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行色匆匆的人。
他们素不相识,却同为英霞案件所煎熬。
龙冰华的目的地是哈尔滨市信访局。他特意绕道去了一趟西直大街300号。那里早已人去楼空,紧闭的大门上,“骗子公司,还我血汗钱”的红色字样,赫然醒目。那里,曾经让近万名哈尔滨市民的财富梦想极度膨胀,但却在刹那之间崩塌。那些曾经耀眼的光环,也在转瞬之间变成了无数的血泪控诉。
如今,英霞公司老板焦英霞被公安机关抓获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一审法院也对其作出了死刑判决,但是,近万名投资者损失的总额高达7亿多元的血汗钱,却仍然看不到追回的希望。听说市政府主抓此案的有关官员将在信访局召开在此案中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见面会,他决定去问个究竟。
女儿才19个月大的杨宇的目的地是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在那里的父亲被一审法院判了死刑,她给他送些日常用品过去。她说,都是那顶英霞公司总裁的光环害了父亲,但英霞公司是个典型的家族企业,作为打工者的父亲没有实权,职责也被定性为对外洽谈项目,对非法集资等其它业务并没有涉及,只是在公司资金链行将断裂的时候才被焦英霞推到讨债的投资者面前。此前,为了上诉,她专程远赴京城,为父亲请到了二审辩护律师。
2011年3月23日,这两个普通而又特殊的人,既感受不到北国迎面的寒风,也无暇遐想南方日益盎然的春机。
这起特大型集资诈骗案,已经查明的涉案人员26人,抓获并一审判决15人,杨宇的父亲杨春孝和老板焦英霞都被判了死刑。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截止2009年2月,在长达近10年的日子里,以高息、发行股票、有奖销售等为诱饵,英霞公司共面向社会8264人次进行集资,累计集资人民币22亿元,实际集资人民币8.89亿元,实际返本利人民币1.29亿元,实际损失人民币7.60亿元。
根据一审判决书,此次涉案,尚未涉及焦氏其他兄妹和族人。但焦英霞的丈夫、儿子,却因为同案被法院判刑。
焦英霞的丈夫邓兰亭,是英霞公司副董事长,由于“明知焦英霞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且无力返本付息,仍协助焦英霞管理英霞公司;以其名义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英霞公司存取集资款项;为部分投资人在英霞公司投资提供便利;以正在运作马来西亚项目,将在呼兰区建立大豆肽生产基地,建成后年利润可达2亿元等谎言欺骗向英霞公司索款的被害群众。”作为案件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焦英霞之子邓立学系英霞公司股东、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被法院以“明知焦英霞以期权股、板块投资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且无力返本付息,仍以北京分公司作为英霞公司对外宣传、接待的平台,扩大英霞公司影响。并在焦英霞指使下,将集资款汇入美国,用于回购英霞公司,以外资名义向英霞公司投资、炒作英霞公司在美国OTCBB市场的股票。2009年3月11日,邓立学指使他人将英霞公司非法集资票据交予他人隐匿”等罪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焦英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杨春孝于2004年到英霞公司任总裁,负责对外联系开发、合作等投资项目。杨明知洽谈项目均不存在,英霞公司没有投入资金,仍多次利用观看录像、展示合同等方式向投资群众进行虚假宣传,谎称英霞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投资项目具有美好发展前景,诱使群众继续投资。2008年后,英霞公司资金链断裂,杨春孝在负责接待前来要求退款的群众时,仍谎称公司资金全部投资在项目上,并谎称正在与澳大利亚联合开发铁矿等项目,拒绝发还被害群众投资款。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陈维明于2003年担任英霞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费用支出、销售账目、公司核算、票据审核。明知英霞公司没有利润,仍按照焦英霞的指示,自2006年至2008年间,多次指使会计栾敬梅(另案处理)伪造公司购进和卖出仙人掌鲜片、仙人掌种苗的入库单和收款收据等,制造英霞公司盈利的假象,其后又采取多列支出和股东虚假分红的方式平帐。2009年3月,陈维明受焦英霞指使,将英霞公司部分虚假账目隐匿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74—7号,以逃避侦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谷玉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董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谭开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姜学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被告人郭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清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郭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李红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杨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刘岩松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