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供职于美国某州立大学的一位美籍华人教育学者在与中国同行交流时,曾经郑重其事地表达了如下观点:
中国大陆的基础教育,若论经费、论教师学历、论学校设备等,都无法与美国相比,可以说整体水平要相差许多。但论到教育质量,最典型的如学生的平均成绩,却要比美国强得多。究竟为什么?这位学者表示自己在一番调查研究之后表示找到了答案:“我发现中国有一个特别的机构——教研室,这个机构可太厉害了,它对于保证中国基础教育的质量,特别是在教育总体条件和经费投入,包括师资队伍的学历水平都并不理想的情况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言下颇有得意之色。(赵勇博士,2005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中美教育中心与密执安大学美中教育中心交流活动座谈会)这位学者可谓“一语中的”。当时便想,如果中国各级教研室的教研员们听到这些话,该是非常开心的吧!当然,中国基础教育的成就并不能够仅仅用教研制度来解释——其他许许多多因素同样起着作用,既包括那些足以傲人的也包括那些不那么值得自我陶醉的:像尊重文化教育的悠久传统、严格的考试制度、社会现实形成的强大的读书升学动力,等等。但毫无疑问,教研系统对于保证中国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举足轻重。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教育领域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教研系统几乎是全程地伴随着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数以几十万计的中小学校,数以千万计的中小学教师,数以亿计的中小学生,一路同行。经历过坎坷与奋斗,承受着光荣与诋毁,是“穷国办教育”的伟大事业中一个功不可没的角色。国内基础教育领域的著名学者顾泠沅先生在一本书中的“序言”曾经这样说过:“至少从我所经历的几个时段来说,什么时候重视并发挥教研室的作用,那时基础教育就进步发展;什么时候取消或否定教研室,那时基础教育就停滞倒退。”[1]
注释
[1]王洁,顾泠沅.行动教育:教师在职学习的范式革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序言.
第一节迟来的合法性
一、名实不符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某著名师范大学一位资深教育学者在从事一项基础教育课题的研究时,听到“多与教研室联络”的建议后的回答是:“教研室是什么?”
是啊,“教研室是什么”呢,也许从这个问题开始我们的讨论最为恰当不过。
查阅权威教育类辞书,大百科“教育卷”和《教育大辞典》中,均有特级教师、督学、教务主任、班主任、专任教师、见习教师等词条,却都没有教研员的词条。在大百科全书的“教育卷”中有“教研室主任”的词条,“主要指高等学校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即教学研究室的负责人员”。在这一词条的最后,提道:“此外,中国的省、市、地区(州)、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研究、推动本地区的教学改进工作。”[1]显然,这个解释堪称准确但失之简单。《教育大辞典》中有“教学研究室”的专门词条,“亦称‘教学研究部’或‘教学研究中心’。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教学工作的业务部门。任务和作用是:与师训机构通力合作,通过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使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学规律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研究中小学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2]这个解释比“大百科”详细得多,但以一个词条,仍然不能完整反映教研室的全貌。
要么没有,要么简单,只好试着给出个说法。教研室是中国基础教育系统中富有特色的组织,是教研制度赖以运行的基础,通过各种制度化的教研活动,对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负责。一般说,中国的基础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三级教研组织。
关于三级组织,事实上存在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研室为第一级,地级教研室(省会城市)为第二级,县(区)级教研室为第三级;第二种理解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室为第一级,县(区)级教研室为第二级,学校教研组为第三级。应该说,两种理解都正确,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场合。本书讨论三级教研组织,采用第二种意见,主要原因在于,地级教研室固然重要,但从其工作方式和实际地位看,基本类同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研室,而学校教研组作为最基本的教研单位则不可或缺。同理,本书所涉及的教研制度,也是以这样三级教研组织为基础的。这种看法,也得到一些教研员们的认可。
2006年,在采访曾经担任北京市教研室领导的一位资深教研工作者(FH,2006)时,他便明确表示:“学校教研组,最早是从苏联学来的。我们国家是三级:学校—县区—省(直辖市)。”
在采访北京市某区教研员(LT,2009)时,亦达共识。
我:比较流行的一个说法是三级教研室,据我了解,大家的理解其实并不一样。大致听到的是两种:一种是省级、地级、县区级;另一种是省级、县区级、学校。
LT:我的理解是把学校加上,三级教研网络里面学校是一级,我们是中间,然后市教研室是一级。
我:对,我也觉得要从工作角度来看,这样的三级组织就“插”到底了。那么,地级教研室是不是和省级教研室在工作方式、发挥职能方面差不多啊?
LT:没错,因为它们都不直接插到学校。
我:一定是县区级教研室插到学校。
LT:可以这么说。或者你这样理解,直接管出题的算一级,直接用题的算一级,拿理念、拿政策的是一级。
我:那么,所谓地级就是因为省比较大,下面会分别有地级教研室,还有些地级市本身比较大是吧。
LT:它整个就是二传手啊。
我:省会城市也是地级吧?
LT:是。
我:有些地级教研室很牛的。比方说南京市教研室,它很像北京市教研室,不会直接针对每一所学校开展具体工作,因为南京市那么老大。但是,从级别来讲,北京是直辖市,算省级,而南京是地级市……
LT:但它的功能和北京市教研室是一样的。
我:对啊,功能是一样的。那些具体的工作,比方跑学校,给老师分析教材、说课啊……
LT:它做不了那么细的,主要还是要靠区县级。所以,三级网络算上学校一级比较合适。
在三级教研系统中,学校教研组与其上的两级在组织性质上又有比较大的差异。学校教研组不是独立设置的机构,没有专职人员,生存于学校之中,由所在学校的教师组成。本书将在第五章专门讨论。第一至第四章的内容,则主要讨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两级教研室。需要说明两点,一是,按照中国行政区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县(区)级行政级别之间,曾经长时期存在“地区”级行政机构,近年来,这些“地区”级机构所在地基本已经演变为“市”,行政级别上仍然处于“省”与“县”之间,被人们称为“地级市”,以区别于“省级市”(省会城市)和“县级市”,这些地级市基本都会自行设置教研室。如上所述,地级教研室在职能上与省级教研室和省会城市教研室比较接近,工作方式也与二者相似,故归为一类。当然,地级教研室作用极大,只是如上所说,不做专门讨论。二是,在许多地方,教研室名下,曾经或者一直分别设置中学教研室和小学教研室,而某些农村地区,县级教研室只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的教研,高中教研则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所辖的教研室负责,本书对这些区别有所涉及但亦不做专门讨论。三是,近年来,教研室机构变化甚多,有的仍然保持独立,有的与其他各种机构合并,自然也就名称甚多: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科研培训中心、教科所……如果分别采用时下名称,势必行文混乱。好在,无论如今称谓如何,只须说明“就是原来的教研室”,大家立刻明白,故本书行文对于省市和县区两级教研机构的称谓一律采用“教研室”。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县(区)级两级教研室都是独立机构,分别隶属于省或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其日常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与中小学基本一致,联系千丝万缕,但本身并不是学校,而是中国基础教育领域内一个特殊的部门。供职于教研室的人被称为专职教研员,他们仍然保持着教师身份,但具体工作又迥异于广大中小学教师,是中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
教研室这种组织,教研员这种角色,在全世界基础教育和教师群体中独一无二,极富特色。虽然国外的同行们对于教研室为何物可能不甚了了,甚或一无所知,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版图上,教研组织及其制度对于几乎每一位中小学教师来说却是再熟悉不过的,学校所隶属的教研室是与他们职业生涯息息相关的“重要组织”,自己所教学科的教研员则是他们职业生涯当中的“重要他人”,学校的教研组更是他们从事日常教学工作的最经常依靠。不过,尽管普遍设置并且地位非凡,在中国基础教育庞大的组织系统中,教研室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作为令全世界规模最为宏伟的基础教育运行顺畅有序的关键力量之一,教研室的地位固然重要,名声却并不显赫。说句玩笑,教研室的身份好像《红楼梦》里面的通房大丫头,比如平儿,谁不知道是琏二爷的爱妾、琏二奶奶的心腹,荣府里大事小情不仅说得上话,经常还做得了几分主,上至主子如宝二爷、林姑娘、宝姑娘,下至奴才如周瑞家的、吴新登家的,个个另眼相看。不过,名分上却仍然只是个奴才而已。这个比喻纯属调侃,却也有几分意思——与平姑娘的身份好有一比:教研室的名分和实际地位不太相符。以社会知名度衡量,许多教育领域之外的普通社会成员都知道学校、校长、教师,甚至熟悉教育局或者教委、基础教育处,却未必听说过、更难得了解教研室、教研组。事实上,教研室在教育系统内外的命运极为悬殊。在教育问题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的今天,择校、考试、升学、三好学生等词汇早已成为各种媒体出现频率极高的词汇,班主任、高级教师、校长等角色早已成为家长们另眼相看的人物,教研室组织和教研员,却很少出现在前台、出现在社会焦点的聚光灯下。相比其实际发挥的巨大作用,人们不难做出名实不符的判断。
教研室的“名实不符”,说来话长,首先需要对其身份做点儿考察。
中国的社会生活,在庞大的行政系统的控制和管理之中运行,农业、工业、商业……各种领域和各种行业,均处于各级行政机构所组成的网络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组织,一般是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向建立的,国务院设置各部委如商业部、农业部,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相应设置直接与之对应的机构,如省商业局(厅)、省农业局(厅),再往下到区、县一级,同样设置对应机构,如县商业局、县农业局……这样,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网络。国务院各部委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颁布政府意图,省、县各机构则行使职能将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图加以落实,从国家最高决策部门的精神到社会最基层的行动,凭借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逐步实现,每一级行政机构都在同一领域的上一级机构领导下展开自己的工作。正如人们经常指出的,这样的行政系统是典型的韦伯所谓的科层体制,“人们一刻也不能忘记,所有持续的工作都是由官员们在办公机关里完成的。我们的整个日常生活都纳入这个框架之内。”[3]
在这种系统中任职的人员,被人们称为“国家干部”,老百姓通俗的说法就是:吃商品粮的,属于端“铁饭碗”的。当然,国家行政系统的管理是严格的,设置哪些部门、需要多大规模、安排多少人员,等等,均有专门要求。换句话说,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成为“铁饭碗”的。为合理安排与控制各级行政部门的规模,各级政府都设有专门机构:编制办公室。以北京市为例,设有在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的编制办公室,其职责中包括:“统一管理本市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区县的行政编制。负责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4]每个部门的编制:人员、级别、人数、工资,都需要经过编制办公室批准,在有变化的情况下,如部门的扩展或者缩编,人员的增减,也需要经过编制办公室的批准。反过来说,各级行政部门,也必然可以在编制办公室的各种档案中找到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