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则完全不同。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他喜欢弗莱兹路,尽管他自己几乎从不喝酒,也不乱搞女人或说粗话,尽管他相信工作并一直努力工作。他在这里很自在,而对镇上来的人,任何穿衬衣打领带工作的人,他不免要留着点儿神,有点儿自负又担心受侮辱,对于虚荣嗅觉特别迅速和敏感,这是某些乡下人的天赋。他和母亲一样在偏远乡下的农场长大(而她早已把那一切都抛在脑后了);他在那里也不适应,不适应那些顽固的传统,自负的贫穷,以及单调乏味的农场生活。弗莱兹路对他来说就够了。他可以和班尼叔叔做朋友。
我母亲已经习惯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中午在我们家吃饭。他把口香糖粘在叉子把儿上,吃完饭拿下来给我们看上面的图案,那图案印在白蜡色的口香糖上很好看,嚼了真是可惜。他把茶倒在碟子里然后用嘴吹。他还用叉子叉着一片面包,把盘子擦得像猫舔的一样干净。我不太喜欢他把一股鱼腥味儿、毛皮动物和沼泽的气息带到厨房里。虽然我记得他的乡下作风,他却从来不自己拿东西吃,要等到三番五次的邀请才再加点儿吃的。
他讲的故事里总是有些我母亲坚持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桑迪·史蒂文森结婚的故事。
桑迪·史蒂文森娶了东边很远地方的一个胖女人,是完全不属于本县的一个地方,她有两千美元存在银行里,还有一辆庞蒂克轿车。她是个寡妇。十二到十五年前,她刚搬来弗莱兹路和桑迪一起生活,就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夜里盘子会自己摔到地上;炉子上炖的菜飞起来,溅到墙壁上;桑迪半夜醒来感觉好像有类似山羊的东西隔着床垫用头顶撞他,可当他查看床下面又什么也没有;他妻子最漂亮的睡衣被撕成一条条的,系在百叶窗的绳子上;还有晚上,他们想安静地坐一会儿聊聊天的时候,墙壁上会传来敲击声,声音大得使人心烦意乱。最后,他妻子告诉桑迪,她知道是谁干的了。那是她死去的丈夫,被她的再嫁气疯了。她听出了他敲击的方式,就是用他那指关节。他们试图不理会他,可是无济于事。他们决定开车去旅行,看这样能不能让他罢休。但是他也跟着一起去了。他在车顶上用拳头砸、用脚踢、乱打、摇晃,让桑迪无法继续开车。最后他的神经彻底崩溃了。他靠路边停下来,让女人开车,自己干脆下了车,步行或者搭便车回了家。他说她最好开回自己的家,把他忘记算了。她哭了起来,但是知道已经别无选择了。
“可我还是不相信,你呢?”母亲开心地说。她开始解释一切都是巧合,是想象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
班尼叔叔看着她,带着强烈的同情。
“你自己去问桑迪·史蒂文森吧。我看过那些瘀伤。亲眼看见的。”
“什么瘀伤?”
“山羊从床底撞的。”
“两千美元的存款。”我父亲沉思着,让争论持续。“现在说到女人。你应该找一个这样的女人,班尼。”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班尼叔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最近就准备好好考虑一下这事儿。”
“有一个那样的女人在身边应该是很方便的。”
“我也常这样对自己说呢。”
“问题是要娶个胖的好还是瘦的好啊?胖的一定会做饭,但是可能会吃得很多。不过特别瘦的也有能吃的,很难说。有时候娶一个大块头的,她的脂肪多少能让她挺一段时间,那实际上是会节省不少花销的。牙口一定得好,不然就是掉光的,镶了全套假牙。最好也割了阑尾和胆囊。”
“你好像是在买奶牛。”我母亲说。不过她不是真的在意;她有些时候会不经意地开开玩笑—然后不久就恢复过来了—那时,她身体的轮廓会变得柔和,她冷漠的动作,比如拿起盘子,给人一种从容的高高在上的感觉。她曾经是个丰满白皙的漂亮女人。
“但是她也许会骗你,”我父亲继续冷静地说,“对你说她已经割了阑尾和胆囊,实际上还留着。你最好要求查看她手术的伤疤。”
班尼叔叔打着嗝,脸红了,差不多是无声地笑了,头向盘子低得更近了。
“你会写字吗?”当我在他家门廊上读报时,班尼叔叔问我。他正在把一只马口铁茶壶的茶叶底倒出来,茶叶滴落到栏杆上。
“你上学多久了?读几年级?”
“开学就四年级了。”
“进来。”
他带我到厨房的餐桌,推开一个他正在修理的烫斗和一口底部有洞的炖锅,拿了一叠新的信笺、一瓶墨汁和一支钢笔。“练习写点东西给我。”
“你要我写什么?”
“无所谓。我只想看看你怎么写字。”
我写了他的全名和完整地址:宇宙,太阳系,地球,西半球,北美洲,加拿大,安大略省,瓦瓦那什郡,诸伯利,弗莱兹路,本杰明·托马斯·普尔先生。他站在我后面读着,然后尖声说:“和天堂有什么关系?你写的还不够远。天堂不是在宇宙之外吗?”
“宇宙就是一切。所有的一切。”
“好吧,既然你觉得自己懂得那么多,走到宇宙尽头又是什么?那儿总得有些什么,否则就不会有尽头,得有什么东西作为尽头,不是吗?”
“没有尽头。”我怀疑地说。“有的。有天堂。”
“那么你到了天堂的尽头又有什么?”
“你不会到天堂的尽头的,因为上帝在那里!”班尼得意扬扬地说,仔细看我的字,它们圆滚滚的,颤抖而不自信。“任谁读上去都够费劲儿。我要你坐在这里帮我写封信。”
他识字但是不会写。他说学校的老师总是打他,想把字打进他的脑袋里,他为此尊敬她,但是怎么打也没有用。他需要写信时通常找我父亲或母亲帮忙。
他靠过来,看着我在顶上写:诸伯利,弗莱兹路,1942年8月22日。“没错,就是这样!现在开始写内容。亲爱的女士。”
“先写亲爱的,然后加上人名,”我说,“除非是商务信函才写尊敬的先生或尊敬的女士。这是商务信函吗?”
“又是又不是。就写亲爱的女士吧”。
“她叫什么名字?”我嚷嚷着,“我直接写她名字就好了嘛。”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语气很不耐烦,拿来了报纸,翻开到背面的分类广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过的栏目,伸到我鼻子底下。
某女,一子,欲觅安静乡村家庭,帮助持家。喜欢田园生活。若适合也可结婚。
“这就是我要写信的女士,我不叫她女士还能叫什么?”
我让步了,照他说的写,然后是一个大大的认真的逗号,等待按照老师教的在dear下面一行对齐第三个字母处开始写信的正文。
“亲爱的女士,”班尼叔叔略显鲁莽地说,“我写这封信—”
是因为在邮寄的报纸上读到了你的启事。我三十七岁,独自住在弗莱兹路尾十五英亩土地上,房子很好,是石头地基的,就在树林边,冬天从来不缺木柴。还有一口六十英尺深的井和蓄水池。树林里有吃不完的浆果,河里有鱼,有办法避开兔子的话还可以种菜。我圈养了一只狐狸、一只雪貂和两只水貂,这里到处都有浣熊、松鼠和花栗鼠。欢迎你带孩子来。你没说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男孩,我可以教他设陷阱和打猎。我为隔壁养银狐的人工作。他妻子是个有文化的人,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拜访她。希望尽快收到你的回复。你忠实的,本杰明·托马斯·普尔。
不到一星期,班尼叔叔就收到了回信。
亲爱的本杰明·普尔先生,我代我妹妹玛德琳·豪威小姐写信,告诉你她愿意接受你的邀请,准备9月1日后随时过去。去诸伯利要搭大巴还是火车?或许你能过来就再好不过了,我在信尾把我们的完整地址告诉你。我们家不难找。我妹妹的孩子是女孩,十八个月大,叫戴安。盼望收到你的来信。忠实的,曼森·豪威,安大略,基奇纳市,贾尔玛大街121号。
“这是在冒险,”我父亲说,班尼叔叔吃饭时给我们看了信,“你怎么认为这是你想要的?”
“我认为去看看应该没什么坏处。”
“我看他哥哥倒是急于把她甩掉。”
“带她去看医生,做个体检。”我母亲语气坚定地说。
班尼叔叔说他一定会的。从那时开始,他迅速做了一些安排。他给自己买了新衣服。他借了车,准备开到基奇纳去。他一大早就出发了,穿着浅绿色西装,白衬衣,绿红橙三色领带,墨绿色毡帽,棕白相间的皮鞋。他理了发,修了胡子,还洗了澡。他看起来很奇怪,脸色苍白,像是准备赴死一般。
“高兴点儿,班尼,”我父亲说,“又不是去上绞刑架。如果情况不好就掉转车头回家来。”
母亲和我拿着地板擦、扫帚、畚箕、肥皂盒和荷兰去污粉。不过母亲以前没有进过那间厨房,从没有真正进去过,所以它让她感到挫败。她开始往门廊外扔东西,不过一会儿就发现毫无希望。“你得挖个坑才能放得下它们。”她坐在台阶上,扫帚把儿支在下巴上,想着故事里的女巫,笑了。“如果我不笑,我会哭出来的。想想那女人要来这里,她一个星期都待不住。哪怕走路都得回基奇纳去,不然也会投河自尽。”
我们擦净了桌子、两把椅子、地板的中央部分,用面包袋擦了炉子,敲掉电灯上的蜘蛛网。我采了一束秋麒麟,放进水罐,摆在桌子中间。
“干吗要擦窗子,”母亲说,“想让里面的不幸更亮一些吗?”
回到家她说:“现在我开始同情那女人了。”
天黑后,班尼叔叔把钥匙放在桌子上。他看着我们,样子像一个长途旅行归来的人,无法恰当地述说惊险的经历,虽然他知道他不得不尽力说明。
“你顺利到达了?”我父亲鼓励地说,“车子没出什么毛病吧?”
“没有,先生。它跑得很好。我走错了一次路,没多远就意识到了。”
“你看了我给你的地图了吗?”
“没有,我向一个开拖拉机的人问路,他让我掉头。”
“那么你到了那儿了?”
“哦,是,我到了那儿。”
母亲插进来:“我还以为你会带豪威小姐进来喝杯茶呢。”
“她有点儿累了,这一路也挺辛苦的,还要照顾小孩睡觉。”
“小孩!”母亲懊悔地叫着,“我忘了小孩的事儿了!小孩睡哪儿呀?”
“我们会搭个小铺什么的。好像什么地方有个婴儿床,就是得铺几条板子。”他摘下帽子,露出大汗淋漓的头顶那道红印儿说,“我正要告诉你们,不是豪威小姐,是普尔太太了。”
“啊,班尼。恭喜你了。祝你们幸福。一见面就决定了,是吗?”
班尼叔叔吃吃地笑着,显得很不安。
“是—是他们都准备好了。他们把婚礼都准备好了。我还没到就准备好了。请了牧师,买了戒指,托人帮忙快速拿到了结婚证。我看得出来一切都办妥了。是的,先生。他们没漏下什么。”
“那么你现在是结了婚的人了,班尼。”
“哦,是啊,是结了婚的人了!”
“那么你应该带新娘子过来看我们。”母亲大胆地说。她使用“新娘子”这个词令人震惊,让人联想起长长的白面纱、花束、庆祝,而不是想到这个地方。班尼叔叔说他会举行婚礼的。他一定会的。他说等她从旅途的劳累中恢复过来,他们就办事儿。
可是他没有。也没见过玛德琳的人影儿。母亲想现在他该回家吃饭了,但是他还是照常来厨房。母亲问:“你妻子怎么样了?她还适应吧?她会用那种炉子吗?”每个问题他都含含糊糊地给了肯定的回答,吃吃地笑,摇着头。
下午晚些时候,他做完工对我说:“你想不想看点儿东西?”
“什么东西?”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
欧文和我跟着他穿过田地。到了他的院子边上,他转身让我们停下来。
“欧文想看雪貂。”我说。
“他得等下次了。别再走近了。”
过了一会儿,他从房子里出来,抱着一个小孩。我失望了—原来这就是他要给我看的东西。他把她放在地上。她弯下身,踉踉跄跄地走着,捡起一根乌鸦的羽毛。
“说你的名字,”班尼叔叔哄着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是戴—安吗?告诉他们你的名字。”
她不说。
“她想说的时候是会说的。她会叫妈妈、班尼、戴安,还有喝水什么的。呵,是喝水吗?”
一个穿红夹克衫的女孩出现在门廊上。
“你进来!”
她是在叫戴安还是班尼呢?她的语气里有威胁的意思。班尼叔叔抱起小姑娘,轻轻对我们说:“你们最好赶快回家吧。改天再来看雪貂。”然后朝房子走去。
我们远远地望见她,穿着同样的红夹克衫,沿着街道走向巴克尔的商店。她的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长长的腿像剪刀一样。母亲最终在商店里见到了她,特别留意地打量过她。母亲看见班尼叔叔抱着戴安在门外,就问他在这儿干什么,他回答说:“我们在等她妈妈呢。”
母亲进到店里,走到柜台前,女孩站在那儿,查里·巴克尔正给她开账单。
“你一定是普尔太太吧。”她做了自我介绍。
女孩没说话。她看着母亲,听见了她说的话,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查里·巴克尔看了母亲一眼。
“我想你一定在忙着收拾东西。你想过来时就来我们家坐坐。”
“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走碎石路的。”
“你可以穿过田地。”母亲最后和女孩说了一句,她不想就那么走出来。
“她还是个孩子,”她和父亲说,“不超过十七岁,不可能。她戴眼镜,非常瘦。人不笨,她家要快点把她嫁掉不是因为她笨而是精神有些错乱,或许处于临界状态。哎,可怜的班尼。不过她来这里生活就对了。她会适应弗莱兹路的生活的!”
这儿的人们已经知道她了。她把艾伦·布罗克斯追到她院子里,追上了台阶,迫使她跪在地上,双手抓着她孩子一样的白头发。人们这样传说。母亲对我说:“别去那边了,别在乎什么雪貂啦,我可不想任何人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