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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抨叶医论选辑(8)

伤风本为中医固有之病名,宋·陈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明,皇甫中《明医指掌》以及《景岳全书》、《金匮钩玄》等医著中,均载此病。但后世论外感之专著,如吴鞠通之《温病条辨》及俞根初之《通俗伤寒论》等书中,反不见了伤风之病名。唯彼书虽不用其名而并不遗其实,仅一囊括于风温中,一改称为小伤寒而已。章太炎深不满于病名之乱改,他说;“夫病之治疗,古今或容有异,若以病状定病名,此不能违古而妄更,”这种见解是很有道理的。叶天士所谓“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挟风加薄荷、牛蒡之属”的温病,吴鞠通所说;“太阴风温,但咳,身不甚热,微渴者,辛凉轻剂桑菊饮主之”的风温,实际上即风热感冒,不是仲景书中的温病与风温,所以吴氏说是小病,然这正如章太炎先生所说,是悬牛头,卖马脯。伤风这个病名并没有什么不好,笔者赞同谢诵穆的主张:“症状可复核,病名当统一”,伤寒家不应因伤风由受寒而诱发,便不称其为伤风而竟称其为伤寒,温热家亦不应因伤风辨证属风热型,便不称其为伤风而竟称其为温病。有如对象是鹿,其名约定俗成,本已确定,后人妄更,或称为马,或称为牛,反重新就马,牛之名作争论,宁非笑谈。或谓伤风之辨证属寒者称为小伤寒,伤风之辨证属热者称为小风温,其定名从辨证而有据,较笼统称为伤风更入细。其实凡病辨证,莫不有寒热之分,若因此而将一病名分为二名,实竟反因证而忘病。清后医家,或称伤风为伤寒,或称伤风为风温,仅因辨证有寒热之不同,遂使一病变生数名,致反生寒、温之纷争,此则徒乱后人之耳目,故不足以为训。从上述可知,杜撰温邪,是混淆病名之基,而混淆病名,又成寒热争执之因,故欲息二派之争,宜辟温邪说之谬,并即从正名始。

下再举一近人医案析议之,以作为本文之结尾。

“杨XX,女,28岁,入院前四天,气温骤降,患者洗澡当风受凉,次日出现恶寒重,发热轻,流清涕,头痛,无汗,口不渴等,体温38℃,经用复方氨基比林,201注射剂治疗,体温不降。入院前一天恶寒虽减轻,而发热加重,体温达40℃。入院时患者感发热重,微恶风寒,口渴,流浊涕,咽微痛,小便微黄,大便正常,无恶心呕吐及咳嗽,查体:呈急性热病容,咽部轻度充血,舌红苔薄黄,脉浮数。诊断为感冒后期,风寒化热。治当辛凉解表,故以银翘散治之。三天后,体温下降至正常,诸证消失。”②

按:此病在受凉后而发,初起诱因未解,体温调节障碍,故出现寒重热轻,流清涕,口不渴等症状,此时若由伤寒家诊,必诊为伤寒,必谓病因为寒邪。然谓病因为寒邪,实是以诱因为病因。尔后诱因渐解,机体应激亢进,故出现热重寒轻,流浊涕,口渴等症状,此时若由温热家诊,必诊为温病,必谓病因为温邪,盖审证测因,从证溯因,断为温邪致病,这在温热家来说,是极其自然的。如有人以初起曾受凉以诘之,崇信《时病论》之说者,亦可用雷氏谓风温、春温均由感寒诱发来解释。即此一例,已可见寒邪、温邪之说,纯属主观之推论。恽铁樵说:“今有一病于此,甲医曰是伤寒也,乙医曰是温病也,病家茫然不知所从,取决于余,余曰伤寒有五,是温病乃五种伤寒之一,二说皆是,病家益无所适从,则延西医。”在病因病名问题上,伤寒家与温热家,如各存门户之见,于同一对象,彼此凭主观臆测作争论,就恐怕难以征信于病人,恽氏所说的那种情况,是宜当引起我们注意的。而上一病例,若采吴又可、祝味菊诸家之说解释之,则其病名为伤风,其病因为戾气,其诱因为受凉,其病机为初起体温调节障碍,尔后应激机能亢进,……若是之议,始为医理之正。医者若能跳出寒、温二派之圈子,信必以余言为不诬1

参考文献

①转引自《本草害利》,中国古籍出版社,1982

②谢薇西,寒邪在表亦可化热,四川中医,(1):8,1984

从伤寒名实谈到“仲景书略于治温”说“经云凡热病者皆伤寒之类,有清以前,此议勿失。”但到叶吴之后,该派中人,为与仲景学说分庭抗礼,说:“仲景之书专论伤寒,此六气中之一气耳,其中有兼言风者,亦有兼言温者,然所谓风者,寒中之风,所谓温者,寒中之温,以其书本论伤寒也。”(《温病条辨》)该派中人,既于《伤寒论》“专为伤寒而设,未尝遍及于六淫”,而自叔和以下,“大约皆以伤寒之法,疗六气之疴,御风以絺,指鹿为马,殆试而辄困”(同上),故“怀救世之心”,“抗志以希古人”,而撰《温病条辨》等著作。迄秦之桢作《伤寒大白》,说仲景书“惟有冬月正伤寒治法,而不及春夏秋三时之证,”又谓南方无真伤寒,全是温热。这样一来,《伤寒论》已经过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对此,陆九芝,章巨膺等人激烈反对,并认为“正伤寒之名,是大题目。”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所以《世补斋世书》特著“伤寒有五论”三篇,反复驳辩,认为:“仲景伤寒论之寒字,即难经伤寒有五之伤寒字,非二日伤寒之伤寒字也。”陆氏“慨自沿习之久,莫不以伤寒有五之大纲,为专治二日伤寒之一种,一若但见论中有桂枝麻黄,不见论中有膏黄芩连者。”乃反复强调,“伤寒论中方,大半皆治温治热方”,“凡温热之治,即当求诸伤寒之论者无疑矣。”雷少逸也继之而写了一篇“伤寒书统治六气论”,指出:“汉长沙著伤寒论,以治风寒暑湿燥火之邪,非仅为寒邪而设”,“此显明六气统治之书,而今以为专治寒邪,则误甚矣。”陆九芝认为程郊倩谓“伤寒犹宁国嘉兴之有府,伤寒病犹宁国嘉兴之有县,”这样用府属关系作比喻,颇足解颐。陆氏还以五金、公侯等作比喻,他说,“以五金言,一曰金,二曰银,三曰铜,四日铁,五日锡。五金之中,其一日金,伤寒论非五金之统称耶。”因这一问题,道理很容易明白,故吾绍派医家,多不屑琐言之,惟言简意咳,对此说得最为明白,如俞根初在《通俗伤寒论》中,开宗明义就说:“伤寒,外感百病之总名也。”何廉臣则谓伤寒论之寒字,只当得邪字看。所以一部伤寒论,也就是一部外感论,或则说是伤邪论。再从辨治方面来说,“古今之病,不外寒热两途,古今之治,不外温清两法,”伤寒论既是统论六气之书,所以恽铁樵说:“伤寒以《伤寒论》为准,温病亦当以《伤寒论》为准。凡《伤寒论》中祖方,用辛凉不参以温药者,皆是治温病之方。”这话有一定道理,后人诋为复古,有失公允。近人每谓陆、恽等人之抨击叶吴,是复古,叶吴等人之对抗仲景,是革新,实则迄陆氏之世,叶氏学说之统治中医对外感热病之研究,已达百年之久,叶氏已被人捧上亚圣之位,陆氏“处叶吴学说积威之下而作大举之驳击”,正是要求变革的思想所促使。

以上就是清以来关于伤寒的名实之争,这一争议问题,是非曲直,颇为明显。这场争论,实际上也只有一派驳斥,而并没有另一派人出来反驳,所以,无可否认:说《伤寒论》只论狭义伤寒,这是叶吴学说中一个最明显的错误。现在普遍认为伤寒有广狭二义,即叶派中人亦不再否定,说明后一派对伤寒名实的正确论述,已为举世所公认。但近代仍有不少人认为:“《伤寒论》详于治寒,略于治温。”并说:“一部伤寒论,重在救阳,而温热论,重在救阴。”这是名实之争后的余波,是一派败北之后采用新瓶装旧酒的另一时髦说,究其意,无非仍是说《伤寒论》是一部论寒的书罢了,实则这些说法,比起硬说《伤寒论》是一部论狭义伤寒的书来,固已退了步,但是否合符实际,还需加以商讨。如果详与略是作古今比,则后世之运用温法,比《伤寒论》也早有长足之进展,并不是只有运用清法,才已经青出于蓝。后来者居上,是事物发展之必然规律,因何不说《伤寒论》详于治温、略于治寒,而偏说详寒略温呢?如果是单就《伤寒论》说,则清温两法,实在很难说那一法独详,那一法独略。陆九芝认为医之主寒主温,用药往往受大司天之影响,“凡湿寒、寒湿之运,则以能用麻桂姜附为长,风、燥两火之运,则以能用芩连膏黄为长。”“仲景所值气运为风为火”,“所以仲景特用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北方元武,而独不用南方之朱雀也。”因为仲景之世,时医习用乌附辛热,为治多误,“故仲景以桂枝麻黄之温,治中风伤寒之病,即以葛根芩连白虎柏皮栀豉之清,治温热湿温之病。凡遇温热即用寒凉。其谓仲景但知秋冬,不识春夏者,(固)不足与论仲景,”即谓仲景“详于治寒,略于治温”者,恐亦未真知仲景者。试观仲景之治太阳病,麻黄配桂枝,固用于治寒,麻黄配石膏,即用于治热,麻杏石甘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桃,核承气汤等全是治温之方。治少阳病之二柴胡汤,以性寒之柴胡、黄芩为主药,是清温合用,也看不出独重治寒,勿略治温之迹象。治太阴病之有加芍药、大黄者,治少阴病之有黄连阿胶汤及治厥阴病之用白头翁汤等,俱属有目共睹,对阳明病独重治温,尤其不在话下。伤寒论中之黄芩汤、陷胸汤,茵陈蒿汤、栀子豉汤以及白虎、承气,竹叶石膏等,都是后世治温病之常用方,所以,单就《伤寒论》说,实在很难找出重寒略温之证据。若倘谓是说于我们重视后世治温之经验发掘有利,则于我们重视仲景治温大法之发掘不利。故但明此论之所从出,即可知此说之原无稽。无稽之说,其可少息乎!

伤寒正名辨

《温病条辨》认为:《伤寒论》只论狭议伤寒,此仅六气中之一气耳,其余五气,概未之及。这种观点,经陆九芝等痛斥,百余年来,无人再倡言,更未见有人出来反驳,直至最近,始又有人撰“伤寒正名”(以下简称“正名”)发表于《吉林中医药》1984年第6期,重新明确提出:仲景伤寒不是广义伤寒,是狭义伤寒。诚以此“是研究《伤寒论》的首要前提”,故不可以不辨。

一、不能根据具不具流行性下判断

耍判断仲景伤寒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至少应先弄明白何谓广义伤寒,何谓狭义伤寒。外感病固有具流行性与不具流行性的二种,但这原非区别伤寒广义狭义之依据。如所周知;在《难经》以前,伤寒并无广义狭义的讲法,自《五十八难》有“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之明文,后世才有“其伤寒有五之伤寒字,属广义。有伤寒之伤寒字,属狭义”之说。这是伤寒产生广义狭义概念之来源。若此而不知,竟围绕具不具流行性质的问题去讨论仲景伤寒属不属广义,这样,根据天行非外感之全部,固可推论出“仲景伤寒不属广义”,然根据非天行不是外感之全部,不也是同样可以推论出“仲景伤寒不属广义”吗?显然,相反的前提,可以推出相同的结论,这在论证方法上有错误,是不言而喻的。

二、狭义伤寒不与中风相滥

六气伤人,虽常相兼为患,但中风毕竟是感受风邪而致,伤寒毕竟是感受寒邪而致。风与寒各属六气中之一气。中风、伤寒二证,其感邪有如此之不同,故《难经》将它们等列,与湿温、热病、温病三证,统隶于广义伤寒之下。《伤寒论》亦将其等列,并各出治方。由此可见,伤寒、中风二证,原来并不互混。因此,狭义伤寒的概念,本极清楚,它既不与中风相滥,更没有包括中风在内。但“正名”,由于将《伤寒论》之伤寒字,说成是狭义伤寒?故—方面说中风、伤寒为二证,一方面又通过泛论风寒之邪,将二证混为一谈,这是自相矛盾,无以自圆的。诚如《中医名词术语选释》所说:“狭义伤寒是属于太阳表证的一个证型”,它与太阳病的中风同是广义伤寒下面的一个分证。实际上我们只要明了狭义伤寒的概念,不使它与太阳中风相混淆,则仲景伤寒应属广义还是狭义,是非就已不准判断。

三、不能单凭太阳病来下判断

外感病初起,若谓必始于太阳,就值得商榷。我们从广义伤寒下面分证之一的温病来看,温病的发病,可始于太阳。但也可始于阳明,也可始于少阳或三阴。诚以其初发无定规,故《难经》说:“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就寒邪的伤人来说,也是同样。寒邪可以先伤太阳,可以直中阳明,也可先犯少阳或迳伤三阴。须知寒伤太阳仅仅只是寒邪伤人多种形式中的一种形式,而并非唯一的形式。外感病除了可以从太阳表证开始,也有一开始就是从里出外,或发自阳明,或发自少阳,或发自三阴的。阳明病有太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正阳阳明是本经自病,即此已足说明;在出现阳明病变之前,不一定必有太阳病之前奏。认为阳明篇中的燥热证必从太阳伤寒传变而来,这种狭隘的认识,根本不符合临床实际,也解释不了伤寒原文。诚以外感病初起的临床表现不一定都必在太阳范畴,故只能依太阳病来判断仲景伤寒是否广义的观点,不能成立。

四、不能单凭中风伤寒二证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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