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Shopping Mall(购物中心)内又新开了一家餐厅,我绕着商场逛了好几圈,最终还是选了我常去的那家。那家餐厅因为是典型的杭帮菜,清淡,合我口味,又离家近,所以我常常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后,服务生殷勤地把菜单递到了我手里。几道陌生的特色菜式赫然出现在第一页,又出了新品。那些触手可及的新选择,用精致动听的名字、让人食指大动的菜色和优惠的价格诱惑着我。有那么一瞬间我想,今天不如换个口味吧,可把菜单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从我口中报出的还是那几道烂熟于心的菜名。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另外一件事情。前几天,我在作家柏邦妮的公众号上看到她发的一篇文章《三十三岁,日益深远》。这是她在生日当天写的一篇散文,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恍然惊觉,啊,她都三十三岁了,我喜欢了她整整十年。最开始看她文章的时候,她才二十三岁,那时候她在“不老歌”写博客,每天写好几篇,几乎每篇我都会看。后来整个网络生态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论坛、博客逐渐式微,微博快速地兴起,又快速地被微信取代。柏邦妮写文章的平台,也从论坛迁移到博客,再从博客变成微博,最后变成现在的微信公众平台。而我也跟着她的迁徙一路这么追看了过来。
喜欢一家餐厅,于是一直选择在同一家餐厅吃饭;喜欢一道菜,可以不换口味地天天吃;喜欢一个人,默默关注她,从她不出名喜欢到她名声大震。在这个无论餐饮、网络、科技、文学都在不断推陈出新、快速变化的时代,我这种毫无新意的选择和略显僵化的偏爱,看起来有些乏味、单调,甚至无趣,像一碗白米饭一样索然无味。
你可以把这种无趣,理解为思维僵化、生活惯性,可是我却想固执地,甚至有些强词夺理地把它解释为——长情。我的生活一直规律、齐整,往来的总是那么几个老朋友,看电影看的还是那几部老片。当身边的人都在看《琅琊榜》《芈月传》的时候,我却宁愿重温一遍《东京爱情故事》。
第一次觉得自己长情,是在家里收拾旧物的时候,从笔记本的夹页里掉落出好多纸页。那是一封封手写信,它们被少年时期的我平平整整地摊开,先用透明的塑料袋封好,然后再夹进笔记本里,一直陪了我十年。如今很多信,信纸都泛黄了,有些字迹都变得斑驳,难以辨认了,那些曾经写信的人,甚至都断了联系,可这些信,我就是舍不得扔掉。有人对我说,你能长久地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没有生命。而人就不同了,人是会变的。
大概正因为如此,从古至今,才会有这么多美好的词句来歌颂长情。人们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来形容爱的长久,用“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以示爱的忠贞,用“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来表达漫长的思念。
这些“长情”,更像是胸口的朱砂痣、床前的明月光,因为得不到,所以爱得久。如果要说我最信奉的长情,倒有点像当下很流行的那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有一阵子喜欢书法,于是我买了笔墨纸砚练毛笔字,开始还兴致勃勃,天天练,可是练了不到一个月就搁笔了。有一段时间迷上下厨,每天研究新菜式,下班坐在公车上想着晚上的菜单都很兴奋,可这兴奋劲儿也只维持了两个月,很快我就厌倦了厨房。想起来,从读书时代到现在,我一直在做的事情只有写作。始终坚持,不曾放弃。我想,所谓长情,便是如此吧。很多东西是需要时间去证明的,当下一时的兴致或荷尔蒙,并不能代表什么。那件你一直坚持做的事,一定是你最大的兴趣。而只有你一直陪伴在一个人的左右,始终没有放弃,你才能称得上是长情。这是个快餐时代,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在网上买东西三天之内就能到货;坐上高铁从千里之外回到故乡只需三个小时;外卖三十分钟内就能送到你手里;新闻事件发生后十分钟就能传遍朋友圈。而我们对一件事的专注和对一个人的喜欢呢?
奇迹,不一定是突然发明了什么新东西,发现了什么新大陆,出现了什么新事情。我甚至觉得,在变化的世界里,不变,有的时候更是一种奇迹。我长久地爱你,不是因为懒得去结识新的人,不是因为生活寡淡无人可爱,不是屈服于习惯的力量,而是因为我想珍惜这变幻世界里的一点点不变,用以抵抗漫长岁月里的变迁、匆忙和遗忘。就这样长情地爱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