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所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克己复礼”,包含意志自律之谛义,是一种充分而真实的存有意识。有一种人,貌似循规蹈矩,却对自家的本心天理懵然不知,于自身依天理而本有的实存意识无所觉,此等人孔子称之为“乡愿”。孔子说:“乡原,德之贼也。”(《论语·阳货第十七》)朱子注云:“夫子以其似德非德,而反乱乎德,故以为德之贼而深恶之。”(朱熹著《四集注》)用康德的话说,乡愿就是意志他律。而一切他律道德都是虚假的,败坏道德的。又,《孟子·尽心章句下》云:
孔子曰:“过我门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乡原乎!乡原,德之贼也。”曰:“何如斯可谓之乡原矣?”
曰:“何以是嘐嘐也?言不顾行,行不顾言,则曰:古之人,古之人。行何为踽踽凉凉?生斯世也,为斯世也,善斯可矣。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原也。”
万子曰:“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孔子以为德之贼,何哉?”曰:“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
“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原也”;乱义、乱信,乱德也。孔子斥之为“德之贼”。用康德的话说,一切意志之他律都是假道德,皆败坏道德。道德之真义在意志自律,即每一个人的理性自身独自在意欲机能中立普遍法则,而自我遵循。用孟子的话说,就是理义“根于心”、“由仁义行”。也就是阳明说的:“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王文成公全书》卷五,《答舒国用·癸未》)“一循天理,便有个裁成辅相。”(《传习录》上,第101条)“好恶一循于理,不去又着一分意思。”(同上)
天理根于每一个人的本心,每一个身为有理性者所自知的,故云:本心良知之天理。孟子说:“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章句上》)记得很久前在大学教通识课,在座的都是年仅十九二十的年轻人,我问同学们:“在你们人生中,可有过一种体会,不必你父母告知,不必老师训导,也不必来自社会规范,你自己就明白是非对错的呢?”同学们都回答:“有!”我告诉大家:“天理”之意识就在此时萌发。至于人长大了,受了周遭“放于利而行”的环境熏习,“天理”之意识模糊了,以致会生起一种错觉,以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天理”。岂知,“天理”之为天理,就必是任何时、任何地皆对一切人有效的,每一个人凭自己的本心即可自觉到的。若只承认对特定群体,甚至只对个人有效的“天理”,实无异于主张“无天理”了。但如孟子已说明:无天理,非人也。孟子说:
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孟子·告子章句上》)
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同上)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天理”不能错解为有一超离在人心之外的“天”命令人,若以为如西方传统依于神律而言“道德”那样,要肯定一超绝者(Transcendence)自上自外给人下达命令,那么就是意志他律了。意志他律实在是“德之贼”。如前面已指出,“天理”之为天理,是任何时、任何地皆对一切人有效的,因着其普遍必然性而冠之以“天”,以标示其为意志之最高原则。“天理”作为最高原则,不是什么告诫人如何在经验世界中行走的教条,不是训导人的行为守则;它不能是经验中归纳而来,而是一切道德行为之超越根据。此即王阳明说:“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传习录》中《答欧阳崇一》,第166条)“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传习录》中,《答聂文蔚》,第171条)“这良知人人皆有”,“众人自孩提之童,莫不完具此知”,“本体之知自难泯息”。(《传习录》下,第199条)
孟子就是从“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开始指点良知,进而又从“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指点,我们不能以为孟子在谈论血缘之亲的生理、心理事实,因为若从生理、心理之经验事实而论,爱亲敬兄并非必然的,孟子也不能进而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章句上》)而毋宁是,孟子从亲亲敬长揭明天伦之彝常,亦即本心良知之仁义之理。达之天下,就是朋友有信,人伦之彝常也。此所以孟子言“知皆扩而充之矣”,“足以保四海”。(《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可见,天理不离百姓日用,百姓日用,“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传习录》中,《答欧阳崇一》),“良知即是天理”,“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答欧阳崇一》,第167条)“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传习录》中,《答聂文蔚》,第171条)“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现处。”(《传习录》中,《答聂文蔚·二》,第172条)“此理非惟不可离,实亦不得而离也。”(《传习录》下,第309条)刘蕺山亦云:“常心者何?日用而已矣。居室之近,食息起居而已矣。其流行则谓之理,其凝成则谓之性,其主宰则谓之命:合而言之,皆心也。”(《刘子全书》卷七·语类七,《原旨·原道下》)
自百姓日用,至家齐、国治、天下平,无一不根于人的本心天理。“天理”无非是本心之普遍立法,而正是这立法本身就包含通于他者以至天地万物之动源。此即阳明说:“天理自寂然不动,原自感而遂通。”(《传习录》中,《答周道通书》,第143条)正是人的本心有立普遍法则之能,人与他者以至天地万物得以结合为和谐共存之整体。
“天理”不是外加的教条,不是行为的具体训令、不可经验地指陈、对质,而是每一个人自定普遍有效之行为格准时立刻觉识到者。用阳明的话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传习录》下,第184条)又说:
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王阳明《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第139条)
用康德的话说,“天理”就是:“人所服从的法则只是他自己订立的,并且这立法是普遍的。”(Gr 4:432)也就是说,天理“独立不依于一切经验的感性的条件”,不依据于人的“感取的本性”,亦即独立不依于自然因果性,因而康德称之为“自由因果性”之法则。百姓日用不离天伦、人伦,即不可离开天理,人循本心之天理而行,即“人能弘道”也。
我们一直讲来,都在说明孔子言“仁者,人也”、“人能弘道”作为基础哲学,就是人性之根,社会之本。但不必讳言,大家听来,难免会有一种与现代社会主流调子格格不入之感。人们会说,道理听来不错,只是不合时宜。诚然,我们身处的时代由西方物质文明主导,“放于利而行”作为人和社会的指导原则,个人欲望被标举为一切行为的动力,每个人运用其自由时只从自身出发考虑,而根本不承认人类整体有任何理性的目标。一句话,尽管现代社会已经达至高度物质文明的水平,具有各种“政治共同体”之制度,但如康德早已指出,人类社会仍然处于“伦理的自然状态之中”。(Rel 6:95)他说:“就像律法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一样,伦理的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善的原则不断受到恶的侵袭的状态。”(Rel 6:96-97)孔子早就指出:“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第四》)
我们今日所处的社会就是一个建基于仅为个人欲望而存在的原则上的社会,依于这样一个自利原则的社会也就是“放于利而行”、“多怨”的社会。尽管人们乐于跟从西方中心主义的论调,一心一意相信尾随西方式民主政制就是走上民主的正途,但我们仍难免要问:政党政治的权力勾斗,社群因团体利益而撕裂,如此“民主”与民主理念如何可能是相符合的呢?若人不以“仁者,人也”成就自己,人如何弘道呢?人不自觉弘道,又如何谈得上能作“主”呢?人们手中神圣一票,难道就在于有权决定谁来手握大权,而不管掌控权力者是好的还是坏的吗?当权者是否有德有能不要紧,投票选举就只如同上赌场卖大细吗?事实上,西方式民主建基在“放于利而行”的原则上,当权者之烂或坏,是无可避免的,不过,熟悉政治学的学者会辩护,说:人民可“公民抗命”以伸张公义,然后,自愿接受法律制裁。但我们不禁要问:伸张公义的公民要被依法审判,如此制度又有什么正当性可言呢?无论由西方政治理论调教出来的学者们如何把道理说得头头是道,只要人们心中一点良知未泯灭,仍识得天理不可欺,恐怕难以随声附和。
一个社会漠视天理,违弃“仁者,人也”、“人能弘道”的正途,我们又如何能冀望它是公义的、真正能由人民作主的呢?人们难道就不会扪心自问:我们身处的现代文明社会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愿意生活于其中并意愿我们的后代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吗?
最近,台湾“太阳花学运”引起外界人士种种评议。网上有说这次学运领袖陈为廷及林飞帆是民进党青年军的“绿青”,并据此认为此次学运是变相的“台独”运动,部分学运领导甘为政党恶斗的打手。又有人指责:年轻学生急功近利,目光短浅,不顾社会大局,只要自身利益而投靠政治势力;不明是非,不讲道理,不知民主真谛,甚至有导致宪政危机之虞。一句话,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边厢,有人批评“太阳花学运”违法,台湾当局不敢使用公权力维护民主,实有欺善怕恶之嫌。另一边厢,则有人赞许这次学运,认为学生侵占“立法院”,抗议马英九强行通过服贸协议,是维护民主宪政核心价值的正义之举。更有学者提出,“太阳花学运”已摆脱了蓝绿党争的模式,并期望当这个新世代的学生真正接班后,能抛弃统独争议及省籍情结,也就是说,这次学运是台湾民主的新希望。……众说纷纭,莫说局外人看不清真相,说实在话,恐怕参与“太阳花学运”的学生本人也说不明白。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太阳花学运”已然反映出西方式民主政治之困局。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也无论人们是否借此反省民主理念。无疑,我们有理由将未来寄托在年轻人身上,但可有想过,我们的社会有教给青年人如何做一个堂正的人吗?有教给青年人什么是民主的理念吗?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论语·子路第十三》)哪一位热血青年没有父母?哪家父母不痛心自家的孩子?大人鼓励青年革命,可有想过社会应以什么哲学教育青年?
最近,网页上每天都看到关于台湾人民抗议当局的运动。有人说这展现“人民作主”。有人却质疑为什么李登辉黑金时代不绝食?陈水扁时代贪污洗钱、提高核四预算也不绝食,不抗争?言下之意,对近日台湾民间一连串反政府运动之意图深存疑问。局外人尽管不知就里,但也难免会问:是否凡反政府就是展现“人民作主”呢?假若执持对立意见的两派一齐反政府的决策,那么,谁代表人民呢?
稍有历史意识的一般人,都能了解人类历史上一个反复上演的事实:借“人民革命”的口号,行反人民之大不义为实;举“民主”之义旗,而经营集团、政党利益为实;满腔热血的正义青年群众裹挟其中,犹如飞蛾扑火(“飞蛾扑火”是文学界用以比喻革命女作家丁玲的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