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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隐秘的信息(9)

墨子

《墨子》是多人参与的著述集,其主要作者墨子可能是一个长期下放劳动的人,有黑色如墨的脸最能让人记住,于是得了“墨子”这个古怪绰号。钱穆先生解释这个姓名时,曾经猜想墨子受过墨刑,是一个刺面涂色的罪犯,当然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假定。但罪犯成为一个学派宗师,其过程缺乏实证根据。而且黑脸不独墨刑犯人们专有,只要顶着烈日在地上干几天活,“墨”色之“子”的形象便一举定位。钱穆若当上几年知青,就还可能有另外的猜度。

墨子在文章中最喜欢用生产活动来打比方,比如制陶、造车、筑墙等等,实干家和工程师的模样跃然纸上,与他的一张黑脸很般配,与孔子和孟子当时的“白领”中等阶级生活背景则大有差别。他干过的活,其实几千年以后还被我们干着,比如窑棚里的陶轮曾经在我的身上溅出泥点,至今还被乡下农民叫做“运钧”,就是墨子多次用过的词,让我在多年以后读墨子“运钧之下而立朝夕”时还能读出泥浆气味,读出乡下的方言腔调。

墨子及其追随者们大概同我们知青一样,也活得十分马虎,粗布衣上加一根束腰的绳索(“衣褐带索”),肚皮上没有肥肉(“腓无胈”),腿杆上没有汗毛(“胫无毛”),而且从头到脚都有伤痕累累(“摩顶放踵”)。他们不是经常到山上砍柴或者到田里打禾,如何会有这般尊容?

墨汉子出入于这些充满着汗臭的地方,居然写出了很多兵书和工书,总结出力学、光学、几何学的知识一套又一套,对名实、异同、坚白等问题的逻辑辨析也成了一时绝响,为后世名家之源头,同时代的人无可企及,实是一大异数。而且他是一个典型的革命党,不仅以“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一说反对等级制,还对表达这种等级制的周代礼乐给予激烈抨击。“乐”是当时文明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主张《非乐》;“葬”是当时文明传播的主要机会之一,他力倡《节葬》。他认为“乐”和“葬”都是一种令人心痛的浪费奢侈,多少有点乡下农民能省则省的口吻,被反对者讥为“役夫之道”,在所难免。如果我们读了一点外国史,便知天下役夫是一家。几千年后法国大革命中冒出来的“短裤党”,还有乘着帆船最先抵达北美洲的白人移民,也是一些下层贫民,同样主张“劳动高于艺术”,并且对音乐、雕塑等奢侈物充满仇恨,几乎是贯彻“凡善不美”的墨家之论,可算是外国的一群“墨”汉子。

役夫们明于天理良心,却往往拙于治道与治术。墨子只算经济账,似乎不知道周代礼乐并非完全无谓的奢侈,多是凝结和辐射文明的重要符号,是当时无言的政治、法律与伦理。比墨子稍后一点的荀子说过,节俭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礼乐就“尊卑无别”,没有尊卑之别就没有最基本的管理手段,天下岂不乱?天下何能治?在荀子看来,墨子的非乐将使“天下乱”,墨子的节用将使“天下贫”,完全是一种只知实用不懂文明教化(“蔽于用不知文”)的糊涂观念。荀子希望人们明白,仪礼就是权威,有权威才可施赏罚,在仪礼上浪费一点钱固然可惜,取消仪礼而产生的混乱则更为可怕,也意味着更大的浪费。“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见《富国篇》)”荀子为当时一切奢华铺张的仪式提供了最为直截了当的政治解释,揭示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等一切造象活动的教化功能。

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荀子强调着平等误国,强调苦行祸国,其精英现实主义和贵族现实主义,似乎多了一些官僚味,相比之下,不如墨子的役夫理想来得温暖;但荀子比墨子更清楚地看到了以象明意的玄机,如实解析了仪礼——权威——赏罚——国家统治——这个由象到意的具体转换过程,多了几分政治家的智慧。

墨家与儒家的争议很快结束。墨家从此不再进入中国知识的主流,一去就是沉寂数千年。墨子的人品和才华绝不在同时代人之下,其失败也不在于他的平民立场。也许可以这样说,墨子失败于统治却没有失败于反抗,因此数千年里所有革命都一再不同程度上复活着墨子的幽灵,复活着他对礼乐的疑虑和憎恶,包括烧宫殿毁庙宇一类运动几乎成了中国的定期震荡,“破旧立新”的造反总是指向上流社会的华美奢豪,一再成为社会大手术时对各种贵族符号的清洗和消毒。革命者们甚至一再复活着他两腿无毛加上一根绳子束布衣的朴素形象,乃至“赤脚书记”、“赤脚医生”、“赤脚教师”在现代中国也一度是革命道德的造型,既表现在焦裕录一类红色官员的身上,也表现在同时代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身上。毛泽东“役夫”之习难改,一条毛巾既洗脸又洗脚,一件睡袍补了百多个补丁,对不实用的所谓审美如果不是反感,至少也常有轻视,包括多次指示北京中南海里不要栽花而要种菜。墨子遗风就这样一次次重现于现代的理想追求之中。

但墨子失败于他对声色符号的迟钝麻木,全然不知“影响”之道和“影响”之术,对等级制的文明既无批判的深度,又无可行的替代方案,只能流于一般的勇敢攻击。他是一位杰出的工程师,能够造陶、造车、造房等等,但他就是不擅制造文明之象,不能或者是不愿制作出生活的形式美,“生不歌(非乐)而死不服(节葬)”,日子显得过于清苦枯寂,很难让多数民众持久地追随效仿。他是一个象符的弱视症者,代表着中国政治史上最早的感觉自绝。或者说,他的平均主义、苦行主义以及实用主义可能适用于夏代的共产部落,适用于清苦的半原始社会,却不适用于生产力逐渐发展的周代封建国家,阻碍着财富资源的集中运用,阻碍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统治权威的确立,甚至违拗大众内心中不可实现但永难消失的贵族梦——这当然也是文明发育的另一个重要动力。

因此,他确如荀子所称,具有“反天下之心”,只可能骤兴骤亡,其理想最容易被大众所欢呼也最容易被大众所抛弃。

这也是后来很多革命家的悲剧命运。

代沟

就人的基本品性而言,我根本不相信什么“代沟”,正如我基本上不相信性别、族别会构成什么“沟”——个人的差别肯定比群类的差别更大。

正如我们在一些现代革命者身上可以看到墨子的形象和思想,我们也可以在现代一些颓废者身上看到杨子的形象和思想——先秦时代的杨朱,如果真是《列子》中描述的那样,其利己主义理论体系就比它的后继者们来得更完善、更周密、更雄辩,可惜后继者们没有多少人熟悉。想想看,杨子与今天的杨子中间隔了多少代!墨子与今天的墨子中间隔了多少代!几千年之间都没见出多深多宽的“沟”,如何邻代之间就有了什么“沟”?

“代沟”常常是一类外在形态给我们的错觉。我接触过一些少年。他们也是人,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饿了吃饭,困了睡觉,没有特别到哪里去。别看他们头发不是剃光就是披肩,不是染红就是染蓝,穿着黑亮亮的皮夹克,戴着墨镜和臂上纹了身,一群群飚起摩托来横冲直闯惊天动地烟浪滚滚,活脱脱就是流氓相,其实为人处事还是不乏友善,说起话来还多有腼腆甚至天真,被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子蹬了,同样魂不守舍茫然无措,同样鼻涕眼泪一把流,根本不会去杀人放火炸掉公安局,说不定吃块冰激凌就乖头乖脑去上班打工。也就是像个流氓而已。

他们有时候也比谁都超凡脱俗,义务到公园里去捡白色垃圾呵,骑着脚踏车为青海草原上保护藏羚羊募款呵,一高兴就在吧台上喝着可口可乐起哄要去奥运会当义工呵……好像是一群纯洁天使,生下来就是一个胸怀全人类的命,就是关心奥运会和藏羚羊的命,大票子掏出来眼都不眨,简直让我这个混迹其中的俗人愧死。不过,处久了,也可知道他们这颗爱心大多是远程爱心,在近距离范围内不一定有效。比方父母这次给钱少了,不能让他的电脑从奔腾三升级到奔腾四,他们同样会大吵大闹。比方说一个老同学穷得没脸面来参加派对,另一老同学打工时落下个骨折,他们说起来也可能是一句“真他妈倒霉”就打发掉,没准备把这些同学当藏羚羊保护一下。

我的感觉是:他们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坏,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好,其实同上一代人或者下一代人差不多。血型和基因差不多,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差不多,对食和性的需求差不多,如果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轴上来观察,他们与其相邻的长辈和晚辈,更像是同代人。之所以显得有些不同,不过是他们外形异于上一代人或者下一代人,仅此而已。

我想起孔子在《论语》中的一句话:“性相近而习相远也”。我曾经将其试译成similar in nature and diverse in culture ,给它押上了韵。我想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共时性比较,比如不同民族之间的比较;同样适用于历时性比较,即不同年龄之间的比较。“习”是文化使然,表现为一种生活的形式,比如一种衣着外观的差异,却并不等于各代人之间的自然本“性”相殊。在很多情况下,“有诸内必形诸外”或“形诸外必有诸内”的古训不一定灵验,新一代人无论如何新异,多是外象的更迭,并不意味内质的根本性切换——我们不必对任何年长或年少的人疑虑重重。

生命

一个人活着的基本条件,除空气之外,是粮食、净水、衣物、药品,人道主义者及其援救机构都是这样规划的。可能很少人会想到,感觉像粮食一样重要,甚至比粮食更重要。

事实上,一个人忍受饥饿可以长达六、七天,如果有特别的养息方法,一个瑜珈功练习者甚至可以成功绝食月余。但一个人常常难以忍受感觉的空无。在极地雪原上,四野皆白,昼夜无别。正像在单人地牢里,满目俱黑,昼夜不分——在这样一些感觉不到空间和时间的地方,一个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的地方,知识丰富和逻辑严密都不管用,人很快就会神经错乱精神崩溃,若能坚持一周便是奇迹。一个到过南极洲的探险队员就是这样告诉我的。老木也曾心有余悸地告诉过我:他的未婚妻移民到香港去了以后,他去不了,曾经想偷渡,带足了几天的干粮和饮水,藏进某机床厂发运给香港的大货箱里,让协助者重新钉好箱盖,用这种方式躲避边境检查。这种大货箱里装着大型机器设备,是当时中国援助非洲国家的,弯头角脑里还有藏人的空间,相当于单人牢房。老木没料到当时中国生产秩序混乱,铁路运输太不正常,很多货箱标签上的日期根本不管用,在站场里一压就是个多月甚至几个月。这些偷渡者藏身的货箱如果压在货堆的深层,头顶和四周全是笨重如山的货箱,是钢铁组成的挤压和黑暗,粮尽水绝以后,别说想逃出来,就是狂呼乱叫,也可能无人听见。

老木在那里只身躲了几天,可能是五天也可能是八天,因为昏昏沉沉不可能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发现外面很长时间没有动静了,伸手只能摸到粗糙的箱板和箱架、缠了草垫的机床、自己的水壶、还有粘糊糊的东西,好一阵才嗅出是自己的屎,已经糊满了裤子。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能清醒听到自己的呼吸加快,听到自己脑子里发出嗡嗡嗡的尖啸,听到自己全身血管吡吡啪啪简直是一串炸响了的鞭炮……终于用尽全身气力狂叫一声:“救命呵——”

眼前一片炫目的白炽,事后才知道那是木箱开了盖,是几个搬运工人出现在面前,是在一个离广州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货站。他说他实在受不住了,幸好出来了,更庆幸自己藏身的货箱就靠着路边,箱缝里传出的喊声容易被人听到。搬运工人告诉他,有些货箱运到香港得停停走走好多天,前不久香港那边的工人开箱时,发现过尸体的恶臭和人的白骨架子。

有人当场就哇的一声呕吐起来。

老木的偷渡经历,使我较为容易理解上一个世纪七十年代某些东欧国家的集中营,还有不久前美国关押阿富汗“基地”组织成员的关塔那摩基地——某些国际人权组织曾经就此对美国给予谴责。在那些地方,最有威力和最有效果的刑讯并不是拷打,而是使用一些不损皮肉的文明用品:黑色的眼罩,胶制的耳塞,厚厚的口罩和手套,其目的是强制犯人不看、不听、不嗅、不触任何东西,对外界的感觉被全部剥夺。如果拷打、恐吓甚至饥饿一类邪招不足以让犯人招供的话,感觉剥夺却常常能让他们乖乖地开口,包括大喊一声“救命”。

在狱方使用了这一方法以后,那些刑讯者和被刑讯者,可能比我们更了解生命存在的含义,更理解一声鸟叫、或一片树阴、或一个笑脸:它们是活下去的全部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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