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教育支出占州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37.5%。从美国全国看,90%的儿童在公立学校中接受教育。为使绝大多数的学生能接受教育,美国政府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支持,1992年,联邦教育部通过特殊政府援助项目向贫困学生家庭资助也了62亿美元,向残疾学生资助了26亿美元。为了鼓励和使更多的学生接受大学教育,美国政府在近几年来增加学生贷款,增加佩尔助学金的半工半读者的工作岗位,实行用于教育目的的个人退休账户制度,对读大学三、四年级者实行不限年龄的税收减免以及对“希望”奖学金实行新的减税制度,1999年估计有500万人享受到这种减税。更重要的,美国创造了很好的成人教育机会,任何年龄的成人都可以接受继续教育,不少技术管理人员每隔几年就回到高校接受新知识的教育。加强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l也加快了在职人员的知识更新。1998年4月初,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放宽外国技术人员进入美国的限制,由原来的6.5万人增加到儿.5万人。正是由于在人力方面的优势,使得美国拥有比其他国家更好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
2.日本
(1)财税政策支持。日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日本先后制定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增加试验研究费税额扣除制度》等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政策规定:对于购置用于基础技术(指新材料、尖端电子技术、电子通讯技术、宇宙开发技术等)开发的资金全部免征7%的税金。后来又规定对以下项目免征10%的税金:尖端电子、高性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工程等的研究经费,及相应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日本政府还创设了“电子计算机购置损失准备制度”。
该制度规定,日本计算机厂商可以从销售额中提取10%作为准备金,以弥补万一的损失。从1985年起,日本政府每年减少税收1000亿日元,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快速发展。二是财政支持政策,日本政府制定了《重要技术研究开发费补助金制度》,对能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补助金,一般是项目政策可达一半,环保节能项目可达3/4。80年代后,日本规定对于中小企业有利于地方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开发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1/3。另外,日本通产省还规定每一新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在地方政府应向开发区提供10亿美元的基建费;国家财政对于迁入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实行补助,搬迁费’7500日元/平方米,限额1亿日元。三是加速折旧的政策,日本自60年代起,为了促进技术引进与技术革新,先后制定了“试验研究开发用机械特别折旧制度”、“科学技术振兴折旧制度”、“新技术投产用机械设备特别折旧制度”,以及有效利用能源和开发本国资源等多项特别折旧制度,总数已达几十种。
(2)加强对技术产业化的引导和推动。1992年重新制定的日本《科学技术政策大纲》将信息、电子、软件、半导体、新材料、生命科学、能源、海洋科学、宇宙科学和地球环境等作为研究开发的重点。1994年,日本政府决定成立以首相为部长的高度信息化社会推进部,以加强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1995年,日本通产省又制定出《高度信息化社会的构想》,提出推进信息化社会的具体政策和全面规划。1995年11月,日本政府公布实施《科学技术基本法》,根据此法,1996年又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规划》,从而将发展高技术和高技术产业纳入统一规划和法制的轨道,使日本的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科学化进入一个新阶段。
(3)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官产学联合攻关,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加快高技术产业化。研究开发高技术项目,不仅投资大而且风险大,需要先进的设备与设施,需要投人大量的科技人才。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官产学共同攻关,被证明是一种高效率的研究模式。据不完全统计,1982年到1992年,日本研制的新产品中70%是官产学共同研制的成果。为促进技术产业化,日本还成立了许多半官方中介机构。
这些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研究成果,资助民间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
(4)加强科技投入和战略技术研究开发以确保发展后劲和增强国际竞争力。首先是增加政府对科技的投入,1995年度日本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为24908亿日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324亿日元。投资的重点省厅是通产省、文部省、科技厅和环境厅。其次是重点开发能够带动整体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技术。如:生命现象研究、研究高等生物脑功能、生物自身防御功能、极限环境下的现象研究等。
3.德国
(1)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在德国,工业界对高新技术的投入占主导地位,政府对高新技术的投资一般不超过30%,70%来源于民间。政府的投人多侧重于长周期、高投人的应用基础研究,如航天技术等;民间投资则多侧重于可以尽快进入市场的产品、技术和服务。
政府现在投入的重点仍是大学、国有研究机构,但同时也在鼓励大学和国有研究机构逐步进入市场。由于德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德国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量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高技术产品占GDP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
(2)德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点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汽车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其世界市场份额也在逐年增加。汽车工业投入主要是有用现代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新技术、高技术的应用。为发展德国的高技术产业,德国政府除支持大企业在电信、汽车等传统领域加大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外,同时下大力气支持生物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这方面则主要靠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扶植政策。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联邦政府、工业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尤其是生物、信息类中小企业。一是设立科技开发基金(全德国16个州都已设立);二是建立技术中心(即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目前全国共建成技术中心300多家,1998—1999年度,在孵化的企业有5300多家,孵化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就业35000人,每个企业平均8人左右。
1998~1999年度从300余个孵化器毕业的企业为1600家,每个企业孵化一般为3年,最多不超过5年。科技开发基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科技体制改革,二是中小企业资助,三是项目开发。科技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把科研机构推向市场或进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
(4)风险基金的建立和运作。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了最高点,重点是支持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风险基金的建立以大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主,政府给予引导。资助中小企业的目的是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技术落后、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素质差,二是银行贷款条件不利于中小企业(利息高、还款期短并要求有抵押)的发展。科技基金还可用于中小企业雇用科技人员(大企业可以有很多高级科研人员,中小企业则不可能),政府帮助中小企业寻找科研人员,并代中小企业付1年的工资,或指定某个科研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技术开发指导等,所发牛的费用由政府支付。同时,科技基金支持举办中小企业专业培训、讲座,也举办大学生讲座,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创办中小企业,而不是找大企业就业。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灵、眼界窄,所以也要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鼓励他们把产品打出去。科技基金另一个用途为资助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或将产品上网。以项目为目标的资助,必须以产品为龙头,中小企业为主体。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可以从科技基金获得无偿补助,资金额度不大于40万马克。数家企业联合开发重大新产品、新技术,上限可以为75~350万马克。所有无偿补助部分的项目都要经过经济、技术方面专家的评审。现阶段,德国16个州有科技开发基金,一般都委托投资银行具体操作。
(5)财税政策支持。德国在这方面的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财政支持和加速折旧。德国政府制定了《投资补贴法》,着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涉及到调整区域经济结构的项目,如发展边缘地区经济力量的高新科技产业的投资项目,以及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采用新技术、环保、节能等方面相应的投资给予补贴。另一方面,德国对折旧的规定很具体,直接体现其科技政策。例如对于需要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领域研究开发或实际应用所需要的固定资产,以及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实行特殊的折旧制度。
4.国外高科技产业化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1)产业政策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体现引导和“催化剂”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市场需求已成为影响产业结构变化的减免因素和决定力量,产业政策的本质是加速推动产业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因此要以市场为导向,配合市场机制起作用,而不是取而代之。政府主要是帮助扩张对创新的市场需求,提高政府对创新的支持效果。政府投入要尽可能地发挥杠杆效应,带动企业增加科研和开发投入。要加强对企业开发的直接支持和鼓励,可以采取项目贴息、税收优惠、择优奖励等措施。可以通过制定质量等方面的标准或政府采购目录,促使企业自觉或被迫更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2)要推动产学研结合,促使企业成为产业升级的主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主体,产业的发展归根到底要落实到企业。产业政策不是由政府确定项目、产品和投资方向,而是引导、促使企业适应市场需要、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加快产业、产品和企业自身组织结构的变化。置身于市场之中的企业要比政府更能敏锐洞察市场的变化,从而根据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技术水平等因素科学地选择投资项目和发展方向。产业政策要支持的是符合条件的一切可能项目和企业,而不是一些预定的项目和企业。另一方面,选择国家关键技术的目的是如何开发和应用这些技术,迅速将这些技术转变成商品并使之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世界上行之有效的做法也是协调产学研之间的关系,增强企业科技开发能力。
国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求高、投入强度大,必须由政府来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完成。政府的组织能够分担技术开发的风险,保证研究开发能够得到有力的政策支持;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则保证了研究开发的效率,成果更符合市场的需要,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各国政府在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过程中,始终把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通过扶持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实现国家的发展目标。如美国政府修改托拉斯法,鼓励私营企业加强科研投入。日本政府运用信贷、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鼓励和扶持民间企业开发新技术;及时向民问企业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和产业结构变化的信息,改革一切不利于创新的规章制度。
(3)要加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提出,要加快技术推广服务,加快民用科技机构的发展研究,国家实验室进一步对民用部门开放,强化官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尖端科技并继续对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给予帮助。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1994年4月美国政府曾决定在5年内重点扶持5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发展。对于我国来说,应该重点推广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组织一批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和二次创新。由于国内单个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力量相对薄弱,因而有必要由政府组织有关企业就与国内战略发展有关的核心技术问题组织攻关,也可共同组织开发一些关键产品和零部件,替代进口。对引进技术要有国产化和内部消化的时间表,对不具备这种能力的企业要适当控制。在支持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主要是根据企业对产品的附加技术含量情况来判断是否是新产品或新兴产业。
(4)要建立有效的科研投入体制。高投入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条件。各国政府都在探索科技投入的有效方式,选择投入的重点,建立有良好回报的科技投入体制。如制定政策法规,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公司计划需约投资4000亿美元,其中政府只投资300亿,其余绝大部分投资政府以规划目标、制定标准、修订方案的方法,引导私营大企业通过竞争进行分摊。各国还对企业的科研投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税收减免政策,以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科研投入来说,我们首先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被侵犯,不仅要保护投资者的有形资产,还要保护投资者的无形资产。其次是要从管理经济走向服务经济,政府要大幅度减少管制职能,加强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要切实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努力营造公正、合理的发展环境。三是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四是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好的基础。要发展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稳步推进教育事业的产业化。要强化学生创造力和创业意识的培养。注意造就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吸引国内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