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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愿你在每个当下发光如星(2)

从那个学长走后一直到中午放学,林根本没动过项链盒。那天的午休时间我睡不着,趴在桌上,瞥见林打开了项链盒,对着那条羽毛状的项链笑了起来。

我一直记得那个笑容。那个笑容不强烈,并无惊喜之意,而是洋溢着一种掌控感,一种完全的、毋庸置疑的胜利。我看着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的那个学长正是我口中的“学长”,我知道他的一切,而因为他的手机号是我找别人帮我要的,所以他只知我的名字,不曾见过我,甚至不知我和林是同桌。

回头一想,我的“感情”除了一厢情愿,还剩什么?林才是有着真真切切的困惑,真真切切的欢欣、犹疑和悲伤。我天真地以为我和林有着同样的,属于十六七岁人的,轻飘飘又美妙的烦忧。

我以为自己拥有的不过是一次精神胜利。所以,不要一再跟我强调“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我早就体会到了。

转眼就高三了。

其实林自从进了我们班后,学习起来算是踏实,分数在班级上游。她神奇的地方在于,既可以与年级上的不良人物保持往来,没事儿违点儿纪,又可以在面对书本与习题的瞬间收起心,晚自习老老实实“刷题”,周末跟她的酒肉朋友天南地北地晃荡,饭桌上觥筹交错,畅聊人生。

但这样的日子,她上高三以后就不再过了,连吃饭都同我一起,日子多寡淡,我是知道的。

经过了灰头土脸的几个月,命运似乎决定要“公平”一次了。高考前林刻苦地学习了,作为她长达半年的同桌,我太清楚了。孰料她发挥失常,只能去省内一个普通的二本院校。相反,考前几个月心浮气躁,频频被老师叫去训话的我却发挥得相当好,顺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北京是林向往的城市。小小年纪的林在物质上就做了胜者,她喜欢充满欲望的城市。关于物质,她不担心拥有不了,物质于她而言,似是与生俱来。记得还在高一的时候,我陪她逛商场,她带我走进一家奢侈品店。

她拿着好几个包挑选,问我哪个好看。我当时比较不出来啊,我说:“都挺好的。”

林突然说:“其实我也不用选,买多少都行。”我冲她笑。

上大学后没多久,一个我们俩都迷恋多年的明星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咬牙买了门票。

我在朋友圈发门票的图,她留言道:“我好羡慕你啊。”这句羡慕却让我觉得颇不是滋味。

我觉得书里说得很对,有钱并不能改变一个人,反而是没钱会改变一个人。

上大学后,林回归她初中那种“寻欢作乐”的日子。她很快找到了男朋友,然后分开,再找。

她偶尔打电话来问我的八卦,我便向她倒苦水:“你那边哪个男生喜欢胖子,倒是把他介绍给我啊!”

说罢,两人一起放声大笑。我没有向她讲起,我一直过得很累。我打零工、做家教,节衣缩食,为的不过是多一点儿零用钱,弄一身像样的行头,毕竟与人打交道不能太过寒酸。

高中时一身校服穿上一个星期、从不介意外表的自己,一定不曾料想过几年后的罗生会是这样的。

接到父母责问的来电,我讲不出话来。我不知何时开始这样辛苦的追逐,亦不知它何时是个头儿。

我不怪父母,他们每一分钱都来得不易,如此待我,已是溺爱。我只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林。花光几乎所有的零花钱去看演唱会的那个月,我生活拮据到每天吃泡面度日。我那时常常沮丧地想,我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属于这里的,林才是该去看演唱会的那个人,林才是可以享用北京的那个人。

大三的时候,我跟一个朋友走在校外的马路边,讲起林的事儿。彼时是4月的黄昏,天气极好。马路上三五成群的初中生,笑容灿烂得有被太阳灼伤的危险。晚风轻得像一个不能被说出的秘密。柏油马路被镀上金色,沉默而温柔。

眼前的世界如此美丽,我说出的却是它的偏袒与恶意。我讲了林和我的许多事情,讲到我是怎样看着她被众男生簇拥,又片叶不沾身地离开;讲到她背着名牌包,陪我在街边吃冒菜;讲到去新加坡的毕业旅行里我的不懂事和她惊人的成熟。

讲到大学后的事情,不知怎的,我难过起来。当时路过的一家音响店正好在放电台司令乐队的一首歌——Creep I wish I was special(我希望我很特别),You are so fucking special(你真他妈的特别)。

就歌词来讲,我断章取义了,但我还是很不争气地哭起来。那个朋友给了我一个适时的拥抱。

我为什么哭呢?不是因为落差——这么多年,我早就习惯了。

是因为自己的懦弱。一直以来,我竟从来不愿接受我和林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一事实。

我面对她难以击败的完美,控制好自己的分寸,表现漠然,全力抵挡。我竟从来没有直面过这个问题。我拼命读书,拿高分,争取学生时代的分数胜利;看她在任何一个集体里像太阳一样发光,装作毫不在意;进大学后我忙着挣外快,或是为了奖学金苦读,她则是在社交网络上晒自己在世界各地游玩的照片,冲浪、登山、沿海公路上开越野,笑靥如花。

我一无所有,只能用学习抵挡林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我当然失败了。我终于知道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是如此美好、真实、合理。它不属于你,亦不属于更多的人。谁告诉你生活是公平的,或者将要变得公平了?

我再次遇见林,是在家乡的超市里。那是春节前夕,我拿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名额,那个在我突然哭起来时拥抱我的朋友成了我的男朋友,陪在我身旁。

林挺着个大肚子,和我相遇了。我有多惊讶自是不用说了。

叙旧过后,讲起近况,她说,本来退了那个二本学校,去加拿大念本科,谁能想到那么无聊,读了大一就又退学了,回来了,现在准备做全职太太。

“幸福啊你。”我是发自内心地这样说。她笑笑,突然说了一句:“你知道吗,我从高中就开始羡慕你特能读书,唉,我就不是那块料,不及你啊。”我也笑,不知说什么好。

我想,林是明白的,她根本不必介意自己不会读书,财富、美貌、爱情,她已然拥有。

她也明白,我读上几年研究生,不外乎抱着高学历出来找工作,在“帝都”租房子,生活拮据而疲惫,办个简单的婚礼,东拼西凑地为新房付巨额首付,为工作每日奔波,从此成为地铁站里万千个神情直接而漠然的人中的一个。

但我对此早已释然。微笑着同林道了别。

终我很久以前在网站上看过一段话。内容快忘了,大概意思是一个家境优裕,父母在国外工作的十八岁中国姑娘面临人生难题,那就是她应该直接去哈佛读书还是去非洲做几年志愿者。

那段话接着说,绝大多数十八岁的中国学生关心的还是高考,头破血流地挤一本院校的大门,因学校不好、专业不吃香便惶恐,不少人咬牙复读,为的不过是以后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而这一切的努力,都被这个姑娘优越的“难题”否定了。

你坐拥一切,而我要拼了命地努力,才能换来一个普通的人生。我当时大一,想起了林。那时我还不愿接受自己的普通,看得心里一阵酸楚。

但我当时在心里捋了捋,我能做些什么呢?想完这个问题,笑了,继而在窗外20℃的温暖阳光下昏沉沉地睡着。

那是在我十八岁的春天。

3.在深夜痛哭过,也没关系

“我们孤单,恐惧,惶惶不可终日,却依旧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本来的面目。”

跟如恩约好在市区喝酒,电话里豪情大发,扬言要喝到天明。我静坐在靠墙角的老木桌旁,台上主唱留着茂密的山羊胡,一副疏于打理的调皮模样。他弹着自己写的歌,嗓音冷不丁地在空气中飘浮起来,那歌词被我口边的龙舌兰酒浸泡得恍然像入了胃。我奔入洗手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如恩到了,见了我:“我不过晚来了二十分钟,你这就提前醉啦?”我心猿意马,只向她嘟囔:“怪歌词。”这世上故事千千万,嬉笑怒骂的、伤心欲绝的、怪诞的、泼辣的,无一不有。主唱唱到一句“为什么,我们谁也拯救不了呢”,我的眼泪就唰地落了下来。

我跟如恩在合租房里一起看过《壁花少年》。情节交错又模糊的电影,却看得我们如鲠在喉。片中的一个“同志”失恋后约男主角出去兜风,一开始还故作洒脱,大喊“很好,我可以重新爱一个人了”,最后却在凌晨的马路边哭了。他动情地问坐在身边的人:“为什么,我们谁都拯救不了呢?”

我看向如恩,她沉默了。合租房离酒吧不远,出了小巷就是繁华的商区。我和如恩很少看夜景,下了班累到几乎想倒头就睡,哪里有在城市的灿烂霓虹里哀叹什么孤独凄凉的闲情。

但酒是要喝的,不然这日子也太难过了点儿。如今上海的秋天将来不来,犹犹豫豫,像在大风里摇摆的一件破旧衣服——被晒了整整一个夏天,干得发瘪。行人永远处在夏与冬之间的迷乱轮摆中,一面恨这季节的暧昧,一面对即将登场的严寒心有戚戚。

我跟如恩的日子都不好过。如恩刚来跟我合租时,并不相信我会被找工作这种事情折磨,她大呼:“天哪,你都找不到工作,那没谁能找到了!”策马奔腾的岁月,在我的生命里特别短。我从“还不需要焦虑未来”的年纪开始,便勤勤恳恳地为一个美好的明日奔波。我早早便知道了自己适合做哪方面的工作,在学校里加入了众多优秀的组织,一直做到顶端。我看书,实习,拿奖,活得人模人样。

这一切美好在接触社会后全然不见。

我在回出租屋的公交车最后一排哭得一塌糊涂。旁边的大叔挪到我前排的位置,大概以为我是个失恋的小屁孩。那时已经很晚了,近十一点。就在两个小时前,刚刚加完班的我被主管叫住,他说:“不好意思,部门调整,我们这里没有你可以做的工作了。”我出了办公楼后把手里的饮料瓶用力摔到了街角,那声音特别刺耳,我自己也打了一个冷战。

我找了足足三个月的工作,而刚刚被开掉的那一份,我才上了两个星期不到的班。哭得倦了,我终于打电话给A先生。他说,不要急,会有更好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知道的,错不在你。”

泪干了。我靠着窗,看这个城市的容貌,想着生活里好的坏的事情此消彼长。风很凉,不刺骨,有些催人眠。下车的时候我瞥了一眼售票员,惊觉他已然满头白发,双手正颤巍巍地整理着车票。

我一阵鼻酸。生活对每个人来讲,都不容易。

如恩的故事,比我的要美一点儿。我跟如恩还是大一的时候交情便非常好。那个时候我还没有A先生,而如恩有她的王子。说王子不为过,那个男生的出身、履历都让人忍不住觉得这是“高攀不起”的,但我的如恩很幸运,她拥有他。

对我和如恩来讲,年轻可贵,大学的头两年里过再怎么觥筹交错的生活也不带一丁点儿愧疚的。有时候老师没刹住车布置了一摞明显写不完的作业,我跟如恩便像崩断了神经的傻子,直奔校外吃肉喝酒。

有一天,我跟如恩来了兴致准备两人在KTV唱通宵。中途那个男生打来电话,问她在忙何事。如恩不想小题大做,便跟他说是在学校。那个男生也没说什么,就挂了电话。过了半个小时,那个男生居然出现在我们包间门口,有些生气地看着如恩:“熬通宵都要瞒着我,学校这么偏僻,回去的时候出了事儿怎么办?”

我的天,原谅我当时就想把这个情节写进故事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爱的真挚,爱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儿啊。

那时的我还保持着每天写千字日记的习惯,生活里大大小小的忧或喜,我都用拙劣的文字记录下来,当作裱框纪念。校园在郊区,夜晚每每静得四下无人,漫长难挨。我就对空白的文档倾诉心思,我写时间像身体里源源不断的血液,永远不枯竭;我写自己盲目却昂扬,对所有让人疲惫的东西都不急着追逐;我写《广岛之恋》里男生漆黑的眼眸,写他透露出温柔的手指;我写我初识了怎样的人,撞见了哪扇门里的世界。

写如恩和她男友那段的时候,心情几乎糟透了。写完后我买了杯冰拿铁晃去操场,一路上远处的欢笑声不绝于耳,像轻飘飘掠过海面的黑色飞鸟。我穿着高中生最喜欢的那种板鞋,头发乱糟糟,孤独得不能自抑。

那个时候我追逐爱,几乎想拿命去豪赌一把,可惜碰上的是无心的家伙。为了帮他拿急需的资料,我一个人坐了半个小时的黑车,直到开至一片布满凹凼的泥土路。我摇下车窗看见低矮的厂房,听闻不远处的嚣张狗吠,用尽全力逼退眼泪。我不停地在心里讲,没什么好怕的,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像我在这段左右为难的关系中一遍遍赶走了前来劝退的理智,同样也是不断讲,没什么好在乎的,没什么难过的。

后来却是我独自把戏演得相当足,好似轰轰烈烈爱了一场,海面掀了巨浪,电闪雷鸣;他那边却只下了一阵太阳雨而已,连伞都不打算撑开。

导火线在深冬。两个人都很疲倦地坐在地铁上。他说:“靠我肩膀上睡吧。”我一面有点儿得意,一面眼睛红了。他是如此善良而热情的一个人啊——如果他愿意给我温暖,他定会给到十二分。只给七分,便什么都不算。

最后的离开很是草率,一场用情过度的争吵而已。我在12月阳光最好的一个清晨醒来,脑海里跟他的片段好似迷梦一场,被大风吹得漫天飞舞。落了地后,又有人反复踩踏,终于沦为狼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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