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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北美的地貌

北美大陆具有一些明显的地貌特征,很容易就能辨识。陆地和水系,山岳与河谷,一切都被布置得井井有条。虽是千姿百态,万象杂陈,却不乏简洁肃穆之美。两大地区几乎各占北美的一半。一个地区北抵北极,东西濒临大洋。它向南伸展,形成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两个不等边最后在加拿大五大湖区下方与底边相交。第二个地区始于第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所有其余部分。第一个地区的陆地缓缓向北倾斜,坡度很小,几乎可以说是一片平原。在这片广袤的平地上,既无高山亦无深谷。

这里的水是散漫的水,到处流浪。大河之间分分合合,纠缠不休。它们会被无数沼泽牵绊,会在湿润的水系迷宫里失去方向,最终抵达北方的大海时,已是千回百转,历经曲折。欧洲的大多数湖泊都依偎于丘陵或巨石脚下,而北美这一地区的湖泊却并非如此:湖岸平缓,只比水面高出几英尺,看上去就像一只只盛满水的巨杯。些微的地壳运动就能使水流向北极或涌入热带海洋。

第二个地区虽然地势更加起伏,但更适合人类居住。两条大山脉矗立其中:一条名叫阿勒格尼山脉,它顺着大西洋海岸延伸;另一条(落基山脉)与南海(太平洋)平行。

两条山脉之间的面积为228343平方里约,约为法国面积的六倍。

然而,这片广袤的大地只形成了一个河谷,这个河谷从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顶峰而下,再逐渐往上爬,直至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途中没有任何障碍。

河谷底部流淌着一条巨川,自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将这条巨川命名为圣路易河。而印第安人用他们夸张的语言,称其为“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我在前面所说的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距分隔这两大地区的高原的最高点不远。

在这最高点附近,还流出另一条河。那条河流向北极的海洋。而密西西比河却似乎有段时期对自己该走的道路不甚明确。它几次改道,只是在湖区和沼泽地带放缓了脚步之后才明确方向,缓缓流向南方。

密西西比河有时在大自然给它挖出的黏土质河床中静静流淌,有时随着暴雨而咆哮,它的总流程超过1000里约。

在离河口近600里约处,平均水深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货船,可自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它供水。据计算,在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有一条长1300里约,一条长900里约,一条长600里约,一条长500里约,四条长200里约。至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小河更是不计其数。

密西西比河灌溉着河谷,而河谷似乎只为这条河而生。它赐予河谷丰饶,也不时带来水患,如神一般,一切凭其心意。在近河地区的大片沃野之上,大自然展现着无穷的生命力。距河岸越远,土地就越贫瘠,草木也就越稀疏,万物都呈现出荒凉衰败之象。地壳运动留下的痕迹,再没有哪处地方比密西西比河流域更明显的了。整个流域的地貌都是水流运动的结果。贫瘠也好,繁茂也好,都跟水息息相关。古代大洋的海水,在今日的谷底沉积下厚厚一层适于植被生长的沃土,而且在水退时将它冲得平平坦坦。河的右岸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像农民用磙子碾过的麦田一样平整。离山越近的地方就越崎岖和荒芜,大地看上去千疮百孔。地上耸立着原始的巨石,这儿一块、那儿一块,像一副尸骸残留下来的骨头,至于血肉早已被时光吞噬。地表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镶嵌着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一些植物好不容易才穿越这重重障碍冒出幼芽。给人感觉曾经有一座宏伟的建筑倒塌于此,将碎石撒满一地,遮盖了原先的沃土。经过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嶙峋不毛的山顶上的沙石毫无二致。洪水在把泥土冲到谷底之后,毫无疑问又把一部分岩石从山上冲了下来。这些岩石顺着最近的斜坡滚下来,你推我挤,最终停在原来所在的山巅的脚下。

总之,密西西比河河谷是上帝迄今为止给人准备的最好的居住之地。但在目前,它还是一片荒漠。在阿勒格尼山东麓,位于山脚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构成的狭长地带,似乎是大海退去时留下的。这个地带的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长度却达390里约。美洲大陆的这一部分土地,几乎不适合开垦。这里草木凋敝,种类单调。

正是这条荒瘠的海岸迎来了第一批开拓者。也正是在这一条狭长的不毛之地上,建立起了英属殖民地,这些殖民地逐渐壮大,成为了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今天,实力的中心仍然在这里。但是在后方几乎悄悄地聚集起建立一个强大民族的有利因素,这个未来的强大民族也许要掌握整个大陆的命运。

当欧洲人先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后又登上南美大陆之时,他们以为来到了诗人们吟咏的仙境。海面闪耀着热带光芒;海水清澈得使航海者第一次见到了海底。小岛星罗棋布,散发着迷人的芳香,仿佛一只只花篮漂在静静的海面。在这迷人的地方,目所能及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准备的,或为了人的享乐而精心安排的。大部分树木都挂满了富有营养的果实,而一些不太能吃的果实则有着令人赏心悦目的绚丽色泽。在由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带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汇成的丛林里,一条条缀满鲜花的野藤把所有的树木都缠绕起来,一群群在欧洲见不到的飞鸟在阳光下炫耀其绛红色和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啁啾鸟鸣汇入万籁之声,奏响一曲欢腾热烈的天地大合奏。

在这辉煌的外表下隐藏着死亡,但人们当时并未察觉到。这种自然环境对人产生一种我说不出的刺激作用,能使人沉湎于现时而完全不考虑未来。

北美的情形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严肃、郑重和庄严的。仿佛这里是为了施展才智,而南美是为了愉悦感官创造出来的。

汹涌多雾的大海冲刷着岸边。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给海岸系上了一条腰带。海边茂密的树木忧郁地看着大海。这些树只有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

横穿这第一道屏障之后,便进入中央森林的腹地。在这里,东西半球最高大的树种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错。

在这些大森林里,就像在那些人工管理的森林里一样,死亡不断侵袭生命。但是没有人来清理残枝烂叶。它们层层堆积,因为时间来不及将它们化为尘土,为新生命腾出地方。但是,即使在这些残枝烂叶当中,繁殖活动仍然在进行。蔓生植物和杂草克服重重阻碍钻出地面,爬上横在地上的枯树,穿过树表厚厚的积尘,顶起并穿破仍然覆盖在树干上的枯皮,为自己的新芽开辟了一条成长的道路。如此可以说死亡在这里又帮助了生命。生与死同时在场,似乎有意将各自的作品混为一体。

森林里幽暗不明。到处是汩汩的溪流,自然天成,赋予森林永恒的湿度。在这里,难得见到几朵鲜花、几只野果、几只飞鸟。

一棵老树顶不住岁月的压力倒地的声音,一条河行至无路跌落的声音,野牛的哞哞声,风声,只有这些能打破森林的寂静。

在大河以东,森林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在森林消失的地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究竟是自然在其千变万化的运动中不肯给这些沃野撒下树种,还是覆盖这片沃野的森林在往昔被人破坏?这是一个无论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未能解答的问题。

但是,这些无边无际的荒野并不是完全没有人烟。许多世纪以来,一些游牧民族的部落生活于此,在浓荫密布的森林或辽阔的草原上迁徙。从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其间分布的这些野人具有相似之处,他们应该有着相同的起源。但是,他们又区别于现在已知的一切人种。他们既不像白种人那样白,又不像大多数亚洲人那样黄,也不像黑人那样黑。他们的皮肤微红,头发长而亮,嘴唇很薄,颧骨突出。美洲各土著部落所持的语言,虽然在词汇方面有所不同,但是都符合相同的语法规则。这些语法规则,有许多地方跟现在已知的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不一样。

美洲土著的方言似乎拥有新的构造方式。这些构造方式表现了起初发明它的人某种程度的智力水平,而这种智力水平似乎是现代印第安人所不具备的。

这些部落的社会情况,在许多方面也与欧洲不同。他们一直在他们的荒野上自由繁殖,从未与比他们文明程度更高的种族有过接触。因此,他们不像欧洲那些从文明堕落到野蛮状态的民族那样善恶不分、是非不明,也不像后者那样,日常生活中充满着无知、粗暴和腐化。印第安人的一切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恶习与偏见都是他们自身的产物。他们是在野生独立的状态下自然成长起来的。

在文明国家,有些人之所以粗野,不仅是因为他们无知和贫穷,还因为他们成天跟文明人和富人打交道。

他们自身的贫弱,每天都与某些同胞的幸福和权势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同时激起他们心中的愤怒和恐惧。他们怀着自卑感和依附感,既忿忿不平,又感到屈辱。他们的这种内心状态,也表现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既蛮横又卑鄙。

只需稍加观察便可证实我的看法。贵族制国家的平民比其他任何地方的平民都要粗野,繁华都市的居民比乡下人粗野。

在有钱有势的人云集的地方,贫弱之人会感觉自己卑微得无以复加。由于看不到跟那些人平起平坐的希望,他们就对自己完全绝望了,从而自甘堕落乃至失去做人的尊严。

地位悬殊造成的这种恶果,完全不见于野蛮人的社会。印第安人虽然无知贫困,但大家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当欧洲人最初来到北美时,那里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文明人利用财富获得的享受也不以为然。但是,他们的举止非但毫不粗野,反而表现出一种习惯性的含蓄和一种贵族式的风度。

印第安人平时温和而又好客,但在战时表现出来的残忍,却又超过了已知的人心残忍的限度。他们宁愿自己冒着饿死的危险,也要搭救一个夜里敲门求宿的生人。但是,他们又能亲手撕碎俘虏仍在颤抖的四肢。古代的一些著名共和国,从来没有显示出生活在新大陆原始丛林里的那些野人的坚定、无畏、高傲与对自由的无限热爱。欧洲人当初在北美登岸的时候,土著人对此几乎毫不在意。欧洲人的出现既未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未引起他们的恐慌。对于这样的人,欧洲人能施加什么影响呢?印第安人一生无欲无求,苦而无怨,载歌而亡。像人类大家庭的其他成员一样,这些野人也相信有一个比尘世更美好的世界的存在,他们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宇宙的造物主并对其加以崇拜。他们对于伟大真理的认识,往往是简单而富于哲理的。

我们对印第安人的性格做了诸多描述,不管他们显得多么原始,我们都无法怀疑,另一个在一切方面都比印第安人更文明、更先进的民族,曾经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存在过。

在大西洋沿岸大部分印第安部落流传着一个模糊的传说,根据这个传说,这些部落从前生活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人造的土丘。对这些土丘进行深入挖掘,便可以见到人骨、奇形怪状的工具、武器、各种各样的金属器皿,它们的用途迄今不为人知。

今天的印第安人,已经无法提供任何有关这个未知民族的信息。三百年前发现美洲时,当时的人也没有留下任何资料能让我们至少提出一个假设。那些传说、那些容易毁坏而又不断发现的遗迹,也不能提供任何线索。然而,我们的千千万万的同类,确实在那里生活过,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们何时去到那里?他们的起源、命运和历史是怎样的?他们是在何时又是怎样消亡的呢?没有一个人知道。

真是怪事!一些民族竟从地球上消失得干干净净,就连名字都从人类的记忆中抹去了。他们的语言早已失传,曾经的光辉就像没有回响的声音那样从人间蒸发。我猜想,有些民族甚至就连坟墓都未留下,证明他们曾经来过人间。因此,在一切人类作品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竟还是最能体现生命虚无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我们描述的这个广袤地区居住有许多土著部落,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说,在美洲被发现的时候,它还是一片荒野。印第安人居住在那里,却并未拥有它。人类通过农业征服土地,而北美的先民却以狩猎为生。他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带有野性的激情、他们的种种恶习,还有也许是他们的原始美德,所有这些使他们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毁灭。这些土著部落的灭亡,始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之日。从此以后,灭亡持续进行,到今天已接近尾声。上帝在把他们安置于新大陆的沃野之上的时候,似乎只赋予了他们暂时的使用收益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在那里,只是为了等待别人的到来。这些适于发展工商业的海岸,这些深水大河,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谷,这整个大陆,在当时就好像是为了一个伟大民族所准备的空摇篮。

正是在这里,文明人开始尝试建立一个基础全新的社会,并在这个社会首次应用直到那时还为人所不知或被认为行不通的理论。他们将为世界舞台提供一出前所未有的精彩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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