:“绿蒂,快躲开!”
她蒙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心一发慌,手脚就乱动。
那支箭竟穿透她的手臂,又钉在墙上。雪白墙壁上流下鲜红的印记,触目惊心。瞬间的静默后,绿蒂开始哇哇大叫,满屋子的小孩儿也炸锅似的跟着喧哗起来,大老鼠一样四散奔逃。
我惊恐地闭上双眼,那鲜红的印记却像刻在视网膜上,挥之不去。
注 释
[1].达·芬奇名画,画中男子两臂上举,两腿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