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迁殷顽民于雒邑何与?曰:以“顽民”为商俗靡之民者,先儒解误也。盖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杀而待人也仁。东征之役,其诛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谋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迁。而所谓顽民者,皆畔逆之徒也。无连坐并诛之法,而又不何以复置之殷都,是不得不迁而又原其心。不忍弃之四裔,故于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殷顽民”。其与乎畔而迁者,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与乎畔而留于殷者,如祝佗所谓“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是也,非尽一国而迁之也。或曰:何以知其为畔党也?曰:以召公之言仇民知之,不畔何以言仇?非敌百姓也,古圣王无与一国为仇者也。
上古以来,无杀君之事。汤之于桀也,放之而已。使纣不自焚,武王未必不以汤之所以桀者待纣;纣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当时八百诸侯,虽并有除残之志,然一闻其君之见杀,则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骇,而不能无归过于武王,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后人,而无利于其土地焉,天下于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巳也,然后乃安于纣之亡,而不以为周师之过,故《箕子之歌》怨狡童,而已无余恨焉。非伯夷亲而箕子疏,又非武王始暴而终仁也,其时异也。
《多士》之书:“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国,敢弋殷命。’”亡国之民而号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称“我小国”,以天下为公,而不没其旧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悦而诚服。“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其始基之矣。
泰誓
商之德泽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纣,乃曰:“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仇。”曰:“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仇。”可至于此?纣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仇之,岂非《泰誓》之文出于魏晋间人之伪撰者邪?
“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伐君大事,而托之乎梦,其谁信之?殆即《吕氏春秋》载夷齐之言,谓武王扬梦以说众者也。
《孟子》引《书》:“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今改之曰:“罔或无畏,宁执非敌,百姓懔懔,若崩厥角。”后儒虽曲为之说,而不可通矣。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凡百姓之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皆我一人之责,今我当顺民心,以诛无道也。蔡氏谓民皆有责于我,似为纡曲。
王朝步自周
《武成》:“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召诰》:“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毕命》:“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不敢乘车而步出国门,敬之至也。后之人君骄恣惰佚,于是有辇而行国中,坐而见群臣,非先王之制矣。
《吕氏春秋》:“出则以舆,入则以辇,务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机。”宋吕大防言:“前代人主在宫禁之中亦乘舆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御前殿,此勤身之法也。”
《太祖实录》:“吴元年,上以诸子年长,宜习勤劳,使不骄惰,命内侍制麻屦行滕。每出城稍远,则马行其二,步趋其一。”至崇祯帝,亦尝就祷南郊。呜呼!皇祖之训远矣。
大王王季
《中庸》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大传》言:“武王于牧之野,既事而退,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骏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二说不同。今按《武成》言:“丁未,祀于周庙。”而其告广东省邦冢君,称“大王、王季”。《金縢》之册祝曰:“若尔三王。”是武王之时已追王大王、王季,而《中庸》之言未为得也;《绵》之诗上称“古公亶父”,下称“文王”,是古公未上尊号之先,文已称王,而《大传》之言未为得也。仁山金氏曰:“武王举兵之日,已称王矣。故类于上帝,行天子之礼,而称‘有道曾孙周王发’,必非史臣追书之辞。后之儒者,乃嫌圣人之事而文之,非也。然文王之王与大王、王季之王自不同时,而追王大王、王季必不在周公践阼之后。”
彝伦
“彝伦”者,天地人之常道,如下所谓五行、五事、八政、五纪、皇极、三德、稽疑、庶徵、五福、六极皆在其中,不止《孟子》之言“人伦”而已。能尽其性,以至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而彝伦叙矣。
龟从筮逆
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故卜、筮并用,而终龟为主。《周礼·筮人》言:“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注:“当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渐也,于筮之凶则止不卜。”然而《洪范》有“龟从筮逆”者,则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大卜掌三兆之法。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故《传》曰:“筮短龟长。”自汉以下,文帝代来,犹有大横之兆;《艺文志》有《龟书》五十三卷,《夏龟》二十六卷,《南龟书》二十八卷,《巨龟》三十六卷,《杂龟》十六卷,而后则无闻。唐之李华遂有废龟之论矣。
周公居东
主少,国疑,周公又出居于外,而上下安宁,无腹心之患者,二公之力也。武王之誓众曰“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于此见之矣。《荀子》:“二公仁智,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禄与周公齐。”
微子之命
微子之于周,盖受国而不受爵。受国以存先王之祀,不受爵以示不为臣之节,故终身称“微子”也。微子卒,立其弟衍,是为微仲。衍之继其兄,继宋非继微也。而称微仲者何?犹微子之心也。至于衍之子稽则远矣,于是始称“宋公”。呜呼!吾于《洪范》之书言“十有三祀”,《微子之命》以其旧爵名篇,而知武王、周公之仁,不夺人之所矣守也。后之经生不知此义,而抱器之臣、倒戈之士接迹于天下。
酒诰
酒为天之降命,亦为天之降威。纣以酗酒而亡,文王以不腆于酒而兴。兴亡之几,其原皆在于酒,则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后人不可不谨矣。
召诰
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故召公营洛,乙未,自周;戊申,朝至于洛,凡十有四日,师行日三十里。故武王伐纣,癸巳,自周;戊午,师渡孟津,凡二十有五日。《汉书》以为三十一日,误。
元子
《微子之命》以微子为殷王元子。《召诰》则又以纣为元子,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又曰:“有王虽小,元子哉!”人君谓之天子,故仁人之事天如事亲。
其稽我古人之德
傅说之告高宗曰:“学于古训,乃有锋。”武王之诰康叔:既祗遹乃文考,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聇成人,又别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戎成王,先之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后进之以“稽谋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学古入官”,曰“不学墙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圣后圣,其揆一也。不学古而欲稽天,岂非不耕而求获首!
节性
“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此性善之说所自出也。”节性,惟日其迈”,此性相近之说所自出也。”“岂弟君子,俾弥尔性,似先公酋矣。”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汝其敬识百辟享
人主坐明堂而临九牧,不但察群心之向背,亦当知四国之忠奸。故嘉禾同颖,美侯服之宣风;底贡厥獒,戎明王之慎德,所谓“敬识百辟享”也。昔者唐明皇之致理也,受张相千秋之镜,听元生《一蒵之歌》,亦能以謇谔为珠玑,以仁贤为器币。及乎王心一荡,佞谀日崇,开广运水潭,致江南之货,广陵铜器、京口绫衫。锦缆牙樯,尔亘数里;靓妆鲜服,和者百人。乃未几而蓟于享者也。《易》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若明皇者,岂非享多仪而民曰不享者哉!
惟尔王家我适
朝觐者不之殷而之周,讼狱者不之殷而之周,于是周为天子,而殷为侯服矣。此之谓“惟尔王家我适”。
王来自奄
《多方之诰》曰:“惟五月丁亥,王为自奄。”而《多士》:王曰:“昔朕来自奄。”是《多方》当在《多士》之前,后人倒其篇第耳。奄之叛周,是武庚既诛而惧,遂与淮夷、徐戎并兴,而周公东征,乃至于三年。既克,而成王践奄,盖行巡狩之事,《书序》“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是也。孔《传》以为奄再叛者,拘于篇之先后而台为之说。
建官惟百
成王作《周官》之书,谓“唐、虞稽古,建官惟百”;而“夏,商官倍者”者,时代不远,其多寡何若此之悬绝哉。且天下之事,一职之微,至于委吏、乘田亦不可阙,而谓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该内外之务,吾不敢信也。考之传注,亦第以为因时制宜,而莫详其实。吾以为唐、虞之官不止于百,而其咨而命之者二十有二人,其余九官之佐,殳斨、伯与、朱虎、熊罴之伦,暨侍御仆从,以至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以名达于天子者不过百人而已,其他则穆王之命所谓“慎简乃僚”,而天子不亲其黜陟者也。故曰:“尧、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夏、商之世,法日详,而人主之职日侵于下,其命于天子者多,故倍也。观于《立政》之书,内至于亚旅,外至于表臣、百司,而夷、微、卢、焌、三毫、阪尹之官,又虞、夏之所未有,则可知矣。杜氏《通典》言:“汉初,王侯国百官,皆如汉朝,惟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补,历代因而不革。洎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故刘炫对牛弘,以为大小之官悉由吏部,此政之所以日繁。而沈既流之议,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属许州府辟用。后之人见《周礼》一书设官之多,职事之密,以为周之所以致治者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之外,文王罔敢知也。然则周之制虽详,而意犹不异于唐、虞矣。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预铨曹之事哉。
司空
司空,孔传谓“主国空土以居民”,未必然。颜师古曰:“空,穴也。古人穴居,主穿土为穴以居人也。”《易传》云:“上古穴居而野处。”《诗》云:“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今河东之人尚多人穴居者。洪水之后,莫包于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为九官之首。
顾命
读《顾命》之篇,见成王初丧之际,康王与其群臣皆吉妥,而无哀痛之辞。以召公、毕公之贤,反不及子产、叔向,诚为可疑,再四读之,知其中有脱简。而“狄设黼扆、缀衣”以下,即当属之《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记成王顾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记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诸侯之事也。古之人君于即位之礼重矣入即位于庙,受命于先王,祭毕而朝群臣,群臣布币而见,然后成之为君。《春秋》之于鲁公,即位则书,不即位则不书,盖有遭时之变,而不行此礼,如庄、闵、僖三公者矣。康王当太平之时,为继体之主,而史录其仪文、训告,以为一代之大法,此《书》之所以传也。《记》曰“未没丧,不称君”,而今书曰“王麻冕黼裳”,是逾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祔”,而今曰“诸侯出庙门俟”,是已祔之后也。《传》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而今“太保率西方诸侯”,“毕公率东方诸侯”,是七月之余也。因其中有脱简,而后之说《书》者并以系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后儒之论。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间,诸侯何由而毕至乎?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礼也,以宗庙为重,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释三年之丧,以尽斯须之敬,此义之所在,而天子之守与士庶不同者也。《商书》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岂以丧服而入庙哉!
传之世,天下可以无君,故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传子之世,天下不可无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
自“狄设黼扆、缀衣”以下,皆陈之朝者也。设四席者,朝群臣,听政事,养国老,燕亲属,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说也。自“王麻冕,黼裳”以下,皆庙中之事也。自“王出,在应门之内”以下,则康王临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见庙者矣。《左传·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王崩于荣锜氏。五月庚辰,见王。六月丁巳,葬景王。”其曰“见王”者,见王子猛盱先王之庙也。不待期而见王猛,不待斯而葬景王,则以子朝之争国也;然不言“即位”,但曰“见王”而已。孰谓成、康无事之时而行此变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