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曰。谓能引次后自类功能。显自种相生义。简善.恶种为异熟种之因缘。彼非自类故。此非间越。间越即间断不次便非因缘。如现行因变异熟果。现行业法望种及果非因缘故。及起同时自类现果者。亦简现受现行报异熟之因种。彼非自类故。此中但自类为因缘。异性便非故。即种子所望二种为因缘。
论。现行者至是因缘性。
述曰。谓七转识。及彼心所。即是各自体分。及此各各所变相.见分。三性.三界.九地.漏.无漏.报.非报等。各别现行但能为能熏者即是。然此七识等中。除佛果一切善法。余因位中。及二乘无学等所有无漏。皆能熏故。有漏中除极劣无记。此即四无记中除异熟生。异熟生中有余三不摄无记名异熟生无记。如法执等类。此皆能熏。唯除六识中业所招者。望余无记是极劣故。亦除第八识。但业所招并非能熏。有漏.无漏各除一已。余一切有漏.无漏现行见.相等。熏本识生自类性.界地漏.无漏各各之种。此现唯望彼种为因缘。此中佛果善。及极劣无记不熏成种。皆如第二卷四义能.所熏中解。
论。第八心品无所熏故。
述曰。自下简略。简略有三。此即初也。前能熏中。何故无第八心品。心品之言。即通见.相共有法等 答第八心品更无所熏已即所熏故。余七并能熏故。
若尔八俱心所应是能熏有心王所熏故。
论。非简所依独能熏故。
述曰。非简去所依之心。而心所独能熏故 问心王简心所尚独为所熏。心所简心王独能熏何所妨 答心王有自在。自在独所熏。心所不自在。非独即能熏。
论。极微圆故不熏成种。
述曰。又解因中第八。及六识中异熟之心并不熏者。以极微故不能熏。以异熟业生法势力微劣但任运生。夫能熏者必非无力法故。因中以极微故非能熏。无性之人第七末那亦有势力。如前已说。佛果上第八。以极圆故不熏成种。佛身善法无增减故。许若更熏便非圆满。渐渐增故。由此道理。因中第八。及彼心品。皆非能熏。故前论言但说有七。
论。现行同类至自种生故。
述曰。第二简略 问何故现行同类前望后。如小乘同类因。此非因缘耶 以本识中各自种生故。已有因缘能亲辨其体故。前现望后非是因缘。一切外麦等物亦尔。
问何故若同时异时一切种子。望现行异类。种子自望种子异类。现行望彼现行异类。现行望彼种子异类。皆非因缘。
论。一切异类至不亲生故。
述曰。第三简略。如此中说。展转相望亦非因缘。既言异类。不能亲生俱或异时异类果故。
论。有说异类至或随转门。
述曰。此下释妨有二可知。如对法等第四说。异体类.同体类现行展转为因缘者。彼对法论因缘中。说六因是因缘。即现望现。设更有余处说。皆假说为因缘。实是增上缘等故。或随转门者。随顺萨婆多说俱有等五因为因缘故。显扬论十八。破彼五因非因缘故。可应叙之。
论。有唯说种至为因缘故。
述曰。又瑜伽第三.第五.五十一.三十八等.显扬第十八等。皆唯说种子是因缘者。依显胜说非尽理言。云何显胜。谓常相续故。胜现行如谷生芽。相显于现行故。今言显胜。以瑜伽第五十一.及摄论。引阿毗达磨经等。说转识与阿赖耶互为因缘故。非彼自种子。可言转识更与本识互为因缘。故知现起六.七。与种子本识为因缘。即现行熏成种义故。得以略显广。故知一切有漏.无漏前来种子.现行二法为因缘体。
论。二等无间缘至令彼定生。
述曰。此中有三。初出体。次简略。后释相。此即初也 八现识及心所者。出缘体。唯见.自证是此缘体总名现识。简色.不相应.种子.无为非此缘性。以多同类色.不相应.种子俱时转故。三十八说。等无间缘唯望一切心.心所说。以前生开导所摄受故。开者避义。与后处义。导者招引义。即前法避其处招引后令生。必有缘法方具此二。既知菩萨地有开导之言。明命根.同分。体虽一一而无并生。一者是假。二无缘用。若是缘虑开导之法。又非假者方有此缘。然非唯假义便简命根等。以不放逸等是假亦有此缘故。命根有等无间义。无有缘义.开导义故 前聚于后者。简俱时及后为前缘义。非开导故 自类者。显非他识为缘 无间者。显虽前无间为后缘。非中有间隔。要无间者。虽经百年等断。亦是此缘故。对法第五卷言。不尔者入无心定心。望出定心应非此缘。故知准望自类识为缘义。若不尔者。出定之心有七.八识引。宁非此缘 等而开导者。显前灭一心。为后心.心所缘。前一切心.心所。为后一心缘。意即齐等而开导故名等开导。此乃等属前后通因果也。即简相似法沙门义。彼一一心所。自望为缘非望余故。又等者。显此心.心所聚中。唯一心.一所后亦尔。故一法非多故成等。非一聚中如色.不相应有多类起。彼非等故。且一身八识虽名多类。然体用各别名但是等。其色等法体用无别。多类并生故非是等。如草火等喻准此应知。开导者显缘义 令彼定生者。即显后果。虽经久远如经八万劫。前眼识望后亦为缘。以后后果当定生故。即简入无余依最后心。无果定生故非此缘。虽有开义无导引力故。
色法非等世所极成。不相应假是我宗义。无为无前后相他.自共许。今应解种子非此缘相也。
论。多同类种至非互为缘。
述曰。自下简略。第二文中有三。此简种非。眼识种子从无始际乃至于今。百千同类俱时转故。如不相应非此缘摄。正举喻类兼显非缘。无等义故。由种.不相应既有多俱转非为缘理故。八识相望非互为缘。多类并生故。若唯一识自作缘者。非多类并。自唯一故。若许八识俱互为缘。多类并生得为缘者。种子类应尔故。八现识体用别故非是同类。非如种等一类乃有百千。
问心与心所既非自类。如八种识恒俱时转体用各殊。如何俱起望后并得互为缘义。
论。心所与心至等无间缘。
述曰。显心所是。心所与心虽恒俱转。而相应故和合似一。同一所缘。及同所依。同一时转。同一性摄。不可离别令其殊异。不同八识行相.所缘.依各不同故非互为缘。此中简别如前第五卷开道依中解。
论。入无余依至故非此缘。
述曰。简彼末心非。入无余心极微劣故。无开道用。开道用心必有势力非微劣故。因势弱也。又无当起无间之果。故彼末心非此缘摄。第八十说。入无余心前先入灭定灭六转识。后方灭余识。有由愿力故入灭定而得命终。无漏第六识入定故。第七.八识舍受无记心命终也。前第三卷更有别解。
论。云何知然。
述曰。外人近问。云何知彼末心非缘。远问意者。云何知彼前心聚望后心聚为缘非一一相望。
论。论有诚说至无间缘故。
述曰。且答近问。如大论第三.及九十三.显扬第十八与此文同 若此识等无间。谓为缘者 彼识等决定生。此说果有。既论说言决定生故。果定当有方得为缘。亦不定论时节久远。入无余心之果非决定生故非此缘 答前远问者。既言此识等无间。明以识为缘。诸识等决定生.明果通心所。识有等言故。果法既许通一聚法。缘亦应尔。
此即料简废立体性也。自下第三八识.三界.九地.漏.无漏.善等三性分别显此缘相。
论。即依此义至相开导故。
述曰。于中有四。初中复二。初显相。后问答。
阿陀那言显位通故。非藏识通。且以异熟无记心。以死生三界容得为缘。
论。有漏无间至必无断故。
述曰。至佛果时方得无漏故。无无漏生有漏者。
论。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述曰。二性类漏.无漏亦尔唯无记生善。非善生无记故。
论。此何界后引生无漏。
述曰。外人问。此第八识既言有漏生无漏者。何界有漏后生无漏。
论。或从色界或欲界后。
述曰。此论主答。从二界后有漏生无漏。总举二人。非无色界无所依故。无利他故。
论。谓诸异生至得菩提故。
述曰。一切异生。即顿悟人得成佛者。定色界后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故。以色界中无二乘回心者。瑜伽第八十云变易生死所留生身即于此洲故也。彼无佛等可教化故。发心留身唯在欲界。必生自在宫。唯异生色界后也。有学等回心。但于欲界等地。随多少生死尽。即受变易生。后往自在宫成佛。不往彼生故。其诸异生无欲界身受变易生死。变易生死不可死已更生大自在宫故。至第八地身要生第四禅。得胜身已方受殊胜变易身故。大自在宫者。谓净居上有实净土。即自受用身初于彼起证。是第十地菩萨宫。旧言摩醯首罗。今应言莫醯伊湿伐罗。即大自在也。此出花严经.十地经第十二卷。摩醯首罗智处生也。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对法第六.显扬第二.瑜伽第四等中。有大自在宫文。此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萨报身往彼。然由异熟同一地故。论说为生。据实受变易。在下三天处。未得生净土。今往故名生。瑜伽第四说超过净居大自在住处。第十地菩萨极熏修故。得生其中故。既成佛已身充法界。
论。二乘回趣至是欲界故。
述曰。一切二乘有学.无学.欲界发心。定欲界后引生无漏。以愿力留身唯欲界故。上界无此回心圣故。今言唯欲界有初发心。及留身唯欲界。于彼无初发心缘故。亦无下界发心。死已方生上界留身。故欲界后引生无漏。然成佛时。必要往自在宫成佛。就胜处故。故知受变易已。后往色界。及诸净土。当知唯此身神通力故得往。非更受生。第八十卷不说变易有更生故。有说胜鬘经即许有多变易生。与此论相违。曾勘经文不见明说。至下第八卷二种生死中会(如余枢要)。
论。有义色界至亦得现前。
述曰。异生同前第一师说。色界亦有声闻初发心向大乘者。既与教.理俱不相违。无文遮故。许佛亦往菩萨生彼化故。有所依身故。亦有二乘圣者。色界有漏第八识后无漏现前。由有声闻于彼发心留身者故。唯除初二果。及独觉者。于彼发心上界无故。然论虽言留身于此洲。不言唯欲界遮余界无。故非诚证。又但言此洲不言余洲。余洲岂无。故不违理。亦色界后引生无漏。此中虽无评家。取者任意 然无色界必无回心向大乘者。以此论说唯欲.色界有漏本识后生无漏故。无佛.菩萨胜人生故。又无色身可得留故。一切下色身。得非择灭故。非定所生色可成身留故。中阴经中说佛处中阴二十年。亦化无色界众生者。大众部经。非大乘义。楞伽.般若皆说菩萨不生无色。瑜伽等同。唯色界有许之无失。
论。然五净居至发大心故。
述曰。此简色界地有回不回者。由经不说彼五净居发大心故。以下诸地发理无违。约处为言。唯五净居全无发者。此言经者大般若说。今第二会。当旧大品第十五卷。今大般若第一会第一百二十六云。复次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等。书写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种种庄严置清净处。供养恭敬尊重赞叹时。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已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恒来是处观礼读诵。乃至广说。合掌而去。所有梵众天。乃至广果天已发无上菩提心者。恒来是处。乃至广说。合掌而去。所有净居天。谓无繁天。乃至色究竟天。亦恒来此观礼读诵如是般若。乃至广说。合掌而去。尔时十方无边世界所有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乃至尔所梵众天。乃至广果天已发无上菩提心者。亦恒来此。乃至广说。合掌而去。尔时十方所有净居天。谓无繁天。乃至色究竟天。亦恒来此。乃至广说。合掌而去。余处皆言发菩提心者。于净居处不说发心。故知色界亦有圣者发向大心。唯除净居。经不言有发大心者故。若前师解此文者。此言广果诸以下天说发心者。据异生说。非是有学。不尔净居有何别因独无回心者 第二师云。一以经证。二亦由理。若生净居必不生上。亦不回心。取涅槃近。耽寂心坚。化必难得。故无回者。二理既齐。其文共会。诸有智者取舍随情 问此第二师义若准佛地。及此论等。既许二乘初二果等受变易生虽初则发心。要经多生方受变易。亦应许有欲界发心。至上界生身方受变易者不 今解有二。一云无也。生色界生必非经于欲界生。不还圣者得宿愿通知欲业尽。或未得根本定。未得通故不共知。而厌粗身即便急引变易生死。故无上界方受变易。欲界发心。即于欲界受变易故。不同初二果。彼欲业未尽。虽有知业多少。亦有不知者。业力所牵。或有即发心时受此生死。或有未受至第七生等。不还发心必即受生。业力尽故。道力满故。厌恶深故。不肯上界更经一生。何况有多。二云既无文遮。如七生者发心留身未必同时。不还者亦尔。欲界发心上界留身。欲界之身业力尽故。未得边际定可资故业故。欲得依胜身方转易故。由如是理。或有上地但于一处受一生已。即方受变易。或有二处.三处。或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四地。至广果天受变易身。往自在官而受佛位。或有乃至但于第四禅受一生而受变易。有决定业故于理无违 因论生论。其净居上有实报土。第十地居。为三界处为不尔耶。佛地论说。此他受用身所居净土。为第十地诸菩萨等说法处故。即色究竟天摄。以极胜处净居不知亦不至彼。是故经云有妙净土出过三界第十地菩萨当生其中是也。
论。第七转识至生处系故。
述曰。此即末那随第八系如前已说。故同第八界地互缘。三界有覆得相引也。
论。有漏无漏至得相引故。
述曰。初地智起后还出观。有漏。无漏故互相生。随是何系染.不染识。引生何地无漏识起。
论。善与无记相望亦然。
述曰。即此有漏.无漏相生以辨性别。体位即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