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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北方北方,谁在流浪(5)

“虽然很笨,但事实就是这样,妈太累了,欢喜妹。有你这个小拖油瓶,勾搭帅哥真不方便,小时候还会打点酱油,乖巧得很,现在大了,不听妈妈的话,妈妈天天跑学校,都被烦死了。”

“我不会了,以后再也不会。”

“其实现在能光明正大扔了你,妈不知道有多高兴,下面又有好多帅哥,欢喜,你也不想妈妈走得不开心,乖,明天就去找外公。”

“还有,一定记得带上小少爷,等他爸爸回来了,我们的大房子也回来了,留给你以后当嫁妆。”

“听到没有,答应妈妈?”

我还是摇头,容华姐有些急了,她对一旁的宫薄说。

“小少爷,你答应我,一起去找他外公。”

宫薄点点头,容华姐兴奋道。

“那我们拉钩?”

“好了,拉钩了,明天就出发,你们要一起走,小少爷,以后要帮阿姨看着欢喜妹,她要打架了,不上学,就帮我揍她,知道吗?”

宫薄点点头,眉皱成一团,突然问了一句。

“阿姨,就算着火了,你为什么没逃出去?”

“阿姨睡死了,等醒过来时,就变成这样。”

天已经有些亮了,容华姐又抱抱我,一直忍在眼眶里的眼泪掉了下来。

“欢喜,我的好孩子,没有妈妈,你一定要活下去,如果见到你外公,记得……记得跟他说……说,说我对不起他。”

一声鸡啼,容华姐的身影越来越淡了,她想了想,终于咬牙。

“欢喜,你爸爸是——”

我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除了你,我谁也不要!我从小没有爸爸,以后也不会有爸爸,我的爸爸早死了!”

“妈,妈——”

[8]不做乞丐,我们要饿死呀?

我惊叫着醒来,入目是宫薄担忧的眼睛,我抓着他的手臂问:“我妈来过了,你看到没有?”

宫薄摇头,不解地看着我。

“怎么可能,刚才她还在站在这里,跟我说话!”

他还是摇头:“我守了你一夜,什么都没看到。”

我不信那么真实的感觉竟是一场梦,容华姐明明来过,她还要我带他一起走,“你一定睡去过去了,她刚才还来过,”我气愤推了他一下,他往后退,摔下来,手碰到地上,上面的黑灰也被扫开了。

地面赫然写着一个地址,还有三个字,一起走。

是容华姐的笔迹,虽然字迹很乱,但我认得,容华一定回来过,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那不是梦!不是梦!

“你有没有梦到我妈?”

“没有,我没睡。”宫薄摇头,“这是阿姨在火烧之前写的,什么意思?”

我没说话,眼泪掉在字上,我不信那只是梦,可是妈,你怎么这么狠心,留下一个地址就走了,欢喜怎么办?

我哭了一夜,彻彻底底痛痛快快地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流光,像我们这样的人,从来没有多余的时间悲伤。天亮的时候,我找了块布,包住罐子,背在后面,冲那个白印拜了拜,妈妈,我走了,我会听你话的,去找外公。

昨晚,就当作我最后一次向你撒娇。

宫薄静静地看着我,用他漂亮的绿眼睛,印出一个颓废的我,在如果是以前他这样注视,我不知道要多开心,但现在我已经审美疲劳,那套子虚乌有的房子,谁在乎。

这个总是优雅高贵的王子殿,这几天也弄得脏兮兮的,不知道沈雪尺有没有听到这里着火的事,竟也没人过来看看,和我一样,都是没妈疼的孩子。

妈妈说,要带他一起走,我问他:“我要去找我外公,你跟不跟我走?”

他点点头,我们手拉着手,一步一步下楼,我一步一步数阶梯,我会记得这个数目,永远也不会忘记这里。

离开这个城市时,我和宫薄最后一次去看了他那海派风的家,隔得远远,更显得宫家高高在上,贵气逼人。

“要不,你在这里等等,说不定你爸马上会回来的?跟着我,会很苦的。”

“走吧,欢喜。”

他拉着我,把那座白色建筑扔在后面,离开这里,他再也不是那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我偏头,宫薄神色平静,这神情根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八岁小孩脸上。

外公的家在南方,一个很南很南的沿海小城,而我们在北方,很北很北的一个城市,我没有足够的钱买车票,我不想去当偷儿,骗钱,容华姐若知道了,会很伤心的,我也不想去找什么福利机构,一方面不懂,另一方面我缺少安全感,不信任他们。

我只能带着宫薄,买了张地图,看路标,问路,碰上好心人就搭顺路车,要么就走路,后来走路实在太慢了,我买了辆二手自行车,让宫薄坐在后架100上。

宫薄总是紧紧抱着我的腰,偶尔问一句:“我重吗?”

声音从背后闷闷传来,我笑嘻嘻问:“鸡丁,你是不是要生蛋了,怎么这么重?”

其实,宫薄瘦了很多,小脸露出尖尖的下巴,再搭上个绿眼睛,像极了小妖精,宫薄还是很少说话,他总是站在我背后,低着头,对陌生人更是一句话都不说,就算这样他还是很招人,我给他买了件连帽衫,或多或少能遮着脸。

为了省钱,我只能买最便宜的馒头,和宫薄分了吃,还总要加上一句。

“鸡丁,只能吃这个,不然我们就得当乞丐了。”

“乞丐?”

他大概不理解乞丐是什么意思,我用力咬馒头,努力像以前一样哄他,笑嘻嘻道:“放心,就算为了我那套房子,我也会照顾你,乞丐我来当,东西咱们一起吃。”

宫薄的绿眼晴闪过一丝痛苦,他又遮住我的眼睛:“欢喜,不要这样笑,我难受。”

他很喜欢这个动作,轻轻为我遮住眼睛,我也喜欢他把手心放在我眼前,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只是他的手也不再像能常那样细嫩,开始变得粗糙,小小的手掌长起茧子,还有些冻伤。

这样的宫薄,让我心疼难过,可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几天后,我身上的钱用光了,比我预料的快。我不能不吃饭,宫薄也不能不吃饭,我必须尽快弄到钱,神棍是不能当了,没人会相信现在的我。

最坏的却也是最快的方法,我跪在街角,面前放着一个破碗。

宫薄过来拉我,拼命拉我,一直问我:“欢喜,为什么要给他们下跪?”

他显得很愤怒又惊讶,小脸涨得通红,我猜得出,他受过的教育,这种行为很伤自尊的。为什么要给人下跪,为什么,因为我需要他们的怜悯,我需要他们的施舍,我要怎么跟他讲,我们没钱了,连馒头都吃不起了,这是我想到惟一不偷不骗的方法。

宫薄还要拉我起来,甚至说话语气都带着不自觉的命令。

“欢喜,起来!你给我起来!”

我摇头,告诉他我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饿了。”

他还愤怒羞耻的神情冻结了,很快就露出一个快哭的表现,难过悲伤地望着我,我不再说话,低着头,看着面前的破碗,活下去,只要活下去,我没有尊严那种累赘。

他没再说话,踟蹰了好久,就要跪在我身边,他要陪我,我止住他。

“一边玩去,别烦我!”

“你都可以,为什么我不可以?”

“我说不可以就不可以,你还想不想再跟着我,要想跟着我,就得听我的话!”

宫薄眼圈一下红了,扁着嘴,眼泪含在眼里,不敢掉下来,怨恨地看了我一眼,蹲在一旁的小角落,不一会儿,我听到他低低的抽涕声,很小声很压抑,似乎极力在控制。

我没理会,也不知如何安慰,他太小,还太小。

那么小,他是个少爷呀,他漂亮的手指应当去弹钢琴,水红色的唇吐出来的是优美的诗句,宫薄呀宫薄,他是王子殿呀,哪能让他知道外面有诸般不美好。

难道也要他佝偻着小小的背,弯下高傲的双膝,低着头,面对偶尔扔下来的“一块,一毛”,感激涕零,点头哈腰说“谢谢”“好人一生平安”,不,不可以!这比我跪下来还让我感到羞耻,他无条件跟着我,我不能再让他受苦。

而且我跪着跪着,最初的耻辱感也淡淡,要是习惯一件事,其实也没什么。没几天,我已经能对好心人说句讨喜的话,而不是再是最初的僵硬得像石头一样不言不语。

运气好的话,每天乞讨来的钱还能存点,将来做路费,我想了一下,我们这样走,也不知何时能走到,而且还会不时挨饿,还不如存些钱,买车票。

我打定主意,乞讨的时候,就让宫薄一边玩去。刚开始,他还很别扭,看我跪在那里很生气,连我递东西给他吃,都不接。

“怎么,嫌东西脏?”

“欢喜,我不喜欢你向他们下跪,”他背过我,小声说,“我难过。”

我一滞,把窝窝头塞到他手心:“吃饱了,才有力气难过。”

宫薄的脸更白了,他抓着窝窝头沉默,这之后,再也没有说过“不喜欢”的话了,他不吵我了,我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么乖,乖得我挑不出一点欺负他的借口。

还在一个月前,我很喜欢欺负他,现在我们靠在一起,我抱着他,连戳他一下都没力气,饥饿和寒冷同样让我无精打采,其实做乞丐没那么简单。

挑一个好地段很重要,这决定收入,还要防城管不时来赶流民,这决定活路,还有“同行”的竞争,这叫人情事故。地段要好,同行要讨好,见到城管要跑。

收工的时候,我跟讲宫薄这些心得,他听了咯咯笑,我们都嘻嘻哈哈的笑,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我跪下来,他就跑开,我收工,他又回来,偶尔还递给我一两个面包。

“哪是来的?”

“一个阿姨给的。”

我看了看他,脏兮兮的小脸,粘成一团的头发,这样子,谁看了都会躲开,哪有可能给他东西吃。他拿回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那天,我照常打发他去玩,宫薄走后,我偷偷跟着他,他轻车熟路隔了一条街,拿出藏在垃圾箱旁边的黑袋子,打开袋子,拿出一个脏碗,跪在面前。

他在行乞——

我惊住了,飞过去,踹掉他的碗,一声脆响,碗四分五裂,我拉起他:“你在做什么?”

宫薄脸色有些惊恐,很快就变成理直气壮,绿眼睛燃出小火苗:“你在做什么,我就在做什么?”

“我不允许你做乞丐。”

“那你也不要当乞丐!”

“不做乞丐,我们要饿死呀?”

“我陪你饿死!”

“啪”的一声,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给了他一巴掌,脏脸看不出什么端倪,但肯定已经红了,这么用力,我的手掌疼得都有些麻:“我……”

宫薄不敢置信看着我,眼圈红了,泪水在眼眶打转,生生忍住没掉下来,绿眼睛愤恨看着我,像上次一样,头重重顶了我一下,一生气就要跑开。

我抓住他,不让他走,紧紧抱住他:“鸡丁,不要说死,不要再说死,再也不要有人死了。”

他还在奋力挣扎的身体不动了,默默地任我抱着,反手抱住我,带着哭腔喊着:“欢喜,我讨厌你。”

做乞丐的人是我,他不该跪在这里。是我不分轻重,太过自大,以后可以照顾他,要带他走,我凭什么,非亲非故。他现在小,不懂,等将来要恨我的,他本该是个锦衣华服,八珍玉食的小少爷。

可是打过哭过之后,宫薄仍继续跪在那里,继续行乞。我怎么说他,他都不听,没办法,我们坐在一起,我到路边摊给他找了幅墨镜,让他戴上,一起跪着,他这才露出个笑容,手偷偷去牵我的手,像那次陪我罚站一样陪着我。

我回握过去,其实,我不想他陪我,一点都不想。

[9]下雨了,别人看不到眼泪,欢喜就可以到雨里哭一场。

很快我们就在乞丐集中营混熟了。

其实每个城市都有些乞丐聚集地,我们叫它乞丐集中营,像步行街,市区,天桥都有一些不幸的人,拉二胡的,用嘴写字的,卖些小东西赚些小钱,相处久了,没以前那么排斥,他们倒也很照顾我们,宫薄时常向他们借音响,唱些歌,吸引些客流量,也算劳有所得。

我们从乞丐升级为“卖艺”,自封了个“街头艺术家”的称号。最经常唱的是一首老歌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我第一次在长发李叔的音箱里找到,乐坏了,记得容华姐经常唱这首歌。

李叔是个好心人,扎了个长马尾,大家都叫他长发李。据说,他从小爱唱歌,年轻时候也风光过一阵子,因为不节制,弄得家破人亡,索性背着个音箱,当个流浪歌手。他帮我调出《漫步人生路》,告诉我。

“欢喜妹,这年头谁还听粤语歌,还是这么老的歌,没市场的。”

“谁叫我五音不全,这首歌是唯一不会走调的。”

我天生没有音乐细胞,以前经常听容华姐哼,给记住了,我拿着话筒,手有些发抖,等前奏过去,我张口“在——”,唱第一个字,我就停下来,脑中尽是容华姐哼着歌的样子,微眯着眼,美丽的脸很快乐很满足。

话筒被抽走了,宫薄稚姨的童声响在街头,他跟着伴奏唱一句一句的唱,“私の帰る家は/あなたの声のする街角/冬の雨に打たれて/あなたの足音をさがすのよ/あなたの帰る家は/私を忘れたい街角……”,这首歌的日语原唱,名字翻译是《惯于孤独》。②

果然不一样,精英教育出来的孩子,李叔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匆匆走过的路人也停下来,宫薄静静唱着,听到第一句我就转过头,容华姐很喜欢这首歌,还特意去学过原唱,听一句就注音标,她曾跟我说过,开头翻译是“只有你的地方,才是我想返回的家”,那时,她怎么说的,欢喜妹,你就是我的家,现在,我们早已没有家了。

伴春又循环了一遍,宫薄又唱了一遍,我跪在他身边,轻轻跟他哼着。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越过高峰另一峰却又见

目标推远/让理想永运在前面/路纵崎岖亦不帕受磨练/愿一生中苦痛快乐也体验

愉快悲哀在身边转又转/风中赏雪/雾里赏花快乐回旋

毋庸计较/快欣赏身边美丽每一天/还愿确信美景良辰在脚边

愿将欢笑声盖掩苦痛那一面/悲也好/喜也好/每天找到新发现

让疾风吹呀吹/尽管给我俩考验/小雨点/放心洒/早就决心向着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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