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非常岁月,在乡村制造了很多“拉郎配”式的婚姻悲剧,这就是“换门亲”。那时候,人们对“高成分”谈虎色变,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的青年男女,无形中也成了社会的另类。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才貌出众,“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子女们也始终同他们保持着一定距离,持有不屑一顾的态度。如此一来,这些人中就出现了一批“剩男剩女”,最终只能在同类中寻找配偶。“姐为弟换媳”、“妹替兄赎妻”的换门亲现象也就多了起来。在这件事上,人们有着太多的无奈。天下大势如此,谁敢把“不疼的手往磨眼里伸”①呢?
①自讨苦吃。
我的亲戚中就有多个换门亲,他们大多没有幸福可言,只不过“互利互惠”,替人生儿育女,了此一生而已,谈不上什么人生追求,也看不到一点哪怕很渺茫的生活希望。因为当时的社会氛围向他们无情地表明了一点,这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他们的儿女注定要与父母走同样的路——靠换门亲来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社会学家将此称为“对人性的践踏与摧残”,这话一点也不为过。
换门亲的最大特点是“互为人质”。张家的儿子娶了李家的女子;李家的儿子娶回张家的闺女,以人易人,将亲换亲,半斤八两。有个风吹草动,两家人就暗中较上了劲:你对我的人不好,也休想让我对你的人好;两个媳妇更是相互“对垒”:你生了气回娘家,我没事也要往娘家跑;你不想跟我哥过,我也要找碴和你弟闹离婚,看谁耗得过谁!当年在乡下,我就听说过两个版本的换门亲闹剧。头一出是“拼死”:两家媳妇为了维护各自娘家的利益,以死相要挟,开始是放狠话,后来真的走了绝路,一个跳了大口井,另一个喝了农药。第二出是“拼活”:两个女子不愿做换门亲的牺牲品,暗中结伴,同时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这两个活生生的事例,让人扼腕痛惜,也给换门亲贴上了耻辱的标签。但在当时,人们就是这么干。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不能让地主、富农的后代都去做老姑娘、老光棍吧!
换门亲的惟一好处,大约是能省下一笔嫁妆彩礼钱。因为双方都舍出了一个大活人,自然能将就的就将就了,不会板着面孔向对方提条件,要这要那。但与青年男女的婚姻幸福相比,几个臭铜板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有朝一日春雷动,得会风云上九重。”这是我的朋友老谢最爱哼唱的两句秦腔戏词。老谢的媳妇也是通过换门亲娶来的,不过他们一直过得很好。按老谢的说法,他和老婆是“难兄难妹”,不体贴着过就没啥活路了。在众多换门亲家庭中,老谢两口子算是幸运的。老谢说,三中全会后,邓小平让他们回归到了共和国公民的行列,就像卸掉了一副千斤重的盔甲,总算是有个活头了。这话,代表了那部分人的共同心声。这些年,老谢果然活得不错。他承包了一片荒滩,经营着几百亩地的小农场,一年收入“岗岗的”。老谢说,他家老辈人手里只有几十亩地,使唤着两个干活的,父亲跟长工干一样的活,吃一样的饭,说到底真是白当了一回地主。现在的他,城里有房,乡里有地,汽车、拖拉机都置全了;每年农忙时节,给他打工干活的人就有几十个,这才是……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现在,农村的换门亲现象已基本绝迹。有过那段辛酸经历的老谢们完全可以放心了。我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