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意义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我国新时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
早在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要求明确指出:“要明确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然而近年来,雾霾长期笼罩北京上空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公共空间尤其是旅游景点在游客散尽后遍地各式垃圾仿佛成了不可缺少的点缀,过街天桥、电线杆子、人行道上双面胶小广告似乎成了怎么都除不掉的橡皮糖,地铁站、公交站上下班以及旅游高峰期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一望无垠的拥堵问题,广场舞大妈那每天固定来袭的高分贝喇叭声和社区居民那对宁静生活渴望的激烈冲突,小商小贩、违章建筑对公共空间的全面侵袭,人们在完全意识到公共空间蓝天、绿地和洁净的地面对自己生命所起的正能量情况下却仍然残酷麻木的走在破坏生态公共空间的行列中,在对公共空间生态化管理政策严重缺失情况下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管理和践行生态理念中的严重不作为,等等……,这都是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在走向习总书记所积极倡导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所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本课题通过生态文明理论对于城市公共空间问题研究的价值与意义的阐释,深入和加强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与管理,促进北京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而为实现把北京建成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本课题重点探讨如下问题:
第一,在梳理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类型、功能和作用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当前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利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通过研究生态文明理论的内涵,找出其与城市公共空间问题的内在联系,阐明其对城市公共空间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进而指导北京城市空间的优化管理实践。
第三,通过用生态文明的理论寻求解决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问题的现实路径,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与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以上研究内容的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聚焦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的基础上,我们从生态文明角度,就如何提升对公共空间的管理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
第一,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核心是树立科学生态观。北京要实现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的建设目标,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生态公共空间管理与利用实践,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公正、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正、本地人与外来人之间的公正,注重“责任原则”、“公平原则”、补偿与惩罚统一等原则的应用。
第二,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应强化政府、单位生态行为文明。明确北京行政部门的角色,集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民众之力共同开发、管理城市公共空间,构建各个层次的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管治制度,实现公共空间管理管辖权与经营权之间关系的有效整合,完善管理模式和保障手段。
第三,公众参与是公共空间管理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必须凝聚公众之合力建设生态型公共空间,普及和提高城市市民的整体素质、环境保护意识,注重宣传、普及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培养公众自觉的生态意识,让公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生态公共空间的建设。
第四,注重“人文北京”指导下的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建设。在管理中应注重内涵与品质,挖掘和提炼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风情、风俗;同时,重视首都民众的文化认同感,强化作为首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功能。
这样,本研究便具有了如下意义:
第一,理论意义: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的重要载体,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缩影,如何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和谐、充满活力的城市中心区公共空间体系,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新的理念指导。本课题的研究旨在从生态文明的视域来研究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优化管理问题,在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中注重生态优化,既拓展了对城市空间问题研究的视野,又为北京城市化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第二,实践意义:北京作为一个容纳三千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不仅是一个政治中心,不仅是一个文化中心,不仅是一个经济中心,更重要的它是广大北京人民生活的一个大型有机体,它是我们的肺,它是我们的血管,更是我们的氧吧,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已成为其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文化进步的标志,如何使得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在北京生态化进程中,起到更加积极的正能量,这对我们公共空间的管理实践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因此,从公共空间本身发展和及对其管理需要适应城市生态化的要求,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对实现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二)概念界定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ecological civilization),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在理论上提出三重生态观,逐步实现自然生态、类生态和内生态的健康持续发展与圆融和谐发展。“十八大”将生态文明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从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把生态文明置于贯穿五大文明建设的始终,全党全社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