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间,杏花庄上有一个农人叫陈智。陈智有两个儿子,长子叫阿明,次子叫阿定。一家人靠祖上积下的七亩良田,夏种秋收,倒也不愁温饱。
阿明、阿定两兄弟小时一起在私塾读书,长大后又一同在田间耕作,相亲相爱,形影不离。不久,阿明、阿定先后成了亲,阿明娶了郭氏,阿定娶了林氏,两年后,各自都有了两个孩子。谁知有了娘子、孩子,反而成了坏事。那郭氏、林氏都是小心眼的人,只想自己锅里有,不顾亲人碗底空。
她们时常在男人跟前搬弄是非,说长道短,日子一长,两弟兄你厌我嫌,口角不断。
陈智见弟兄骨肉相斗,家庭不和,不觉又气又急,没隔多久,得了个绝症,几天后就一命呜呼了。
这一来,两兄弟为七亩祖田的遗产闹起来了,一直闹到县衙。邻舍纷纷叹息说:“这弟兄冤家是要世代做下去的了!”
再说阿明、阿定到了县衙,县令蓝鼎元当即升堂。蓝县令得知情由后,就问:“你们各自都说父亲的七亩祖田是给自己的,可有什么凭据?”
阿明、阿定异口同声地说:“有。”说着,都各自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了上来。
蓝县令摊开一看,一张是陈智的手书,写着:我百年后,七亩田给阿明。
另一张是陈智临终嘱托的笔录,写着:我亡故后,七亩田给阿定。
蓝县令看后,沉吟了一会儿,说:“这两张纸都是真凭实据,我没办法决断。这样吧,你们两人各伸出一只脚,我用夹棍把两只脚一起夹住,谁能忍耐得住不喊痛的,七亩田就归谁。伸左脚还是伸右脚,随你们的便。你们两人各伸一只脚来!”
阿明、阿定一听,齐声哀求:“大人容禀,两只脚都痛。”
蓝县令冷笑一声:“奇怪,你们两只脚没有一只不痛吗?”
“没有一只不痛。”
“这就是了。你们的身体就好比是你们的父亲,你们对待左脚,就好比你们的父亲对待阿明;你们对待右脚,就好比你们的父亲对待阿定。你们连两只脚都不愿舍弃一只,你们的父亲难道还肯舍弃一个儿子吗?这事现在没法审,过几天再说。”
蓝县令说完,吩咐差役拿来一条长长的铁链,把阿明、阿定拴在一起,用铁锁锁上。这样一来,两人要站只能一起站,要坐只能一起坐,睡觉并头,拉屎同蹲。蓝县令命差役将两人关入牢房,并派人暗中观察动静,每天禀报。
第一天,阿明、阿定满面怒气,以背相对,如同仇人;可到了第二天,两人就渐渐地转过身来;再过了几天,已经开始说起话来;不久,吃饭时两人竟互相谦让起来。
蓝县令知道两人已有悔过之心,就派差役去杏花庄把两兄弟的四个儿子带了来。
蓝县令再次升堂。阿明、阿定上堂后,见自己的儿子站在一旁,不觉一怔。
蓝县令对阿明、阿定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你们弟兄两人,如果只生一个,田产都归他所有,何等快乐。现在你们两人不幸又都有两个儿子,你们一死,他们一定又要为田产争夺。今天,我为你们想出了一个预防日后骨肉相争的万全之计:你们两人各留一个儿子,阿明是兄,留长子;阿定是弟,留次子。我命差役将阿明的次子、阿定的长子押交养济院,卖给乞丐头目当亲儿。乞丐家无田可争,这样就可免除祸患。”
蓝县令说完这番话,只见阿明、阿定以头撞地,大声号哭:“大人,小的从今往后再也不敢了!”
蓝县令微微一笑:“不敢什么?”
阿明声泪俱下:“我知罪了,情愿把田让与弟弟,死也不再争田了!”
阿定一边抹泪一边说:“我不要,我不要,这田让与兄长,我终身无悔!”
蓝县令说:“你们两人并非出自真心,我不能相信。”
两人一听,急了,齐声说:“大人,小的如有悔心,天地不容!”
蓝县令又说:“你们两人即使有真心,你们的妻子也未必肯,这样吧,你们暂且回去和妻子商量商量,三天后再来定议。”说完,蓝县令一声“退堂”,差役把阿明、阿定带出县衙。两兄弟手拉着手,一路上说不尽的知心话,双双回到了杏花庄。
第二天,阿明的妻子郭氏,阿定的妻子林氏,邀了同族中的一些长辈,一起来到了县衙。公堂上,两妯娌伏地请罪,阿明、阿定也叩头涕泣。
蓝县令当即判道:“为兄则让弟,为弟则让兄,交让不得那就该还给你们的父亲。现在把这田作为你们父亲的祭产,你们弟兄按年轮流收租,将租作祭祀之用,子子孙孙永不争夺。你们看如何?”当下,阿明、阿定、郭氏、林氏一齐叩头称善,满堂的人拍手叫好。
从此以后,两弟兄又重新搬到一起住,一家人你敬我爱,和睦相待,再也没一句闲言。
(吕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