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事宋人记者非一,《宋史》与东都事略本传亦载之,而以闻见近录所载为详,故录之。
《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倦游录》、宋刘斧《青琐高议》后集卷二:张乖崖未第时,尝游汤阴,县令赐束帛万钱,张实时负之于驴,与小僮驱而归。或谓曰:「此去遇夜道店,陂泽深奥,人烟疏阔,可俟徒伴偕行。」张曰:「秋夜矣,亲老未授衣,安敢少留邪?」但淬一短劔而去。行三十余里,日已晏,止一孤店,惟一翁洎二手,见张来甚喜,密相谓曰:「今夜好个经纪。」张亦心动,窃闻之,因断柳枝若合拱者为一棓,置室中。店翁问曰:「持此何用囗」张曰:「明日早行,聊为之备耳。」夜始分,翁命其子呼曰:「鸡已鸣,秀才可去矣。」张不答,即来推户。张先以坐床拒左扉,以手拒右扉。店夫既呼不应,即再三排闼,张忽退立,其人闪身踉锵而入,张擿其首,毙之,曳入阃。少时,其次子又至,如前复杀之。及持剑视翁,方燎火爬痒,即断其首。老幼数人,并命于室。呼僮牵驴出门,乃纵火。行二十余里,始晓。后来者曰:「前店人失火,举家被焚。」
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丁丑,公元九七七年,三十二岁。
是年,与王禹偁定交。
宋何薳《春渚纪闻》卷三乖崖剑术:祝舜俞察院言:其伯祖隐居君与张乖崖公居处相近,交游最密,公集首编寄祝隐居二诗是也。隐居东垣有枣合拱矣,挺直可爱。张忽指枣谓隐居曰:「子丐我勿惜也。」隐居许之。徐探手袖间,飞一短劔,约平人肩,断枣为二。隐居惊愕问之,曰:「我往受此术于陈希夷,而未尝为人言也。」又一日,自濮水还家,平野间,遥见一举子乘驴径前,意甚轻扬。心忽生怒,未至百步而举子驴避道。张因就揖,询其姓氏,盖王元之也。问其引避之由,曰:「我视君昂然飞步,神韵轻举,知必非常人,故愿加礼焉。」张亦语之曰:「我初视子轻扬之意,忿起于衷,实将不利于君。今当回宿村舍,取酒尽怀。」遂握手俱行,共话通夕,结交而去。
按,赠祝隐士二诗,见本集卷三。据小畜集外集卷七次韵和仲咸送池秀才西游与小畜集卷十一将巡堤堰先寄高邮蒋知军,王禹偁自开宝六年(九七三)开始,客游他乡十年,太平兴国二年,在濮阳被邀参加部分新进士宴会,时咏居临黄。故张咏与王禹偁相会定交,当在今年。是年,王禹偁(字符之,九五四--一○○一)二十四岁(小畜集卷一罔极赋,长编卷四九)。王抟称赞张咏,当在今年前后。
宋状:囗囗若多节,默表大厦之材,居然晚器,弗示良工之璞。太原王抟,名知人,见公囗囗然异之,独谓公曰:「唐魏文公奉生此乡,故老有言,后五百年复出一佳士,元精回复,祭酒当之矣。」公谢不敢当。
按,既曰「居然晚器」,则当年已不轻而尚未第之时,故应在今年前后。太平兴国三年,
戊寅,公元九七八年,三十三岁。
作声赋,豪迈有理致。
《儒林公议》卷上:尝作声赋,虽未能高致绝俗,然豪迈有理致。朋游有劝咏以声赋赞先达者,咏曰:「取一第乃欲用吾声赋耶!」其自负如此。
按,此事不知年月。今年咏初赴试,故当在今年前后也。姑系之今年。八月,赴秋试,诐黜,愤欲学道,为陈抟劝回。
宋释文莹《湘山野録》卷上:太平兴国三年,科场试「不阵成功赋」,盖太宗明年将有河东之幸。公赋有「包戈卧鼓,岂烦师旅之威;雷动风行,举顺乾坤之德」。自谓擅场,欲夺大魁。夫何有司以对偶显失,因黜之,选胡旦为状元。公愤然毁裂儒服,欲学道于陈希夷抟,趋豹林谷,以弟子事之,决无仕志。希夷有风鉴,一见之,谓曰:「子当为贵公卿,一生辛苦。譬犹人家张筵,方笙歌鼎沸,忽中庖火起,座客无奈,惟赖子灭之。然禄在后年,此地非栖憩之所。」乖崖坚乞入道。陈曰:「子性度明躁,安可学道囗」果后二年,及第于苏易简榜中。
按,长编卷十九载,太平兴国三年八月,诏诸州,去年已得解者,除三礼、三传、学究外,余并以秋集礼部。九月甲申朔,太宗御讲武殿,覆试合格人,进士加论一首,自是常以三题为准。得渤海胡旦以下七十四人。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依次用韵。又宋田锡咸平集卷九有御试《不阵而成功赋》。故《湘山野録》所载,当有据矣。是以系之八月。
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五:国初,进士词赋押韵,不拘平仄次序。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进士律赋平仄次第用韵。而考官所出官韵,必用四平四仄。词赋自此整齐,读之铿锵可听矣。
按,王栐之记载,亦可为湘山野绿记载之左证。
宋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张咏条引语录:少时谒华山陈抟,遂欲隐居。抟曰:「公方有官职,未可议此。其势如失火家,待君救火,岂可不赴也囗」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録》卷二:张忠定公咏布衣时,希夷先生一见奇之。公曰:「愿分华山一半居,可乎?」先生曰:「非公可及。」别赠以毫楮。公曰:「是将婴我以世务也。」后公贵显,以名德重天下。将赴劔南,以诗寄先生曰:「性愚不肯林泉住,强要清流拟致君。今日星驰劔南去,回头惭愧华山云。」
按,《青箱杂记》卷十,宋赵令畴《侯鲭录》卷八,《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引《蔡宽夫诗话》,《诗话总龟后集》卷十九引《蔡宽夫诗话》、卷二六引《唐宋遗史》、卷三一引《古今诗话》,诸书记载略同于《渑水燕谈録》。诗见本集卷五,题为怀白云陈先生,盖陈抟已卒于端拱二年(九八九)。诸书记载稍误。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本朝自国初至熙宁人物:张乖崖云:阳是人有罪而未书案,尚变得,阴是已书案,更变不得。此人曾见希夷来,言亦似太极图。
太平舆国四年,已卯,公元九七九年,三十四岁。
二月,太宗督军伐北汉。
五月,北汉主刘继元出降,北汉亡。
六月,太宗督军北征,企图收复幽州。
七月,宋军败于高梁河,太宗逃回,股中两箭。
按,右述见长编卷二十,宋王铚默记卷中。
秋,与寇准同赴大名府举进士,议将首荐咏。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十月十四日,与寇准同上书,请以覃为解首。一府钦叹,遂如其言。
宋状:兴国四年,始游邺下,与故上谷寇公准推毂引重。时属乡里命秀,方国试言,府将雅钦公名,议为举首。夙儒张覃者,悃愊有行,疏略少文,公即以檄谒府,盛称其长,覃终得荐,公为之下汇。茅有吉爵,砥相先让,夷之风一变河朔。
钱铭:太平兴国四年秋,诣大名府举进士。今相国上谷公,即其友也,共以书白尹,荐张覃为解首。故河朔间有廉逊之风焉。
韩碑:太平兴国四年秋,与忠愍寇公同赴大名举,议将首荐公,公以同郡张覃素有文行,即率寇公上书,请以覃为冠。一府钦叹,遂如公言。士论多之。
按,大名府请首荐张覃书,见本集卷七,上书时间,即据该书。参见宋李元纲《厚德录》卷三。是年,寇准(九六二--一○二三)十八岁(寇准忠愍公诗集卷上述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
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公元九八○年,三十五岁。
正月,以文明殿学士程羽权知贡举,御史中丞侯陟、中书舍人郭贽、宋白等权同知贡举(宋会要选举一之二)。
闰三月,太宗御讲武殿,覆试权知贡举程羽等所奏合格进士,得进士一百十九人,又得诸科五百三十三人,并分第甲乙,赐宴。甲科进士二十三人,授将作监丞,通判藩郡;乙科授大理评事,知令、录事;诸科授初等职事、及判、司、簿、尉(长编卷二一,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赴试,中进士乙科,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
宋状:进士及第,释褐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
钱铭:春试于便坐,擢上第,除廷尉评,知鄂州之崇阳。
韩碑:明年春,擢进士第,授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事。
按,宋状、钱铭、韩碑均云「明年」,系接太平兴国四年记事而言。
《宋史》本传:太平兴国五年,咏登进士乙科,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是年榜首为苏易简,通判升州。
同榜进士有:李沆、向敏中、寇准、宋湜、王旦、晁迥等人(长编卷二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名臣遗事,《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明陈循等《寰宇通志》卷九三西安府下科甲,《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王旦传、向敏中传,卷二八七宋湜传)。李沆、向敏中、宋湜中甲科,俱授将作监丞,分任通判潭州、吉州、梓州;王旦、寇准、晁迥中乙科,俱授大理评事,分任知岳州平江县、知归州巴东县、岳州录事参军(《东都事略》卷三五、四○、四一、三七、四六与《宋史》卷二八二、二八七、三○五、二八一各人之本传)。
王禹偁省试登甲科,殿试落第,作送张咏宰崇阳序(《小畜外集》卷十三送进士郝太忠序,《小畜集》卷十九)。苏易简(九五八--九九六)二十三岁(长编卷四○,东都事略卷三五本传)。王旦(九五七--一○一七)二十四岁(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居士集卷二二王旦神道碑)。晁迥(九五一--一○三四》三十岁(长编卷二五,《东都事略》卷四六本传,《宋史》卷三○五本传)。宋湜(九五○--一○○○)三十一岁(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本传,《宋史》卷二八七本传)。向敏中(九四九--一○二○)三十二岁(《宋史》卷二八二本传,《东都事略》卷四一本传,《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李沆(九四七--一○○四)三十四岁(《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宋史》卷二八二本传)。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九八一年,三十六岁。
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
钱铭:六年,郊祀,转将作丞。
韩碑:六年,遇郊恩,改将作监丞。
按,长编卷二二载,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干元殿受册尊号。
此即郊祀也。故系之十一月。
宋太宗雍熙元年,甲申,公元九八四年,三十九岁。
十一月,郊祀,大赦,改元。迁著作佐郎。
钱铭:雍熙元年大礼,迁佐著作。
韩碑:雍熙初,迁著作佐郎。
按,长编卷二五载,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卯,祀天地于南郊,大赦,改元。故系之十一月。以建州浦城童子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今年,知崇阳岁满,浮江而北,归阙。
本集卷一鯸鮧鱼赋:太平甲申岁,余知邑罢归,浮江而北。
按,「太平甲申岁」,即雍熙元年,因该年十一月改元,此前仍称「太平兴国九年」。于此亦可推知,咏离任必在十一月前。
下列诸事,俱在崇阳所为,而不知确切之年月,故系之于岁满离任时。
宋状:知鄂州崇阳,尤厉风节。大江之南,民裕文敝,囚以手而上下,狱为人而重轻,公廉知其状,痛绳以法,精力于职,擿伏如神,洗其锲薄,镇之忠厚,吏乐其职,多一笑而归休,民协攸居,或减年而从役。
宋沈括《补笔谈》: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崇阳多旷土,民不务耕,唯以植茶为业。忠定令民刬去茶园,诱之使种桑麻,自此茶园渐少,而桑麻特盛于鄂岳之间。至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于茶租,独崇阳无茶租。民监他邑,思公之惠,立庙以报之。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囗」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张知县菜。
按,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城记,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卷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记载略同。言行录引谈丛曰:为绢而比者,岁百万匹。
本集附集卷五引图经:北峯亭上田畴膏腴而无水利,稍阙雨泽,禾多旱损。公相视山川原隰高下,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之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囗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劔下阶斩其首,申台府自劾。崇阳人至今传之。盖自五代以来,军卒凌将帅,胥吏凌长官,余风至此时犹未尽除。乖崖此举,非为一钱而设,其意深矣,共事伟矣。
雍熙二年,乙酉,公元九八五年,四十岁。
知崇阳岁满到阙,上宰相宋琪、李昉状,求充幕职,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本集卷十一著作佐郎求充幕职:今者双亲暮年,某亦得替到阙。欲望悯其贱类,特与奏陈,或许就除幕职一官,使得挈负亲老以就官食。
按,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此时宰相乃宋琪、李昉。
《宋史》卷二九七段少连传:知崇阳县。崇阳剧邑,自张咏为令有治状,其后惟少连能继其风迹。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宋史》本传:以苏易简荐,人为太子中允,迁秘书丞,通判麟、相二州。
《宋史》卷二六六苏易简传:(太平兴国)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雍熙)二年,罢知制诰。
韩碑:岁满,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
钱铭:解任,除太子中允,通判麟州。
宋状:解秩,授太子中允,关掌麟州军事。
本集卷八麟州通判厅记:雍熙二年夏六月,始某拜命,倅莅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