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得到才好。”他动了动身子,竹椅吱吱呀呀地响,“我只要一块安静的天井就够了。有一只爱睡懒觉的猫,我洗好了衣裳,悠闲地往绳上晾,跟身边人说说笑话。”
“你这也叫愿望么?”我擦了擦手,笑嘻嘻地走到他面前,“出去之后不要跟别人讲哦,大男人有这样小女子的愿望,会被人笑话的。”
他笑了笑,仰起头,看那片他根本看不到的天空。
日子越长,我越觉得,他还是很喜欢跟我讲话的,对嘛,除了我,山水居里也没有别人搭理他了。当然,偶尔也有仰慕他姿容的大姑娘小姑娘们,却不敢凑近来,只敢在天井外头小声叽叽喳喳一阵,望梅止渴,然后羞答答又不甘地离开。
他身上的气场,拒人千里之外,一座堡垒,防不防得了别人我不知道,把他自己困得死死倒是肯定。
而我就像天上掉下来的小贼,不用正面攻击,误打误撞钻了堡垒的缝隙,站到了离他稍微近一点的地方。
一整年,我和他像隔壁街的三姑六婆一样聊天,内容完全没有营养,他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一些。熊一样的保镖们仍恪尽职守,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看我们。
第二年年初,老猫病死了,睡在他脚边,再没醒过来。
那天傍晚,他叫上我,两个人一起把老猫埋在他房间门口的树下,说,一定要埋在向阳的那一方。他的表情一直很平静,指使我干这干那,挖坑,填土,全是我。
“这是我埋掉的第一个朋友。”一只猫的葬礼后,他跟我这样说,夕阳的颜色像是渗进了他的皮肤里,美好得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把一只猫,慎重地称为朋友。它甚至连一只老鼠都没有替他抓过,只是在他脚下睡觉,睡觉,睡觉,而已。
“以后,可能会埋掉更多。”他慢慢摸索着往回走。
我不知道他是指猫,还是朋友,不管是什么,被埋掉总是让人难过。
秋末的一天,他发了很大的脾气,把侍从送来的饭菜全部摔掉了,从早到晚,粒米不进,滴水不沾。
我背着眼尖的细娘,从厨房里偷了馒头和烤鸡。
他不吃,不理我,就像刚才一样。
我端着食物,围着他绕圈,念经。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饿死鬼会被阎罗王抓去洗煤球!”
他不应,我就继续重复,继续念经。
终于,在我头晕之前,他开口了:“胡说!煤球怎么洗都是黑的!”
“所以才可怕嘛!所以你必须要吃饭啊!笨!”
“鬼才信你!”
“你不吃饭的话,会瘦成比鬼更难看的玩意儿。吃不吃吃不吃吃不吃!”
“好好,我吃!拜托你闭嘴。”
我至今也不晓得他发那么大脾气的原因是什么,只依稀记得那段时间,皇室里经常爆出死讯,老皇帝刘邦的儿子差不多被他的原配诛杀得差不多了,姓刘和姓吕的,势同水火,天下都人心惶惶。
这不会是他发脾气的原因吧,如果是,我真要赞他是一个目光远大,关注国家大事的有为青年。
两年时间,挺快的。当细娘从频繁的旷工中恢复正常之后,她在一顿午饭之后,毫无预兆地带我离开了乌狼镇。我甚至连跟他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回到独魉岛,我才忽地想起,他没有见过我的样子,甚至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从没有问过。
但我曾问过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你从不问我叫什么。
他说,知道名字又如何,名字下面,未必还是你自己。
我完全不懂他这句话的意思,听了没趣,再也不问了。
他会走,我也会走,就这样吧。
我没想过我还会见到他,没想过他会这样活生生地坐在我对面。
但是,正因为他多了一双眼睛,反而永远看不到我了吧。
小船摇啊摇,水声响呀响,他的样子,也在眼前摇啊摇,很不真实。
“你……以前是不是去过乌狼镇?”他的样子,像从模糊的记忆之海里,捡到了几个微小的贝壳。
我该说是还是不是呢,细娘吩咐过,路上不可多嘴,不说话最好,把人安全带到即可。
“不记得了呢,我去过的地方太多了。”我搪塞过去,故意黑起脸,“喂,肉票,你是吃还是不吃!哪那么多废话!”
他接过食物,吃了。
船上一下子安静了,和谐了,莫名其妙地。
四
在香烛胡那家虚掩着大门的店里,等着我和他的,不光是这个阴森得像只阴沟里的老鼠的胡老板和他满屋子的纸人,还有我那风情万种的细娘。
他不惊慌,一点都不。看向他们的眼神,居然是熟悉的。
细娘打量着他,又看我:“连绳子都没用?那一定使了别的花招。快快给人解了!”
我吐吐舌头,从随身挂的荷包里摸出一片干瘪瘪的叶子,不由分说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皱皱眉,咽下去了。
我们也许都没有发觉,从某个时候起,他不再排斥我的存在,甚而信任我的行为。
他认出我了么?
我来不及提问,他们来不及说话,栓好的大门“哗啦”一声碎开了,尖锐的木渣飞过了我被一阵疾风吹乱的发丝,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从外头闪了进来,对,是闪,不是跑也不是跳,就像一道不在预料之中的闪电,从暗处猛然切入。
一个女的,年轻漂亮,看起来比我年长些,全身没有一处显眼的颜色,一手执了一把弯月刀,另一手扣上了他的手腕,只说了一个字:“走!”
从头到尾,她的眼神只在他一人身上。
他真的跟她走了,准确说是逃了。
女英雄杀到,从绑匪恶徒之手救走了花样美男——表面上完全可以归纳成这样一起正义事件。
但,我急了呀!
我去追,却被细娘拦住了。
“他等会儿自己就回来了,你急个什么劲儿!”她戳了戳我的额头,“不要看到老相好就这么澎湃,这很丢如意赌坊的脸!”
没文化的人说话就是很难听,我哼了一声,嘀咕:“他根本不认识我……”
“哎呀呀,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刀,可惜可惜,太可惜了。”香烛胡捋着他灰白的山羊胡,一双死鱼眼用力翻着,朝他们逃遁的方向望。
“你们认识她?”我抓住细娘的袖子,“她是谁?为什么要叫她人刀?”
“人刀啊……”细娘走过去坐下,喝了口茶,不慌不忙道,“人刀是一群非常特殊而隐秘的杀手。不过,说他们是杀手也不准确,因为他们之中的一些,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杀一个人。”
如果是杀手,又怎么可能终其一生都不杀一个人,“人刀”这个新名词彻底让我着迷了。
“你说话总是老半天到不了重点,听得我难受。来来,教育下一辈还是得我来。”香烛胡打断细娘,不由分说抓了我的手,色迷迷地摸着,“丫头啊,这人刀跟杀手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他们一辈子只能杀一个人,他们自己就是一把刀,一世只能用一次的刀。”
我用力把手抽回来,在衣服上使劲擦。
“好香好滑呀!”香烛胡把自己的右手放在鼻子下使劲嗅了嗅,嘻嘻笑着,“本来吧,人刀最初是刘邦那个老东西搞出来的,他生性多疑,最忌身边人有异心,危及他的帝位与江山,可是这老东西又怕因疑杀人太多,会遭天谴,所以他秘密培植了一队‘人刀’,他把这些人刀放在所有被他怀疑有反心,但并没有实际行动的家伙们身边,那些帮他打天下的元老重臣们身边,差不多都有一个人刀。人刀也许并没有很厉害的武功,他们以最平常最不引人注目的身份,埋藏在离目标人物最近的地方,融入他们的生活圈子,也许只是他们家中的一个侍婢、厨子、杂役、账房先生或者老妈子,都可能。人刀,是跟目标人物共同生活的,这跟普通杀手不一样,这也正是人刀们可怕的地方。如果没有得到动手的命令,人刀终其一生也只是个普通人,一旦得到命令,人刀必然出手,哪怕同归于尽也要拿到目标的人头。有的人刀,在目标身边埋了不到几个月,便收到密杀令动手,有的,埋了十几二十年,到目标人物寿终正寝,也没有收到密杀令。”
“刘山是代王府的人……难道,那个女人是埋在王府里的人刀?”我心下一紧,“她的目标是谁?”
“人刀的第一守则,就是忠诚。”细娘吹开茶杯里的茶叶,“刘邦死后,吕雉接管了一切,包括这些人刀,人刀们历来为皇室效忠,对吕雉亦忠心不二。只是……”细娘冷冷一笑,“没想到吕雉对薄姬母子表面宽容,暗地里也没有放松过呢。这个女人哪,总要把别人的性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才能安心似的。”她看我一眼,“代王府里的人刀的目标,你说会是谁?如今,吕刘争锋,吕后恨不得将刘家的子孙铲除殆尽,只不过薄姬母子素来低调,谨言慎行,挑不出一点毛病,她已经杀了太多刘家的人,再对薄姬和刘恒下手,未免太过了,她突发恻隐也好,装装样子给天下人看也好,好歹是放了刘恒跟薄姬去了晋阳过安乐日子。但,人刀却是不能少的。万一的万一,她吕后哪天一个不高兴了,想杀也就杀了。”
我听得心里嗖嗖的凉,如果代王府真埋了一把“人刀”,那么,目标必然是代王刘恒,万一人刀收了什么密杀令,对刘恒动手,那身为刘恒近身侍从的刘山,处境必然也……等等!如果那个女人是人刀,她的目标既然是刘恒,那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出现在乌狼镇上,还把刘山救走了?
细娘总说我脑子不好使,我的确越想越糊涂,但有一件事我是清楚异常的——那女人,喜欢他,而且非常喜欢。
我唯一的一点聪明,大约都用在这方面了。
当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时,眼神骗不了人。
“还有许多事,是我不知道的吧?”我突然走上去,把细娘的茶杯抢了下来,往自己嘴里灌。
“你喜欢那小子,一直想再见到他,对吧。”细娘的丹凤眼斜斜地一挑,暧昧的笑颠倒众生,一旁的香烛胡看她看得失魂落魄。
“还……还好吧。”我喃喃着垂下眼,但马上又扯起嗓门,恼羞成怒地大喊,“长得那么好看,喜欢一下又不会死!”
“再喜欢下去,真的会死。”细娘摸摸我的脸,不似玩笑,“阿猫,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太多的人,有的,我们见一面就够了。”
细娘是什么意思呢?我至今也没有遇到“想见很多面”的人呀,难道,除了刘山?
咕咕的声音,混着翅膀的拍击,一只黑鸽子不知道从哪扇破窗户里飞进来,落到细娘肩上。她从鸽子腿上熟练地取下一小块卷成一卷的白绢,打开,几行字阅毕,她将白绢揉成一团,冷笑道:“代王刘恒于城郊狩猎时暴毙,身首异处,凶手正缉捕中,至今未果。”
香烛胡长长吁了口气,揉了揉死鱼眼:“老结巴果然有远见,料定吕氏早晚要彻底绝了刘家的后。”他撇撇嘴,“要不是这样,老子也不会被你们找到!”
“你也算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不是?没有人知道代王府的人刀到底是谁,这点非常麻烦。难为老结巴能想到这个法子。”细娘白了他一眼,柳眉微皱,“不过吕雉这么快就死了,我还以为以她的状况,起码能再多活十几二十天……你都准备好了么?”
“等到他回来,随时可以开始。”香烛胡点头。
幽暗的光线里,他们俩一直唧唧歪歪,我三心二意地听着,眼睛一直看着门口,他们说他会回来的,真的么?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没动静。
细娘跟香烛胡跑去厨房吃东西了,为炸排骨还是烧排骨争论不休。
我跑出店门,天都快黑了。乌狼镇上到处都飘起了炊烟,许多人都回家了,但我没有看到我想见的人。
我在镇子上胡乱走动,走来走去,蓦然抬头,发现曾经的山水居,居然就在香烛铺的隔壁的隔壁。
山水居,好远的一个名字。
我在门口,想象着里头的一个天井。
五
“你从来不对我说谎的,刘山。”
荒僻的破庙里,她反复说这一句话,脸上的笑时有时无,边说边退。
他站在布满蛛网的佛像前,闭着眼,双手合十,比佛像还凝固。
她局促地四下乱看,连手都不知要往哪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