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联,由于长期受直观唯物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影响,哲学界长期以来一直拒绝对价值论作正面的理解,认为其是主观主义的思潮和唯心主义哲学。在1960年出版的《苏联哲学百科全书》的“价值学”词条中还明确声称“辩证唯物主义摈弃价值哲学”。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意识形态领域的解禁,苏联哲学界开始反思过去的历史失误,打破以前的僵化理论模式,注意研究国内国际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改变在国际学术交流中的被动地位,为了在国际学术对话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对价值问题的研究就提到了苏联理论家们的面前。1960年,图加林诺夫发表了《论生活和文化价值》,标志着苏联哲学界在研究价值理论方面迈出了第一步,后来他又出版了《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论》,成为苏联研究价值问题的较早的代表人物。在1964年到1970年,苏联理论界关于价值问题召开了几次讨论会,一些主要哲学杂志《哲学问题》、《哲学科学》、《莫斯科大学学报》、《列宁格勒大学学报》等都组织和刊登大量的文章,来讨论有关价值的问题。其中,马克思主义有没有自己的价值论、应不应有自己的价值论,就是一个相当有争议的问题。一些理论家认为,价值论和价值问题是“从资产阶级哲学(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那里侵入到我们这里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中没有西方价值论所说的价值,也不需要任何这种价值,而且反对资产阶级关于价值的各种理论。图加林诺夫略带讥讽地说,哲学界的老近卫军中有些同志看见“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这一术语就皱眉头,因为他们的头脑还被以前的教条主义所禁锢。图加林诺夫指出,“价值问题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最深刻实质、同它的灵魂相联系的。在一些马克思主义者的言论中,似乎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不曾研究过价值问题。这很令人费解。……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是价值论的经济学表现,并且给我们提供了详细研究价值理论的全部重要的方法论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把这一问题当作是革命实践活动的哲学根据,从而使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没有对革命家所反对的那个社会制度之否定性的评价,没有对它做出的‘判决’,从另一方面说没有对革命政党为之奋斗的那些目标的肯定态度,就不可能有革命的行动。”[2]图加林诺夫认为,一些人把写出以“价值”为标题的大部头著作当作有价值论的标志,这完全是误解。“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全部著作和全部活动中,在他们的继承者的心里和事业中,饱含着对待现实的革命的价值态度”[3],“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及其所倡导的价值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人道、最壮美、最高尚的价值。阐述、解释、发展和传播这些价值的荣幸落到了我们身上。我们的目的是能够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些思想的实际价值”[4]。
如同苏联当年关于价值问题的讨论与其时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有着内在的关联一样,20年后,中国价值论的兴起也是与实践标准讨论,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改革开放运动直接相关联的。当中国的思想家们摆脱了个人迷信和教条主义的束缚,力图根据现实实际来重新理解过去信奉的理论、总结“文革”灾难和政治经济中的重大失误的经验及其根源时,我们发现,没有价值论的视野,许多问题是解释不清楚的。人们痛定思痛,发现我们对“文革”中践踏人的尊严和价值的现象的沉痛反思,对现实的国际国内许多重大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对中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和道路的定位和审视,全都离不开价值向度和关于价值的理论。而我们过去的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哲学理论,最缺乏的正是关于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内容,关于现实实践的主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反思,关于价值问题的论述和讨论。
从总体精神和性质上看,我们过去理解和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上是顺承着近代唯物主义和认识论中心主义的路线,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其蕴含的现代精神,尽管我们一再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可实际上并没有脱出黑格尔式的“科学之科学”的窠臼。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价值论研究兴起了,并且很快成为一个理论热点,成为哲学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生长点。中国的价值论研究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进行的,所要研究的和建立的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研究基本上没有遇到太大的理论障碍,但这不等于说没有意见的分歧,不等于说没有理论上的阻力。
如前所说,马克思恩格斯活动的年代是现代价值论正处在酝酿和萌芽的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作重点也使得他们对价值问题没有作过专门而充分的关注和系统的研究,他们没有写出以价值为标题的专著和专论。这是历史的事实。马克思恩格斯确曾多次反对仅仅从道德的角度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这也是历史的事实。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历史规律、历史必然性的同时,也时常怀着强烈的无产阶级义愤,从道德上,从价值的角度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抨击过资本主义对殖民地进行残酷掠夺的野蛮行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历史发展和人的发展、关于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历史性、关于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使命,特别是关于革命形势和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策略,都有过诸多论述,在这些文献和著作中,不仅存在着许多关于价值论的思想,更为根本和主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整体上就是无产阶级的价值学说,是关于劳动解放、人的解放、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运动的真正社会历史价值的论证。在这一点上,我们与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一些思想家的不同在于,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价值学说和道德预言,是以否认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为前提的,他们的逻辑是,正因为是价值学说,所以它就无科学性可言;我们则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理论与作为价值的学说是内在统一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5]
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对于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实际上也存在着一些片面的不正确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理论,它不仅不需要现代价值论所谓的一般价值,而且是与这种价值理论不相容的。在这种观点看来,价值论是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的专利,是资产阶级学者用来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我们不仅不应该接受,而且必须毫不让步地坚决反对。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把价值与科学简单地对立起来,否认价值问题的客观普遍性,也否认对价值问题做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这些同志不明白,价值问题、价值理论与一些学派对价值的看法是不同的两回事,价值论与某种价值观、某种价值理论也不相同。我们可以不同意和反对西方一些学者对价值的看法,可以反对他们的价值理论,但我们必须以我们对价值问题的看法来反对和批判他们的观点,如果我们不去进行研究,只作简单的拒绝是无济于事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既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专门论述价值问题的著作,所以说马克思主义中有一些关于价值的思想是可以的,说马克思主义有自己的价值论则未免牵强附会,也不符合历史的事实。如果现代的某个学者提出了自己关于价值问题的理论,那么冠上本人的大名就可以了,别人也知道这只是你的理论,不必要强加上“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这种意见看似平实公允,其实却大有问题。首先,(暂且不说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确实有过不少关于哲学价值问题的精彩论述)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封闭为马克思恩格斯说过的东西,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流派,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派别的基本立场、原则和方法。凡是坚持这种立场、方法和原则的人,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整理、综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某一方面的思想,创造性地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提出来一套理论,当然可以称为是马克思主义某某理论。其次,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理论,这个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的过程,也是新的分支不断产生的过程。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权利并非仅为领袖人物所独专,每个马克思主义者都有这种权利,理论工作者更应视此为自己的使命和义务。一个服膺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把自己提出的某种理论冠以马克思主义某某理论,完全是合法的,也是顺理成章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不仅有价值论,而且是“原装”的价值论,这就是马克思的关于经济学价值的理论。这些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只有一种价值概念,这就是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任何离开这一点的做法都是“非法”的。而现行的关于一般价值或哲学价值的论述都是以使用价值为原型或基础的,这同马克思严格区分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思想不一致。这种观点提出来后受到许多同志的反驳。我们认为,说马克思主义只有一种价值概念,这不符合历史的实际,不仅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就是马克思本人,除了经济学意义的价值概念之外,也都使用过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例如,马克思就曾说过:“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6]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作为关于一般价值的哲学理论,尽管说与马克思的经济学价值理论有着相当的关联,但它们毕竟不是一回事。经济学的价值只为商品所具有,非商品便没有价值,因此这种价值概念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一定的领域才适用的,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则与人类共始终,并遍及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经济学的价值概念是为了揭示商品交换的秘密,澄明了物物交换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换关系,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则揭示人的对象性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基本内容,表现的是人的主体性存在的性质和处处运用内在尺度于对象之上的特性。它们不在一个层次上,也各有自己的使命和任务,各有自己的语境和使用条件,混淆二者的差别,除了造成新的混乱,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意义。
马克思坚决反对把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同的做法,也反对把价值当作是使用价值的抽象,但在他的论域和语境中,价值仅仅是经济学意义的价值,而不是哲学的价值。如果我们不是从语录出发而是尊重人类实践和生活的历史事实,如果我们能摆脱“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科学体系,而科学体系中只能有一个价值概念”这样的教条的束缚,我们就会发现,各种事物,包括自然物和人工物,包括实物性的形态和精神性的形态,正是其在与人的关系中形成的各种使用价值,其本身结构、关系、功能的丰富性和与人的本质力量相适应而形成的可被利用的无限可能性,以及与不同主体相对而出现的关系的差别性,既是实践生活的无限复杂性和丰富性的实际内容,也构成了哲学意义上的价值的具体表现形态。哲学理论绝不能忽视或回避这种实践生活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而需要对之作出解释和回答,哲学的价值概念就是从各种具体价值中抽象出来的一个一般概念,是为了回答生活实践中的问题而作出的一种合理抽象。这一点都不违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相反,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实际运用的结果,也是我们反对和批判各种唯心主义、主观主义的价值概念、价值理论和价值观的有力武器。
尽管遭受到一定的不理解和反对,尽管研究价值的人们中间还有这样那样的分歧和争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毕竟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部分而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对中国当代哲学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在一些国际会议和国际讲坛上,中国的学者依据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原理对一些人类共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也引起了国际学人们的充分关注。
[1][美]宾克莱:《理想的冲突》,6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苏]图加林诺夫:《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问题》,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3]同上书,4页。
[4]同上书,5页。
[5]参见李德顺:《价值论》,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2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和研究视角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领域、一个部分,它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价值问题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和研究方法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都是一致的,而相对于其他学派的价值理论,这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又是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独有的特殊的东西。这些基本原则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个人主体与人民主体相统一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