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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岭北镇的人都说蛇是瞎子,骂人的时候也经常骂人家为没眼青蛇,没眼青蛇的意思并不是没有眼睛的蛇,也并不是青色绿色的蛇,而只是瞎了眼睛的蛇,也就是骂——你这个瞎子!也就是骂你——这个瞎子!

现在这个瞎子马小志已经26岁了,这个在我们岭北镇被人叫作没眼青蛇的人26岁了。

26年里,马小志知道自己长成了没眼青蛇,知道自己的名字早被人改掉了,改成了没眼青蛇,尽管,尽管没有一个人当着自己的面正式叫过自己没眼青蛇,但那些个小孩子跑在院子里来玩时的说法和叫法,马小志全记在了心里。

孩子冲进来玩是时常有的事,捉迷藏,一捉捉到马小志的房间外,这让其中一个小家伙想起马小志来,说,最好我们把没眼青蛇叫来一起玩捉迷藏,这样我们一藏起来怎么也找不到了。

另一个说,切,那有什么玩头,我们藏着,这没眼青蛇,怎么找啊,瞎子啊,我们藏个一百年人家也找不到多没劲啊。

再一个说,没眼青蛇啊,你就算在他面前,他也抓不住你的。还捉迷藏呢,不如我们自己玩玩啦。

每每马小志听到的时候他便想,不就是捉迷藏,不就是你们躲着我来找么,不信试试,在我面前你们跑得了么。可是想完这一句,马小志马上就被另一句淹没了,另一句说,没眼青蛇,没眼青蛇。

事实上,我们岭北镇的人不是乱叫没眼青蛇的。真正没眼青蛇的意义是对那些四肢健全却恩将仇报的人叫成没眼青蛇,或怪自己有眼无珠帮错了人也骂自己没眼青蛇。可是,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子,一个绰号叫出口了,这个号子有时便成了一个人的一辈子。相反,真名却被人忘了。

如今,在岭北镇也如此,说起马小志没人知道,说起没眼青蛇人人皆知。

现在,没眼青蛇26岁了,马小志26岁了。

在这个大山围困的小镇里,26岁的男人基本都是功成名就了,这个功便是讨了老婆了,这个名就是有了女人了。而马小志呢,什么也没有,当然,她有姗姗,可是越是有姗姗,事情就来得越麻烦,本来,本来,婚姻大事对于马小志来说就是很麻烦的事情。

而马小志的烦是因为什么呢?从内心里来讲,马小志并不是不想讨老婆,可是金山湖村那个阿姣婶领来的几个没有一个是好的。这让马小志觉得很悲哀,是不是瞎子就一定要找个瞎子,是不是瞎子就一定要找个瘫子,是不是瞎子就一定要找个疯子,那么,以后我马小志的孩子是不是也一定要成为瞎子,或是瘫子,或是疯子,或是半瘫半瞎,或是半瞎半疯?

马小志对阿姣婶说这样的话时,阿姣婶就有点不高兴了,阿姣婶把嘴巴撇了撇,把眉毛挑了挑,挑了挑的结果就是将眉毛边上的皱纹拉在一起,她说她说,小志小志,你在说什么,你总要有点自知之明吧。如果你的眼睛完全好的话,当然当然,我不是说你是瞎子,我的意思就是如果你的身体完全好,我们当然可以挑一挑的,而且要挑一个家里有钱的、个子高相貌俏的,对不对?可是可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情况,我们总不好老是挑人家的呀。再说了,那些个姑娘也都有优点的。现在都讲究门当户对嘛,这样配对起来根基才会牢靠呀。再再说了,小志,你不能要求太高,你想想看,你自己是这样的状况,再加上家里只有一个70多岁的老阿嬷了,人家要知道你这样的情况才不肯嫁给你呢。

马小志很想说不肯嫁就算了,我还不想娶呢。可是,他咽下回出咽下回出好几次,终究没有把这句话吐出来。阿姣婶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自己是个盲人,而且现在也没有什么工作,而自己又早在孩提时就丧失了父母,现在只有一个70多岁的阿嬷在了。如果阿嬷身体不好,或者有个万一什么的,目前自己的情况还真是不好说。

想到这里,马小志突然转变了想法,他将自己的嘴角向两边拉起来,露出一排牙齿,但是,他的笑却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说,那好吧,那就麻烦阿姣婶去叫那个姑娘来看看吧。

阿姣婶听到这句话,嘴角马上就比马小志拉大四五倍,嘿嘿,呵呵,这就对了嘛,这就对了嘛。到底是小志,到底是小志。

小志不明白阿姣婶的意思,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到底是小志。阿姣婶就说,小志是个通情达理的小志啊,还是听得进话的小志啊。

这句话在小志听来就觉得有另外一种含义了。至少说明小志以前不是太通情达理,不是能听得进话的。小志觉得有块石头突然掉在了心里,沉了一沉,小志听见有声音从自己的心底爬上来,一直爬上脑海,如果,如果你们想要杀死或者赶走姗姗,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如果要我牺牲这一条,我就是不通情理,我就是听不进话。当然,这样的话,阿姣婶是听不见的,一点也听不见。

村子里有品位的,学校里有师德的,族人里有威望的人都来劝过马小志了。

他们说,马小志,咱一个大后生跟一条蛇呆在一起总不是回事,不要说感觉不好,看看都吓人的。

他们说,马小志,你又不是许仙,这蛇也不是白娘子,你整天窝在这房间里,对身体也不好,不出去做点事,总也对不起自己的。

他们说,马小志,你若是姓马,就不该做出这种伤天悖理的事来。

马小志说,跟姗姗呆一起有什么不好?没有姗姗的时候,你们来关心过我么?

马小志说,我以前身体不好时,有谁来问候过我?

马小志说,如果有蛇姓,我愿意改姓蛇,还有,还有,我伤什么天了,我悖什么理了?

马小志说的是真的。从发生火灾后,从父母丧失后,他的眼睛看不见了,他的父母没有了,他开始就靠脚和手感知生活,慢慢地用耳朵,用鼻子,再用皮肤,再用心。马小志说,从眼睛看不见起,我的鼻子和耳朵,还有我的皮肤,还有我的心,都告诉我,我成了一个孤儿。尽管还有个阿嬷在,但阿嬷老了,慢慢地给阿嬷面子的人也少了。天天要端饭侍弄我,阿嬷可能也累了。自从我完全记事起,似乎很少有人认真的关心过自己。于是,马小志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很少去晒太阳,任凭春天的太阳在门口叫他;他也很少去淋雨雪,任凭顽皮的雨雪前来串门。他总说,我要自己关心自己。

听到这样的话阿嬷总是很伤心。但阿嬷却没有办法。她唯一的努力就是让马小志有得吃有得穿,不至于饿着,不至于冻着。马小志说,阿嬷可能也累了,阿嬷确实也感觉累的,这不是一年两载啊,26年了,26载端菜端饭,要命的是这个不出息的孩子还弄了条蛇在一起吓人。有句话说,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所以,现在就是马小志的错。为了这个,阿嬷确实狠过心,几天不给马小志端饭吃,叫其他人一送了事,可是吓人的事至今存在,阿嬷的心凉了又凉了。阿嬷的心凉的时候,马小志的心也便凉了又凉。

以前阿嬷会经常去马小志的房间里,给马小志讲一些村里听来的新闻。比如阿三家娶媳妇了,媳妇是从城里来的,都说现在的姑娘很现实了,一个一个往城里跑,一个一个往钱里扎,可是还是有这样的好姑娘的,居然从城里往农村跑;比如阿四在镇里的街上开了一个按摩店,里面的服务员全是外地来的,听说生意还不错,但是前段时间不知为什么被抓起来了;比如王老七的狗狼生了一堆狗,一堆狗有六只,可是有一天,王老七发现六只小狗全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小狗全被狗娘自己吃掉了,人家说虎毒还不食子啊,怎么这只畜牲会这样的。

马小志就噢噢噢的噢下去。然后,马小志的耳朵与鼻子就发现了阿嬷的故事都是从眼泪里泡出来的,娶媳妇也用眼泪泡,开个店也用眼泪泡,王老七的狗娘吞仔也要眼泪泡,马小志就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充满潮湿的。这种潮湿的气息就一直往他的鼻孔里钻,然后钻到心里。马小志就伸出右手去,很准确很准确地将大拇指放在阿嬷左眼眶的下面,掐灭一颗又一颗冒出来的珍珠。可是后来就不行了,后来,他就用一只手一遍一遍地吻过阿嬷那宽大的眼袋,吻过沟壑丛生的老脸,直到吻干所有的潮湿。

每每这时,马小志就觉得对不起阿嬷,他咽了咽口水,觉得喉咙里似乎被堵住了,阿嬷,我要讨老婆。阿嬷,我要去工作。阿嬷,我要生个胖儿子。

可是说过后,马小志又沉到了瞎子摸象的感觉中。黑还是黑,暗还是暗。了无生趣。尽管他不用眼睛一样能感知天气的阴晴变化,但他却无法知道阴晴变化能带给他什么。

阿嬷说,前两天村东头的春旺家着火,火光冲天,天空都被烧红了,热气都扑到村西头来了,要不是人太多挤得我没处走,要不是我年纪大跑不稳,我是一定要赶去救火的,一定要赶去的。

自那以后,马小志就知道火是红颜色的了,可是红颜色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却无法知道,但他知道红颜色一定是很烫的,烫得人发热,烫得人发痛,而这样的事阿嬷倒是让他经历过的。在冬天的时候,给他房间里弄个火炉,火炉里全是木炭,然后阿嬷点起火苗,一边说,红了红了。红了的意思便是着了,于是便有一层一层的温暖跳将开来,马小志就靠过去,就感觉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从火炉里流出来,流得满屋子都是。只是不小心靠得近了,他发现,太近了那就不是温暖了,而是烫了,而且烫得火辣辣的痛了。

至此,马小志就完全明白了,红跟痛的关系,至于红是什么颜色,谁也没有帮他理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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