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58100000002

第2章 神秘远古起源考古大搜集(2)

在5000万年前的始新世,有一种可爱的动物生活在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它像现代的狐狸那么大,之所以说它小,是因为它的后代身材魁梧,与其相差甚远,这就是马家族中最为古老的一代,名叫“始祖马”。它的头不大,脖子很短,最为特别的是其背部,向上拱起呈弓形,因此任何时候看起来都像弯着腰。尤其是当它低头吃草时,全身的线条差不多就成了一个半圆,这与现代马迥然不同。始祖马的腿细长,但前后脚趾却数目不等,前脚有四趾,后脚有五趾,而真正着地行走的只有三趾,其他脚趾似乎只是摆设而已。这也可能是在动物进化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由于地上有锋利的石头和针一样的刺,若是赤脚走在上面,极易被戳伤,所以,始祖马的脚也像人一样穿上了鞋,不同之处在于:人总共就穿两只鞋,而始祖马每个脚趾都配备了一只,这就是蹄。有这层保护甲,行动起来就无须担心祸从脚起了。对于现代马来说,长尾巴是奔跑时的平衡器,始祖马的尾巴还不太长,所以,其马尾巴的功能还不太显著。不过,驱赶小虫的任务倒也胜任。从生理方面来讲,每一种动物都有一个比较敏感的地方,像猫的胡须,狗的鼻子,马的感觉器官却在嘴唇上,真没想到。这在始祖马身上已露端倪。通过科学研究,发现它唇上的神经很发达,或许是为了更好地享受食物而设的。说起饮食,如今的马似乎更能容忍一些。虽然有时也能吃上黄豆一类的高级食品,但它们对干草同样抱着很大的兴趣,肠胃也真是好,而始祖马就显得娇气一点。那个时候,由于气候适宜,森林茂密,水草丰美。始祖马置身于此,仿佛是处在美食天堂,自然是择优而食。也因此养成了挑食的习惯:只吃新鲜的水草和嫩树叶。它们的牙齿哪经得起干草的折磨?干草对于始祖马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噩梦。当然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是十全十美的,尽管始祖马不缺吃喝,但是,它们的生活也并非真正的无忧无虑。最可怕的就是那些龇牙咧嘴、随时随地都可能扑上来的肉食动物。其实,它们还是邻居,只是不能够相安无事。老虎的祖先便是始祖马的天敌,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马和虎成了宿仇,不共戴天。始祖马也采取厂相应的措施,自然,马不是虎的对手。但是,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也就是、—走了之。要想从强悍的敌人眼皮底下溜走,是否跑得快成了关键性问题。幸亏始祖马生得四条好腿,虽不能健步如飞,却已算是善跑之辈了。再加上身体灵巧的优势,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也绝非难事。从求生的本能开始,奔跑渐渐成了马的专长和特征,没有不擅长跑的马。也就是从此刻起,始祖马在进化的路上越跑越快,扬开四蹄,向更新的里程碑奔去。

下一站就到了1500万年前后的渐新世,马用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来改变自己,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呢?当然,马也还是马,只不过长大了,长高了,因此与始祖马也有区别,被称为渐新马。渐新马长得和狼一般大小,与此同时,它的智力也提高了不少。最为明显的是它的前后脚都只剩下三个脚趾,而且宽大了许多。这样,马能跑得更脚踏实地。另外,可喜之处还在于它的腰杆也渐渐挺直了。诸如此类的变化都说明渐新马的奔跑能力越来越强。这个时期地球的气温降低,气候逐渐变得凉爽、干燥,森林面积缩小,而草原日益扩大。渐新马的活动范围也从森林延伸到草原。过去,始祖马只能在树林中穿行游荡,有时会遇见些障碍,使得脚下磕磕绊绊的。宽阔平坦的草原跑起来令脚下生风,快意无比。看来,这将是马大展身手、任意驰骋的大舞台。渐新马的牙齿也变长了,这对其咀嚼食物大有好处,草原生活磨掉了它们的娇气。缺少嫩叶鲜草的时候,原来难以下咽的硬草吃起来也津津有味,因此才练就了坚固的牙齿。既然不能改造自然,那就学会适应环境,这对动物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去的一站是中新世,这是马的进在新的环境里,单趾马如鱼得水,结交了很多朋友,有大唇犀、长颈鹿、剑齿虎和乳齿象等。它们之间既有争执的时候,也有和平相处的日子,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和谐的草原图画。而单趾马内部也时常上演一幕幕悲喜剧。马是有智慧的动物,它懂得喜怒哀乐,也知道如何交流感情;它们在自己的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当它们高兴时,会彼此交颈相摩,仰天长啸,再打两个响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而当它发怒时,会扬起蹄子毫不客气地到处乱踢。倘若遇上不幸,它也会向天长嘶,哀鸣不已。从西伯利亚平原到华北平原,再到东、西欧平原,在这片广袤(mào)的大草原上,单趾马成为一代天骄。

马越长越大,终于成熟,完成了演化的任务。这就是现代马,又称真马。它们在身体的构造上与单趾马一脉相传,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功能更强。但是,真马的外形显得比它的任何一位前辈都英俊。它的身材高大,肩高可达1.5米,不仅如此,真马的脖子上还长着一簇逆生的毛发,那就是马鬃。当真马脚踏白浪或如茵绿草向前飞奔时,鬃毛在风中飘飘扬扬,像招展着的一面旗帜,为其倍添神采。有趣的是,真马形成之日,也正是人类的祖先诞生之时。这似乎预示着人与马的关系将密不可分。人类出现后,世界就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局面。开始,真马不过是人的猎物。据说,原始人通常将马逼到悬崖边以便捕获。许多马因而从悬崖上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所以马最初对人心存戒备。但是随着人类的发展,一部分马渐渐被驯服,成为人的伙伴和得力助手,有的甚至情同父子、手足。另一部分仍然坚持在平原上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们的生命力很强,直到今天,还在某些不太为人所知的地方繁衍生息。这就是野马,它们中的一些种类是珍稀保护动物。由于人类的介入,这些大自然的骄子正濒临灭绝。因此,我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行动起来,使地球真正成为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大家庭。

这里还有一段关于马的小插曲:一般来说,马都是生活在草原上的,可是,偏有那么一类马超乎人们想象,它不仅离开了绿草地,而且走向另一个极端:冰原。在前苏联雅库特自治共和国内的冻土中,人们发现过一匹绝无仅有的冰冻的野马。天然的冰库使它免遭细菌侵蚀,保藏完好。这匹马的体形跟真马大致相似,不同的是它的身上披着一件“毛皮大氅(chǎng)”,毛长达0.5米。如果见过西藏的牦牛,就可以想见这位稀客身上的长毛了。由此看来,它的家就在冰天雪地中,它的生活也必定不同于草原上的亲族。在这等恶劣的条件下生活,谈何容易。因此,草原野马得以传宗接代,而冰原野马却“独向黄泉”,再也不见其踪迹。实际上,从始祖马面世之日起到目前为止,已知的马的种类约有300种。这个数字跟其他动物相比相形见绌,但是,由此也可看出,在这上千万年的时间里,马的演变过程并不是很复杂。应该说,马是很中规中矩的,它因循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了过来。这大概也就是马秉性忠厚老实的原因。

若要给马找个亲戚的话,当首推雷兽。它们的祖先个子较小,称为小古雷兽,它与始祖马长相类似,只是身材高大些,牙齿过于稀疏。它俩在一起相亲相爱。热带丛林因为有了它们而益显得充满亲族情感。后来,为了抵御敌人以获得生存的权力,它们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始祖马三十六计走为上,开始跑的历程。而小古雷兽则希望自己长得身强力壮,具备与敌抗争的本领。所以它选择的是迅速长大这条路。而且,头上还生了一根用以搏击的角。这样,雷兽就脱颖而出,成了动物王国的新贵。雷兽家族曾一度达到辉煌的顶峰时期。此期代表即声名显赫的王雷兽。它的体格比起现代的大象,有过之而无不及。体重逾5吨,头上有一支叉形的角,从前面看像一个竖牌。不过,王雷兽的角太钝难以刺杀,所以它全凭力气,用铁板似的角面去冲撞敌人,使之落荒而逃,但王雷兽并不是滥杀无辜者,它也很厚道,若非身临险境,绝不轻易动怒。而那些食肉动物也敬而远之。因此,它的日子倒也过得优哉游哉。可惜好景不长,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它无法像始祖马那样通过改变自身条件来适应自然界,草原成了其亡命的地方。随着草原面积的扩大,雷兽家族渐渐衰落,最终退出了进化的舞台,只剩下了传说和化石。

雷兽化石是美洲印第安人顶礼膜拜的神物。因为它状如马类,土著称之为“雷马”,科学家又叫它“牙齿兽”、“泰坦兽”。这是由于其牙齿呈半月形,而“泰坦”则是希腊传说中一个力大无比的神。印第安人冠以“雷”字,是源于一个动人的故事:草原失火,印第安部落在大火中荡然无存,当地居民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边缘。就在最紧要的关头,天空中电闪雷鸣,风雨大作,随即出现几只神兽,把一群野牛赶到枯焦的原野上。于是,土著们捕牛充饥,获得了一线生机。后来雨过天晴,神兽与其余野牛却没了踪影。印第安人知恩图报,一心想寻找神兽的下落,都无功而返。后来,他们在山崖下发现一些奇异的遗骸,便认为是神兽的灵骨,于是将之供奉起来,视若神明,不敢有丝毫亵渎。由于事发当时,雷电交加,而印第安人以为自然界的风火雷电都是神的化身,因而尊称其为“雷兽”。那些灵骨也就是科学家研究所用的化石。

在现代的大草原上,除了家养的马和野马之外,还有野驴、斑马等都是马氏大家族的分支。经历了千万年风雨的洗礼,马依然奔跑在原野和大道上,成为人类的良朋益友。唐代大诗人杜甫尤其钟爱马,把它当做自己的写照。他称赞马的忠心耿耿:“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房兵曹胡马》),讴歌马不计名利、默默奉献、一心为国的精神。“雄姿未受付枥恩,猛气犹思战场利。”(《高都护骢马行》),马与人融为一体,从中反映出诗人对马的真挚情感。人与马之间不仅仅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这里面渗透了感情因素。所以,马甚至成为人的生死之交,被世人传颂,正如老杜诗中说的:“时危安得真致此,与人同生亦同死。”(《题壁上韦偃画马歌》)。今天,当我们看到在赛场上表演盛装舞步的骏马时,无不为其神骏灵秀喝彩。此时,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把马当作人类的朋友,并为这种友谊而感动。

冰藏猛犸象和它的家族

在其他地方已经是炎热的夏天了,而西伯利亚仿佛还处于姗姗来迟的春季。冰原开始复苏,沉睡已久的河流又唱起了欢乐的歌,它一路上滚滚而去,不时拍拍岸边似乎仍睡眼惺忪的冻土,致以亲切的问候。当1900年的夏季来临时,西伯利亚的别列索夫卡河也是用翻腾的浪花来祝贺一年的新生。就在它向河岸致意时,一具动物遗体从土中暴露出来。这就是著名的猛犸象遗体化石。此标本现在列宁格勒科学博物陈列馆内,供人参观。不过,这在西伯利亚并不是头一遭。1692年,一份关于冰藏猛犸象的记录就曾成为学者热衷一时的话题,有人认为这是最原始的资料,其实不然。

清朝皇帝康熙博学多闻,曾就《神异经》一书发表过议论,他说:“《神异经》载,冰鼠生北海中,穴冰而居,噬冰而食,岁久大如像,冰破即死。欧罗巴曾见之,谢庄梅前辈戍乌里雅苏台时,亦曾见之。”《神异经》的作者据说是汉武帝时的东方朔,是公元前2世纪中国有名的文学家。经考证,此书确凿的年代是公元6世纪,即南北六朝时期,著者乃假托东方朔之名。书中所说的冰鼠就是猛犸象。因古人不了解,误以为它生活在水中,故有如上所言。而康熙为此作证:俄国公使欧罗巴曾见过冰鼠尸体,朝廷命官也眼见为实。说明《神异经》所载并非妄言。中国另一部著名的典籍《太平御览》对此事的汜载也有案可查:“食草木,肉重千斤,可以作脯……其毛八尺,可以为褥”等等。可见,我国早已有关于猛犸象化石的记录,比国外至少提前了1000年。除此以外,根据文字记载,西伯利亚的居民还有一种职业与猛犸象有关,那就是采掘象牙。我们今天所知的象牙,大都出自非洲和亚洲,因为地球上的大象就聚集在这两个洲的热带草原和亚热带丛林里。那么,西伯利亚的象牙来自何处?当然不可能是树林。但是,就在茫茫冰原下,却埋藏着许多洁白如玉的上等象牙,而且,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本身,因为它的时间之久远,足以让地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是猛犸象牙。康熙年间,我国就有人专门到西伯利亚去采购这类象牙。当地发现的猛犸象遗体化石非常多,在新西伯利亚群岛上,还有它们的墓地。

同类推荐
  • 东汉开国风云录

    东汉开国风云录

    本书以长篇章回体小说的形式诠释一个波澜壮阔的东汉开国,爱恨情仇、尔虞我诈、列国交锋、逐鹿中原,所用素材皆来自于《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东观汉记》,虽有演绎色彩,但与史实绝无出入。在众人眼中,东汉既没有刘邦项羽的楚汉争霸,又没有汉武帝虽远必征的豪情壮语,更没有三国时代的风云变幻,留给人们的印象多是外戚秉政,皇权疲软颓废,以致天下纷乱,三家鼎立。但在东汉初年,这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一个名唤刘秀的年轻男子,作为刘邦后人的没落皇室,从篡汉昏君王莽手中重夺江山,又在绿林、赤眉诸多义军夹缝中历经艰险,最终脱颖而出,重建汉室天下,其创业历程同样精彩绝伦,其云台二十八将同样闪耀历史星空,为后世楷模。
  • 盛唐见证:大明宫

    盛唐见证:大明宫

    在大唐几百年的历史洪流中,大明宫始终巍然屹立。王维曾写道“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足以窥见当时之盛况。作为唐朝的政治中心和国家象征,这里曾经充满了后宫的勾心斗角,朝廷的尔虞我诈,也见证了一代代帝王的文才武略,感受到黎民百姓的悲苦与安康。推开大明宫的斑驳城门,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朝代的恢弘盛世。
  • 山海经(第五卷)

    山海经(第五卷)

    《山海经》是中国先秦重要古籍,也是一部荒诞不经的奇书。该书作者不详,现代学者均认为成书并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
  • 明初公侯

    明初公侯

    自古穿越者,都要改名,他也改了,而且改了两次。穿越到明朝洪武二十五年长沙府一个社会人身上。一位智多如妖的商人父亲;一位勉力维持家里和睦的母亲;一位高中解元的大哥;更有一位来历不明的贴身丫鬟……原本小富即安的秦武怎么融入这个家庭?怎么在明朝立身?怎么得到明成祖的赏识?且听细细道来……
  • 青铜之乐

    青铜之乐

    天子衰微,礼崩乐坏,乱世之中所谓能人异士也不过借势浮沉,九鼎之轻重,孰可问哉?击天子之磬,奏青铜之乐,执天下之牛耳,大丈夫当如是也。
热门推荐
  • Darkness Visible
  • 从零开始创造地下城

    从零开始创造地下城

    那是一座神秘的城堡,坐落在森林的中央。有人传言,阴影城堡的主人是可怕的怪物,但是也有人反驳说,那只是个爱笑的金发男孩。心怀贪婪的佣兵来到城堡当中,有些人死了,有些人再也没有办法离开,只有永远都无法散去的乌云,裹挟着寒冷的雨水,无休止的浇灌在腐败的森林中。(本书充斥着大量带脑子不带脑子都看不懂的情节,请不明所以的亲们右上角点X,真的,这本书不适合你们放松看。)
  • 甜品恋人创业记

    甜品恋人创业记

    顾若曦结婚当天却被准老公放了鸽子,随手拉来一人就结了婚。她披荆斩棘,一路走上人生巅峰。只是……喂,这位先生,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边皓轩:因为你是我老婆啊。不是,说好了只是借个婚的吗?边皓轩狡黠一笑:晚了。
  • 寂静玛尼歌

    寂静玛尼歌

    浪子啊,你虽已死,但你能否说出,在你短暂的一生中,有多少次远足值得铭记?因为有着在戈麦高地上与康巴藏人一同游牧四野的传奇经历,作为一个汉人,柴春芽才敢于书写他对中国西部牧野生活的缅怀。因为漫游了西藏大地并最终皈依了藏传佛教,柴春芽才勇于坦露心迹,探索灵魂的深度与载力。
  • 黄金搜魂手

    黄金搜魂手

    夜。急风暴雨夜。一骑快马箭一般穿过雨帘,风虽急,人更急,他已不知奔波了多少日,换了多少匹马,雨水顺着斗笠滑落,溅在一张刀条般的脸上,骑者不停地狂吼:“躲开!躲开!”这个时辰,绝少还有人能挡路,就算有人,也没有人敢挡熊老太爷的路!白马黑鞍紫衫,赫然正是熊老太爷属下“飞鹰堂”弟子的标志。高牌楼,红门,石狮,熊府已在眼前。虽是雨夜,但熊府两侧的壮汉仍雁翎般地挺立两旁,个个嘴唇都淋得发青,可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有畏缩惧退之意。
  • 重生西游之妖僧

    重生西游之妖僧

    妖僧是如何练成的?蝉儿一知了,金蝉也是妖!
  • 挺进产权交易市场

    挺进产权交易市场

    本书概述了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和民航运输业的发展现状,结合案倒讨论了产权交易市场在民航企业重组中的积极作用,剖析了航空公司进场交易的基础及方案选择。本书对于从事民航企业发展和产权交易市场理论研究及实际运用的人士颇具参考价值。
  • 重生之医品嫡女

    重生之医品嫡女

    小妖重生最新力作《嫡女重生之药妃天下》,腹黑病娇身份神秘的大灰狼男主VS冷情冷性乖巧软萌的小白兔女主?嫡女重生,这一世,她不但要报仇雪恨,治病救人,还要医治这乱世天下。有所图谋救下的男人屡屡上门,“嫁给我,我能帮你造反!”【一句话简介】:这是个受尽屈辱磨难的少女死后意外重生,为了改变命运保护家人不受到伤害,学医从武名扬天下的复仇之旅,然后收获了美好爱情的故事。她是相府嫡女,更是定国公府视若珍宝的外孙女,身份尊贵。前世,她倾尽一切助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皇子登上皇位,他却与家中养姐勾结。废她皇后之位,害她外公一家,五岁大的儿子丧命于野犬之口!冷宫中,她绝世容颜尽毁,养姐头戴凤冠巧笑嫣然,“我根本就不是父亲的故人之女,我就是他的女儿,相府的长女,苏心漓,是你占据了原本属于我的位置,我现在不过是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而已。”再睁眼,苏心漓回到了十三岁。那一年,方姨娘没有被扶正,苏妙雪只是相府的养女,颜司明还是个不受重视无权无势的皇子。乱葬岗重生,这一世,宁可她负天下人,也不叫天下人负她。恶毒姨娘,两面三刀?一刀刀慢慢送你上西天!伪善渣姐,数次陷害?剥了你白莲花的美人皮!野心渣男,轮番示好?这辈子你再怎么算计也和皇位无缘了!到最后,渣男死缠烂打求垂怜,渣爹放下颜面求亲近,姨娘姐姐跪地求饶。。。饶恕?那是什么?她只知道,对敌人心慈手软,就是对自己残忍。嫡女重生,欠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害了我的给我死回来!她容颜清丽,绝世无双,心却如冬日最冷的寒冰。这一世,她以为自己会孤独老去,谁知那个高贵如月的男子却像跟狗屁膏药一般怎么都甩不掉,三不五时就借着黑夜闯进她的闺房。“你是蛇蝎女,我是伪君子。”他呵气如兰,眸若星辰,“我们是天生一对。”“漓儿,等我从战场回来,便十里红妆迎娶你,不抬平妻,不纳妾室,不收通房,今生今世只爱你一人。”【男强女也强,女主淡然狠辣,男主腹黑,爽文,宠文,一生一世一双人,小妖新文,坑品保障,求支持,求抚摸】
  • 观察记录:母爱与死亡

    观察记录:母爱与死亡

    这篇科幻小说以现实的唐山大地震和虚拟的100年后旧金山大地震为背景,描述了不同时代下的人类家庭结构和道德底线。唐山大地震中,一位母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在奶水耗尽的情况下用血哺之,最后儿子活了母亲死了;旧金山大地震中,一位名义上的母亲(其女儿用其口腔上皮细胞克隆、并通过人工子宫孕育、由机器人保姆照料)在开始的情况下为其女儿想尽办法,最后无法抵挡饥饿,在理性思考后,吃掉了死去女儿的手臂最终获救。她被救出后,“21世纪的人类社会平静地接纳了她,没有舆论的指责。”
  • 异世冒险日常

    异世冒险日常

    被闺蜜陷害落入海中,大难不死穿越到异世大陆遇到原始野兽,竟然变成了活生生的人某女:“那个啥,别追着我跑,我肉多油腻吃了得三高”某兽王:“我就喜欢肉多不塞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