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也似的撒腿跑回房中,没有看得到身后云剑霄目送我离开的身影,他微靥的容颜上是宠得能拧出水的温柔,能令乌云散尽,春回大地。
如果这时我能回头看一眼,或许就不会再有接下来的蠢事。我的人生就不会再同那个恶魔一般狂戾的男人纠缠不清。
回到房里关紧大门换了件女装,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还算不错,平凡点更好,没人认得出来。
接着又迅速拣了几件值钱的饰物,银票一股脑儿塞进袖袋中,以便趁机跑路。阿贱家里虽好,可这厮一肚子坏水,谁知关键的时候他会不会出卖我?还是金子银子最实在。
为避免引人注目,相府的马车是不会坐了,而且踏青走着最好。
想到最近一次身穿女装逛着京城大街还是我大婚那日,当时城中百姓夹道而跪,高呼“公主千岁”。然而不过将将十二个时辰,我的凤冠霞帔就换成写着“囚”字的罪衣,连同我的宗亲们狼狈被锁进囚车里,四面八方无尽的漫骂,怨恨而恶毒的目光,比起面对菜市口那站了整整一排的红衣刽子手更可怕。
一晃七年,京城又恢复了似锦繁华,不得不说夜离歌称得上勤政爱民的好皇帝,至少比我父皇,皇爷爷,皇太爷爷,都强出不知多少倍。
“糖葫芦,好吃的冰糖葫芦……”
前面有小贩哟呵,我眼睛一亮,拉住云剑霄指向右前方:“阿贱你看,那有糖葫芦。”边说拉着他就过去。
小贩一见有生意过来立刻展开笑脸:“姑娘公子要买几串?包大包甜。”
“两串。”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已经从那硕大的草垛子上摘下两大串来,红彤彤的,看着就好吃。然后回头冲云剑霄说了声:“你付钱。我可没拿你的。”
说完两根各舔一口以示主权,蹦蹦跳跳跑了。
而云剑霄则看着我跳上窜下的身影笑得无奈,继而直摇头,付给小贩一块碎银子。
趁着他抬手拿冰糖葫芦的机会,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京城的路我熟。
瞅准一条小胡同,我“吱溜”一声钻了进去,七绕八绕,绕到飘香苑的后门口,从门缝里看到几个龟奴子在洗姐姐们的肚兜什么的,相互扯着荤段子打趣,这活计我也做过,段子也没人说得过我。
哦,扯远了,顾不得多想,再绕,终于历经九曲十八弯,我绕到了离云剑霄七条街外的另一条直通城外的大道。
估计这时候阿贱那厮还在原地找得晕头转向呢?
“阿贱,别怪我不信你,你这厮犯有前科啊。”嘴里舔着冰糖葫芦,我边蹦边想:“怀里的首银加金银估计可以卖到二千两银子,嗯,省着点儿花,够我过好几年了。京城是不能呆下去了,我得再找个踏实的地方落脚。”
大脑冥思苦想,嘴里又忙着吃,压根没留意到面前多了一个槐梧的背影,就那么懵懵的一头撞了上去。
“哎哟。”你老母的。居然把我撞飞了回去。
当我揉着屁股站起来时,手里的两串冰糖葫芦早已经在地上滚了三层灰。我大叫一声扑过去捡起来,心疼的把灰拍了又拍。
当场气得冲上去一把抓住那家伙的肩膀掰回来:“你老母的给我回来,撞到人就想走,没那么便宜。”
我的表情一定凶神恶煞吧,活脱脱像被他杀了亲爹一样的愤恨,就连一旁来来往往的百姓都被我的狮子吼生生唤停了脚,向我投来的目光皆是心惊胆颤。
他们眼巴巴看着一颗豆芽菜挥着不带半点威力的拳头,抓住一个比她高三个头都不止的凶狠大汉。
“嗯?”
对方嗤了声,转过头来。
这一下子,我才发现两人无法相较的比例,我的眼睛只勉勉强强到他胸口的位置,这家伙五大三粗,手里攥着把长又宽的大刀,就算不抬头,我也能猜到一定是横眉竖眼瞪下来,思考着该一刀从我头顶劈下砍成两半,还是从脖子下手砍成上下两截?
我又不争的腿肚子打颤了,上牙碰下牙“咯咯”响。
“姑娘有事?”粗壮的声音响起来。像极了惊雷就在我脑袋顶上爆炸。
我强咽唾沫,哆哆嗦嗦抬头:“好……好汉……没……没事……”但是一触及对方的面容,涌满全身的恐惧瞬间被抽尽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剥皮拆骨的切肤之恨。
是了!这家伙竟是当今皇上,我前夫原先的贴身侍卫,拾烨。
当年我满京城倒追夜离歌的时候,这厮就不知为他家主子拦过多少回,心管次次都被我气得脸红脖子粗。
他怎么会在这儿?难道……
再也不敢往下头想,我迅速扬起虚伪的笑脸打哈哈:“哎呀不小心认错了,别介呀。”腿底抹油就想溜。
都说块头大脑袋就不好使,但愿此人真能应验这句话。
可是!他老母的,哪个混蛋总结的?老娘要刨空他祖坟以泻心头之恨。
肩头一紧,身后那拾烨用他的铁掌把我攥住动弹不得。感觉到他带着怀疑打量我的目光,我浑身都被冷汗淋了个透湿。
“姑娘,在下觉得你很眼熟!”迟疑的口气,很显然被他发现了端倪。
“不不不,这位大侠你认错人了。我肯定跟您不熟。其实是我娘给我生了一张大众脸,每天都有人说认识我。”
顾不得肩头剧痛,我企图利用厮混街头巷尾多年的经验来摆脱眼前的困境。阿贱,阿贱,你在哪儿?
当他粗圹的脸上浮起极淡的认可,我顿觉老天有眼,不等他松开手就已经自已挣脱开来,脚底欲抹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