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面前这个叫刘山的男人,真的是我绑过的所有肉票中,最英俊貌美的一个!而且,我虽耻笑他身份低微,其实不算,他好歹是代王府的人,而且是代王刘恒最信任的朋友,连“刘”这个国姓,听说都是刘恒赐给他的,一表兄弟之情。
好兄弟,真是好兄弟。可是,既是好兄弟,他被绑了,那个有钱的小王爷必然毫不犹豫拿大把银两来赎,细娘最近老说赌坊生意不好,却偏偏在这个肉票上不要银两,还自己搭路费饭钱把他弄去老远的乌狼镇。
说起那乌狼镇的香烛胡,历来没有好名声,有说这个鬼魅一样的胡老板,喜欢用真人做成“纸人”,一边烧一边笑,不寒而栗。
但,这个家伙,一定要被送到那里,这是细娘斩钉截铁命令的。
我知道细娘不太喜欢跟人说原因,只讲结果。就像四年前的初春,她领着我下了船,跑去乌狼镇上的山水居打工,那时我还小,十四五岁,整天也没事干,要么跟在她屁股后头打打下手,要么就在镇里镇外瞎玩。一直在乌狼镇呆了两年,我们才回到独魉岛。之后的日子,除了有肉票要绑,我几乎再没有下过船。要么在赌坊发呆,要么跟楼上楼下的邻居们聊天打闹,缠着一些怪家伙教我这教我那。
乌狼镇上的两年生活,渐渐冲淡在或轻或重的水浪声中——
包括,他的样子。
前些天,当细娘把这新任务交代下来时,我是真正愣了一下的,讶异,不解,还有欢喜。
“你是独魉岛上的人?”他看我的眼神更冷了,“那艘船上,杀人犯、骗子、逆贼……全是这世上容不下的罪人。呵呵,太脏了。阿猫姑娘,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我不觉得独魉岛有你说的那么坏呀。”我把铜镜一扔,不再跟他嬉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锦囊,倒了一粒橘色的小丸,捏住他的嘴灌了下去。
“一句不对,你就下毒!”他悲愤地瞪我。
我不理他,也懒得去解绳结,直接拿匕首一划,粗粗的麻绳便化成死去的蛇,一截截瘫在了地上。
“你……”他略略一惊。
“穴道我就不解了,两个时辰之后你就能动了。”
“你放我?”他不太相信我能干这事。
“我是放了你。”我狡黠地挑眉,“但之后的日子,你必然主动与我寸步不离。”
他不禁笑出了声,露出白贝壳一样干净的牙齿。
我知道他是不相信的。嘿嘿。
二
从帐后伸出来的手,青筋纵横,皮松皱满,腕上那只价值连城的冰种翡翠镯,青翠如少女,冰凉地贴着那层将死的皮肉,委屈地轻晃。
“还有多少日子,但说无妨。”帐内的声音,烟尘一样漂浮,找不着根基。
“回……回太后……”帐外御医,汗珠顺着面颊往下淌,流到长长的胡须里,“微臣……微臣……”
“讲!”那只手慢慢抬起。
御医“扑通”一声跪下:“只怕……不出七日……”
手落了下来,翡翠镯撞到了坚硬的床沿上,“喀嚓”一声,碎了。
“好,七天,也够了。”帐内,长长的一口气,“来人,把御医拖出去斩!”
求饶声中,御医人头落地。可怜的是,至死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该死。
她杀人,从不讲缘由,历来如此。
七天,为何不是七年,七个月也好啊,让她把该做的都做完。
帐内帐外,死寂一片,侍立在外的宦官与宫女,连呼吸都不敢重了,个个面如土色。
灯盏里的灯光孱弱地摇动,灯油却是足的,但怎么看都不够亮。
很久很久之后,她缓缓问:“周昌呢?那老结巴呢?”
众人面面相觑,心如擂鼓。
汾阴侯周昌,不是都死了好多年了么……
一个年纪稍长的宦官,微颤着嗓子道:“回太后,汾阴候周昌,早已不在人世。”
“哦……对,哀家都忘了。得谢谢他呀,当年若不是他为我母子力争,哀家与戚懿,只怕要对调一下境遇。”帐内传来低低的笑声,“呵呵,你们瞧瞧,最近哀家就是老爱想起这些故人,死的,活的,都生生地在我面前晃悠。他们都讲,天下太重,拿到不易,丢掉可惜。”她顿了顿:“对了,可有人要见哀家?这时间也差不多了罢。”
“回太后,确有一人手执人刀令,已在殿外候了一个时辰。”宦官小心翼翼地回答。
“宣!”
秦家养的“人刀”,从不叫人失望。
她遣退了所有人,从罗帐的缝隙里,看那个白白净净、布衣粗简的小丫头,仔细地看。
“你与你爹长得很像。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罗敷。”她不行礼,也不卑恭,直直地站着,手里紧紧抓住她的锦盒,生怕给人抢走。
她似乎完全不在意,帐内躺着的,是那个站在大汉朝权力巅峰的女人,万人在她之下,无人在她之上。
吕雉,多少人一听就魂飞魄散的名字。
她依然不跪不拜,连起码的礼数都没有。
“罗敷,呵呵,好,小罗敷,你告诉哀家,锦盒里头可是哀家要的东西?”她静静地问。平日里,随口问宫女们时辰或天气,也是这般口吻。
罗敷点头:“是。”
她缓步朝前,在离帐三步的地方被呵止住了。
“停下吧,别上前了,把锦盒打开。”吕雉命令。
罗敷听话地停下,把锦盒放到地上,伸手去开盒上的金锁。
锦盒打开的刹那,她的视线,情不自禁转向了别处。
罗帐的缝隙被撩得更大了些,从外看去,像一道永远不能被洞穿的暗影,把里头的那双眼睛严密地遮掩起来。
“告诉哀家,盒里是谁?”罗帐放下,吕雉重新躺下,轻轻叹气。
“代王,刘恒。”罗敷的嘴唇总是浅浅的玫瑰色,说起话来,似花朵在寒冬里开放,寂静而倔强。
“哀家也觉得是,这孩子的眉眼,走动不大。哀家总还是熟悉的。”帐内沉默了,片刻,“去吧,你跟你爹的赏金哀家早已预备妥当。”
她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殿外,只是在出去前的刹那,回头看了那锦盒一眼。
人头之下,铺了一张黄绢,绢上画着蛇一样的符文,淡淡的药香,绵长而镇定地穿过了死亡的气息。
她刚一离开,吕雉便唤了人进来:“把那锦盒呈上来!”
宦官依命将锦盒递给了她从帐中伸出来的双手。
片刻,她在帐中笑出了声,自言自语道:“那相士说,这孩子有帝王相,必然一统江山,覆我吕家。你说这相士也真是的,都这个时候了,来对我讲这样的话,他不提,我都快忘了这孩子了。”
说罢,她将那宦官叫到榻前,低声吩咐了几句。
“是,卑职速速差人去办。”宦官领命而去。
是夜,月色落在长乐宫的砖瓦上,青青的一片,似重病之人的面颊,毫无生机。
三更时分,一声女人凄厉的惨叫,把整个宫殿的空气都撕碎了。
声音,传自太后寝宫。
翌日,吕后病亡,诏告天下。
纵是权倾朝野,也只能走过六十二年。
所有人,都以为吕雉是病死的,数月之前,在她祭祀祈福归来的路上,被一只突然扑进车中的苍犬所伤,至此染病,日益沉重。
《汉书》也这样言之凿凿地记录下来——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撠高后掖,忽而不见……遂病掖伤而崩。
其实,当夜在寝宫值班的宫女们窃窃私语过,说太后临终那晚,曾惊恐地叫过戚夫人与其子刘如意的名字,大喊着不许过来之类的话。当年吕后将戚夫人砍去手脚做成人彘,又将其子如意毒杀,宫里许多人都暗暗地讲,那只咬伤她的苍犬,还有那晚出现在她寝宫里的“东西”,都是戚夫人母子的冤魂所化。
当然,坊间传说,无需执著真假。
那个傍晚,她站在离皇城很远的地方,脚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十来个黑巾蒙面的男人,每一个都还活着,只是每只执刀的手都被整齐地砍断下来,血流成了细细的溪水。男人们的腰牌,她认识,吕后的人。
她知道那个女人只相信死人才能守秘密,而她从来不怕死,并且认定,死亡本就是“人刀”们既定并且圆满的结局。
但现在不行,她要回晋阳城。
她觉得自己欠他一个解释,他不原谅自己也没有关系,起码要让他知道,自己是个公平的人,一命换一命,他的兄弟因谁而死,对方必要以命偿还,不管对方是平民,还是太后。
还有阿爹,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以他的性格与忠诚,会杀了她这个大逆不道的女儿吧。
总之,要回去。死也要死在能看到他的地方。
三
我说过的,刘山这小子在到达乌狼镇之前,会主动与我寸步不离的。
喂他吃的不是毒药,是痒痒丸,吃了这东西的家伙,一旦离开我超过十步距离,身上就会奇痒难忍,这是独魉岛第一层六号房的树皮婆给我的玩意儿,她最喜欢配制各种各样作用的药丸,还喜欢画谁也看不懂的符咒,不是个很讨人喜欢的老太婆。如果不是跟我赌骰子赌输了,她也不会把这个好玩的东西给我。
拿痒痒丸对付他,真是再合适不过。
走了十天,闹市穿过,荒野住过,再过了这条没有名字的河水,就是乌狼镇。
沿途也没有发生太多有趣的事,只是听说当朝吕太后病亡了,不过对我来说,这样的消息也不算什么大消息,就是死了个太后嘛,反正我跟她也不熟。
艄公的小船在微绿的水面上摇晃,他坐船头,我坐船尾。
“鸡腿要么?”我打开一片油油的荷叶,里头包着我之前从市集上买来的鸡腿和烧肉。
他根本不理我,眼睛只看前方。
我也不理他,自己大吃大嚼,吃完,鸡骨头一扔,刚好砸到他头上。
他还是不理,我再扔。反正骨头很多。
“你……”他横眉怒目,终于回头,“贼丫头,我虽是你绑来的肉票,但也容不得你屡次羞辱,你再敢……”
“我只是让你吃饭嘛。”我无辜地举着仅剩的鸡腿,“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饿死鬼会被阎王爷拖去洗煤球的!”
他怔了怔,看我的眼神不自觉地落到了另一重空间。
“饿死鬼会被阎王爷拖去洗煤球的!”
“胡说,煤球怎么洗都是黑的!”
“所以才可怕嘛!所以你必须要吃饭啊!笨!”
“鬼才信你!”
“你不吃饭的话,会瘦成比鬼更难看的玩意儿。吃不吃吃不吃吃不吃!”
“好好,我吃!拜托你闭嘴。”
四年前的乌狼镇,我在山水居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独自坐在后院的天井里晒太阳,一块白绢蒙着他的眼睛,一只老猫懒懒地趴在他的脚边睡觉,四周晒满了花花绿绿的衣裳,阳光里弥漫着皂角的气味。
山水居是乌狼镇上最大的书屋,也卖一些不错的茶叶,还有瓷器古玩什么的,这里地方宽敞,有藏书楼,有古玩阁,还有专门供人品茶读书的大厅,算是乌狼镇上比较风雅的地方了。细娘这个没文化的女人会来这里打工,我理解为她是想借这个地方的书卷气,熏陶一下她苍白的人生。但是,她每天除了给客人斟茶递水,做做清洁之外,我没见她读过一卷书。有时候还无故旷工,一早没影子,晚上才回来。这时我才明白她带我一起的原因是,她旷工时,我可以代她洗茶杯擦桌子,当童工。
不过挺好玩的,这里的人跟独魉岛上的人很不一样,穿戴整齐,出口成章,就算偷看细娘也不敢明目张胆。但我觉得最好玩的人,还是他。
当我第三次看到他跟那只老猫在天井里晒太阳时,我舔着蜜糖饼,蹑手蹑脚走到他面前,夸张地吐舌头扮鬼脸。他毫无反应,只说:“小心你的蜜糖饼,不要沾到我的衣裳。”
他头发总是一丝不乱,白色的缎带束住发冠,爱穿白衣裳,布料比外头那些人的都好,就算有花纹,也是低调地暗藏在白色之下,浅浅的银丝,龙一样游走。干净细腻如他,阳光碰到,也会像水一样滑落下来。
可是,他不是看不见么?
我伸手在他面前晃。
“我现在看不见的。”他突然开口,“但我能闻到蜜糖饼的味道。”
“哦。我不会弄脏你衣裳的!”我跟他保证,“你叫什么?是这里的客人?”
“我暂时住在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上的缎带,“眼睛好了之后就离开。”“你不是乌狼镇的人?”
“不是。”
“咦,我也不是这里的人呢!我是来山水居打工的。你叫什么呀还没告诉我呢!”
“我叫……”他顿了顿,“刘山。”
很普通的名字,跟他本人不太相配。
他脚下的老猫睁了睁眼,没趣地瞟了我一眼,继续睡。阳光底下,这只猫真寂寞。
然后,我就被突然出现的细娘拧住耳朵拎走了,一路上数落我洗茶杯不干净,洗衣服不利落。哼,谁让你不付我工钱!免费服务还想讲质量!
总之,我跟他的相识,就这样开始在一场平淡无奇的对话里。
他住在山水居最里头的客房,门口有花有树,有水有石,风景和空气都很好,越过房后的围墙,能看到一匹一匹缭绕着雾气或者云霞的远山。
但是,他每天都走很长一段路,到天井里那把简陋的竹椅上坐着,那只老猫一看到他,就会乖顺地伏到他脚下,一人一猫,沉默地晒太阳。
他有随从,两三个,都是健硕又不苟言笑的男人,每次把他护送到天井之后,他就让他们离开,一直到傍晚才来接他回去。午饭什么的,都有专人送来给他。
我总觉得,护送他的那些男人,我虽然在视线范围内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但他们能看到我,还有他。保镖么?他这样的贵公子,有保镖不奇怪。
有一天,我端着洗好的衣服去天井晒。他和老猫还是在老地方,哪怕今天没有太阳。
我习惯他在那里了,就像习惯了天井里摇摆的晾衣绳一样。
“喂,你住的地方,风景比这里好十倍呢!天井里有什么好的,只有晾衣绳还有破椅子,还有堆在角落的柴火。”我一边晒衣服一边大声问。
“因为这里有猫,有皂角粉的气味,自在。”他淡淡道。
这算不算是敷衍我呢,我在考虑。
“你最想去哪里?”他问我。
“哪里都想去啊!”我呼呼地扯着湿衣服,“自由自在,上山下海,去街市看杂耍,去酒楼吃大餐,天下这么大,我要挨着挨着去每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