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11500000010

第10章 清代的习惯法与国家法(2)

清代名幕之一汪辉祖认为,“官之所难为者,莫患于上下暌隔”。所谓“上下暌隔”即是风俗不知,奸良莫辨。如此行政,必然“不协舆情,即滋议论”。为此,汪氏建议,新官初到,听讼理事务要“体问风俗”,“折中剖断”,这样才能“情法兼到[102]”。这里,法即是国家条法,情则指舆情、人情或汪氏所谓“风俗”,它当然包括本文意义上的习惯法,但比较其范围要宽泛得多。乾隆十九年,陈宏谋在其福建任上发布“谘询民情土俗谕”,其中把所谓“民情土俗”列为三十项,即田赋、地丁、粮米、田功、粮价、垦殖、物产、仓储、社谷、生计、钱法、杂税、食盐、街市、桥路、河海、城垣、官署、防兵、坛庙、文风、民俗、乡约、氏族、命盗、词讼、军流、匪类、邪教。这些恰也是地方官为履行其职责所应注意的几乎全部事项。换言之,地方官对于“民情土俗”的兴趣和关注并不超出他们作为知识权力精英对守持道德理想和维护社会秩序之义务范围。上引陈宏谋谕令开篇云:“因俗立教,随地制宜,去其太甚,防于未然,则皆官斯土者所有事也。苛非情形利弊,熟悉于心胸,焉能整饬兴除,有裨于士庶·”后来也在福建地方做过官,并著有《问俗录》六卷的陈盛韶亦云:“夫惟知之明,然后处之当。邑令于民间风俗不能周知,势必动辄乖违,又何能兴利除弊耶·”因有这样一种强烈的意识和自觉的立场,国家法与习惯法间的关系就呈现出某种简单的逻辑。

从文化内部的观点看,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国家法。我们所谓习惯法不过是“民情土俗”的一部分,它们首先不为那些能够联结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人视为法。地方官所以要了解“民风土俗”,甚至在审理同讼时可能“听依俗例”,完全不是因为后者对他们具有法的拘束力,而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存在,是既有秩序的一部分。国家无意也无力全面改变这一秩序,事实上,如若不是涉及赋役征收、地方安靖一类与国家利益和职能相关事宜,民间习惯从来不为他们所注意。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民间社会与经济生活的各种“规”、“例”、“俗”等就不是被从内部、依其固有原则受到注意、观察和探究。相反,包含于其中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被从外部加以统摄和简单化:经济生活中的利益分配关系被置于公共秩序的框架中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翻译成道德上的是非关系。其结果,一个必令现代法律家产生浓厚兴趣的法的基本领域,在中国古代知识传统(思想与学术)中便不能够产生。在汇集了清代众多官吏、学者有关政治、经济、法律、学术等方面论说的《皇朝经世文编》里面,找不出一篇现代意义上的法学论文,尽管包括“习惯法”在内的法律问题一再被涉及。在与《大清律例》中被一些学者划为“民事法”的“户律”相对应的“户政”下面(该书体例与清国家行政体制和律典体例基本相同),依次排列的篇目为理财、养民、赋役、屯垦、八旗生计、农政、仓储、荒政、漕运、盐课、榷酤、钱币。在这样的知识传统里自然不会有“民法学”。这种欠缺导致国家在对待民间惯习和处理我们所谓“民事关系”问题时的简单化。

清代,因垦荒而成立之永佃关系甚为普遍。永佃关系中,佃户如不欠租即可世代长耕其田,惟不得私自出卖与出佃等,其地位不因田地易主而变化,故有“换东不换佃”之谚。清代为鼓励垦荒,对已经形成之永佃关系予以承认,《钦定户部则例》亦曾列为专条。只是,也像所有其他类似例、规一样,永佃关系从未被在学理上系统地阐说。有关永佃之户部则例的始作俑者、甘肃巡抚黄廷桂在其最早的奏疏中也曾述明原委:盖甘省佃农于垦荒之时,“必藉绅衿出名,报垦承种……复立永远承耕,不许夺佃团约为据”,后有地主借故夺田换佃,致使佃户“忿争越控”。黄氏以为,甘省佃农与他处不同,“其祖父则芟刈草莱,辟治荒芜、筑土建庄,辛勤百倍,而子孙求为佃户而不可得,实于情理未协[103]”。在欧洲法律史上,永佃关系的性质曾经是法学家们热烈讨论的话题[104],而在中国,先已在民间形成的类似关系[105](类似但并不相同),只是因为导致“忿争”与“越控”才引起国家注意。不仅如此,有关承认和保护永佃关系的建议和法律并非由可能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关系中推出,而是直接诉诸“情理”的结果。这里,“情理”不但是推理的起点,而且也是推理过程本身,于是,复杂的技术问题就为简单的道德判断所取代。下面的事例可能更典型。

乾隆年间,河南连年饥荒,至有产之家多将地贱卖糊口。山西等地富户借机放债,准折地亩。当地官府以为不妥,因勒限报明地方官,酌核原卖价,将已绝卖地亩赎回。乾隆五十一年上谕对此举极表赞许,且进一步申明:

……似此乘人之危,以遂其垄断之计,其情甚为可恶。各省黎元,何一非朕之赤子!今因河南灾旱,而山西富户乘以为利,是富者日益其富,贫者日见其贫,及遇丰年,展转增价售卖,而中州元气,竟为隔省豪强兼并侵剥,灾区气象何由得复旧观!将来豫省贫民日渐流徙,田产皆为晋民所有,成何事体!……此等贱买贱卖之田,核其原价,勒限听原主收赎。其连麦准价之地,仍令原主收回刈割,除原价归还外,酌量给与一、二分利息,毋许买主图利占据,不能给赎,致失业之民有岁无田,坐听丰年枵腹。倘有财力不赡,不能给与本利回赎者,在买主已获厚利,自当于本利十分之中,酌减三、四分听赎,方合人情天理。该富户等同为朕之子民,亦当各具天良。乃祝人之饥寒以为厚利,以天理论之,岂得长享富厚!甚可畏也。但遽绳以法,朕亦有所不忍。经此次降旨明切谕劝之后,倘伊等仍思牟利,不放原主收赎,或勒取重利,不肯减价,则是图利之民,怙终不悛,一经查出,必当寘之于法,勿谓朕不教戒也[106]。

这道上谕以对民间交易进行干预的方式把国家法的性质以及国家法与习惯法和民间私约的复杂关系充分揭示出来。这里,最可注意的并不是这种干预是否正当,而是它所采取的方式。像前一个事例一样,有关法律事务的安排并不依据法律推理作出,而是直接诉诸“天理”、“天良”、“人情”等道德原则的结果。这样做固然合乎中国政治文化的内在逻辑,而且,从技术方面看,凡事诉诸“情理”显然可以起到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的作用,但是因为这个缘故,关于户婚田土钱债一类事务就不大可能产生一套多少具有系统性的说明性学理,这就是为什么,律典上的“民事法”不过是一些个别和不相关联之条款的集合,官司对所谓“民事纠纷”的处断也只能极尽简单。律典中的情形前已述及,兹不赘述。下面就后一问题举例说明。

乾隆三十九年,陕西华州武全德、康有增共同出资若干,交与李全盛做生意,后李全盛生意做坏逃走,本钱未偿。乾隆五十三年,李全盛在四川巴县请姚治珍出图章代赊棉花,欠方豫泰、吴行义银一千二百余两。李全盛再次逃逸,债主告状求索,不但指名姚治珍,而且将其远在成都的东家赵公佐牵告在内。县衙限两年找李全盛到案对质偿债。姚姓寻李全盛不到,却将当年出资的武、康二人押回。此后又过三年,姚治珍已瘐毙,县主亦易人。此案经复审,有如下判决:

昔日支骗棉花乃李全盛因借用兴盛图章。全盛逃债,以致方豫太、吴行义指定姚兴盛〔按即姚诒珍〕索讨,株累赵公佐。前经讯明有判。原令赵公佐、姚兴盛找回李全盛还账。如逾限两年,全盛不来,账归赵姚二姓赔缴。不料兴盛回陕,找不着李全盛,乃以全盛出牛之则东康有增、武全德解渝,拖累二载。姚治珍已押毙。赵公佐旅食维艰,若再拘押,是实骗债者李全盘置身远扬,而拖累死者又有三人矣。堂断债银既有全盛,理宜备文赴陕原籍查拿。康与武着带文回去安业,赵公佐具结回省,各寻生理。俟李全盛获日,再来对质,该房具详[107]。

同类推荐
  •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而事实上,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百姓不懂法。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哪些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本书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治安违法行为。目的在于提高老百姓的守法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并能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 CSI犯罪现场调查

    CSI犯罪现场调查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强奸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必读的教材之一。
  • 私法公法化研究

    私法公法化研究

    私法公法化是对社会变革的一种回应,是私法从近代向现代发展的趋势之一。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的私法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这场变革适应了社会的发展,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趋势。我国的私法在逐步兴起的过程中也展现出私法公法化的现象,但是我国的私法公法化过程中尚有一些不足和缺失,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本文主要着力于对私法公法化进行研究,总结国外私法公法化的规律、特点,分析其私法公法化之代表性制度,提出我国私法公法化的基本取向,并就我国私法公法化之代表性制度,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立法的具体建议
  • 人民调解一本通

    人民调解一本通

    本书主要宣讲《人民调解法》、《国家信访条例》。本书解答的每个问题由四部分组成:【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宣讲要点】中,要明确提出一个法律知识点,问题提出后以简单、质朴的语言给予讲解,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典型案例】中,选择的案例贴近生活,并具有时效性,紧密联系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使读者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运用有直观、真实的感受。【专家评析】中,则针对【宣讲要点】中提出的法律知识点,有理、有据,深入浅出地进行阐述。【法条指引】中,主要选取了与案例的解读、评析最贴切、适用的法条。
  • 评论与反思:发现保险法的精神

    评论与反思:发现保险法的精神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法为规范中国保险业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实践中的保险法存在诸多瑕疵、评论现实中发生的疑难判例、反思中国保险法律制度的不足,发现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律和精神,我们愿成为保险法研究的铺路石!
热门推荐
  • 爱在普罗旺斯

    爱在普罗旺斯

    “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你吗?”“不知道,反正不是因为你看上我。”他冷,她也冷。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这段苍白的对话,会有继续演绎的可能吗?心里装的都不是彼此的两个人,最后能否走到一起。
  • 幽默是一种能力

    幽默是一种能力

    本书以幽默为切入点,本书为你准备的50个培养幽默感的好方法则。是让你可以用最快速度成为幽默高手的“随身指南”,它将指导你在每一天的工作中去挖掘可以成为幽默的细节,并将这些细节提炼成便于记忆的习惯准则,你可以随时随地的启动你的幽默细胞,让它们随时舞动。现在就开始行动吧!每天学习一个幽默的好方法,50天之后,你将会领会幽默的真正含义,培养出自己的幽默感,让你的人生充满快乐!
  • 先婚后爱:总裁你要矜持点

    先婚后爱:总裁你要矜持点

    “刘浩天!”洛欣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切,歇斯底里叫了一声,“你们在干嘛?”“叫什么叫!反正现在我和浩天该做的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洛欣,你这个时候回来真是太不凑巧了呢!”她的全心全意却换来闺蜜和男朋友的双背叛!家产被夺,身无分文,吃上官司,走投无路之时,却在此时遇到了他……”女人,我正在帮你……“--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少年奇侠

    少年奇侠

    屋里只剩下楚英一个人,一盏灯。面对这陌生的一间屋子,这屋里的一切,楚英突然感到自己是多么孤独。他那遥远又模糊的记忆中,似乎有过一种生活,那生活中,也曾有过亲情的抚爱和纯真的欢笑。可这一切,突然在那么一天都消失了。留在他心灵中的,只有一丝永也忘不掉的温馨和那一股永远也燃不尽的仇恨。
  • 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现代农业生产技术

    从我国农业的水平划分来看,现代农业是农业发展的最新阶段,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由经验化转为科学化;农业科学技术,如土壤改良、育种、栽培等现代技术的发展。
  • 黄金埋在河对岸

    黄金埋在河对岸

    故事中的小镇在民国初年叫曹六营子,中清铁路修建的时候,那里只剩一些坍塌的土坯房子,修铁道的“老伯代”(指苦力)曾在那里住过。铁路通车后,那个地方有了一个站点,一个丁宇型的俄式房子,黄色的墙,墨绿色的铁皮房顶。站长是地中海来的黑毛子,叫尤拉。与他同住的还有一个人高马大的白俄太太,棕麻似的头发,脸上还有不少雀斑。那个小站也叫八站。起初冷冷清清,只有一个货场和一些季节性的搬运工。到张宗昌镇守绥芬河那阵子,为筹军饷开了大烟禁,并且开展起边境贸易,曹六营子也跟着繁荣起来。一些种大烟的、淘金的,做各种各样买卖的人多了起来。
  • 趣谈语言文学

    趣谈语言文学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学习汉语,人们也希望更多地了解中国和中国文化。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语言文学亦有深厚的功底,诸多名著让人目不暇接。《趣谈语言文学》以细腻的文笔,带领我们慢慢品读诸多经典之作,让我们在文学的殿堂寻找到那份已远去的宁静与淡然。
  • 万界圣尊

    万界圣尊

    诸天万界,强者无数,弹指间,山河破碎!永恒彼岸,不死不灭,一念间,天地变色!本应死去的秦明,却意外重生,一步步登临彼岸的时候,他逐渐发现了诸天万界背后隐藏的秘密。这本就是一盘棋,秦明不愿从棋子变成棋手,而是要提着剑,将这盘棋砍得支离破碎!
  • 盛世凰天

    盛世凰天

    谁说女子不能做太子,她偏要做,而且还要做的风生水起;权贵门阀盘根错节,我就要打破这个局面;中原地分三国,大一统才是正解;这些都做完了,那她就可以好好做昏君了。
  • 异界魂战天下

    异界魂战天下

    亲爱的各位读者朋友们,我的书的最新章节已经迁移到腾讯原创文学网站上了,阅读本书最新的章节内容,鼠标猛击访问:http://m.wkkk.net/混沌时期,魂斗大陆只有各种异兽,后来的人类或多或少继承了异兽的血脉,能够引导自身远古血脉的人,被世人称为魂战师,而猎杀异兽,让其灵魂成为自身战斗工具的人,则称为猎魂师。一个普通的大学生重生在这个以魂师为最高职业的魂斗大陆,作为炎黄子孙,他引导出来的远古血脉竟然是中华神龙,看他如何在魂斗大陆翻云覆雨。本书群号:91996007,欢迎大家进来吹牛讨论。友情推荐:《星铠武装》,绝对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